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3年10月2 3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在管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在管理体系标准中的体现理体系标准中的体现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概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概述述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制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制及法律法规体系现状及法律法规体系现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基本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内容简介内容简介4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在在HSE管理体系标准中的体现管理体系标准中的体现5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要求贯穿于整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要求贯穿于整个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始末个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始末 方针体现对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方针体现对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法律法规是进行
2、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重要依据;法律法规是进行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重要依据; 建立目标与管理方案必须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目标与管理方案必须考虑法律法规要求; 培训、协商与交流及文件和文件管理不仅要包含培训、协商与交流及文件和文件管理不仅要包含OHS法律法规信息,而且还应满足其有关要求;法律法规信息,而且还应满足其有关要求;6 运行控制及应急预案与响应是实现法律法规对规范运行控制及应急预案与响应是实现法律法规对规范企业作业活动、控制企业作业活动、控制OHS危险要求的重要途径;危险要求的重要途径; 检查与纠正措施是评价组织检查与纠正措施是评价组织OHS管理活动对法律法管理活动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情况,
3、并对各种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的重规的符合情况,并对各种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的重要手段;要手段; 管理评审要依据法律法规等的发展变化情况对体系管理评审要依据法律法规等的发展变化情况对体系进行修订和调整进行修订和调整。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要求贯穿于整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要求贯穿于整个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始末个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始末7 包包 括括 8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概述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概述9劳动保护劳动保护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康。 职业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劳动保护 同一概念、相同内容、同一概念、相同内容、不同名称。不同名称。
4、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劳动保护法规)(劳动保护法规) 广义广义:指国家有关保护劳动者的全部法律法规。:指国家有关保护劳动者的全部法律法规。 狭义狭义: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过 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总和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总和。1、劳动保护与劳动保护法规、劳动保护与劳动保护法规10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例例1: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1996年6月19日最 新修订) 规定企业主的职责必须通过创造愉快舒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改善劳动条件; 应确保在工作场所工作的劳动者的安全和
5、健康; 劳动者除了遵守防止劳动灾害的必要事项外,必须尽可能协助实施企业主和其他有关人员要求实施的有关规定。11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例例2:英国职业安全卫生法(英国职业安全卫生法(1974年)年) 保障保障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和福利;的健康、安全和福利; 保障保障非工作人员非工作人员的健康或安全不受工作人员活动的健康或安全不受工作人员活动的影响;的影响; 控制有害物质排入大气。控制有害物质排入大气。12有利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有利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和劳动秩序劳动秩序;有利于规范管理者与劳动者的有利于规范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行为;保证
6、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保证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安全和和健康健康;促进劳动促进劳动条件条件的逐步的逐步改善改善,消除消除生产中的生产中的危害危害因素;因素;加强了劳动保护工作,实现加强了劳动保护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对于对于加强企业管理加强企业管理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有积极的促进作用。13科学性科学性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制订是以大量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制订是以大量的科学实验科学实验的数据的数据为根据的。为根据的。 如:如: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安全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卫生标准等。等。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涉及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
7、程等涉及社会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学和自然科学两大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科学技术两大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科学技术理论。理论。14强制性强制性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具有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具有国家强制性,强制性,是是国家权国家权力的体现力的体现,严重违反要追究法律责任。,严重违反要追究法律责任。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一切有关的企业、机关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一切有关的企业、机关和人员都必须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认真执行。 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迫工人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迫工人违违章章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时,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时,要负
8、法律责任。要负法律责任。15不对等性不对等性是是调整雇员和雇主调整雇员和雇主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发生的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发生的相互权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利、义务关系。 特别强调对雇主的职责。特别强调对雇主的职责。 雇主必须按国家法令、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安全卫雇主必须按国家法令、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安全卫生,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生,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雇主和劳动者双方必须雇主和劳动者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共同遵守。16中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中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17 1 1、国外职业安全卫生立法概况国外职
9、业安全卫生立法概况劳工法规劳工法规 英国:英国: 1802年英国年英国学徒的健康与道德法学徒的健康与道德法,世界上第一个重,世界上第一个重要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禁止雇要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禁止雇9岁以下童工,工作时岁以下童工,工作时 间不得超过间不得超过12小时,小时,禁止儿童上夜班。禁止儿童上夜班。工厂立法工厂立法 1833年英国年英国工厂法工厂法,世界上第一个工厂法。,世界上第一个工厂法。职业安全卫生立法职业安全卫生立法 美美 1970 职业安全卫生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全球第一部全球第一部 美美 1974年年10月月1日日 劳动安全卫生法劳动安全卫生法 日日 1972年年 日本劳动卫生法日本劳
10、动卫生法 (1996年年6月月19日最新修订)日最新修订) 德国德国 1974年年 职业安全法职业安全法 加拿大加拿大 1978年年 职业卫生与安全法职业卫生与安全法 其它国家如芬兰、墨西哥等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其它国家如芬兰、墨西哥等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18第一阶段第一阶段 初建时期初建时期 55-57 三大规程三大规程(1956国务院)国务院)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19第二阶段第二阶段 调整时期调整时期 58-66 大跃进年代,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事故高峰。大跃进年代,新中国成立以
11、来的第一个事故高峰。1961年,安全工作转入正轨,颁布年,安全工作转入正轨,颁布工业企业设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计卫生标准, 1963年又颁布年又颁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第三阶段第三阶段 动乱时期动乱时期 67-76 10年动乱,年动乱,“活命哲学活命哲学” 遭批判遭批判 第二个事故高峰第二个事故高峰 特大事故特大事故10人以上死亡人以上死亡20第四阶段第四阶段 恢复发展时期恢复发展时期 77-92年年 劳动安全监察工作加强劳动安全监察工作加强z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暂行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暂行条例 82年年z 加强安
12、全生产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 83年年z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87年年z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88年国务院年国务院9号令号令z 劳动安全卫生的技术标准劳动安全卫生的技术标准 160多条强制性标准多条强制性标准 21第五阶段第五阶段 逐步完善阶段逐步完善阶段 93年以后年以后z 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一专项法一专项法 1992 z 工会法工会法2001年年10月月27日修订日修订 1992z 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1992年年10月月1日实施日实施z 劳动法劳动法 1995年年1月月1日
13、实施日实施z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1995年年5月月1日实施日实施z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国务院2001年年302号令号令z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 2002年年5月月1日实施日实施z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2002年年11月月1日实施日实施22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立法历程立法历程二十年磨一剑81.3劳动保护法草案;94劳动部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法;96.4国务院法制局与原劳动部提交安全生产法;99.12、2000底、2001年初、2001.11.21、2001.12、一审未通过;2002.
14、4、二审未通过;2002.6、九届二十八次常委会三审才通过(在人大讨论的10天之内,连续发生了6起重大事故。特别是山西繁治、黑龙江鸡西)23 到到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为基础,以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职业安全为主体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体系。健康法规体系。 24 3、宪法刑法劳动保护基本法劳动保护专项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劳动保护相关法国际劳动保护公约环境保护法卫生防疫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标准化法全民企业法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作业场所安
15、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劳动保护行政法规劳动保护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劳动保护规章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图图1251、宪法、宪法2、刑法、刑法3、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安全健康基本法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签署令公布国家主席签署令公布 劳动法劳动法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4 4、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法、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法矿山安全法、海上安全交通法、矿山安全法、海上安全交通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等5、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标准化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标准化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防法、消防法、卫生防疫法、
16、卫生防疫法、环境保护法、工会法等环境保护法、工会法等6、职业安全健康行政法规、职业安全健康行政法规 国务院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267、职业安全部门规章、职业安全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部门首长签署命令部门首长签署命令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部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部95年年56号令)、号
17、令)、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96年年3号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贸委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贸委99年年13号令)号令)8、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经济特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家批准的较大的市)地的市和经国家批准的较大的市)省长、市长、自治区主席签署命令公布省长、市长、自治区主席签署命令公布9、职业安全健康标
18、准、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主要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作业场所分级标准主要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作业场所分级标准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地方)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地方)10、国际公约、国际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批准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批准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70号)、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号)、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144号)号)11、其他、其他行业技术规范、与政府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行业技术规范、与政府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274、中国职业安全卫生法管理体制、中国职业安全卫生法管理体制q企业负责企业负责q行业管理行
19、业管理q国家监察国家监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卫生部国家卫生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经贸委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煤炭安全生产监察局国家煤炭安全生产监察局q群众监督群众监督28 中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方针是:中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安全第一”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劳动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是头等重要的大事。者的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是头等重要的大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抓生产首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抓生产首先必须抓
20、安全。先必须抓安全。 “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说要做到安全第一,实现安是说要做到安全第一,实现安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是积极预防,主动预防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是积极预防,主动预防。29主要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简介主要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简介301 1、宪法、宪法根本大法根本大法 在宪法在宪法42、43、48、49条中分别规定的基本条中分别规定的基本原则是:原则是: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妇女、母亲和儿童的权益保护妇女、母亲和儿童的权益31 2、刑法刑法z违反交通运输管理制度(第131、132、133条);z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第13
21、9条);z违反规章制度,违章冒险作业(第134条);z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第135条);z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第136条);z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第137条)z违反消防管理法规,后果特别严重的(第137条)造成重大事故的,作出严格的规定及制定相应的造成重大事故的,作出严格的规定及制定相应的刑罚。刑罚。32第四章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放假工作时间和休息放假第第36条条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四十四小时。小时。(国务院(国务院146号令号令40小时)小时)第第38
22、条条 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交通、铁路、水运、航空的职工(春运)、综合工作计算工作日,全交通、铁路、水运、航空的职工(春运)、综合工作计算工作日,全年与标准要差不多的。年与标准要差不多的。放射性、有毒有害、强度大的作业及妇女工应适当缩短工作时间。放射性、有毒有害、强度大的作业及妇女工应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管理性人员、运输人员、采购人员、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要与标管理性人员、运输人员、采购人员、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要与标准相一致。准相一致。 各国每周工作时间规定,各国每周工作时间规定,美国:美国:28-29小时小时 ,北欧:,北欧:29小小 时,日时,日本本92年实行每周五日工作制
23、,全年年实行每周五日工作制,全年1960小时小时 中国每周五日工作制,全年(中国每周五日工作制,全年(365-114)*8=2008第第41条条 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工会与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工会与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小时。(非常规的情况下(灾害、抢修等)可不受此条规定限制),但每月(非常规的情况下(灾害、抢修等)可不受此条规定限制),但每月不得超过不得超过36小时小时第第43条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33 第六章第六章第第52条条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老五项、新三项老五项、
24、新三项) 老五项老五项 新三项新三项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7、“三同时三同时”制度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8、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4、安全卫生检查制度、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5、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4第第53条条 三同时三同
25、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与主体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生产和使用。第第54条条 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第第55条条 特种作业特种作业劳动者的专门劳动者的专门培训。培训。第第56条条 劳动者劳动者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6、。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第57条条 国家建立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报告和处理制度。35 第七章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第58条条 未成年工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第59条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 第四阶体力第四阶体力 劳劳动强度,动强度, 禁忌劳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禁忌劳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第第60条条 妇女四期(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妇女四期(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一年)
27、的特殊劳动保护。主要有:不安排从事第一年)的特殊劳动保护。主要有:不安排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产期九十天,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产期九十天,怀孕七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延时和夜班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延时和夜班劳动。 362002年年6月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年1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8、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37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一、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第57条、第条、第64条)条)二、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第16条条-43条)条)三、三、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5、17、18、20、42、70、91)四、四、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第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第44条条-51条)条)五、五、
29、 安全中介服务制度(第安全中介服务制度(第12条、第条、第19条)条)六、六、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第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第77条条-第第95条)条)七、七、 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33、34、68-70、73-75)38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面负责z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z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z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z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z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z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9配套立法配套立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重大危险源
30、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安全设备淘汰规定生产安全设备淘汰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登记办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登记办法404 4、专项法、专项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于2001年年10月月27日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日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江泽民次会议审议通过。江泽民主席签署主席签署第第60号主席令号主席令予以发布,予以发布,自自2002年年5月月1日施行。日施行。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维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维护劳动者及职业病人的健康权益是护劳动者及职业病人的健康权益是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的精
31、髓。的精髓。 职业病是防治法职业病是防治法立法宗旨立法宗旨是是预防、控制和消除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41该法有力地保障劳动者的该法有力地保障劳动者的z知情权知情权(第(第30、33、36、49条)条)z接受培训权接受培训权(第(第31条)条)z职业卫生防护权和健康保障权职业卫生防护权和健康保障权(第(第4、5、6、31、32、33、34、36、50、51、52、54条)条)z检举权检举权、控告权和紧急避险权控告权和紧急避险权(第(第36条)条)z对特殊劳动者(如未成年工、妇女)权益对特
32、殊劳动者(如未成年工、妇女)权益的保障的保障(第(第35条)条)4 4、专项法、专项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4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前期预防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第(第13条条-共共6点)点)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第(第14条)条)职业病防护措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预评职业病防护措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价(第(第15、16、17条)条) 4 4、专项法、专项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43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对用人单位对用人单位-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第(第1938条条) 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采取职业
33、病防治管理措施(第(第19条条-共共6点)点) 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第(第20条)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第(第24条)条)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第(第31条)条) 职业病监护工作职业病监护工作(第(第32、33条)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义务职责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义务职责4 4、专项法、专项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445 5、专项法、专项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为了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生命财为了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生命财 产的安全,维护国家权益而制订的。产
34、的安全,维护国家权益而制订的。 分别对船舶检验和登记,船舶及设施上的人员要求分别对船舶检验和登记,船舶及设施上的人员要求安全保障、危险货物运输、海滩救助、交通事故的安全保障、危险货物运输、海滩救助、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调查处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该法共分该法共分12章章53条条45 6 6、专项法、专项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1992年年11月月7日日) 为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职业危为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而制定本法是我国第一部劳动安全卫生方害而制定本法是我国第一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面的法律。分别对矿山建设和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企分
35、别对矿山建设和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事故处理、法律责任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该法共分该法共分8章章50条条46行政性法规、规章的制定、批准和公布行政性法规、规章的制定、批准和公布 由由国务院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为实施劳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为实施劳动保护法律和方针而制定行政决定、命令、动保护法律和方针而制定行政决定、命令、章程、条例、办法等,是法规的必要章程、条例、办法等,是法规的必要 补充或补充或具体化。具体化。 最著名的,也是对我国工矿企业的安全卫生最著名的,也是对我国工矿企业的安全卫生工作起到重大推动作用的
36、由国务院于工作起到重大推动作用的由国务院于1956年年5月月25日颁发的(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日颁发的(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三大规程三大规程。47 对工厂安全、卫生设施和管理方面的一些对工厂安全、卫生设施和管理方面的一些共同性问题,提出了实现文明生产,建立安共同性问题,提出了实现文明生产,建立安全生产秩序,保障职工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全生产秩序,保障职工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最基本的条件和要求,全规程颁布后,康的最基本的条件和要求,全规程颁布后,对推动企业改善劳动条件起到积极作用,效对推动企业改善劳动条件起到积极作用,效果很大。果很大。48 对施工中的
37、一些主要安全技术设施标准作出对施工中的一些主要安全技术设施标准作出规定,也提出了施工组织管理方面的安全要规定,也提出了施工组织管理方面的安全要求求,保证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保证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健康。 这是一个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这是一个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标准的规程,适用于工业建筑(矿井全技术设施标准的规程,适用于工业建筑(矿井建设除外)和民用建设的施工单位,即运用于一建设除外)和民用建设的施工单位,即运用于一切工厂建筑及住宅、文化福利、公共建筑、商业切工厂建筑及住宅、文化福利、公共建筑、商业和其他民用房屋建筑的施工单位。和其他
38、民用房屋建筑的施工单位。491991年年5月月1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75号令号令 “此规定更完善,根据经济发展和职业安全卫生的此规定更完善,根据经济发展和职业安全卫生的需要,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特别强调了需要,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特别强调了对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瞒报谎报、故意迟延违章作业、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瞒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等要追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等要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同时1956年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月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
39、故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报告规程”同时废止。同时废止。50 z 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劳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劳动部动部 1956年年9月月21日)日)z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劳动部办法(劳动部1992年年1月月13日)日)z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1994年年1月月25日)日)z 放射防护规定(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防科委、卫放射防护规定(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防科委、卫生部生部1974年年4月月27日)
40、日)z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卫生部1988年年4月月20日)日)51z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24号令号令2002年年5月月1日)日)z 职业病报告办法(卫生部职业病报告办法(卫生部1988年年8月月20日)日)z 关于加强企业职业劳动条件分级工作的通知(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业劳动条件分级工作的通知(劳动部1991年年8月月5日)日)z 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劳动部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劳动部1994年年1月月26日)日)z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动部1990年年1月月
41、18日)日)z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部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部1995年年1月月22日)日)z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1996年年3号号令)令)z 违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行政处罚办法(劳动部的行政处罚办法(劳动部1994年年12月月26日)日)52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动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动部1994年年498号)号)劳动用品防护管理规定(劳动部劳动用品防护管理规定(劳动部1996年年4月月23日)日)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劳动部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劳动部
42、1997年年9月月11日)日)铁路劳动卫生监察工作条例(铁道部铁路劳动卫生监察工作条例(铁道部1985年年6月月22日)日)化学工业安全卫生工作条例(化工部化学工业安全卫生工作条例(化工部1983年年12月)月)53 q 是指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是指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劳动保护规范性文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劳动保护规范性文件,是对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件,是对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是根据本地区职业安全卫生的现状,为解决某一特是根据本地区职业安全卫生的现状,为解决某一特定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为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
43、性、定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为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如如:q安徽省劳动保护条例安徽省劳动保护条例(1985年制定,年制定, 1997年修订)年修订)q安徽省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安徽省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1994年)年) q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2.10.13)54伤亡事故分类(伤亡事故分类(1)z 按伤害方式按伤害方式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分分16类类q (1)物体打击)物体打击 (10)崩塌)崩塌q (2)车辆伤亡)车辆伤亡 (11)放炮)放炮q (3)机械伤害)机械伤害 (12)火药爆炸)火药爆炸
44、q (4)起重伤害)起重伤害 (13)化学性爆炸)化学性爆炸q (5)触电)触电 (14)物理性爆炸)物理性爆炸q (6)淹溺)淹溺 (15)中毒和窒息)中毒和窒息q (7)灼烫)灼烫 (16)其他伤害(是指出除上述以外的危)其他伤害(是指出除上述以外的危q (8)火灾)火灾 因素如:摔、扭、搓、擦、割伤和因素如:摔、扭、搓、擦、割伤和q (9)高处坠落)高处坠落 非机动车碰撞轧伤等。非机动车碰撞轧伤等。 55伤亡事故分类(伤亡事故分类(2 2)按严重程度按严重程度轻伤事故轻伤事故 指只有轻伤事故(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指只有轻伤事故(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在一 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个工作
45、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1105损失工作日的失能损害。损失工作日的失能损害。重伤事故重伤事故 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1056000日损失工作日日损失工作日死亡事故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人)的事故56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国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国务院令第务院令第34号号
46、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定第二条)第二条)(1)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人及其以上事故)。(2)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3)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子事故造成一次死亡)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子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人及其以其以 上,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及其以上的。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及其以上的。(4)公路和其它发生一次死亡)公路和其它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人及其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
47、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 故除外)故除外)(5)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6)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57z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34号第三章)号第三章)z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现场保护和报告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现场保护和报告 (34号令第二章)号令第二章)z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年302号令)号令)58事故原因分
48、析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591)事故预防)事故预防人员类人员类1、人员人员:厂长、经理、特种作业人员、未厂长、经理、特种作业人员、未成年工、妇女成年工、妇女2、设备材料设备材料: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防: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防护用品护用品3、作业环境作业环境: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粉尘、有毒有害物质4、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三同时,预评价:三同时,预评价60厂长、经理厂长、经理 厂长、经理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49、资格认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规定规定(1990年年10月月5日)劳安字日)劳安字199025号号 厂长、经理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厂长、经理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是其是其能对本企业实能对本企业实 施安全卫生管理的凭证。施安全卫生管理的凭证。61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人员(2)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范围范围(3)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培训(4)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与发
50、证考核与发证(5)特种作业与特种人员)特种作业与特种人员监督管理监督管理62(1)电工作业;电工作业; (8)制冷作业;制冷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9)爆破作业;爆破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起重机械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查)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山排水作业(含尾 矿坝作业)矿坝作业) (5)登高架设作业;登高架设作业; (12)其它作业(经贸委批准)其它作业(经贸委批准)(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员)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员)(7)压力容器操作压力容器操作63q培训、考核、发证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