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作业安全特种作业安全专题培训专题培训 宋奎东SKDAK1.163.COM危险作业的分类 动火作业(行业标准AQ30222008 ) 高处作业(行业标准AQ30252008 ) 受限空间作业(行业标准AQ30282008 ) 设备检修作业(行业标准AQ30262008 )动火作业定义和分级 定义: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易燃易爆场所的定义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 GB50016 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2、动火作业分类及定义 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分类及定义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动火审批程序: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审批。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动火作业的限期 作业证的有效期限: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
3、效期不超过 8 h。 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 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作业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和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各持一份存查;作 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 1 年。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高处作业定义和分级
4、定义: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分级:作业高度在 2mh5m 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 5mh15m 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 l5mh30m 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 h30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 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厂相关主管部门审批。1)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2)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3) 在无平台、无护
5、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4) 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5)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单位安全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1)在阵风风力为 6 级(风速 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
6、作业。高处作业的限期 高处作业证有效期 7 天,若作业时间超过 7 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 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 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作业中的“防落口” 电梯口:要注意有否车厢、栏杆; 阳台口:要注意有否栏杆; 井架口:要注意有否空档; 扶梯口:要注意有否扶手、栏杆; 预留洞口:要注意是否都有盖板。 高处作业中的“四不准踏” 未经检查的搭建物; 玻璃天窗、冷摊瓦屋面 凉棚、芦席棚、油毛毡棚; 屋沿口。 化工生产十四个不准: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高处作业中的“十不登高”
7、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深度近视眼等疾病; 迷雾、大雪、雷电或六级以上大风时; 没有安全帽、不扣安全带时; 夜间没有足够照明; 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人; 登高脚手架、脚手扳、梯子没有防滑,未经鉴定可靠程度; 穿厚底、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物体; 设备或构件之间没有安全跳板,高压电线旁没有遮拦; 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护措施; 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扳等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定义 定义: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8、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 拆除管道。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氧含量一般为 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3.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 GBZ 2 的规定。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
9、于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2%(体积百分数)。 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设备检修作业的定义 定义: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设备检修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临时用电应
10、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 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注意事项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或加锁。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 好。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
11、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注意事项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 间应设警示红灯。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注意事项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检修单位要根据检修作业现场的情况,按以上要求编制设备检修安全措施和防范措施,填写设备安全检修作业票,并按规定进行验证落实,要明确检修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应急方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检修。检修前检修单
12、位应将票证、安全措施、防范措施以及审批程序都落实后方可进行检修。设备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设备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 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设备检修作业过程监护人不得离开检修现场。设备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危害因素分类 a) 高空坠落; b) 物体打击; c) 车辆伤害; d) 起重伤害; e) 机械伤害; f) 火灾; g) 中毒和窒息;危害因素分类 h) 触电; i) 烫伤; k)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