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安全检查医院安全检查内容内容 事故隐患是客观存在的,存在于企业的生产全过程,而且对职工的人身安全,国家的财产安全和企业的生存、发展都直接构成威胁。正确认识隐患的特征,对熟悉和掌握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并落实防范对策是十分重要的。安全工作中出现的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通常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不安全因素,它包含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主要的有以下10个方面:1.隐蔽性;2.危险性;3.突发性;4.因果性;5.连续性;6.重复性;7.意外性;8.时效性;9.特殊性;10.季节性事 故 隐 患v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
2、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安监总局令第16号)号)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v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v“一岗双责”v “一岗双责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v 全员全员“一岗双责一岗双责”制制所指对象包括单位所有领导和全体职工。v “一岗双责一岗双责”制制是指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疏忽、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尽职尽力等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一项制度。v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主要内容包括:各级政府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或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地区或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
4、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五级五覆盖五级五覆盖”和和“五落实五到位五落实五到位” v五级五覆盖五级五覆盖v按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5内实现在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做到“五个全覆盖”, 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
5、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五级五覆盖五级五覆盖”和和“五落实五到位五落实五到位”v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v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v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v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v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
6、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v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v六、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v消防法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v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三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v(三)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v(四)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
7、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医院安全检查内容医院安全检查内容v一、行政许可一、行政许可v检查内容:v1.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v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v2)在有效期内v2.2.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v1)有意见书v2)有效v3.3.需要取得的相关证照需要取得的相关证照v二、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配备二、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配备v检查内容检查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2.单位主要负责人;3.安全管理人员v检查要求检查要求:v1.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v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生产经营
8、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第二条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义务,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职业危害,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职业危害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v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v2.2.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v3.3.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v三、岗位责任制三、岗位责任制v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是指根据办公室各个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并按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
9、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 实行岗位责任制,有助于办公室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必须明确任务和人员编制,然后才有可能以任务定岗位,以岗位定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各尽其职,达到事事有人负责的目标,改变以往有人没事干,有事又没人干的局面,避免苦乐不均现象的发生。v检查内容检查内容:部门岗位职责v检查要求检查要求:1.具有岗位责任制;2.责任制要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3.责任制要明确岗位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4.责任体系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v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
10、管理制度,并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v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v(一)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v(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v(三)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v(四)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v(五)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v四、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四、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v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1.制度制定制定情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二是安全技术方面);2.制度落实落实情况。v检查要
11、求检查要求:v制定制定 1.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3.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v落实落实 1.具有安全生产状况检查记录且按规定期限保存;2.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3.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向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v五、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五、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v检查内容:检查内容:1.制度制定制定情况;2.制度落实落实情况。v检查要求:检查要求:v制定制定 企业具有
12、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v落实落实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1.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安全警示标志无缺失。v六、劳动防护六、劳动防护v检查内容:检查内容:1.制度制定制定情况;2.制度落实落实情况。v检查要求:检查要求:v制定制定 1.企业具有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制度。v落实落实 1.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2.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13、、使用;3.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5.劳动防护用品没有超过使用期限。v七、安全生产奖励与惩罚制度七、安全生产奖励与惩罚制度v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制度制定情况v检查要求:v制定 生产经营单位具有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v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第十二条 矿山、建设施工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道路和水上客货运输经营单位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制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享受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 v八、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八、事故
14、报告、调查处理制度v检查内容:1.制度制定制定情况;2.制度落实落实情况。v检查要求:v制定制定 生产经营单位具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v落实落实 1.生产经营单位具有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2.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5.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6.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v九、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九、安全生产例会制度v检查内容:安全生产例会v检查要求
15、:1.企业有安全生产问题研究例会制度;2.有安全生产例会会议记录。五落实五到位五落实五到位”v“五落实、五到位”十项措施v一、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机构,企业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做为本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共同承担责任;分管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责该机构领导的日常工作;其他负责人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机构每季召开不少于一次构每季召开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形成会议记录。v二、企业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必须共同参与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共同研究决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每季度
16、至少组织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每年每年至少组织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半年至少向职工大会通报一次安全生产情况。v三、企业班子成员要对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分管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每月每月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其它班子成员其它班子成员(除主要负责人外)每两月两月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并每季度向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报告一次安全生产工作。v四、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至少2名及以上与安全生产管理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50-100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
17、管理机构,至少配备1名以上与安全生产管理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金属冶炼单位至少配备1名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其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安全投入管理制度十、安全投入管理制度v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制度的制定情况v 检查要求:检查要求:1.企业具有安全投入管理制度;2.内容须包括: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5)重大危险源监控;6)生产安全事
18、故应急救援演练;7)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者救援服务;8)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v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纳入本单位全年经费预算。v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工作:v(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支出;v(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支出;v(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v(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v(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v(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v十一、操作规程十一、操作规
19、程v检查内容:检查内容: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v检查要求:检查要求:1.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具有操作规程的制定落实情况。v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是指在生产活动中,为消除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以及危害环境的因素而制定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的科学规范。v十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十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v检查内容:检查内容:1.制度制定制定情况;2.教育培训考核考核。v检查要求:检查要求:v制定制定 1.生产经营单位具有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2.内容应当包括: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
20、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6)生产安全事故案例。v考核考核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2.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3.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v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1.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2.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v十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十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1、v检查内容:检查内容: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v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v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v(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v十四、事故应急救援十四、事故应急救援v检查内容:检查内容:1.制度制定制定及备案情况;2.制度落实落实情况 v检查
22、要求:检查要求:v制定制定 1.生产经营单位具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3.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5.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6.生
23、产经营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v落实落实 1.具有应急演练记录;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3.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4.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5.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6.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v 十五、疏散管理十五、疏散管理v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1.疏散通道、标志、出口;2.应急广播、应急照明;3.逃生疏散指示图。v检查要求:检查要求:v1.疏散通道符合要求;2.标志明显;3.出口保持畅通。v1.配置应急广播、应急
24、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2.能手动或自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v1.客房、会议室等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中英文对照的逃生疏散指示图;2.客房内设置安全须知等安全指示标志或者资料。v 十六、生活设施十六、生活设施v检查内容检查内容:1.员工宿舍宿舍;2.员工宿舍疏散疏散。v检查要求检查要求:v宿舍宿舍 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2.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3.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v疏散疏散 1.员工宿舍疏散通道符合要求;2.疏散标志明显;3.
25、保持畅通的出口;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5.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v 十七、劳动合同及工伤社会保险十七、劳动合同及工伤社会保险v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劳动合同及工伤社会保险v检查要求检查要求:1.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有劳动合同;2.不得以任何开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3.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害的事项;4.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5.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6.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7.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v十八、安全警示标志十八、安全警示标志v检查内容检查内容: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v检查要求检查要求:1.在有较大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零售业务的店面内显著位置应设有“禁止明火”等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