1、1 设备布置 1.1 装置设备布置常用的标准、规范有哪些? 答: (1) GB50160-9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2)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7年版); (3) 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4) HG20546-92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 (5) GBJ74-84石油库设计规范(95年局部修订条文)。 1.2 GB50160-9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中对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如何分类? 答: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见表1.2。 表1.2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 别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 甲 0.1MPa的烃类液体
2、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B 可 燃 液 体 甲A类以外,闪点45至120 1.4 设备的间距除应满足防火、防爆规范外,还应满足什么要求? 答:设备的间距除应满足防火、防爆规范外,还应满足以下各方面的要求: (1) 操作、检修、装卸、吊装所需的场地和通道; (2) 构筑物(包括平台、梯子等)的布置; (3) 设备基础、地下埋设的管道、管沟、电缆沟和排水井的布置; (4) 管道和仪表安装。 1.5 可燃气体压缩机与明火设备、非防爆的电气设备的间距应符合国家的现行规范是 什么? 答:可燃气体压缩机与明火设备、非防爆的电气设备的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的 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3、GB50160-98石油化工企业 设计防火规范。 1.6 什么叫爆炸极限? 答: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汽或可燃粉尘和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火 源就会发生爆炸。达到爆炸的空气混合物的浓度,称之为爆炸极限。爆炸极限通常以可 燃气体、蒸汽或粉尘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数来表示。其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最高 浓度称为“爆炸上限”。 1.7 什么叫燃点、闪点和自燃点? 答: (1) 燃点-是指可燃物质加温受热并点燃所需的最低温度,即为该物质的“燃点”。 也称“着火点”。物质的燃点越低,越容易燃烧。 (2) 闪点-是指可燃液体挥发出来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发生闪 燃的最低温度。 (3) 自
4、燃点-是指可燃物质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空气接触,无需引火即可剧烈氧 化而自行燃烧,发生这种情况的最低温度。 1.8 什么是一次危险和次生危险? 答:一次危险是设备或系统内潜在着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危险,但在正常操作状况 下,不会危害人身安全或设备完好。 次生危险是指由于一次危险而引起的危险,它会直接危害到人身安全、设备毁坏 和建筑物的倒塌等。 1.9 什么叫爆炸危险区域? 答: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 安装和使用采取预防措施的区域。 1.10 装置平面布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 (1) 根据风向条件确定设备、设施与建筑物的相对位置; (2) 根据气温、降水量
5、、风沙等气候条件和生产过程或某些设备的特殊要求,决 定是否采用室内布置; (3) 根据装置竖向布置,确定装置地面零点标高与绝对标高的关系; (4) 根据地质条件,合理布置重荷载和有振动的设备; (5) 在满足生产要求和安全防火、防爆的条件下,应做到节省用地、降低能耗、 节约投资、有利于环境保护。 1.11 装置设备布置设计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答: (1) 满足工艺流程要求,按物流顺序布置设备; (2) 满足设备的间距、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要求,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 护要求; (3) 考虑管道安装经济合理和整齐美观,节省用地和减少能耗,便于施工、操作 和维修; (4) 满足全厂总体规划的要求
6、; (5) 根据全年最小频率风向条件确定设备、设施与建筑物的相对位置。 1.12 装置布置设计的三重安全措施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对石油化工企业特别重要。这是因为石油化工企业的原料和产品绝 大多数属于可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潜在着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火灾和爆炸的危险程度,从生产安全的角度来看,可划分为一次危险和次生危险 两种。 装置布置设计的三重安全措施是根据有关防火防爆规范的规定, 首先预防一次危 险引起的次生危险, 其次是一旦发生次生危险则尽可能限制其危害程度和范围, 第三是 次生危险发生以后,能为及时抢救和安全疏散提供方便条件。 1.13 工艺装置之间及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的定义是什么
7、? 答:工艺装置之间的防火间距是指工艺装置最外侧的设备外缘或建筑物、构筑物 的最外轴线间的距离;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是指设备外缘之间的距离。 1.14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中产生爆炸必须同时存在的条件是什么? 答: (1) 存在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其浓度在爆炸极限范围内; (2) 存在足以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火花、电弧或高温。 1.15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中防止产生爆炸的基本措施是什么? 答: (1) 首先应使产生爆炸的条件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减到最小程度; (2) 工艺设计中应采取消除或减少易燃物质的产生及积聚的措施: 1) 工艺流程中宜采取较低的压力和温度,将可燃物质限制在密闭容器内;
8、2) 工艺布置应限制和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并宜将不同等级的爆炸危险区或 爆炸危险区与非爆炸危险区分隔在各自的厂房或界区内; 3) 在设备内可采用以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覆盖的措施; 4) 宜采取安全联锁或事故时加入聚合反应阻聚剂等化学药品的措施。 (3) 防止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形成,或缩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滞留时间,宜采取 下列措施: 1) 工艺装置宜采取露天或开敞式布置; 2) 设置机械通风装置; 3) 在爆炸危险环境内设置正压室; 4) 对区域内易形成和积聚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地点设置自动测量仪器装置, 当气 体或蒸气浓度接近爆炸下限值的50%时,应能可靠地发出信号或切断电源。 (4) 在爆
9、炸危险区域内应采取消除或控制电气设备线路产生的火花、电弧或高温 的措施。 1.16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是什么?0区、1区、2区、附加2区具体是怎 样划分的? 答: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是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 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1)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 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4) 当易燃物质可能大量释放并扩散到15m至30m范围,地面上0.6m以内,该爆炸 危
10、险区域的范围应划分为附加2区。 1.17 装置中主管廊宽度、跨度和高度的确定应考虑哪些因素? 答: (1) 管廊的宽度: 1) 管廊的宽度主要由管道的数量和管径的大小确定。并考虑一定的预留的宽度, 一般主管廊管架应留有10-20%的余量,并考虑其荷重。同时要考虑管廊下设备和通道 以及管廊上空冷设备等结构的影响。 如果要求敷设仪表引线槽架和电力电缆槽架, 还应 考虑它们所需的宽度。管廊上管道可以布置成单层或双层,必要时也可布置三层。管廊 的宽度一般不宜大于10m; 2) 管廊上布置空冷器时,支柱跨距最好与空冷器的间距尺寸相同,以使管廊立柱 与空冷器支柱中心线对齐; 3) 管廊下布置泵时,应考虑泵
11、的布置及其所需操作和检修通道的宽度。如果泵的 驱动机用电缆为地下敷设时,还应考虑电缆沟所需宽度。此外,还要考虑泵用冷却水管 道和排水管道的干管所需宽度。 4) 由于整个管廊的管道布置密度并不相同,通常在首尾段管廊的管道数量较少。 因此,在必要时可以减少首尾段管廊的宽度或将双层管廊变单层管廊。 (2) 管廊的跨度: 管廊的柱距和管架的跨距是由敷设在其上的管道因垂直荷载所产生的弯曲应力和 挠度决定的。通常为69m,如中小型装置中,小直径的管道较多时,可在两根支柱之 间设置副梁使管道的跨距缩小。另外,管廊立柱的间距,宜与设备框架支柱的间距取得 一致,以便管道通过。如果是混凝土管架,横梁上宜埋放一根2
12、0圆钢,以减少管道与 横梁间的摩擦力。 (3) 管廊的高度可根据下面条件确定: 1) 横穿道路的空间。管廊在道路上空横穿时,其净空高度为: a:装置内的检修道不小于4.5m; b:工厂主干道不小于5.0m; c:铁路不小于5.5m; d:管廊下检修通道不小于3m。 当管廊有桁架时要按桁架底高计算。 2) 管廊下管道的最小高度。为有效地利用管廊空间,多在管廊下布置泵。考虑到 泵的操作和维护,至少需要3.5m高度;管廊上管道与分区设备相接时,一般应比管廊 的底层管道标高低或高6001000mm。所以管廊底层管底标高最小为3.5m。管廊下布置 管壳式冷换设备时,由于设备高度增加,需要增加管廊下的净空
13、。 3) 垂直相交的管廊高差。若管廊改变方向或两管廊直角相交,其高差以 500750mm为宜。对于大型装置也可采用1000mm高差。 管廊的结构尺寸。在确定管廊高度时,要考虑到管廊横梁和纵梁的结构断面和型 式,务必使梁底和桁架底的高度,满足上述确定管廊高度的要求。对于双层管廊,上下 层间距一般为1.22.0m,主要决定于管廊上最大管道的直径。 至于装置之间的高度取决于管架经过地区的具体情况。如沿工厂边缘或罐区,不 会影响厂区交通和扩建的地段,从经济性和检修方便考虑,可用管墩敷设,离地面高 300500mm即可满足要求。 1.18 塔的布置方式有哪几种?塔与其关联的设备布置有什么要求? 答: (
14、1) 塔的布置方式: 1) 单排布置,一般情况下较多采用单排布置,管廊的一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塔 或立式容器时,一般中心线对齐,如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塔设置联合平台时,可以中心线 对齐也可以一边切线对齐; 2) 非单排布置,对于直径较小本体较高的塔,可以双排布置或成三角形布置,这 样,可以利用平台将塔联系在一起,提高其稳定性。但对平台生根构件应采用可以滑动 的导向节点,以适应不同操作温度的热胀影响; 3) 框架式布置,对直径DN1000mm的塔还可以布置在框架内或框架的一边。利 用框架提高其稳定性和设置平台、梯子。 (2) 塔与其关联设备的布置要求: 塔与其关联设备如进料加热器,非明火加热的重沸器
15、,塔顶冷凝冷却器、回流罐, 塔底抽出泵等,宜按工艺流程顺序,在不违反“防火规范”的条件下,尽可能靠近布置, 必要时可形成一个独立的操作系统,设在一个区内,这样便于操作管理。 1.19 反应器的布置应满足哪些要求? 答:反应器的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设置装催化剂和检修用的平台及吊装机具; (2) 对于布置在厂房内的反应器,应在楼板上设置吊装孔; (3) 反应器的一侧应有运输催化剂所需的场地和通道; (4) 对于内部装有搅拌或输送机械的反应器,应在顶部或侧面留出搅拌或输送机 械的轴和电机的拆卸、起吊等检修所需的空间和场地。 1.20 冷换设备的布置一般要求是什么? 答: (1) 与分馏塔关
16、联的管壳式冷换设备,如塔底重沸器,塔顶冷凝冷却器等,宜按 工艺流程顺序布置在分馏塔的附近; (2) 两种物料进行热交换的换热器,宜布置在两种物料进出口相连的管道最短的 位置; (3) 一种物料如需要连续经过多个换热器进行热交换时,宜成组布置; (4) 用水或冷剂冷却几组不同物料的冷却器,宜成组布置; (5) 成组布置的冷换设备,宜取支座基础中心线对齐,当支座间距不相同时,宜 取一端支座中心线对齐。为了管道连接方便,也可采用管程进出口管嘴中心线对齐; (6) 冷换设备应尽可能布置在地面上,但是冷换数量较多可布置在框架上; 1) 浮头式换热器在地面上布置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浮头和管箱的两侧应
17、有宽度不小于0.6m的空地,浮头端前方应有宽度不小于 1.2m的空地; b、管箱前方从管箱端算起应留有比管束长度至少长0.6m的空地。 2) 浮头式换热器在框架上布置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浮头端前方平台净空不宜小于0.8m; b、管箱端前方平台净空不宜小于1m,平台采用可拆卸式栏杆,并应考虑管束抽出 区所需的空间。 c、框架高度应能满足换热器的管箱和浮头的头盖吊装需要。 (7) 为了节约占地或工艺操作方便可以将两台冷换设备重叠在一起布置。但对于 两相流介质或壳体直径大于等于1.2m的换热器不宜重叠布置; (8) 操作温度超过物料自燃点的换热设备不宜布置在框架内的底层; (9) 重质油品或污
18、染环境的物料的冷换设备不宜布置在框架上; (10) 可燃液体的换热器操作温度高于其自燃点或超过250时,如无楼板或平台 隔开,其上方不应布置其它设备。 1.21 重沸器的布置一般要求是什么? 答: (1) 明火加热的重沸器与塔的间距,应按防火规范中加热炉与塔的间距要求布置; (2) 用蒸汽或热载体加热的卧式重沸器应靠近塔布置,并与塔维持一定高差(由工 艺设计确定),二者之间的距离应满足管道布置要求,重沸器管束的一端应有检修场地 和通道; (3) 立式热虹吸式重沸器宜用塔作支撑布置在塔侧,并与塔维持一定高差(由工艺 设计确定),其上方应留有足够的检修空间; (4) 一座塔具有多台并联的立式重沸器
19、时,重沸器的位置和安装高度,除与塔维 持一定高差以外,尚应满足布置进出口集合管的要求并便于操作和检修。 1.22 空冷器的布置如何避免自身或相互间的热风循环? 答:空冷器的布置避免自身或相互间的热风循环,可采取下列措施: (1) 同类型空冷器布置在同一高度; (2) 相邻的空冷器紧靠布置; (3) 成组的干式鼓风式空冷器与引风式空冷器分开布置,引风式空冷器布置在鼓 风式空冷器的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侧。 1.23 加热炉的布置一般要求是什么? 答: (1) 加热炉应布置在装置的边缘地区,并宜位于装置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2) 加热炉与其它明火设备应尽可能布置在一起; (3) 几座加热炉可
20、按炉子中心线对齐成排布置。两座加热炉净距不应小于3m。 (4) 当采用机动机具吊装的加热炉炉管时,应有机动机具通行的通道和检修场地。 对于带有水平炉管的加热炉, 在抽出炉管的一侧, 检修场地的长度不应小于炉管长度加 2m。 (5) 加热炉外壁与检修道路边缘的间距不应小于3m。 (6) 对于设有蒸汽发生器的加热炉,汽包宜设在加热炉顶部或邻近的框架上; (7) 当加热炉有空气预热器、鼓风机、引风机等辅助设备时,辅助设备的布置应 考虑检修的要求。 1.24 立式容器的布置的方式有哪些要求? 答: 立式容器的外形与塔类似,只是内部结构没有塔的内部结构复杂,立式容器 的布置方式和安装高度等可参考塔的布置
21、要求,另外尚应考虑以下要求: (1) 为了操作方便,立式容器可以安装在地面、楼板或平台上,也可以穿越楼板 或平台,用支耳支撑在楼板或平台上; (2) 立式容器穿越楼板或平台安装时,应尽可能避免容器上的液面指示、控制仪 表也穿越楼板或平台; (3) 立式容器为了防止粘稠物料的凝固或固体物料的沉降,其内部带有大负荷的 搅拌器时,为了避免振动影响,应尽可能从地面设置支承结构; (4) 对于顶部开口的立式容器,需要人工加料时,加料点的高度不宜高出楼板或 平台1m,如高出1m时,应考虑设加料平台或台阶。 1.25 卧式容器的布置和安装高度有哪些要求? 答: (1) 卧式容器宜成组布置。成组布置的卧式容器
22、宜按支座基础中心线对齐或按封 头切线对齐。卧式容器之间的净空可按0.7m考虑; (2) 在工艺设计中确定卧式容器尺寸时,尽可能选用相同长度不同直径的容器, 以利于设备布置; (3) 确定卧式容器的安装高度时,除应满足物料重力流或泵吸入高度等要求外, 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容器下有集液包时,应有集液包的操作和检测仪表所需的足够空间; 2) 容器下方需设通道时,容器底部配管与地面净空不应小于2.2m; 3) 不同直径的卧式容器成组布置在地面或同一层楼板或平台上时, 直径较小的卧 式容器中心线标高需要适当提高, 使与直径较大的卧式容器筒体顶面标高一致, 以便于 设置联合平台。 (4) 卧式容器在
23、地坑内布置时,应妥善处理坑内的积水和有毒、可燃介质的积聚, 坑内尺寸应满足容器的操作和检修要求; (5) 卧式容器的平台的设置要考虑人孔和液面计等操作因素。对于集中布置的卧 式容器可设联合平台,顶部平台标高应比顶部管嘴法兰面低150mm。当液面计上部接 口高度距地面或操作平台超过3m时,液面计要装在直梯附近。 1.26 泵的布置方式有哪几种?其布置有何具体要求? 答: (1) 泵的布置方式有三种:露天布置、半露天布置和室内布置。 1) 露天布置。露天布置的泵,通常集中布置在管廊的下方或侧面,也可分散布置 在被抽吸及设备的附近。其优点是通风良好,操作和检修方便。 2) 半露天布置。半露天布置的泵
24、适用于多雨地区,一般在管廊下方布置泵,在上 方管道上部设顶棚。或将泵布置在框架的下层地面上,以框架平台作为顶棚。这些泵可 根据与泵有关设备布置要求,将泵布置成单排、双排或多排。 3) 室内布置。在寒冷或多风沙地区将泵布置在室内。如果工艺过程要求设备布置 在室内时,其所属的泵也应在室内布置。 (2) 泵的布置具体要求如下: 1) 成排布置的泵应按防火要求、操作条件和物料特性分组布置; 2) 泵成排布置时,宜将泵端基础边线对齐,或将泵端出入口中心线对齐; 3) 泵双排布置时,宜将两排泵的动力端相对,在中间留出检修通道; 4) 泵布置在主管廊下方或外侧时,泵区通道的最小净宽为2m,最小净高为3m,
25、泵端前面操作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 5) 泵布置在管廊下方或外侧时,不论是单排或双排,泵和驱动机的中心线宜与管 带走向垂直; 6) 泵布置在室内时,两排泵净距不小于2m。泵端或泵侧与墙之间的净距应满足 检修要求且不宜小于1m; 7) 除安装在联合基础上的小型泵外,两台泵之间的净距不小于0.8m; 8) 泵的基础面宜高出地面200mm; 9) 立式泵布置在主管廊下方或框架下方时, 其上方应留出泵体安装和检修所需的 空间; 10) 热油泵的布置应考虑管道柔性设计要求。 1.27 在两层和两层以上的生产厂房内设置设备吊装孔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答: 在两层和两层以上的生产厂房内设置吊装孔时,应考
26、虑下列因素: (1) 按设备最大检修部件外形尺寸和吊车行程的死点位置考虑; (2) 吊装孔的位置应设在出入口附近或便于搬运的地方; (3) 多层楼面的吊装孔,应设在各楼层相同的平面位置; (4) 应使厂房结构能够满足设备整体吊装的要求,吊装孔不宜开得太大,对于外 形尺寸特别大的设备的吊装,可采用安装墙或安装门。 1.28 装置布置和发展趋势归结为“四个化”是指什么? 答:装置布置和发展趋势归结为“四个化”即:露天化、流程化、集中化和定型化。 (1) 露天化:从近几年实际设计中可以看出,除大型压缩机布置在半敞开的厂房 内以外, 其它设备绝大多数布置在露天。 其优点是节约占地, 减少建筑物, 有利
27、于防爆, 便于消防。 (2) 流程化:以管廊为纽带按工艺流程顺序将设备布置在管廊的上下和两侧; (3) 集中化:将几个装置合理地集中在一个大型街区内组成联合装置,按防火设 计规范用通道将各装置分开, 此通道可作为两侧装置设备的检修通道, 也可作为消防通 道。控制室集中,且朝着设备的墙不开门窗,用电子计算机控制操作; (4) 定型化:装置的定型设备采用定型布置。如泵、汽轮机、压缩机及其辅助设 备采用定型布置,配管也可以定型布置。又如加热炉的燃料油、燃料气管道系统,装置 内软管站管道也可以定型布置。 甚至整个装置采用定型化设计, 用于不同地区仅作局部 修改即可重复利用。 1.29 生产装置的通道设
28、置应符合哪些要求?装置内通道的最小宽度和最小净高是多 少? 答:进行设备布置时,应根据本装置施工、维护、操作和消防的需要综合考虑, 设置必要的通道和场地。大型装置内部,应用通道将装置分隔成占地面积不大于 10000m2的设备、建筑物区。当合成纤维装置的酯化聚合、抽丝与后加工厂房的占地面 积大于10000m2时,应在其两侧设置道路。装置内主要车行通道,应与工厂道路衔接。 (1) 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装置宽度大于60m时,应在装置内设贯通式消防通道; 2) 装置宽度小于或等于60m时、且装置外两侧有消防车道时,可不设贯通式消防 通道; (2) 检修通道应满足机动检修用机具对道路的
29、宽度、转弯半径和承受荷载的要求, 并能通向设备检修的吊装孔; (3) 装置内主要车行通道、消防通道、检修通道应尽可能合并设置; (4) 操作通道的设置,应根据生产操作、巡回检查、小型维修等的频繁程度和操 作点的分布决定; (5) 装置内通道的最小宽度和最小净高要求如表1.29。 表1.29 装置内通道的最小宽度和最小净高 通道名称 最小宽度(m) 最小净高(m) 消防通道 4.0 4.5 主要车行通道 4.0 4.5 次要车行通道 3.0 3.0 管廊下泵区检修通道 3.0 3.0 操作通道 0.8 2.2 1.30 建筑物的防火要求有哪些? 答: (1) 按GB50160-98石油化工企业设
30、计防火规范规定同一房间内,布置有不同 火灾危险性类别的设备时, 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类别最高的设 备确定。但火灾危险性大的设备所占面积比例小于5%,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 其它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类别较低的设备确定; (2) 同一建筑物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其中间隔墙应为防火墙; (3) 同一建筑物内,应将人员集中的房间布置在火灾危险性较小的一端; (4) 装置的控制室不得与甲、乙A类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布置在同一建筑物 内;但必须与设备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控制室应用不开门窗、洞口的墙,其耐火等级 应为一级。其他可能产生火
31、花的房间与甲、乙A类房间相邻时,其门窗之间的距离应按 现行的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1.31 在生产装置中,产生危害性较大的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有害物的单元,宜 布置在厂区什么位置? 答:在生产装置中,产生危害性较大的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有害物的单元, 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1.32 在生产装置中,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的布置应符合什么要求? 答: (1) 控制室应布置在靠近装置的主要操作区,并满足下列要求: 1) 应布置在发散粉尘、水雾和有毒介质的设备的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2)
32、应远离具有振动和噪声的设备;否则,应采取隔振和防噪声措施; 3) 应避开电磁干扰的区域;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4) 对于产生可燃、易爆气体的装置,控制室的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600mm。 (2) 变电室或配电室的位置宜靠近负荷中心,并符合下列要求: 1) 便于引接电源; 2) 电缆的敷设方式和走向合理; 3) 对于可能产生可燃、易爆气体装置,变、配电室的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 600mm。 (3) 化验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装置设在距全厂性控制分析化验室较远,且分析项目和分析次数较多时,可在 装置内设化验室,化验室的面积按分析项目和次数多少确定。化验室为明火房间,不应 与甲 、乙A类
33、房间布置在一起。与控制室共用一幢建筑物时,化验室应在最外部一端, 房间的门向外开启。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采样管道不应引入化验室内。 1.33 在什么情况下需设围堰?围堰设计应符合什么要求? 答: (1) 在开停工或检修过程中有可能被油品、腐蚀性介质或有毒物料污染的区域应 设围堰,装有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区域除围堰外尚应铺设防腐地面。 (2) 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围堰与堰区地面的高差不应小于150mm; 2) 围堰内应有排水设施; 3) 围堰内地面应坡向排水设施,坡度不宜小于3。 1.34 设备框架的结构尺寸和层高应满足什么要求? 答:框架的结构尺寸,按设备的不同要求确定,在管廊附近的
34、框架,其柱距与管 廊柱距对齐为宜,一般为6m。框架跨度随架空设备要求不同而异。框架的高度应满足 工艺操作、设备的安装检修和敷设管道的要求。框架的层高,按最大设备要求确定,在 布置设备时尽可能相近似的设备布置在同一层框架上,而且要考虑设备支座梁的位置, 使其经济合理。 1.35 一般的多层辅助厂房跨度、柱距、进深、层高和开间为多少? 答:建筑物的跨距、柱距、层高等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一般应按照建筑统一模数 设计。常用模数如下: (1) 跨度:6.0、7.5、9.0、10.5、12.0、15.0、18.0(m); (2) 柱距:4.0、6.0、9.0、12.0。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柱距多用6m; (3
35、) 进深:4.2、4.8、5.4、6.0、6.6、7.2(m); (4) 层高:2.4+0.3的倍数(m); (5) 开间:(2.7) 、3.0、3.3、3.6、3.9(m)。 1.36 压缩机布置在厂房内时,应满足什么要求?其厂房高度如何确定? 答: (1) 压缩机布置在厂房内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机组与厂房墙壁的净距应满足压缩机或驱动机的活塞、曲轴、转子等的检修要 求,并不应小于2m; 2) 机组一侧应有检修时放置机组部件的场地, 其大小应能放置机组最大部件并能 进行检修作业,多台机组可考虑合用检修场地; 3) 双层布置的压缩机厂房,应按机组的最大部件设置吊装孔,并选用吊车; 4)
36、压缩机和驱动机的全部一次仪表就地设置。 (2) 厂房高度主要根据设备吊装所需空间和设备进出口管道标高确定。对于有固 定式起重设备厂房的最小高度,取决于压缩机基础高度、固定件高度、被起 吊件必须跨越其它设备的高度、被吊件高度、被吊件和吊钩的间隙、起重设 备结构要求的高度之和。参照下图: 1.37 压缩机的附属设备的布置应满足什么要求? 答: (1) 多级压缩机的各级气液分离罐和冷却器应尽可能靠近布置,对于离心式压缩 acbdh H Z 图1.36 厂房最小高度图 说明: H-厂房最小高度; a-起重设备最小起吊高度; b-被起吊部件高度; c-被起吊部件与吊钩的间隙,按索具与垂直直线的夹角不大于
37、60 ; d-被起吊部件底部与固定件顶部的间隙,不小于0.5m; h-固定件的高度或被起吊部件吊运时必须跨越的其他设备的高度. 机应考虑进出口的综合受力影响,合理确定各级气液分离罐和冷却器的相对位置; (2) 高位油箱宜布置在建筑物构架上,并应设平台和直梯,其安装高度应满足制 造厂的要求; (3) 润滑油和密封油系统宜靠近压缩机布置,并应满足油冷却器的检修要求。 1.38 压缩机厂房内吊车的选用应符合哪些原则? 答: (1) 布置在单厂房内的压缩机台数超过4台或最大部件重超过1t时,宜设吊车; (2) 压缩机布置在双层厂房内或布置在高度为2m以上的基础上时,宜设吊车; (3) 压缩机检修次数频
38、繁、行程较长或最大部件重超过10t时,宜设电动吊车。 1.39 GB50160-9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承重钢框架、支架、裙座、管架, 覆盖耐火层有哪些要求?覆盖耐火层的部位有哪些规定?耐火极限为多少? 答: (1) 下列承重钢框架、支架、裙座、管架,应覆盖耐火层: 1) 单个容积等于或大于5m3的甲、乙A类液体设备的承重钢框架、支架、裙座; 2) 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乙B、 丙类液体设备单个容积等于或大于5m3的设 备承重钢框架、支架、裙座; 3) 加热炉的钢支架; 4) 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主管廊的钢管架; 5) 在爆炸范围内的高径比等于或大于8,且总重量等于或大于25t的非可
39、燃介质设 备的承重钢支架和钢支撑。 (2) 承重钢框架、支架、裙座、管架的下列部位,应覆盖耐火层: 1) 设备承重钢框架:单层框架4.5m以下的梁、柱;多层框架的楼板为透空的蓖子 板时,地面以上10m范围内的梁、柱;多层框架为封闭的楼板时,地面以上的梁、柱; 2) 设备承重钢支架或加热炉钢支架:全部梁、柱; 3) 钢裙座外侧未保温部分及直径大于1.2m的裙座内侧; 4) 钢管架:底层主管带的梁、柱,当最下层横梁高度超过4.5m时,可覆盖至该横 梁以下300mm处,但不宜低于4.5m,上部设有空气冷却器的管架的梁、柱及斜撑亦应 覆盖耐火层。 (3) 涂有耐火层的构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当
40、耐火层选用防火涂料时,应采 用厚型无机并能适用于烃类火灾的防火涂料。 1.40 在室内布置液化烃、可燃液体泵时应符合哪些防火规定? 答:在室内的液化烃、可燃液化泵的布置及其泵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化烃泵、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 的可燃液体泵,应分别布置在不同房间内,各房间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 (2) 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房的门窗与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 甲B、乙A类可燃液体泵房的门窗或液化烃泵房的门窗的距离,不应小于4.5m。 (3) 甲、乙A类液体泵房的地面,不宜设地坑或地沟,泵房内应有防止可燃气体积 聚的措施; (4) 在液
41、化烃泵房、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房的上方,不应布置甲、乙、 丙类缓冲罐等容器; (5) 液化烃泵不超过两台时,可与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同房间布置。 1.41 可燃气体压缩机的布置及其厂房的设计应符合哪些防火规定? 答: (1) 可燃气体压缩机,宜布置在敞开或半敞开式厂房内; (2) 单机驱动功率等于或大于150kW的甲类气体压缩机厂房,不宜与其他甲、乙、 丙类房间共用一幢建筑物;压缩机的上方,不得布置甲、乙、丙类设备,但自用的高位 润滑油箱不受此限; (3) 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压缩机半敞开式或封闭式厂房的顶部,应采取通风措施; (4) 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压缩机厂房的楼板,宜部分
42、采用蓖比板; (5) 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压缩机厂房的地面,不宜设地坑或地沟,厂房应有防止 气体积聚的措施。 1.42 装置的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的布置应符合哪些防火规定? 答: (1) 控制室、变配电室宜设在建筑物的底层,若生产需要或受其他条件限制时, 可将控制室、变配电室布置在第二层或更高层; (2) 在可能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的装置区,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的室 内地面,应比室外地坪高0.6m及其以上; (3) 控制室朝向具有火灾危险设备侧的外墙应为不开门窗、洞口的墙; (4) 控制室或化验室的室内,不得安装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在线分析 一次仪表。当上述仪表安装在控制室、化
43、验室的相邻房间内时,中间隔墙应为防火墙。 1.43 设备的框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道,应符合哪些防火规定? 答: (1)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塔区平台或其他设备的框架平台,应设置不 少于两个通往地面的梯子,作为安全疏散通道,但长度不大于8m的甲类气体或甲、乙A 类液体设备的平台或长度不大于15m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的平台,可只设一个梯子; (2) 相邻的框架、平台宜用走桥连通,与相邻平台连通的走桥可作为一个安全疏 散通道; (3) 相邻安全疏散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 1.44 在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液化烃罐组内, 相邻两球罐或相邻两卧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分 别为多少? 答:事故排放至火
44、炬的液化烃罐组内,相邻两球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为0.5D;相邻两 卧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为1.0D,且不宜大于1.5m。 注:(1) D为相邻较大储罐的直径; (2) 不同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应采用较大值。 1.45 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成组布置时应符合哪些防火规定?罐组总容积和个数应符 合哪些规定? 答: (1) 罐组内相邻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45的规定。 表1.45 罐组内相邻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防火间距(m) 防火 储罐型式 间距 液体类别 固 定 顶 罐 浮顶罐、 内浮顶罐 卧罐 1000m3 1000m3 甲B、乙类 0.6D(固定式消防冷却) 0.75D(移 动式消防
45、冷却) 0.6D 0.4D 丙A类 0.4D 但不宜大于15m - 丙B类 2m 5m - 0.8m 注: 表中D为相邻较大罐的直径,单罐容积大于1000m3的储罐取直径或高度的较大 值。 储存不同类别液体的或不同型式的相邻储罐的防火间距,应采用本表规定的 较大值。 高架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6m。 现有浅盘式内浮顶罐的防火间距同固定顶罐。 (2) 罐组的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20000m3; 2) 浮顶、内浮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600000m3; (3) 罐组内的储罐个数: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储罐个数不应多于12个; 单罐容积小于
46、10000m3的储罐个数不应多于16 个;但单罐的容积均小于1000m3的储罐,以及丙B类液体储罐的个 数不受此限。 1.46 多品种的液体罐组内,应如何设置隔堤? 答:多品种的液体罐组内,应按下列要求设置隔堤: (1) 甲B、乙A类液体与其他类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2) 水溶性与非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3) 相互接触能引起化学反应的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4) 助燃剂、强氧化剂及具有腐蚀性液体储罐与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1.47 液化烃储罐成组布置时,应符合哪些防火规定?其防火堤如何设置? 答: (1) 液化烃储罐成组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压力式储存或全冷冻式储存时,组内储罐不
47、应超过两排;罐组周围应设环行 消防车道; 2) 每组储罐总容积不限, 全压力储存时, 其个数不应多于12个; 全冷冻式储存时, 其个数不宜多于2台; 3) 全压力式储存时,每组储罐总容积大于6000m3时,应设隔堤。隔堤内各储罐总 容积之和不宜大于6000m3。单罐容积等于或大于5000m3时,应每一个一隔。全冷冻式 储存时,应每一个一隔,隔堤应低于防火堤0.2m; 4) 不同储存方式的储罐不得布置在一个罐组内。 (2) 防火堤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1) 液化烃压力储罐宜设不高于0.6m的防火堤,防火堤距储罐不应小于3m,堤内 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并宜坡向四周。防火堤内的隔堤不宜高于0.3m;
48、 2) 低温的液氨储罐、液化烃储罐应设防火堤,堤内有效容积应为一个最大储罐容 积的60%; 3) 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至防火堤脚线的距离, 应为储罐最高液位高度与防火堤高 度之差;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应为一个最大储罐容积; 防火堤应设置人行台阶或梯子; 防火堤及隔堤应为非燃烧体实体防护结构,能承受所容纳的液体的静压,温度变 化的影响,且不渗漏。 1.48 防火堤和隔堤设计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1) 防火堤及隔堤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且不应渗漏; (2) 立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应为计算高度加0.2m,其高度宜为1m至2.2m;卧式 储罐防火堤的高度,不宜低于0.5m; (3) 隔堤顶应比防火
49、堤顶低0.2m至0.3m; (4) 管道穿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闭; (5) 在防火堤内雨水沟穿堤处,应设防止可燃液体流出堤外的措施; (6) 应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设置两个以上人行台阶或坡道,隔堤均应设置人行 台阶。 1.49 装置内液化烃、 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中间储罐的总容积不宜大于多少?其储罐与 装置的防火间距为多少? 答:装置内中间储罐的总容积:液化烃储罐为100300m3;可燃液体储罐为 10003000m3;可燃气体储罐为10005000m3。该中间储罐可在装置附近集中布置,其 储罐与装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49的有关规定。 表1.49 装置储罐与装置的防火间距 (m) 储罐类别 装置类别 液化烃甲A 可燃液体 可燃气体 甲、乙 甲B、乙 丙 甲 30 25 20 15 乙 25 20 15 丙 20 15 15 注:集中布置的罐,其罐组布置的防火要求,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规范第五章 的有关规定。 1.50 防火堤内分别有固定顶罐、浮顶罐、固定顶罐和浮顶罐同组布置时,其堤内有效 容积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1) 固定顶罐,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 (2) 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