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操作指南》.pdf

上传人(卖家):无敌的果实 文档编号:299116 上传时间:2020-02-25 格式:PDF 页数:25 大小:863.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操作指南》.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操作指南》.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操作指南》.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操作指南》.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操作指南》.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涉及的人力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涉及的人力资 源法律风险管理操作指南源法律风险管理操作指南 (7 大类 48 个问题) 为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的用工法律风险,帮助企业维持正常的生 产经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吧对企业关心的作息安排、工资待遇、 患病待遇、劳动关系、法律责任、应对措施等几类问题,制作了本操作指 引。 编著: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段海宇律师 联系电话:18688954195 电子邮箱:duanhaiyu 二二年二月 2 2 219052 24673 3 作者简介段海宇 执业机构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法和股权 服务范围(一)降低用工成

2、本:人力资源管理合规、优化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优化 用工管理表单、企业规模裁员、处理应急事件、降低社税成本 (二)激发人力资本:股权顶层设计、员工股权激励 (三)仲裁诉讼代理 社会职务瀛和律师机构劳专委副主任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股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员特邀专家讲师 个人专著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控操作实务 人力资源全流程法律风险管理手册 人力成本法律管控一本通 联系方式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 A 座 27 楼 2701-2705 手机:18688954195(微信同号) 4 5 目录 背景介绍7

3、医疗待遇7 问题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如果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因此发生的医疗费用有谁 承担?7 问题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死亡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丧葬费、抚恤金等待 遇?8 工伤认定.8 问题 3:医护人员因工作原因感染,是否属于工伤?.8 问题 4:职工因工作或支援过程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是否属于工伤?.9 作息安排9 问题 5:企业放假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复工?.9 问题 6:国家本次到底延长了几天休假时间?.10 问题 7:因受疫情影响延长的休假时间属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还是非因员工原因导致的 停工停产?10 问题 8:用人单位可以拒绝给职工延长休假时间吗?.1

4、1 问题 9:职工延迟复工后,用人单位此后能否安排职工休息日上班?.11 问题 10:企业因疫情生产销售疫情防控物资需要,安排职工加班时长超过法律规定,是否 违法?11 问题 11:职工接到提前返岗通知拒绝上班的,能否按旷工处理?.12 问题 12: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能否安排职工在家办公等方式上班?.12 问题 13:企业安排未被采取隔离等紧急措施的职工在家办公,但员工拒绝的,用人单位 是否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甚至解除劳动合同?13 问题 14:职工拒绝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的提前复工,企业可否对职工作违纪处理?.13 问题 15:政府已经解除隔离等紧急措施,员工以担心染病为由,是否可以拒绝出差?.

5、13 问题 16:用人单位根据疫情,制订相关的消毒等卫生管理制度,员工是否必须遵守?.13 问题 17:员工因为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回到单位复工,企业应如何应对?.13 问题 18:哪些企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14 问题 19:企业发现员工已感染或疑似感染,单位如何应对?可否自行隔离员工?.14 工资支付.15 问题 20:企业如何支付职工国务院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2020 年 1 月 31 日、2 月 1 日 2 月 2 日)的工资?15 问题 21: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未安排职工工作,如何支付地方政府延迟复工期间工资 待遇?15 问题 22: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未安排职工工作,如何支付

6、地方政府延迟复工期间工 资待遇?16 问题 23:国家延迟春节期间和地方政府延迟复工期间,2 月 2 日、8 日和 9 日,用人单位 未安排职工工作的,需要支付工资吗?16 问题 24:国家延迟春节期间和地方政府延迟复工期间,2 月 2 日、8 日和 9 日,用人单位 安排职工工作的,需要支付工资吗?16 问题 25:职工被隔离期间期间是否应当支付工资?按照什么标准支付?.16 问题 2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工资?.17 问题 27:员工一直被隔离,是否一直都需要支付正常工作的工资?.17 问题 28: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降低职工薪酬?.17 问题 29:用人单位能否单

7、方面让员工直接休假,工资不发或少发工资?.18 问题 30:用人单位能否安排员工在家休假,工资照付?.18 问题 31:企业要求来自疫区的员工上班前在家隔离,是否违法?如何支付工资?.19 问题 32:安排职工在家办公的,是否支付工资?按照什么标准支付?.19 问题 33:执行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的岗位,国务院延长春节假期期间和地方政府 延迟复工期间安排职工上班的,如果支付工资?19 劳动关系19 问题 34:员工因疫情未及时复工,如果员工没有请假,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19 6 问题 37: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能否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采取轮岗倒休的方 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2

8、0 问题 38: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能否裁员?.20 问题 39: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能否停工停产?停工停产期间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员工工 资?企业长期不能复工的,员工能否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20 问题 40:医务人员能否以疫情严重,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为由拒绝上班?.21 问题 41:被感染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吗?.21 问题 42:职工存在需要采取隔离等紧急措施的情形,但拒绝用人单位不能上班的要求, 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22 问题 43:劳动合同在职工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 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企业可

9、以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吗?该处理处理?22 问题 44:职工因为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 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可否以不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形势发生重 大变化、经济性裁员为由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23 问题 45:职工因为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 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用工单位能否以不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形势发生重 大变化、经济性裁员为由将他们退回劳务派遣单位?23 问题 46:国务院延长春节假期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期间届满,因疫情未能回单位上 班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2

10、3 法律责任23 问题 47: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安排职工提前复工的,可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4 应对措施24 问题 48:用人单位如何应对这次疫情造成的负面影响?.24 7 背景介绍背景介绍 2020 年 1 月 20 日,国家卫健委发布 1 号公告(以下简称 1 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 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 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命 令:“自 2020 年 1 月 23 日 10 时起,武汉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

11、长途客运暂停运 营;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武汉,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恢复时间另行 通告。”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06),目前全国已有 30 多省启 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 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 随着春节即将结束,但是疫情尚未得到控制,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延长休假时间的 规定。 上述情况给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带来了很多疑难问题,引起了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的关注, 本文将从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的角度,对相关进行系统全面的梳理,作为广大企业处理 劳动关系的预案。 本文主要涉及如下 6 个方面: 1.医疗待遇

12、2.工伤认定 3.作息安排 4.工资支付 5.劳动关系 6.法律责任 7.应对措施 医疗待遇医疗待遇 问题问题 1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如果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因此如果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因此发生的医疗费用发生的医疗费用有谁有谁 承担?承担? 答:2020 年 1 月 22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 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

13、,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8 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 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 围。因此,即使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和职工都不用担心。 问题问题 2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死亡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丧葬费、抚恤金等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死亡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丧葬费、抚恤金等待 遇?遇?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 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 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

14、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但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 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 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 政予以补助。 因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死亡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丧

15、葬费、抚恤金等待遇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 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 级财政予以补助。如果不是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死亡的,按照非因工 死亡处理,如果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没有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则由所在用人单位赔偿。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 问题问题 3 3:医护人员因工作原因感染

16、,是否属于工伤?医护人员因工作原因感染,是否属于工伤? 答:对此,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工伤认定中的“事故”一 般指伤害事故,并不包括普通疾病,只有符合职业病目录范围的才能认定为工 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目前并不属于职业病目录范围。只有一些地方进行了规 定,例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 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视同工伤。”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视同工伤”。 但是,根据 2020 年 1 月 23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 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

17、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规定:“在 9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该规定继承了 SARS 的处理,2003 年 5 月 31 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财政部和卫 生部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人员有关待遇问题 的通知规定:“在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 责,感染非典或因感染非典死亡的,可视同工伤。” 问题问题 4 4:职工因工:职工因工作作或支援过程或支援过程而感染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型冠状

18、病毒肺炎的的, ,是否属是否属 于工伤于工伤? ? 答:第一、职工因工前往疫区工作感染该疫病的,对此,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 确规定,但是一些地方,例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由用 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视同工伤。”河南省工伤保 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 的,视同工伤。” 尽管到现在为止武汉还没有被宣布为疫区,但显然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高发 区,因此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 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第二、支援武汉疫病工作感染的,应当为工伤,根据为工伤保险条

19、例第十五 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 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作息作息安排安排 问题问题 5 5:企业放假到什么时候企业放假到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复工什么时候复工? ? 答:本次延长休假时间包括国务院延长春节假期和地方政府延长复工两个部 分。 国务院的延长春节假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 知(国办发明电(2020)1 号,以下简称延长春节假期通知),春节假期统一延长 至 2 月 2 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 月 3 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10 地方政府延迟复工时间:根据本地情况,有不同的延长,比如广东省

20、人民政府关 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明确,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 早于 2 月 9 日 24 时。需注意的是,全体人员是休假至 2 月 2 日,但只有企业且 只有部分企业是放假至 2 月 9 日。 问题问题 6 6:国家本次到底延长了几天休假时间:国家本次到底延长了几天休假时间? 答:答:根据延长通知,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至 2 月 2 日,对照日历,其中 2 月 2 日为周 日,本来就属于休息日,因此不能计入延长的休假时间。1 月 31 日为星期五,本来属 于工作日,因此属于延长的休假时间无疑。2 月 1 日为星期六,本属于休息日,似乎也 不能计入延长的休假时间,但是

2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0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 知(国办发明电201916 号),规定“春节:1 月 24 日至 30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1 月 19 日(星期日)、2 月 1 日(星期六)上班。”因此,按照原规定,2 月 1 日 属于上班时间,因此,2 月 1 日应当计入延长的休假时间。 至于有些地方政府延迟复工时间例如广东省政府将复工时间延长到 2 月 9 日,其中 2 月 8 日、9 日属于星期六、星期日属于休息日,不应当计入,2 月 3 日到 2 月 7 日本属于 工作日,因此应当计入延长的休假时间。 结论:结论:1 1 月月 3 31 1 日、日、2 2 月月 1 1 日

22、计入延长休假时间,日计入延长休假时间,2 2 月月 2 2 日不计入。地方延长的休假时间日不计入。地方延长的休假时间 中中 2 2 月月 8 8 日属于星期日属于休息日,不应当计入,日属于星期日属于休息日,不应当计入,2 2 月月 3 3 日到日到 2 2 月月 7 7 日本属于工作日,日本属于工作日, 因此应当计入延长的休假时间。因此应当计入延长的休假时间。 问题问题 7 7:因受疫情影响因受疫情影响延长的休假时间属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还是非因员工原因导致的延长的休假时间属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还是非因员工原因导致的 停工停产?停工停产? 答:之所以要讨论这个问题,是因为如果属于休息日,用人单

23、位按照加班的,则需要补 休或者支付 200%的加班工资,如果属于法定节假日,则需要支付 300%的加班工资,如 果属于非因员工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 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 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此,地方一般都有规定。 第一、国务院延长的休假时间。根据我国“法定”节假日共计 11 天,其中:春节法定节假 日为 3 天,国务院办公厅基于国内疫情考量而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此延长的 3 天不属于 法定节假日。按国务院以

24、往的惯例,这类假期按照休息日对待,例如 1997 香港回归时,国 务院办公厅的关于“七一”放假的通知决定 1997 年 7 月 1 日全国放假一天,原劳动部 对此发出关于“七一”放假期间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通知规定如果上班的,则按休息 日支付加班费。 11 第二、地方政府延长的休息时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 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 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

25、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 法执行。”可见,人社部将其定性为非因员工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但是需要注意的 是,上述期间,对照日历,2 月 2 日和 2 月 8 日和 9 日属于休息日。 但是有些地方有不同的认定,例如上市人社局发布公告时称 2 月 3 日到 9 日是出于疫情防 控需要,都属于休息日,这种认定实际上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因为既然定性为休息 日,用人单位未安排加班的,自然无需支付工资,而认定为非因员工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 期间,在一个月内则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因此,如果当地有 特别规定,请按照当地规定处理。 结论:结论:1 1 月月 3

26、 31 1 日、日、2 2 月月 1 1 日、日、2 2 月月 2 2 日、日、2 2 月月 8 8 日和日和 2 2 月月 9 9 日日属于休息日,属于休息日,2 2 月月 3 3 至至 2 2 月月 7 7 日属于日属于非因员工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期间。如果当地有特别规定,请按照当地规定处非因员工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期间。如果当地有特别规定,请按照当地规定处 理。理。 问题问题 8 8:用人单位可以拒绝给职工延长休假时间吗?:用人单位可以拒绝给职工延长休假时间吗? 答: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 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27、,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 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这里的用词是“应当”,所以, 用人单位必须执行。 问题问题 9 9:职工延迟复工后,用人单位此后能否安排职工休息日上班?:职工延迟复工后,用人单位此后能否安排职工休息日上班? 答:这个问题即职工是否需要用后续工作日补班。根据前面的分析,地方政府延长的 2 月 3 日至 7 日属于非因员工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用人单位无权安排职工在此后的 休息日补班。上海市认定为休息日,则该期间休假是员工的权利,用人单位也无权要求 补班。 问题问题 1010:企业:企业因疫情因疫情生产销售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疫情防控物资需要需要, ,

28、安排安排职工职工加班时长超过法律规定加班时长超过法律规定, ,是否违是否违 法法? ? 答:不违法。法律依据为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 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 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 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这里的加班仅限于延长工作时间,即工作日的加班,不包括休息日的 加班。因为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仅限于工作日的加班,因此周末休息日安排职工加 班的,仍然需要职工同意。 问题

29、问题 1111:职工接到提前返岗通知拒绝上班的,能否按旷工处理?:职工接到提前返岗通知拒绝上班的,能否按旷工处理? 答:根据前面的分析,对此解答如下: 第一、1 月 31 日、2 月 1 日、2 月 2 日、2 月 8 日和 2 月 9 日属于休息日,既然属于休息 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上班的,属于加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必须经过员工同 意,另外,根据前面的分析,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必须执行政府延长春节期间和延迟复工 紧急措施,也决定了企业不能认定员工拒绝提前返岗构成旷工。 第二、2 月 3 至 2 月 7 日属于非因员工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期间。前述广东省规定的 6 类 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用人

30、单位要求职工返岗的,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自主 权,职工无权拒绝,因此,这 6 类企业职工拒绝返岗的,构成旷工。但是用人单位必须 做好相应的疫情控制和健康保护工作,否则,可能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其他企业的职 工,还需要等待政府对“确因工作需要”的进一步明确,如果认定。 将 2 月 3 日至 7 日认定为休息日的地区例如上海市,如果该企业属于生产疫情防控物资 等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 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 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 公共设

31、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情形),员工不能拒绝加班,自然更不能工作日的正常工作。其他企业的职工有 权拒绝提前复工,自然不能认定为旷工。 结论: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职工不得拒绝提前复工,否则构成旷工,其他企业职结论: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职工不得拒绝提前复工,否则构成旷工,其他企业职 工,需要等待政府对工,需要等待政府对“确因工作需要确因工作需要”的进一步明确,如果认定,但不管怎样,企业必的进一步明确,如果认定,但不管怎样,企业必 须做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否则将可能面临须做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否则将可能面临相关相关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32、 问题问题 1 12 2: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能否安排职工在家办公等方式上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能否安排职工在家办公等方式上班? 答:本次延迟复工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人员聚集,隔断传播渠道,在家办公有利于实现该目 的,因此,应当允许企业按照职工通过在家办公等方式上班,例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即肯定 了这种方式。该通知规定:“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 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13 问题问题 1313:企业企业安排未被采取隔离等紧急措施的职工在家办公,但员安排未被采取隔离等紧急措施的职工在

33、家办公,但员 工拒绝的,工拒绝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 答:现在政府为有效控制传染源,坚决切断传染途径,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对 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这四类人员进行集中收治和隔 离,无法提供正常劳动,因此有权拒绝在家办公。除此之外的职工,根据前 面的分析,用人单位有权安排职工在家办公,因此,职工无权拒绝,否则, 用人单位有权不予支付劳动报酬,拒绝工作的行为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程度,用人单位可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问题 1414:职工拒绝职工拒绝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的用

34、人单位依法进行的提前提前复工复工, ,企业可否对职工企业可否对职工 作违纪处理作违纪处理? ? 答:不可以,除非符合前述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的情形。 问题问题 1515:政府已经解除隔离等紧急措施,:政府已经解除隔离等紧急措施,员工以担心染病为由员工以担心染病为由, ,是是 否可以拒绝出差否可以拒绝出差? ? 答:不可以。因为劳动关系下,职工有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等用工管理的义 务。 问题问题 1616:用人单位根据疫情用人单位根据疫情, ,制订相关的消毒等卫生制订相关的消毒等卫生管理管理制度制度, ,员工是否必须员工是否必须遵遵 守守? ? 答:只要该卫生管理制度已经过民主程序通过并公示,

35、则职工必须遵守,否则用人 单位可以违反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理。 问题问题 1717:员工因为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回到单位复工员工因为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回到单位复工, ,企业应如何企业应如何应对应对? ? 答:这种情形下,员工如果已经及时向企业说明情况,并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履 行请假手续,企业不得以旷工为由对职工进行处理,但是可以要求职工提供医院的 14 诊疗证明、社区或村委会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者地区交通限制通知等材料;职工因交 通限制不能按时返岗时间较长,或者职工从重点疫情地区回到工作所在地并居家观 察期间较长的,企业可考虑安排职工休带薪年休假或引导职工办理事假手续。 问题问题

36、 1818:哪些企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哪些企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 答:对此,人社部没有规定,但是一些地方,例如广东省规定如下 6 类企业不受广东省延 迟复工规定限制: 广东地区可以提前复工的 6 类企业: 一、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 业)的 二、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的 三、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的 四、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 五、供港供澳的企业 六、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 其他企业是否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现在尚不明确,例如广东省复工通知规定,对确因工作 需要于 2 月

37、9 日 24 时前返粤的人员,各地、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 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来粤人员健康监测管理方案(第二版)的通知(粤卫明电202011 号)落实防控措施。这里的“确因工作需要”的企业是否不仅限于上述 6 类企业,该规定没有明 确,需要等待进一步的通知。 现在地方政府纷纷发放通知要求企业延迟复工期满后的复工的必须提前向政府报备,例如 在深圳地区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 制度的通知就要求企业必须提前五天报备。这样的工作也需要不受复工限制

38、的企业相关 工作人员例如 HR、印章保管人等在 2 月 9 日之前提前复工,应当属于这里的“确因工作需 要”。 问题问题 1919:企业发现员工已感染或疑似感染企业发现员工已感染或疑似感染, ,单位如何应对单位如何应对? ?可否自行可否自行 隔离员工隔离员工? ? 如果发现员工是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 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 15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因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立即向附近的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工资支付工资支付 问题问题 2020:企业如何支付职工:企业如何支付职工国务院

39、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国务院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2020(2020 年年 1 1 月月 3131 日、日、 2 2 月月 1 1 日日2 2 月月 2 2 日日) )的工资的工资? ? 答:如果未上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 求,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至 2 月 2 日。根据前述分析,1 月 31 日和 2 月 1 日 尽管属于休息日,但属于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期间,不同周末休 息日,因为未上班的,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支付,2 月 2 日属于周末休息日,不 属于延长的春节假期,未上班的,无需支付工资。 如果安排职工上班,属于休息日加班,因此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又

40、不能安排补休 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200%支付工资报酬。 问题问题 2121: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未安排职工工作,如何支付地方: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未安排职工工作,如何支付地方政政 府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待遇府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待遇? ? 答:对此,需要根据当地政府规定来确定: 如果当地政府例如广东认定延迟复工期间为非因劳动者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期 间,因此,未安排职工上班的,应当按照当地规定的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标准 支付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 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 一个工资支

41、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 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一些地方也 有规定,例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理,即非因员工本人过错, 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停工员工 在停工期间的工资 :(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 之八十支付; (二)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各 用人单位按照当地规定执行即可。 16 如果当地例如上海市认定延迟复工期间属于休息日,认为“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 防控需要,这几天属于休

42、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 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 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因为,这些地方的企业未安排职工上班 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问题问题 2222: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未安排职工工作,如何支付地方: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未安排职工工作,如何支付地方政府延迟复工期间工资政府延迟复工期间工资 待遇待遇? ? 答:不受地方政府延迟复工限制企业职工,不享受延迟复工期间的待遇,在此期间未上班 的,没有工资。 问题问题 2323:国家延迟春节期间和地方政府延迟复工期间,:国家延迟春节期间

43、和地方政府延迟复工期间,2 2 月月 2 2 日、日、8 8 日和日和 9 9 日,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未安排职工工作的,需要支付工资吗?未安排职工工作的,需要支付工资吗? 答:根据前述分析,2 月 2 日、8 日和 9 日本来属于周末休息日,未安排加班的,无需支 付任何工资。 问题问题 2424:国家延迟春节期间和地方政府延迟复工期间,:国家延迟春节期间和地方政府延迟复工期间,2 2 月月 2 2 日、日、8 8 日和日和 9 9 日,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安排职工工作的,需要支付工资吗?安排职工工作的,需要支付工资吗? 答:根据前述分析,2 月 2 日、8 日和 9 日本来属于周末休息日

44、,因此,用人单位安排加 班的,不能补休的,需要按照 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问题问题 2525:职工:职工被隔离期间期间被隔离期间期间是否应当支付工资?按照什么标准支付?是否应当支付工资?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答:对此,有的公司可能认为,既然是因为病毒引起,则应当按照患病处理,即根据原劳 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 号 第 59 条处理,即“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 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 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处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45、局发布关于做 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北京通知)也做了相似的 规定(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当享有 医疗期。职工医疗期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 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 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 号,以下简称人社部通知)中规定:“对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 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

46、工,企业应当支付 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但没有明确工作报酬的支付标准。该规定与传染病防治 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相同:“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该场所内的特定 区域的人员,在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 期间的工作报酬。” 不过其他地方例如广东省在广东省人社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 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该规定与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相似:“甲类传染病疑 17 似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留验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留验 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

47、勤照发。” 结论:结论:被隔离期间需要支付工资,但支付标准根据当地规定确定,在广东被隔离期间需要支付工资,但支付标准根据当地规定确定,在广东视同提供正常劳视同提供正常劳 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结束后,对仍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结束后,对仍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 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在北京按照在北京按照统一按照医疗期处理,则按统一按照医疗期处理,则按 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问题问题 262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工资?:

48、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工资? 答:对于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 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 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因此,公务员在此 3 天中工作的,单位应当给予补休,不能 补休的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尚未明确的规定。 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则按照上述公务员法处理,如 果属于聘任制工作人员,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即上述问答支付标准计算加班费和正常 工作日工资。 问题问题 2727:员

49、工一直被隔离员工一直被隔离, ,是否一直都需要支付正常工作的是否一直都需要支付正常工作的工资工资? ? 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 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 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 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 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 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 定并宣布。” 结论:结论:员工一直被隔离员工一直被隔离, ,是否一直都需要支付正常工作的是否一直都需要支付正常工作的工资。工资。 问题问题 2828: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降低职工: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降低职工薪酬薪酬? ?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工作内容、降低薪酬需要双方协商一 致,否则,职工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商业、管理、HR类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操作指南》.pdf)为本站会员(无敌的果实)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