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案例分析课件.ppt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文档编号:2978293 上传时间:2022-06-18 格式:PPT 页数:32 大小:18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案例分析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案例分析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案例分析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案例分析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案例分析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案例分析一、制定一、制定办法办法的背景的背景 二、办法办法的法律效力的法律效力 三、学校伤害事故的界定及其分类三、学校伤害事故的界定及其分类 四、学校伤害事故的处理四、学校伤害事故的处理 五、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五、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 六、与六、与办法办法有关的法律问题有关的法律问题 七、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对策与建七、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对策与建议议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1.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制度不健全的制度不健全 学校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伤害事故的发生“雨后春笋、层出不雨后春笋、层出不穷穷” ;教育

2、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焦头烂额、疲于应焦头烂额、疲于应付付” ,受害学生家长,受害学生家长“痛不欲生、悲愤难容痛不欲生、悲愤难容” ,班主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和任课教师“提心吊胆、杯弓蛇影提心吊胆、杯弓蛇影” 。 2.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不清,影响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不清,影响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3.学校缺乏安全责任观念,预防意识薄弱学校缺乏安全责任观念,预防意识薄弱二、办法的法律效力 1.时间效力时间效力:自2002年9月1日办法颁布之日起生效。 2.空间效力空间效力:全国所有全日制学校及其学生:全国所有全日制学校及其学生发生的、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发生的

3、、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3.层级效力层级效力:属部门教育规章,法律效力层:属部门教育规章,法律效力层次较低,在法院判案时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次较低,在法院判案时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判案依据为判案依据 三、学校伤害事故的界定及其分类 (一)学校伤害事故的界定和特点(一)学校伤害事故的界定和特点 1.学生伤害事故又称学校事故学生伤害事故又称学校事故,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

4、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2.特点特点:1)绝大多数学生伤害事故的受害者为不满)绝大多数学生伤害事故的受害者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学生;周岁的未成年学生;2)事故的处理涉及多方利益。往往)事故的处理涉及多方利益。往往牵涉到学生、学生家长、教师、学校以及校外有关部门等牵涉到学生、学生家长、教师、学校以及校外有关部门等多方关系;多方关系;3)独生子女的增多为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带)独生子女的增多为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带来巨大压力;来巨大压力;4)教育经费不足使学校难以承受赔偿费用)教育经费不足使学校难以承受赔偿费用。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构成要件(1)主体是

5、特定的,必须是学生。)主体是特定的,必须是学生。 (2)必须有伤害结果发生。)必须有伤害结果发生。 (3)必须有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行为或者不可抗力。)必须有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行为或者不可抗力。 (4)主观方面,绝大多数是过失,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主观方面,绝大多数是过失,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故意。以是故意。 (5)从时间和地点上看,伤害行为或者结果必须有一)从时间和地点上看,伤害行为或者结果必须有一项是发生在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指导、保护项是发生在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指导、保护等职责的期间和地域范围。等职责的期间和地域范围。 (三)学校伤害事故的分类 1.安全事故的等级分类安全事故的

6、等级分类 按事故伤害人数及造成的损失,一般可将安全事故按事故伤害人数及造成的损失,一般可将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等级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事故、特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轻微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轻微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次轻伤)一次轻伤12人;人;2)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不含本万元(不含本数,以下同)。数,以下同)。 一般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般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次轻伤)一次轻伤3至至9人;人;2)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1至至2人

7、人。 较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较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次轻伤)一次轻伤10人以上;人以上;2)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39人;人;3)一次)一次死亡死亡12人;人;4)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万元。 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次重伤)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或急性中毒1029人;人;2)一次死亡)一次死亡39人;人;3)一次)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万元。 特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特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次重)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伤或急性中毒30人以

8、上;人以上;2)一次死亡)一次死亡1029人;人;3)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万元。 特别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特别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一次)一次死亡死亡30人以上;人以上;2)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万元以上。以上。 2.学校伤害事故的分类学校伤害事故的分类 学校责任事故是指学校由于疏忽或过失,学校责任事故是指学校由于疏忽或过失,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而造成学生的伤害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而造成学生的伤害事故,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包括事故,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包括办法办法第九第九条所规定的十二种情形。条所

9、规定的十二种情形。 思考:思考:“9.28”事故学校有无责任?事故学校有无责任? 【案例一案例一】杨新宇诉天津市第中学擅拆杨新宇诉天津市第中学擅拆其信件致其越窗坠楼摔伤赔偿纠纷案其信件致其越窗坠楼摔伤赔偿纠纷案 【案例二【案例二】张帅因受教师体罚致人身损害诉张帅因受教师体罚致人身损害诉鸡西市师范附属小学赔偿纠纷案鸡西市师范附属小学赔偿纠纷案 【案例三案例三】袁战通因其子在校就读期间患急病抢救无效死亡诉光华外语学校赔偿案 第三方责任事故是指学校本身提供的各种场地设施没问题,而是由第三方的责任发生的伤害事故,第三方承担过错责任。它包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 思考: 1.“9.

10、25”事故学校有无责任? 2. 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就不应承担责任吗? 【案例四】赵晗为教师个人打开水被他人撞翻烫伤赔偿案 学校意外事故是指学生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因是指学生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因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而发生的伤害事故。在这类事故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而发生的伤害事故。在这类事故中,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其行为并无不当的,中,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其行为并无不当的,因而学校无法律责任。适用公平原则,学校可以承担因而学校无法律责任。适用公平原则,学校可以承担一定的一定的道义责任。它包括。它包括办法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第十二条所规定的情形。情形。 此外,还有学校教育管理

11、职责外的学生伤害事故,它包括它包括办法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第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 【案例五】9岁学生放学途中骑车摔死岁学生放学途中骑车摔死 被称为被称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后“第一案” 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其他分类方法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其他分类方法1学校的责任事故。2学生的责任事故。3第三人的责任事故。4混合责任事故。四、学校伤害事故的处理(一)(一)处理学校伤害事故的基本原则: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及时、妥善地处理。(二)(二)处理学校伤害事故的措施 1.1.紧急救援,医疗到位紧急救援,医疗到位。 2.2.及时报告,争取支持与指导。及时报告,争取支持与指导。 3.3.全面安抚,关

12、心到位全面安抚,关心到位。 4.4.查找原因,分清责任查找原因,分清责任。 5.5.依法承担经济责任依法承担经济责任 6.6.报告事故及处理结果,吸取教训。坚持报告事故及处理结果,吸取教训。坚持 “ “四不放四不放过过”原则。原则。(一)法字的解读 A.A.事故本身的报告事故本身的报告 报告的等级和部门:报告的等级和部门: 轻微伤不用报告。轻伤以上向轻微伤不用报告。轻伤以上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急性中毒事故还要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重大伤告。急性中毒事故还要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

13、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的形式:报告的形式: 书面报告。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报告的内容: 时间、地点、人员、概况、原因、损害、学校救助状况。时间、地点、人员、概况、原因、损害、学校救助状况。报告的要求:报告的要求: 报告的时间本办法未做规定,但一般认为伤亡报告的时间本办法未做规定,但一般认为伤亡20人以下的应该在人以下的应该在6小时以内报告。小时以内报告。B.事故处理结果的报告。报告的内容: 事故的处理经过、争议及争议的要点、解决方 式、赔偿 金额、对责任者的处理、事故的教训、改进措施。 报告的要求: 报告应该按事故的等级进行。C教育行政部

14、门的职责。 履责的条件: 履责条件1应学校的要求(轻伤一般由学校处理)。 履责条件2认为有必要重大伤亡事故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教育行政部门采用劝说、协调、出主意等非强制性手段。不能采用强制性手段避免行政诉讼,应该与法院保持正常的联系。 履责的目的: 履责目的1妥善处理事故。 履责目的2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或途径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或途径 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 2、请求教育行政部门调解、请求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在受理申请之:在受理申请之日起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日内完成调解。 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协商、协商调解调解

15、起诉。起诉。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自身体受到伤害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自身体受到伤害之日起之日起1年。年。 注意事项 协商的基本原则协商的基本原则: 协商:没有第三人介入(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应该达成协议。 协商必须有书面协议,不能承担落户口、找工作等非经济义务。 调解的注意事项调解的注意事项: 应该有第三人介入,一般是教育行政部门。 诉讼的注意事项诉讼的注意事项: 只能进行民事诉讼,不能进行行政诉讼。教育行政部门不能有强制性行为。五、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五、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一)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法律依据(一)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法律依据 1、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包括混合过错和过

16、错推定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作为构成侵权行的必备构成要件。 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如何取证、举证学校如何取证、举证? (略) 混合过错责任混合过错责任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都具有过错,通过适用过错相抵规则来确定加害人和受害人的责任范围。 过错推定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7、。除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过错推定责任的举证责任是过错推定责任的举证责任是“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即,即由加害方负责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应当承担责任由加害方负责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应当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26条之规定。条之规定。 2.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是指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就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就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3.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

18、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的又结果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的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 (二)(二)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 对于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方作出的损害赔偿分为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和精神赔偿。其中,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用具费、生活补助费;造成死亡的,则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赔偿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

19、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最高法院关于事故赔偿的司法解释。(三)处理赔偿经费的注意事项 住院费:住院费:住院的票据只能是事发地附近医院,如果中途转院,住院的票据只能是事发地附近医院,如果中途转院,应该经原来的医院同意,确定出院的要及时出院,不得拖延。应该经原来的医院同意,确定出院的要及时出院,不得拖延。 医药费:医药费:请专家和法医作出医药费认定,列出所有药品处方,请专家和法医作出医药费认定,列出所有药品处方,鉴别哪些与治疗有关,有关伤情证明的记录、诊断书、病历,鉴别哪些与治疗有关,有关伤情证明的记录、诊断书、病历,处方等,应该严格甄别。处方等,应该严格甄别。 注意是否在保险公司索赔,注

20、意是否在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已经索赔,则不能重复计算。如果已经索赔,则不能重复计算。 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有专门的计算公式。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有专门的计算公式。 未来再次手术费:未来再次手术费:这是个大头,不可忽视。要有原来的诊治这是个大头,不可忽视。要有原来的诊治医师的批准意见。医师的批准意见。 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只有残疾的、死亡的才有此项。其余都没有。只有残疾的、死亡的才有此项。其余都没有。要出示司法鉴定要出示司法鉴定 。(四)赔偿资金来源 以学校为单位,集资或捐助,成立专项基金,存入银行 以学校为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投集体责任险 社会集资捐助。 动员家长为学生投人身意外事

21、故责任险。六、与办法有关的法律问题(一)关于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定位问题。(一)关于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定位问题。 焦点中的焦点:焦点中的焦点:“学校是否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是否是学生的监护人”。当。当前流行的说法有两种:前流行的说法有两种: A、学校应该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学校应该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其理由是:其理由是: 学校是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监护人。学校是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监护人。 学生是未成年人被委托的监护人。学生是未成年人被委托的监护人。 学校是家长的代理监护人学校是家长的代理监护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 学校是未成年人的合同监护人。学校是未成年人的合同监护人。B、学校不应该承

22、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学校不应该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办法办法采取这一采取这一观点)。其理由是:观点)。其理由是: 这种说法缺乏法律依据。这种说法缺乏法律依据。 对对“学校是未成年人的合同监护人。学校是未成年人的合同监护人。 根据根据“教育法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最基本的职责是教育而不是监的规定,学校最基本的职责是教育而不是监护。护。 监护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家长只把监护的义务给学校,而监护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家长只把监护的义务给学校,而不把权利给学校,违反法律不把权利给学校,违反法律“公平公平”的原则。的原则。 监护的职责具体内容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照顾生活、监护的职责具体内容包括保

23、护被监护人的人身、照顾生活、管理保护其财产、对被监护人管理和教育,、代理民事诉讼,管理保护其财产、对被监护人管理和教育,、代理民事诉讼,而学校保护主要是保障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而学校保护主要是保障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尊重其人格健康,不侵犯其人身权和财产权利。尊重其人格健康,不侵犯其人身权和财产权利。 家庭履行监护是家庭履行监护是1:1或或N:1的形式,而学校只能是的形式,而学校只能是1:N的形的形式,客观上无法等同。式,客观上无法等同。(二)关于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 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谁来负责?负多大责任?家长和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谁来负责

24、?负多大责任?家长和学校可能都各执一词。学校可能都各执一词。 “民法民法”规定,规定,认定过错必须有四个条件认定过错必须有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具体,缺一不可,具体就是:就是: 必须有损害事实必须有损害事实 必须有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必须有加害行为的违法性 加害人的违法行为必须与事实损害有因果关系加害人的违法行为必须与事实损害有因果关系 违法行为人的主观态度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违法行为人的主观态度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 七、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对策与建议 (一)坚持以防范为主的工作方针。(一)坚持以防范为主的工作方针。 1要在学校、教师、家长中大力强化事故防范意识,要在学校、教师、家长中大力强化事故

25、防范意识,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2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学校设备,消除安全隐患。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学校设备,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端正教育思想,增强教师工作责任心 (二)理顺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二)理顺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主要有四种不同观点:主要有四种不同观点: 一是监护关系。一是监护关系。 二是准行政关系二是准行政关系。 三是民事关系。三是民事关系。 四是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四是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 (三)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三)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和生命宝贵意识教育和生命宝贵意识教育,举办多种形举办多种形式的自救自护训练式的自救自护训练(四)争取社会支持和参加学校责任(四)争取社会支持和参加学校责任保险保险 八、学校各类伤害事故应注意的义务和过错 典型案例(略)谢 谢 大 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各类PPT课件(模板)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案例分析课件.ppt)为本站会员(三亚风情)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