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第二章 制图统一标准(制图统一标准(01)22 房屋建筑CAD制图统一标准(Unified standard for CAD drawings for buildings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0 (1) 是房屋建筑制图的基本规定,适用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各专业制图,适用于以计算机制图和手工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2) 它适用于各专业下列工程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总平面的实测图; 3)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32.1 图纸规格 Specificati
2、ons of drawing sheets 2.1.1 图纸幅面规格 Formats 图纸幅面的尺寸 幅面代号 尺寸代号 A0 A1 A2 A3 A4 bl 8411189 594841 420594 297420 210297 c 10 5 a 25 4横式幅面5立式幅面6幅面加长尺寸 图纸的短边一般不应加长,A0A3幅面长边尺寸可加长,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增加量是所加长边的A4幅面尺寸的倍数)幅面尺寸 长边尺寸 长边加长后尺寸 A0 1189 1486 1635 1783 1932 2080 2230 2378 A1 841 1051 1261 1471 1682 1892 2102
3、A2 594 743 891 1041 1189 1338 1486 1635 1783 1932 2080 A3 420 630 841 1051 1261 1471 1682 1892 注:有特殊需要的图纸,可采用bl为841mm891mm与1189mm1261mm的幅面 7标题栏 title block82.1.3 图纸编排顺序 (1) 工程图纸应按专业顺序编排。一般应为图纸目录、总图、建筑图、结构图、给水排水图、暖通空调图、电气图等。(2) 各专业的图纸,应该按图纸内容的主次关系、逻辑关系,有序排列。 92.2 图线、字体与比例 2.2.1 图线图线(1) 图 线 ( l i n e
4、) 的 宽 度 b , 宜 从 下 列 线 宽 ( l i n e width/thickness)系列中选取:1.4、1.0、0.7、0.5、0.35、0.25、0.18、0.13mm。图线宽度不应小于0.1mm。(2)每个图样,应根据复杂程度与比例大小,先选定基本线宽b,再选用相应的线宽组。 10线宽组(5) 相互平行的图线,其间隙不宜小于其中的粗线宽度,且不宜小于0.2mm。(6) 虚线、单点长画线或双点长画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宜各自相等。(7) 单点长画线或双点长画线,当在较小图形中绘制有困难时,可用实线代替。(8) 单点长画线或双点长画线的两端,不应是点。点画线与点画线交接或点画线与
5、其他图线交接时,应是线段交接。(9) 虚线与虚线交接或虚线与其他图线交接时,应是线段交接。虚线为实线的延长线时,不得与实线连接。(10) 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不可避免时,应首先保证文字等的清晰。1112常用线型113常用线型2142.2.2 字体 (Fonts)1)文字的字高,如果采用中文矢量字体,应从3.5、5、7、10、14、20mm中选用;如果采用True type或者非中文矢量字体,应从3、4、6、10、14、20中选取;如需书写更大的字,其高度应按 的比值递增。2)图样及说明中的汉字,宜采用长仿宋体或者黑体,长仿宋体宽度与高度的关系应符合表2-6的规定,黑体字的宽度
6、与高度应相同。大标题、图册封面、地形图等的汉字,也可书写成其他字体,但应易于辨认。3)图样及说明中的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及罗马数字,宜采用单线简体或ROMAN字体。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的书写与排列,应符合表2-7的规定。154)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如需写成斜体字,其斜度应是从字的底线逆时针向上倾斜75。斜体字的高度与宽度应与相应的直体字相等。5)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的字高,应不小于2.5mm。6)数量的数值注写,应采用正体阿拉伯数字。各种计量单位凡前面有量值的,均应采用国家颁布的单位符号注写。单位符号应采用正体字母。7)分数、百分数和比例数的注写,应采用阿拉伯数
7、字和数学符号,例如,四分之三、百分之二十五和一比二十应分别写成3/4、25%和1:20。8)当注写的数字小于1时,必须写出个位的“0”,小数点应采用圆点,齐基准线书写,例如0.01。162.2.3 比例 (1) 图样的比例(scale),应为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比例的大小,是指其比值的大小,如1:50大于1:100。(2) 比例宜注写在图名的右侧,字的基准线应取平;比例的字高宜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 图2.2-1 比例的书写17绘图所用的比例 182.3 定位轴线与指北针 2.3.1 定位轴线定位轴线(1)定位轴线应用细单点长画线绘制。(2)除较复杂需采用分区编号或圆形、折线形
8、外,定位轴线一般应编号,编号应注写在轴线端部的圆内。圆应用细实线绘制,直径为810mm。定位轴线圆的圆心,应在定位轴线的延长线上或延长线的折线上。图2.3-1 定位轴线的编号顺序19(3) 平面图上定位轴线的编号,宜标注在图样的下方与左侧。横向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顺序编写,竖向编号应用大写拉丁字母,从下至上顺序编写。 (4)拉丁字母作为轴线编号时,应全部采用大写字母,不应用同一个字母的大小写来区分轴线号。拉丁字母的I、O、Z不得用做轴线编号。如字母数量不够使用,可增用双字母或单字母加数字注脚,如AA、BA、YA或A1、B1、Y1。 (5) 组合较复杂的平面图中定位轴线也可采用分区编号,
9、编号的注写形式应为“分区号该分区编号”。分区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表示。 20分区编号举例图2.3-2 定位轴线的分区编号21(6) 附加定位轴线的编号,应以分数形式表示,并应按下列规定编写:1) 两根轴线间的附加轴线,应以分母表示前一轴线的编号,分子表示附加轴线的编号,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如: 表示2号轴线之后附加的第一根轴线; 表示C号轴线之后附加的第三根轴线; 222) 1号轴线或A号轴线之前的附加轴线的分母应以01或0A表示,如: 表示1号轴线之前附加的第一根轴线; 表示A号轴线之前附加的第三根轴线; 23(7) 一个详图适用于几根轴线时,应同时注明各有关轴线的编号,如
10、图, 图2.3-3 详图的轴线编号24(8) 通用详图中的定位轴线,应只画圆,不注写轴线编号。(9)圆形与弧形平面图中的定位轴线,其径向轴线应以角度进行定位,其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进行表示,从左下角或-90o(若径向轴线很密,角度间隔很小)开始,按逆时针顺序编写;其环向轴线宜用大写阿拉伯字母表示,从外向内顺序编写。(10) 折形平面图中定位轴线的编号可按下图的形式进行编写 25折形建筑的编号举例图2.3-4 折线形平面定位轴线的编号262.3.2 指北针指北针 指北针的形状宜如图所示,其圆的直径宜为24mm,用细实线绘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3mm,指针头部应注“北”或“N”字。需用较大直径绘制指北针时,指针尾部宽度宜为直径的1/8。 图2.3-5 指北针27常用建筑材料图例 128建筑材料图例229建筑材料图例330建筑材料图例431建筑构件图例参见2.4.2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