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学职称评定方案为了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进取,努力拼搏,乐于奉献,规范学校管理,使评选工作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特制定本办法。一、成立领导小组:学校设立由校长、分管校长、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德育处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九人领导小组。二、基本条件: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符合教育局、人事局有关职称评定的文件规定。三、基本原则:以教师任职期间业绩为主,兼顾教师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和职务、民主评议、考核小组评议、逐项加分、扣分,最后排列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四、推荐办法:教师自愿申请,在指定时间报名、提交所有的有关证件和材料,确定人选。五、工作程序:对照摸排人员一申请指标
2、名额一提交个人材料一对照打分一领导审核一公示结果一上报名单六、计分办法:(一)加分:1、学历:本科2分,硕士3分。2、工作年限:20年以内(含20年)每年加1分,超过20年,每年加1.5分。3、校龄:每年加0.5分。4、担任旺中高三毕业班教学,每届2分。5、综合荣誉:被表彰为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师,校、县局加1.5分,市局(县政府)加3分,市政府(省厅)加5分,省政府加8分,国家加10分(各项表彰,取最高级别计分一次)。6、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教学技能竞赛(优课、优案):校、县局一等奖加2分,市一等奖加5分,市二等奖加2分,省一等奖加10分,省二等奖加5分,省三等奖加3分,按最高级别计分
3、一次。县级公开课加2分,市级公开课加3分7、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县、校加2.5分,市加5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8、论文发表:市级加2分,省级以上加3分。论文评比:市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省级以上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9、课题研究(学校实验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以最高级别一次性加分):县校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以上加3分。10、职务:班主任(任现职称内)每年加1.5分;备课组长年加0.5分,中层副职年加1分,中层正职年加1.5分,校级领导年加2分(近三年按任职期间最高职务加分)。(二)减分1、出勤(45岁以下),事假累计10天,每超过1天扣0.5分,旷课1节扣0.5分,旷工1天扣2分,学校活动、集会缺席1次扣0.5分。2、近三年所教学科期末考试成绩,有三学期(含三学期)以上列同轨倒数第一,一次扣2分,三次倒数第一不参评,高考成绩列同轨倒数第一名扣4分(以教务处公布的成绩为准,只限近三年)。3、违反法律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不参评。工作不认真,造成工作重大失误,影响较坏;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任现职期间,体罚学生、有偿家教造成重大影响和重大事故的,不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