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交流学习交流教育培训教育培训防为上防为上 救次之救次之 戒为下戒为下目目 录录CONCENTS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安全责任安全责任事故追责事故追责尽职免责尽职免责规避风险规避风险PART 01PART 02PART 03PART 043PART 01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案例分析4事故案例分析51124江西丰城电厂施工平台坍塌事故江西丰城电厂施工平台坍塌事故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损失事故损失人员伤亡:人员伤亡:造成74人遇难、2人受伤赔赔款:款:共计8822.73万元工期延误:工期延误:约1年社会影响:社会影响:国内外影响巨大6事故案例分析7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事故性质:事故性
2、质:重大责任事故刑事拘留:刑事拘留:9人(重大责任事故罪)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立案调查:立案调查:10人(玩忽职守罪9人,行贿罪1人)8事故案例分析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刑刑事事拘拘留留序号职务参建单位12董事长项目部总工(施工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34567项目部常务副经理项目部工程部部长项目部安检部部长项目部安健环部经理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部经理(监理单位)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9监理部总监监理部安全副总监9事故案例分析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职职务务犯犯罪罪立立案案调调查查序号12345610
3、职务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指挥部总指挥邓勇超(副厅级)安全监管处处长张志祥监督项目站站长杨飞云工信委副主任毛卫东单位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丰电三期扩建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丰城市工信委事故案例分析10事故原因(初步)事故原因(初步)事故调查组定性:事故调查组定性: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压缩工期、突击生产、施工组织不到位、管理混乱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压缩工期、突击生产、施工组织不到位、管理混乱等有关。等有关。南京大学专家定性:南京大学专家定性:不按工程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操作造成的。不按工程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操作造成的。11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
4、初步)事故原因(初步)江苏恒久钢构有限公司的钢结构工程师定性:江苏恒久钢构有限公司的钢结构工程师定性:通常发生坍塌事故可能会有三种情况:通常发生坍塌事故可能会有三种情况: 一是水泥强度不够导致操作平台垮塌;二是操作平台自身锚固设一是水泥强度不够导致操作平台垮塌;二是操作平台自身锚固设施失灵;三是塔吊倒塌引发连锁反应。施失灵;三是塔吊倒塌引发连锁反应。“水泥强度不够水泥强度不够”有两种可能:一是使用了未达标水泥;二是水泥养护时间不够,导致未达到设计强度就有两种可能:一是使用了未达标水泥;二是水泥养护时间不够,导致未达到设计强度就拆除模板。混凝土浇筑之后,在养护上需要一定的时间,待其凝固达到一定强
5、度才能拆除模板。假如在现场拆除模板。混凝土浇筑之后,在养护上需要一定的时间,待其凝固达到一定强度才能拆除模板。假如在现场浇筑混凝土时,使用的这批次混凝土品质不达标,而现场技术人员又盲目相信经验,未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浇筑混凝土时,使用的这批次混凝土品质不达标,而现场技术人员又盲目相信经验,未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只根据往常经验操作,会出现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强度不够,而导致操作平台垮塌。如果混凝土品质无测,只根据往常经验操作,会出现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强度不够,而导致操作平台垮塌。如果混凝土品质无问题时,过短的养护时间也会导致事故发生,由于混凝土养护时间受温度影响比较大,低温时混凝土需要更问题时,过
6、短的养护时间也会导致事故发生,由于混凝土养护时间受温度影响比较大,低温时混凝土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达到设计强度,但为了赶工期、抢进度,人为缩短混凝土的养护时间,结果必然发生事故。长的时间才能达到设计强度,但为了赶工期、抢进度,人为缩短混凝土的养护时间,结果必然发生事故。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初步)事故原因(初步)忽视忽视“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当安全于生产,当安全于生产产生矛盾时,重生产轻安全。产生矛盾时,重生产轻安全。(1)抢进度:)抢进度:“协力奋战一百天”动员大会(2)推责任:)推责任:建设方代表与总包方、施工方负责人签订了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地基处理工程“大干一百天”目标责任
7、书(3)不落实:)不落实:大检查工作行动迟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12事故案例分析13教训教训思考思考 干项目,通过各种途径省下的钱,相关负责人能从公司拿到多少? 干项目,犯了错、出了事、要担责,公司能为相关负责人承担多少? 个人对于企业来说,是一名员工。 个人对于家庭来说,那就是天。因此,我们一定要学会因此,我们一定要学会“尽职免责尽职免责”、”规避风险规避风险”。PART 02安全责任安全责任14安全责任15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依据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国务院令 第第393号号)安全
8、责任16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七条第七条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不得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对勘察、
9、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的要求要求,不得压缩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合同约定的工期工期安全责任17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八条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所需费用。用。第九条第九条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
10、、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和器材。和器材。安全责任18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三章第三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条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料。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等级的施工单位。19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
11、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三章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勘察单位在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防止因设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考
12、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指导意见。20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三章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是是否否符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标准。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
13、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发现存在安全事故存在安全事故隐患隐患的,应当的,应当要求要求施工施工单位单位整改整改;情况;情况严重的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向有关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承
14、担监理责任。安全责任21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三章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出租的机械设备出租的机械设备和和施工机具及配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件,应当具有生产生产(制造制造)许可许可 证、产品合证、产品合格证。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在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安全责任22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
15、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三章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脚手架、模板模板等自升式架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资质的单位承担。的单位承担。应当编制拆装应当编制拆装方案方案、制定安全施工、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措施;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验收手续并签字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必
16、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必须必须出具检测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出具检测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安全责任23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等等条件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
17、内承揽工程。,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责任24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施工单位应当:(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教育培训制度(2)制定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和和操作规程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需资金的投入(4)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
18、行)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检查记录。25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应当:(1)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2)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安全施工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安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安全)(3)落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确保)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安全生
19、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使用(5)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告生产安全事故。26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 施所需费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措施的落实、安全生、安
20、全生产产条件的改善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不得挪作他用。他用。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
21、操作的,应当;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立即制止。安全责任27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安全副经理)及其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安全副经理)及其工作人员(安全科长)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作人员(安全科长)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监督检查(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
22、构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报告(及时向(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非常重要)项目经理汇报,非常重要)(3)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立即制止。安全责任28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
23、事故的,由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安全责任29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 号工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后,方可上岗作业。安全责任30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
24、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并,并附具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安全验算结果,经,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现场监督。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25、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论证、审查。安全责任31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签字确认。确认。(安全技术交底,签字)安全技术交底,签字)安全责任32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
26、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 施、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设置明显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责任33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27、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 并并保保持安全距离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安全责任34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
28、境保护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境的危害和污染。安全责任35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确定消防安全责责任人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
29、,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标志志。安全责任36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提供安全安全防护用具防护用具和安全和安全防护服装防护服装, 并并书面告知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危害。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
30、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建立建立相应的相应的资料档案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报废。安全责任37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后方
31、可任职。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其教育培训情况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 产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责任38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
32、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注意: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安全责任39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什么是什么是主体责任?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如施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直接承担主体。生产经营单位
33、(如施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直接承担主体。什么是什么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什么是什么是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如项目建设全过程),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履行的义务承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如项目建设全过程),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履行的义务承担的责任,否则接受未尽责的追求。担的责任,否则接受未尽责的追求。安全责任40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条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解释:项目经理作为真正全面组织、领导施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负责人,就是本条所说的生解释:项目经理作为真正全面组织、领导施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负责人,就是本条所说的生产经营单位(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产经营单位(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延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重视、不亲自抓延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重视、不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安全
35、生产工作就不可能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就不可能搞好。安全责任4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全面负责”的含义:的含义:1. 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负责,而不仅仅是负责某些方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负责,而不仅仅是负责某些方面或部分环节面或部分环节不能选择性负责不能选择性负责。2. 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程负责,要确保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程负责,要确保施工单位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3. 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最终责任负最终责任。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状况、
36、水平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状况、水平高低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最终由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不能以任何借口规避、逃避。低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最终由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不能以任何借口规避、逃避。安全责任4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职责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职责安全责任4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职责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职责安全责任4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37、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安全责任45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安全责任4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责任47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责任48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部门的核心作用:安全管理部门的核心作用:1、协助、协助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将其安全责任(或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有效地分解到各个部门、各施工队
38、、各个作业班组和各个作业人员,实现责任分摊、风险分担。2、督促、督促各个部门、各施工队、各个作业班组和各个作业人员,共同将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到位、实现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可控。3、安全管理部门只负责督促、组织、参与和检查督促、组织、参与和检查各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其他各部门负责各自工作中安全部分的执行和落实执行和落实。安全责任49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6年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了企业要落实五大主体责任意见明确了企业要落实五大主体责任意见第二部分意见第二部分“健
39、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第(六)条中第(六)条规定规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17年安全生产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安全生产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责任50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责任5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责任5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5年年3月月16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PART 03事故追责事故追责53事故追责54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40、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目的:目的:惩罚和教育责任者本人,促使有关人员提高惩罚和教育责任者本人,促使有关人员提高责任心责任心 (遵守规范、承担责任和履(遵守规范、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对事情能敢于负责、勇于主动负责的态度)行义务的自觉态度;对事情能敢于负责、勇于主动负责的态度),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避(避免产生侥幸心理、麻
41、痹心理、惯性心理、应付心理、抵触心理、逆反心理、惰性心理、从免产生侥幸心理、麻痹心理、惯性心理、应付心理、抵触心理、逆反心理、惰性心理、从众心理、厌倦心理、破坏心理、纵容心理)众心理、厌倦心理、破坏心理、纵容心理),保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得到,保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得到遵守遵守,保障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55事故追责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关键:关键:责任追究制的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和追究。责任追究制的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和追究。重点:重点:责任追究制的重点是要明确责任追究制的重点是要明确责任追究的边界责任追究的边界(边界:责任制要求、责任状签订边界:责任制要求
42、、责任状签订),),做到做到“尽职免责尽职免责”,防止,防止责任追究泛化责任追究泛化(泛化:责任不明确、不合法泛化:责任不明确、不合法),甚至出现先追究),甚至出现先追究责任、后调查事故以及简单根据事故等级确定问责级别等情况,使责任追究演化为责任、后调查事故以及简单根据事故等级确定问责级别等情况,使责任追究演化为“岗位岗位追究追究”(做到:岗位责任要明确、要合法做到:岗位责任要明确、要合法),严重挫伤基层安全工作者的积极性,造成生),严重挫伤基层安全工作者的积极性,造成生产经营单位中没人愿意干安全生产工作,部门领导不愿意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产经营单位中没人愿意干安全生产工作,部门领导不愿意分管安
43、全生产工作。56事故追责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某起重事故责任追责边界某起重事故责任追责边界罪名重大责任事故罪职务龙门拆卸工现场负责人带班班长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追责原因(岗位安全责任未落实)在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过期的情况下,仍然从事有资格要求的高空作业,并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未按制度要求在拆卸现场组织、指挥,造成现场施工混乱,多名无资格工人从事高空作业未按规定在龙门吊拆除前参加并督促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并在事故发生后伪造安全技术交底单未按规定在龙门吊拆除前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指派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
44、审查龙门吊拆卸方案时未能核实施工人员名单及资格事故追责57生产安全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分类自然事故:自然事故:指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指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造成的事故、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造成的事故单纯的单纯的“天灾天灾”但是:但是:在能够预见或者能够防范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单位防范措施不在能够预见或者能够防范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单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防范救援措施不力,由自然灾害引发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45、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防范救援措施不力,由自然灾害引发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事故追责58生产安全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分类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指由于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所导致的事故指由于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所导致的事故“人祸人祸”注意:注意:责任事故常常与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责任事故常常与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从业人员违章操作、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因素有关。、从业人员违章操作、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
46、、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因素有关。事故追责59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要求比较高,这就要求企业安全生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要求比较高,这就要求企业主要领导必须要有法律风险意识。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主要领导必须要有法律风险意识。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规中,都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包括违反安全
47、生产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党内责任、民事责任、刑行政责任、党内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事责任。60事故追责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站)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造成重大责任事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或领导者执行处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对有关企故的单位或领导者执行处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对有关企业给予行政处罚:业给予行政处罚:(1)造成死亡、重伤、职业病等严重后果;)造成死亡、重伤、职业病等严重后果;(2)发生事故后,故意隐瞒不报或谎报;)发生事故后,故意隐瞒不
48、报或谎报;(3)忽视劳动条件的改善,削减防护设施,导致严重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忽视劳动条件的改善,削减防护设施,导致严重危害职工安全健康;(4)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指派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所禁忌的工作,或不按规定给)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指派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所禁忌的工作,或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造成伤亡事故者。职工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造成伤亡事故者。事故追责61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行政责任行政责任追责:追责:(1)对违反上述安全生产法规的责任人、领导者,视情况应给予不同行政处分)对违反上述安全生产法规的责任人、领导者,视情况应给予不同行政处分,记过、记大过、降低职务工资记过、记大过、降低职务
49、工资;(2)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还未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则要产遭受严重损失,还未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则要给予重罚给予重罚。(3)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如发生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如发生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从重追究从重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事故追责62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党内责任党内责任在安全生产管
50、理方面造成较大或严重损失的,负有主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造成较大或严重损失的,负有主要领导者,给予要领导者,给予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处分。事故追责63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在安全生产上,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违反劳动在安全生产上,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给国家、公民财产与人身安全纪律,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给国家、公民财产与人身安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的民事责任。事故追责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2015年年12月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