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数字化管理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与规范标准与规范 第二单元 学完本单元内容之后,你将能够:(1)了解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及必要性(2)阐释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与规范的构成(3)举例阐述我国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体系接下来,让我们一步步深入理解本单元的学习内容吧。首先,我们来熟悉一下本单元内容的整体框架。【学习目标】第二单元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与规范 知识点1 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及必要性 一、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二、制定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必要性三、城市数字管理标准化优势知识点2 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与规范的构成 一、城市数字管理标准化基本原则二、标准与规范的构成知识点3 我国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体系
2、 一、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行业标准 二、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的国家标准 三、主要相关其它国家标准 知识点1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及必要性 一、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二、制定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必要性三、城市数字管理标准化优势 目前,几乎所有城市都在建设“无线城市”,美国的亚特兰大、波士顿、拉斯韦加斯、洛杉矶、旧金山、西雅图、费城、奥斯汀、克利夫兰、马里恩、匹兹堡等城市都在建设无线网络,新加坡、日本、韩国的首尔、仁川、釜山等城市以及马来西亚的吉隆坡、澳大利亚的悉尼在积极建设无线数字城市。 请你参考更多资料,思考一下,在数字城市的建设与应用这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中,究竟是什么为数字城市的建设保驾护
3、航呢?一、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 城市管理滞后成为各个国家、各个城市的普遍问题 信息滞后,管理被动后置 多头管理,职能交叉 突击式、运动式管理 管理粗放,手段落后 缺乏统一的监督和评价机制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已经成为全球的发展趋势 美国有50多个城市正在进行全面数字城市建设 欧洲相继展开一系列数字城市的规划和建设 在中国,数字城市建设已被列入信息产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发展战略重点 香港、上海、北京、广州等大城市数字化建设相继启动 许多省市都将数字城市作为实现区域信息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最早的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化可以追溯到1993年美国提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的计划,其目的在
4、于实现以网络设施为基础的国家信息高速路; 1994年美国提出“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NSDI)”,美国开始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库,构建了统一的地理空间框架。一、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 1998年时任美国副总统戈尔在加里福尼亚科学中心所提出“数字地球(DE)”,标志着数字地球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城市的诞生。以地理空间信息为主要支撑的“数字地球”勾画出人类数字生活的美好愿景,并由此引发了世界关于“数字城市”的探讨。涵盖城市信息化所有内容的“数字城市”开始在全球兴起。而2008年,IBM总裁彭明瑞提出了“智慧地球”的概念,城市数字化管理又一次成为全球的讨论热点。一、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
5、 数字地球的概念 数字地球是:信息化的地球-地球的虚拟对照体。数字地球将有关地球上每一点的信息,按地球的地理坐标加以整理,然后构成一个全球的信息模型。人们可以快速、形象地了解地球上的任何一点、任何方面的信息,从而实现“信息就在指尖上”的梦想。建设部试点及推广工作计划 2005年8月15日,建设部下发了网格化城市管理试点及推广工作计划(建城客函2005100号) 第一期试点选择了10个城市(区)开展网格化城市管理的试点工作,目前基本上线运行 第二期试点选择了17个城市开展网格化城市管理的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开始规划 今后,将根据各地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城市管理模式并逐步在全国推广知识点1
6、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及必要性 一、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二、制定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必要性三、城市数字管理标准化优势 中国的城市化建设在改革开放后有了飞速发展,按照中国2050年实现70%城市化率的目标,每年将有1200万人从农村涌向城市。当前我国的城市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特别是重建设、轻管理已成为许多城市的顽症,影响了市民的生活质量、城市的投资环境、和谐社会的构建。常规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必须对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方式、手段进行创新。随着体制改革的加快、越来越多高新技术手段的应用,建立和实施新的工作标准体系迫在眉睫。在管理体制的变革进程中,旧有的管理模式、
7、作业流程被修改或替代,而新体制下的管理模式、作业流程、技术标准体系有待建立和实施。特别是数字化城管对数字化技术依赖程度非常高,如果数字化技术没有各项标准作为前提,也无法发挥作用。二、制定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必要性 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实施体现了城市管理体制的深刻变革,也贯彻了国家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基本精神。其中,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体现在如下四方面: (一) 高位高压实现体制改革 (二) 高位独立保证监督实效 (三) 高效处置依托资源转移 (四) 高新技术促进资源节约二、制定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必要性 知识点1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及必要性 一、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二、制定
8、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必要性三、城市数字管理标准化优势 第一,管理过程中责任归属更加明晰,有效解决了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的问题 第二,有利于管理着统一指挥调度,有效整合了城市管理力量 第三,城市问题的发现更及时,最大限度的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派遣问题 第四,要求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城市管理问题,实现了问题处置的高效快捷 第五,有效降低了城市管理工作的行政成本三、城市数字管理标准化优势 知识点1 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及必要性 一、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二、制定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必要性三、城市数字管理标准化优势知识点2 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与规范的构成 一、城市数字管理标准化基本原则二
9、、标准与规范的构成知识点3 我国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体系 一、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行业标准 二、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的国家标准 三、主要相关其它国家标准 知识点2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与规范的构成 一、城市数字管理标准化基本原则 二、标准与规范的构成 (1)需求导向原则。应用和需求为导向,以实现全国城市建设与管理联网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为目标; (2)系统规划原则。设立专门组织数字城市现实发展及未来规划角度,全面系统规划并编制各类信息标准,并将标准化体系列入法规; (3)实用性原则。应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广泛的应用前景。是改革政务管理理念、体制和流程,提升政府管理效率和实时性的成功范例,充分体现了科
10、学发展观的要求。该系列标准对全国各城市改善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具有指导意义; (4)兼容共享、成本最低原则。在标准指定中充分考虑到各系统的兼容性,保证信息共享,系统整体成本最低。尽量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5)先进性、可扩展性原则。保证今后发展的可持续性。一、城市数字管理标准化基本原则 二、标准与规范的构成 空间数据应包括单元网格数据、部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等,并应符合以下相关规定: 1、单元网格数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T213的规定。 4、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的内容、比例尺和组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
11、准CJJ103和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0的规定。 2、部件数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214的规定。 3、地理编码数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215的规定。 二、标准与规范的构成 业务数据应包括系统运行中的公众举报数据、监督员上报数据、监督员核查数据、业务案卷数据、业务流转数据、业务督办数据、业务表单数据、机构人员角色数据、综合评价结果数据等。 系统运行支撑数据应包括机构人员角色配置、业务配置、工作流配置、地图使用配置、工作表单定义、文号定义、惯用语定义、统计报表定义、地图要素编码定义、物理图层
12、配置、逻辑图层配置、专题图层配置、地图查询定义等数据。知识点1 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及必要性 一、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背景二、制定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必要性三、城市数字管理标准化优势知识点2 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与规范的构成 一、城市数字管理标准化基本原则二、标准与规范的构成知识点3 我国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体系 一、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行业标准 二、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的国家标准 三、主要相关其它国家标准 知识点3我国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体系一、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行业标准二、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的国家标准三、主要相关其它国家标准 1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20
13、05一、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行业标准 规范旨在通过规范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的相关内容,指导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城市其它相关管理应用系统,如果可以实行基于单元网格的全方位、全时段的管理方式,也可参照此规范执行。规范对数字城管系统中占据核心地位的系统整体结构及业务流程都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数据及其传输、系统运行环境等提出了要求,另外还对系统的建设、验收、维护提出了规定和要求。一、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行业标准 2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T213-2005 标准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的术语和定义、单元
14、网格划分原则、单元网格编码规则、单元网格数据要求等。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市市政综合监管的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城市其它管理应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前期的数据建设中,本标准为单元网格的划分提供了具体参照依据。 3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标准CJ/T214-2007一、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行业标准 标准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的术语和定义、部件分类与编码,事件分类与编码和专业部门代码。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中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及数据的获取与管理。城市其它管理应用可参照此标准执行。标准
15、是在原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214-2005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的主要内容是部件和事件类型的增加和调整,扩展了大类,增加了部分部件和事件的小类,并调整了少数部件、事件小类所在的大类,修改了个别小类的名称。此标准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前期的数据建设中,本标准为城市管理的部件、事件的普查、分类、编码、确权等工作提供了具体参照依据。 4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215-2005一、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行业标准 标准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地理编码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规定和地理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用于城市市政监管的地理编码,即
16、使用规范的地点描述语言进行城市市政监管部件和事件的定位。城市其它管理应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前期的数据建设中,本标准为管理部件、事件的地理编码工作提供了具体参照依据。 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CJ/T292-2008一、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行业标准 标准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绩效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对象、评价周期、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实施与保障。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市政综合监管的绩效评价,城市其他管理应用可参照执行。标准在数字城管新模式的运行阶段提供了“定量、定标”的准则,有利于实现对城市管理的工作过程、责任主体、工作绩效等进行客观评价,实现对政府部门履行城市管
17、理职能的有效监督,促进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6、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CJ/T293-2008一、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行业标准 标准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城管通)的硬件要求、软件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检测、使用与维护。标准适用于城市市政综合监管的现场数据实时采集和传输,城市其他管理应用可参照执行。标准是对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阶段行业标准体系的一个补充,对数字城管新模式的主要创新点之一的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城管通提出了具体要求,促进了城管通选型规范化目标的实现。 7、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CJ/T315-200
18、9一、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行业标准 标准适用范围为各城市(区)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和专业部门,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立案、结案的基本原则;管理部件、事件问题的采集立案标准;各类问题的处置单位职责划分;各类问题处置的推荐时限;管理部件、事件问题的结案标准等。知识点3我国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体系一、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行业标准 二、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的国家标准 三、主要相关其它国家标准 现行的城市数字化管理国家标准一共有7个。标准均由行业标准升级转化为国家标准,在行标的基础上吸收了全国多个城市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效果与经验,并与已经发布的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8部分:立
19、案、处置和结案处于建设过程中。标准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一、术语和定义;二、案件分类依据和工作时限;三、管理要求;四、应用要求;五、附录A(规范性附录)监管案件立案条件、结案条件与处置时限;六、附录B(资料性附录)监管案件立案条件、结案条件、处置时限与专业部门示例。二、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的国家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GB/T 30428.1-2013二、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的国家标准 标准于 2013年12月31颁布,2014年8月15日起执行。标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单元网格的划分原则、编码规则、数据要求和图示表达等。标准从国家层面界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
20、信息系统information system for digitized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city和单元网格basic management grid的概念。明确了单元网格划分原则及编码规则,并对数据、空间、属性及其结构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图形表达中图示符号、标识码注记也作了界定。本标准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单元网格的划分提供了具体参照依据。二、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的国家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2013 标准于2014年8月15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
21、理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的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专业部门编码规则,以及管理部件和事件类型扩展规则。标准适用于数字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的部件和事件数据获取、管理与应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3部分:地理编码GB/T 30428.3-2016 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3部分:地理编码GB/T 30428.3-2016于 2016年8月29颁布,2017年3月1日起执行。标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地理编码的一般要求、基本地点数据内容、地理编码规则和数据质量要求。适用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地点数据的采集、地理编码及应用。城市的其他案例应用也可参照执行。
22、二、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的国家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4部分:绩效评价GB/T 30428.4-2016 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4部分:绩效评价GB/T 30428.4-2016于 2016年8月29颁布,2017年3月1日起执行。这部分标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评价的基本规定、评价周期、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实施与保障和外部评价。适用于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城市,对监管区域、专业部门和岗位工作绩效的评价 二、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的国家标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5部分: 监管信息采集设备GB/T 30428
23、.5-2017 标准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中监管信息采集设备的要求,应用软件功能、性能要求和其他要求等。本部分适用于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设备的选型和应用软件开发。二、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的国家标准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6部分:验收GB/T 30428.6-2017 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6部分:验收GB/T 30428.6-2017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模式建设和运行效果验收一般规定、验收内容、验收指标与评分以及验收结论等。本部分适用于对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模式建
24、设和运行效果的验收。二、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的国家标准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设备GB/T 30428.7-2017 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7监管信息采集设备GB/T 30428.7-2017于201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监管信息采集的一般规定、流程与要求、管理要求和质量评价等。规定适用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管信息采集。二、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的国家标准 知识点3我国城市数字化管理标准体系一、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行业标准 二、城市数字化管理主要依据的国家标准 三、主要相关其它国家标准 1
25、、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运行服务质量规范GB/T 33448-2016三、主要相关其它国家标准 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运行服务质量规范与2017年7月1日实施。规范结合全国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的需求,由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和武汉大学联合制定的国家标准之一,主要规定了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运行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服务质量评价的内容、指标和方法,使我国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服务有科学、合理、统一、准确和规范的检测与评价体系,为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提供统一的规范指导。三、主要相关其它国家标准 2、数字城市智能卡应用技术要求2GB/T 33242-20
26、16 数字城市智能卡应用技术要求于2016年12日13开始执行,标准规定了数字城市智能卡卡片体系架构、生命周期模型、通用平台(GP)运行环境、安全域、卡片和应用管理、安全通信、应用协议数据单元(APDU)命令和相应的定义、符号等。标准适用于智能卡的设计、制造、管理、发行和应用等领域。 3、数字城市一卡通互联互通 通用技术要求3GB/T 31778-2015 数字城市一卡通互联互通 通用技术要求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了城市一卡通互联互通系统技术要求、用户卡技术要求、业务流程、数据清分、数据接口要求、通讯要求和安全要求,以及标准中涉及的相应术语、定义、符号等,可以满足城市内综合交通、
27、公用事业缴费、风景园林、社区应用、停车场管理等多项业务需求的系统。三、主要相关其它国家标准 4、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编码规则4GB/T 23705-2009 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编码规则于2009年10月1日。文件规定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中地名/地址分类、描述、编码以及地理位置信息表达的规则与方法。规定适用于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其他类型区域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也可参照使用。三、主要相关其它国家标准 5、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CH/T 90032009 地理空间框架标准规范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界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含义与构成,规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建
28、设内容及技术要求,适用于数字中国、数字省区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维护和服务。三、主要相关其它国家标准 6、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CH/T 90042009 地理空间框架标准规范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界定了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含义、组成与分级,规定了数据内容及加工过程,对管理与服务系统及支撑环境提出了要求,适用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服务三、主要相关其它国家标准 感谢大家感谢大家 陈平 著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建议阅读书目: 岳经纶,等编社会服务:从经济保障到服务保障,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 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 编科学发展主题案例:社会服务与管理 人民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1 杨海涛 著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研究与展望 ,经济管理出版社2013 胡孝红 著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法理与实证研究:以宜昌市网格化管理等为例,厦门大学出版社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