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吴 锋 关于印发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的通知国粮储(2016)234号2016年10月20日发) 为加强粮油安全储存和行业安全生产指导,规范从业人员的作业与管理行为,提升粮油安全储存和粮库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消除隐患,切实防范事故,确保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编制了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以下简称“两个守则”),与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共同形成粮食行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问责制度与行为准则。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GB/T29890-2013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是由国家粮食局提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3年11月12日发布,20
2、14年4月11日实施一、粮食、原粮、成品粮 粮食:原粮与成品粮的统称。 原粮:未经加工的粮食的统称。如:小 麦、玉米、稻谷、各种杂粮和豆类。 成品粮:原粮经过加工而成的符合一定标准的产品统称,如面粉大米等。 二、储粮有害生物 危害储藏状态下粮食、油料的昆虫、螨类、微生物、鼠类和鸟类。 三、安全水分、半安全水分、危险水分和高 水分粮食、油料 安全水分是指某种粮食和油料在常规储藏条件下,能够在当地安全度夏而不发热、不霉变的水分含量。危险水分是指某种粮食和油料在常规储藏条件下极易发热霉变的最低水分含量。 半安全水分介于安全水分与危险水分之间的水分含量。 高水分粮油是指水分含量超过安全水分最高值的粮食
3、或油料。 四、粮仓、粮仓类型 粮仓是指用于储存粮食且满足安全储粮基本功能要求的建筑物。 粮仓一般分为筒式仓和房式仓。 筒式仓包括浅圆仓(直径一般在20米以上,内径与仓壁高度比小于1.5的筒式仓,高度大于等于13.33.米)和 立筒仓。房式仓包括平房仓、高大平房仓、楼房仓。 地下仓:仓体大部或全部建于地下的粮仓,有岩体(平洞仓、立洞仓)、土体(窑洞仓、喇叭仓) 五、常规储藏、低温储藏、准低温储藏 常规储藏是指在自然气候条件下,对储藏的粮油采取清洁卫生、自然通风、扒沟翻倒粮面、定期检测粮情等一般技术处理和常规管理措施的储藏方法。 低温储藏是粮堆平均温度常年保持在15及以下,局部最高粮温不高于20的
4、储藏方式。 准低温储藏是粮堆平均温度常年保持地20及以下,局部最高粮温不高于25的储藏方式。 六、低氧、缺氧、双低储藏、三低储藏、四合一储藏 低氧是指粮堆中氧气浓度高于2%而低于12%的状态。 缺氧是指粮堆中氧气浓度低于2%(含)的状态。 双低储粮是指实现低氧后再进行低剂量磷化氢熏蒸的储粮技术组合。 三低储藏是指达到双低储藏效果后,再降低粮温的储藏技术组合。 四合一储藏:在储粮仓房中采用计算机粮情检测、环流熏蒸、机械通风、谷物冷却等技术和装备的集成及优化组合。七、粮油储藏的基本要求 具备必要的储藏设施,严格控制质量和水分含量,减少损失损耗、防止污染、延缓品质下降;确保粮食油料储藏安全。八、选择
5、储藏技术应考虑哪些因素 1、储粮生态区的特点。 2、储藏粮油的种类,本身的耐储性、耐热性。 3、粮食油料水分含量,入仓质量情况,感染有害生物状况。 4、预计储藏时间以及最终用途。 5、 仓储设施性能,粮堆温度条件。 九、粮仓的基本要求 1、应根据储备、中转、收纳的需要设计相应的仓储工艺,配置相应的设备。 2、能够承载粮堆的动、静荷载。能够满足储粮防潮、防水、气密、隔热、通风、防止有害生物危害的要求。减少不利环境条件特别是高温、高湿对储粮的影响,保障粮油储藏安全。 3、粮仓应远离污染源、危险源,避开行洪和低洼水患地区,应便于进出仓作业。 4、地下仓应选择山体宽厚、地质坚固、地下水位低、便于排水的
6、地方。 5、仓内地面应完好、平整、坚固并设防潮层。 6、内侧墙面完好、平整并设防潮措施;墙体无裂缝;墙壁与仓顶、相邻墙壁、地面结合处应严密无缝;应按设计最大仓容量标明装粮线及高度标尺,并在装粮线处设置密封槽。 7、仓房应有隔热层和防水层,外表面应为浅色或高反射率的材料。 8、下水管应设置在仓墙外,隔热吊顶与仓盖的间距应在0.3米以上。 9、门窗、通风口结构要严紧并有隔热、密封措施,门窗孔,洞处应设防虫线和防鼠雀网。 10、仓内应安装防潮、防爆照明灯具。 十、粮油入仓有哪些准备 1、对仓房、设备、器材和用具进行检查和维修,确认仓房、门窗完好,所有设备运转正常。 2、空仓、货场及作业区应清扫干净,
7、并清除仓内的残留粮粒、灰尘和杂物,填堵孔、洞、缝隙。 3、仓房、包装器材、装粮用具和输运设备有活虫时应杀虫处理并做好隔离工作。十一、入仓粮油的质量要求 1、入仓粮食、油料应达到干燥、饱满、杂质含量低的基本要求。 2、质量标准: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十二、粮食和油料堆存要求 1、应按种类、等级、生产年度分开储藏;安全水分、半安全水分、危险水分的粮油应分开储藏。优质、普通品种宜分开储藏。 2、成品粮和糙米等中间产品应分开储藏,小麦粉、大米等成品粮应包装码垛储藏。储存成品粮应划设堆垛位置线。 3、非食用粮油应单独存放,并明确标识。 4、已感染害虫的粮油应单独存放,并根据感染程度按规定处理
8、。发现粮油中有我国进出境植物检疫性病虫或杂草种子,应立即封存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出入仓应优化组合输送设备,减少破损、降低扬尘。入仓过程中应采取多点抛粮等措施,降低自动分级,避免杂质聚集。 6、根据入仓粮食和油料的质量、仓房条件和预期储藏期限合理堆存,减少重复搬倒。 7、包装粮食和油料的堆码要合理交错、骑缝堆码、整齐牢靠,避免歪斜,粮垛应距墙、柱0.6米以上;高水分粮食码垛不超过3米,油料不超过1米;确保设施及人员安全。 8、大宗原粮宜采用散装储粮,粮面堆高不应超过设计装粮线。长期储存的粮食,应平整粮面。 9、粮温相差5度以上的不同批次粮食和油料堆存在一起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均衡粮温。 10
9、、每个粮库宜保留占总仓容10%以上的仓容作为备用仓容。十二、粮油出仓要求 1、平房仓出仓时。其相邻廒间要保持两侧压力平衡;浅圆仓出仓时应先从中间出粮口出粮,其他出粮口应注意均衡对称出粮。 2、立筒仓和浅圆仓出仓期间,禁止人员进入仓内。确需进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采用低温储藏或准低温储藏的较大容量粮仓,在高温季节出仓时,应使用塑料薄膜或糠包等将出仓的粮堆进行隔离、密闭,防止结露。十三、粮情检查包括哪些内容 温度检测、湿度检测、水分检测、害虫密度检测。十四、温度检测、检测周期 粮堆温度、仓内气体温度和仓外空气温度。 检测周期: 粮堆温度15及其以下时,安全水分粮食、油料或基本无虫粮15天
10、内至少检测1次, 半安全水分粮食、油料或一般虫粮10天内至少检测1次; 危险水分粮食、油料5天内至少检测一次。 粮温高于15时,安全水分粮食、油料或无虫、基本无虫粮7天内至少检测1次; 半安全水分粮、油料或一般虫粮5天内至少检测1次。 危险水分粮油每天至少检测1次。 新收获的粮食、油料收购入仓后3个月要适当增加检测次数。十五、水分检测的期限 安全水分粮食、油料检测每季至少检测1次; 半安全水分粮食、油料至少每月度检测1次; 危险水分粮食、油料应根据粮温每3-5天检测1次,发现粮温升高时应随时扦样检测。 十六、害虫密度检测周期 粮温低于15时每月检测1次; 粮温15-25时,15天内至少检测1次
11、;粮温高于25时,7天内至少检测1次; 危险虫粮处理后的3个月内,每7天至少检测1次。 以各扦样点害虫密度最大值代表全仓(囤、垛)的害虫密度,以活的害虫头数表示害虫密度。虫 粮 等 级 划 分粮食与油料种类虫粮等级害虫密度 (头/kg)主要害虫密度(头/kg)原粮基本无虫粮52一般虫粮630310严重虫粮3010成品粮严重虫粮 0(或粉类成品粮含螨类30)粮食与油料危险虫粮 感染了我国进境植物检疫性储粮害虫活体的粮食、油料 注1、害虫密度和主要害虫密度两项指标均符合同一虫粮的等级的,判定为该等级虫粮,两项指标有一项符合较为严重一级虫粮等级的,即判定为较严重一级虫粮。 注2、主要害虫:玉米象、米
12、象、谷蠹、大谷盗、绿豆象、豌豆象、蚕豆象、咖啡豆象、麦娥和印度谷蛾(两谷两蛾六象)。 注3、进境植物检疫性储粮害虫以最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为准。十八、常见的储粮技术 低温与准低温储粮技术、储粮通风技术、气调储粮技术、储粮技术优化组合技术。 自然通风时要注意防止因气温低于粮堆露点稳定而引起的局部结露。 用于杀灭各种虫态的害虫和螨类时,密闭粮堆中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应达到35%以上,并保持15天以上。氮气气体浓度一般应达到98%以上,保持时间与粮温、虫种和虫态有关,一般应保持30天以上。 采用缺氧储藏杀虫时,粮堆内氧气浓度应将至2%以下,保持时间应在30天以上。 缺氧储藏抑
13、制霉菌生长时,粮堆内氧气浓度应将至0.2%以下。人员进入密闭储藏粮仓前,应先检测仓内氧气含量,如低于18%,应佩戴空气呼吸器。十九、小麦储藏技术要点 小麦耐温性、耐储性较好,可采用热入仓密闭、双低、三低、准低温、四合一储藏技术,在安全水分条件下可储藏35年。 储藏技术要点是害虫防治,特别是麦蛾和玉米象的防治。秋冬季来临前技术降温散湿,预防结露。二十、稻谷储藏技术要点 稻谷不耐高温,储存品质变化快。宜采用准低温、低温、气调、四合一等储藏技术,安全水分条件下可储藏23年。 储藏技术要点:安全水分通风降温时,宜采用轴流风机。第四至第七储粮生态区要做好防止粮温升高及害虫防治工作,特别是谷蠹、米象和玉米
14、象的防治。二十一、玉米储藏技术要点 玉米胚大,吸湿性、生理活性强,不耐高温,耐储性差,易受虫霉危害,特别是烘干玉米由于降水不均及烘干损伤更不耐储藏。宜采用双低、三低、准低温、四合一储藏技术。安全水分条件下,可储藏13年。 储藏技术要点是防止粮温升高及虫霉防治,特别是玉米象的防治。二十二、常见仓型安全储粮要点 1、平房仓储粮 严格控制入仓粮油水分含量;做好防潮、隔热处理,密闭门窗,做好防虫、防鼠工作; 按规定检测粮温,发现粮温异常,及时采取通风降温等措施,延缓粮温升高,防止结露和发热霉变; 发生害虫危害时,采用磷化氢熏蒸杀虫措施。 2、高大平房仓储粮 严格控制入仓粮油水分含量;入仓时注意减少自动
15、分级;应配置计算机粮情检测系统;按规定检测粮温,发现粮温异常,及时采取通风降温等措施,也可使用谷物冷却机等措施防止粮温升高,防止结露和发热霉变。 3、浅圆仓储粮 入仓时应采用布料器、减压管等减少自动分级和破碎,采取措施防止测温电缆移位; 应配置计算机粮温检测系统、谷物冷却机、风机、深层扦样器和环流熏蒸系统。按规定检测粮温,发现粮温异常,及时采取通风降温等措施,延缓粮温升高,防止结露和发热霉变; 秋冬季节应适时通风降温,防止结露;发生虫害时应采用环流熏蒸等杀虫措施。二十三、发热粮食、油料储粮 1、因水分过高引起的粮堆发热,应先采取机械通风、仓内翻倒、机械倒仓、用谷物冷却机或熏蒸杀虫灭菌等措施降低
16、粮温,再采取就仓通风干燥或出仓晾晒、烘干等措施降低水分。 2、因后熟作用引起的粮堆发热,应进行机械通风降温。 3、因害虫和螨类活动引起的粮堆发热,应先熏蒸杀灭害虫和螨类,再进行通风降温 4、因局部杂质过多引起的粮堆发热,应清除杂质 5、油料发热要立即采取机械通风、用谷物冷却机等措施降低粮温,并采取摊晾等措施降低水分含量。 二十四、粮堆结露的处理 表层粮堆发生轻微结露时,应翻动粮面,开启门窗自然通风,散湿、散热; 出现明显水滴的粮堆结露应采取机械通风消除结露,或将表层粮食、油料出仓进行干燥处理。 粮堆内部、仓壁内侧或底层结露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消除温差,降低局部粮食、油料水分含量或翻仓倒囤、出仓干
17、燥。 土堤仓、露天垛储粮上层结露时,应适时揭开篷布,翻动粮面,进行自然散湿处理。 小麦在后熟期产生粮堆结露时,应进行继续通风消除温差、降低局部粮食水分含量。 低温粮仓、地下粮仓储粮出现结露时,如外界温度、湿度较高,严禁开仓通风。可采取除湿机、谷物冷却机或吸潮剂吸湿等方式处理。 二十五、有害生物控制的 方针和原则 方针: 以防为主、综合防治 原则:安全、卫生、经济、有效二十六、有害生物控制基本要求 基本无虫粮和粮温不超过15度的一般虫粮,应加强检测,做好防护工作,不需要进行杀虫处理; 粮温15度以上的一般虫粮,应在15天内进行除治;危险虫粮应立即隔离并在3天内进行彻底的杀虫处理。二十七、害虫与螨
18、类的控制 1、预防措施 做好空仓、器材的清洁卫生和杀虫处理; 将粮温和相对湿度降低到害虫种群生长繁殖所需的最低水平; 采用密闭或气调储藏技术抑制害虫种群增长; 采用储粮防护剂防止害虫和螨类感染储粮;在粮仓门窗处设置防虫线,安装防虫网。 2、控制技术 物理方法:高温杀虫(51度以上)、低温控制(15度以下)、过筛除虫、压盖防治(用于蛾类害虫)、气调控制、惰性粉控制(戴防尘口罩和防护眼镜)、辐照杀虫(电离辐射、电子加速器或其他高频电磁波杀虫)。 生物防治 、植物源农药防治 储粮化学药剂(熏蒸剂):磷化铝(片、丸、粉)、敌敌畏、辛硫磷、马拉硫磷乳油敌百虫(原油)等防护剂:马拉硫磷、杀螟硫磷、溴氰杀螟
19、松、惰性粉杀虫剂。二十八、储粮用的化学药剂分类 熏蒸剂、防护剂、防霉剂及空仓与器材杀虫剂。 二十九、微生物的控制 预防措施: 严格控制入仓粮油水分; 适时进行通风,均衡粮温,预防和消除粮堆结露;采用低温或准低温储粮; 采用气调储粮、低氧密闭储粮。三十、鼠类与鸟类控制 鼠类:应做好库区卫生,堵塞鼠类进入粮仓、粮堆的通道,粮仓门、窗外应设置挡鼠板,进出仓作业期间应及时放置。采用诱捕、毒饵毒杀或熏蒸等方法杀鼠。进入仓内的鼠类宜用捕杀,不宜采用毒饵毒杀。 鸟类:宜采用防鸟网等措施,防止鸟类进入粮仓。不宜采用捕捉、枪击或毒杀方法防治鸟害。三十一、中国储粮生态区域划分及我省储粮生态区生态特点、主要储粮措施
20、 共划分七个储粮生态区域:高寒干燥储粮区、低温干燥储粮区、低温高湿储粮区、中温干燥储粮区、中温高湿储粮区、中温低湿储粮区、高温高湿储。 第四储粮区代表性害虫为玉米象、麦蛾、印度谷螟、锯谷盗、大谷盗、赤拟谷盗等。 主要储粮措施: 1、小麦收后夏季高温晾晒 2、秋季晾晒、通风或烘干高水分玉米 3、自然低温 4、次年夏初前用晾晒、通风方法处理高水分玉米 5、施用防护剂并密闭储藏 6、密切主要过夏粮情三十二、磷化铝熏蒸注意事项 1、严禁在夜间或大风大雨天气进行熏蒸或放气。要严防粮仓漏雨或帐幕内结露,以免水滴滴入引起火灾。 2、用磷化铝熏蒸前要切断仓内电源。 3、装磷化铝的容器应在室外开启。 4、熏蒸粮
21、食或油料种子时,要注意水分及气温的影响。种子的水分应在安全水分以内;如果气温超过28度,熏蒸时间不宜过长。 5、用仓位磷化氢发生磷化氢时,不论是直接将气体送入仓内,还是通过环流熏蒸系统送入仓内,都应与二氧化碳配成混合气体,以防燃爆现象发生。 6、熏蒸施药后仓房或熏蒸场所是否有磷化氢漏气现象,如有漏气,应立即进行补救工作。 7、熏蒸仓应远离人、畜居住区;熏蒸放气后,应将盛药器皿(可以是铁质、铝盘、陶瓷或塑料)搬出,运到距水源50米外的偏僻处,将药渣、残液深埋。 8、熏蒸后的粮食、油料必须经过充分散气后才能出仓。 9、在施药、散气和处理残渣、残液等过程中,至少要两人以上操作,严禁独自一人进行。三十
22、三、磷化铝熏蒸前准备工作 1、人员情况 2、做好现场情况调查 (1)害虫密度、种类、主要活动栖息部位。 (2)掌握粮食的种类、数量、用途、水分、杂质、储藏时间、堆放形式、堆码高度以及粮温、仓温、气温和仓湿、大气相对湿度。(3)仓房及设施、密闭性能、内部机器设备以及四周居民区、工作区的隔离(4)近期的天气 (5)仓房和粮堆体积 3、制定熏蒸方案并报批 4、准备熏蒸用具和器材 5、整理粮堆和熏蒸物 6、明确分工统一指挥 7、熏蒸效果检查三十四、熏蒸过程中的技术要点 1、在具备熏蒸条件的场所施药后要对施药仓房、环流熏蒸管道及设备连接部位、气体浓度检测部位和货位等进行测漏,如有毒气外漏,要及时采取补漏
23、措施。 2、采用磷化氢熏蒸时,要及时检测仓内磷化氢气体浓度,必要时补充投药以保持足够的杀虫浓度。 3、采用仓外机械投药熏蒸时,所需操作人员较少,但必须有两人以上在现场,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4、用磷化氢发生器进行熏蒸时,必需配备足够的二氧化碳气体,且在发生器最后一次投入磷化铝到撤机前充入足够的二氧化碳,使之有足够的反应时间,以防后期再产生的磷化氢积累而引起燃爆。 5、熏蒸过程中要在适当地方标明所使用的熏蒸剂类型和熏蒸日期的警告标记,以避免接触外漏的熏蒸剂,防止人员未经允许进入熏蒸处理场所。 6、在熏蒸过程中或放气后,对熏蒸场所及周围都应进行浓度检测;只有当磷化氢浓度在安全浓度以下时方可进入活动或
24、作业;否则必须配戴防护用具。 7、对于熏蒸效果的检查,在熏蒸进行过程中以采用试虫监测为宜。三十五、磷化铝片剂和粉剂常规用药量(1)片剂 常规熏蒸:实仓粮堆6-9克/立方米,空间3-6克/立方米,密闭10-15天。塑料薄膜密闭熏蒸:粮堆2-3克/立方米,密闭45天以上。加工厂器材密闭熏蒸:4-7克/立方米。(2)粉剂 常规熏蒸:粮堆4-6克/立方米,空间2-4克/立方米,密闭10-15天。 塑料薄膜密闭熏蒸:粮堆粮堆1.5-2.5克/立方米,密闭45天以上。加工厂器材密闭熏蒸:3-5克/立方米。三十六、熏蒸后应做好几方面工作 通风散气 残渣及残物处理 熏蒸效果评价 熏蒸后防虫 熏蒸总结及记录三十
25、七、熏蒸人员的安全防护 1、操作前准备。熏蒸工作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大型熏蒸前,应当通知当地卫生、消防部门,以便做好应急准备。 2、人员健康。经常参加熏蒸工作的人员,每年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3、操作防护。除二氧化碳熏蒸外,熏蒸人员在熏蒸、分药、投药、放气和处理残渣等过程中,都必须佩戴具有良好防毒性能,型号合适的防毒器具,穿工作服,戴手套。 4、详细做好防毒器具使用记录。使用人姓名、使用日期、使用的毒气名称、毒气中停留时间等。 5、操作时要求熏蒸过程中接触毒气时间,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每人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6、清点人员熏蒸施药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清点人数,要确实查明进仓人员全部出仓后,
26、方可封门。 7、避免单人操作分药、施药、检查、处理残渣和开仓放气等与毒气有关的工作,要有两人以上。 8、禁止熏蒸后入仓。粮仓熏蒸密闭后到彻底散气前,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人员进入。 9、人员保健。参加发放药剂、熏蒸施药、处理残渣和开仓放气等与毒气接触的人员,要按照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助,以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10、饮食禁忌。熏蒸前后禁止饮酒,用磷化氢熏蒸后禁止喝牛奶、吃鸡蛋及油腻食物。 11、操作后的人员防护。接触毒气工作人员在工作完毕后应洗澡、更换衣服、鞋袜。 12、中毒急救。发生人员中毒时,应立即送医院诊治,必要时可参照有关知识现场抢救,并及时向上一级报告。 13、当熏蒸通风散气后,应检测熏
27、蒸场所中的熏蒸剂是否已经除去。三十八、磷化氢浓度表示方法 两种:重量比体积 克/立方米 体积比体积 ml/立方米(ppm) 两者的换算关系:在一个大气压下30度时,每1克/立方米换算1 ml/立方米(1ppm)的系数是730;温度在20-25度时的换算系数为710和720。通常为了及时方便和有利于浓度的保证,换算系数取700。三十九、磷化铝熏蒸用药量计算 如:某仓体积为2000立方米,温度为30度,对该仓进行整仓环流熏蒸,设定有效浓度200ppm,计算用药量。 1、每立方米需要磷化氢克数 2007000.29克/立方米 2、56%的磷化铝片每3克产生1克的磷化氢,故每立方米需磷化铝片的量为:0
28、.2930.81克 3、考虑到粮堆的吸附和仓房漏气,实际每立方米投的磷化铝片的量为0.8121.62克 4、总用药量 1.6220003240克四十、库存检查(一)散装粮 1、人员、器具、资料准备 2、修正系数1.01-1.08之间 (1)修正系数:在储粮品种相同、储存条件类似的仓房中,粮堆平均密度与粮食容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比值关系,即修正系数。 (2)选择标准仓。是指与被查仓储粮品种相同,储存条件类似,粮食数量和粮堆体积已知的仓房,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入仓时间在一年以内,没有发生过货位移动,粮堆形状比较规则,入仓后粮食水分含量无明显变化。 (3)计算标准仓粮堆平均密度(公斤/立方米)标准仓保
29、管账数量/标准仓粮堆体积(4)计算修正系数 利用容重器测量标准仓粮食容重的修正系数=标准仓粮堆平均密度/标准仓粮食容重 利用特制大容器测量标准仓粮食容重的修正系数=标准仓粮堆平均密度/标准仓单位体积粮食重量 (5)校正修正系数。影响粮堆密度的因素很多,同类条件下, 质量等级高的粮食质量等级高的粮食籽粒饱满、内部结构紧密,粮堆密度大于质量等级低的粮食。 储存时间长的粮食,储存时间长的粮食,粮堆内部逐渐密实,粮堆密度大于储存时间短的粮食。 装粮高的货位装粮高的货位,粮堆密度大于装粮低的货位。 人工入仓的货位,由于装卸人员在粮面踩踏等原因,粮堆密度大于机械入仓的货位。位于公路、铁路、机场已经大型振动
30、源附近的粮仓,粮食受震动的影响逐渐压紧,粮堆密度较高; 机械通风仓粮堆密度大于非机械通风仓。 通常情况下,粮堆密度大的,修正系数偏大。各地实验表明,散装粮的修正系数一般在1.01-1.08之间,正常情况下应该在1.03-1.05之间。 考虑到上述因素,如被查仓和标准仓储存条件差异较大,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修正系数适当调高或调低。如检查现场选择标准仓有困难,正常情况下,修正系数按1.03-1.05取值,被查仓情况特殊的,按上述原则适当调整。3、粮堆体积 长方体体积V长宽高 长宽高 圆柱体体积V底面积高 高底面积底面积=R 长方截锥体体积:V(S +S + 根号下(s s )h3h 圆台体V(d+dd
31、+d)12h3.14ddh4、被查仓粮堆平均密度=被查仓粮食容重修正系数5、被查仓测量计算数=被查仓粮堆平均密度被查仓粮堆体积6、水分减量(入库水分实测水分)/(1-实测水分) 保管账数7、保管自然损耗保管账数储存年限0.2%8、应计粮食损耗水分减量+保管自然损耗9、检查计算数测量计算数+应计粮食损耗10、差数 保管账面数-检查计算数11、差率差数/保管账数100%12、认定 :差率符合3%,认定为账实相符,暨保管数量即为检查数量。(二)包装粮计算 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1、称重法:也称检斤法,就是通常所说的过秤、过磅,指利用符合法定计量标准的衡器(如台秤、电子秤、地中衡)称量粮食重量的检查方法,
32、包括抽包检斤法和直接称重法2、适用范围 抽包检斤法适用于定量包装粮的数量检查。直接称重法适用于货位形状不规则、不具备测量条件的少量包装粮或非定量包装粮的数量检查,以及发现重大问题需要称重复核的场合。称重法是法定的粮食重量计算方法,检查结果能准确反映粮食的实际数量,可用于修订粮食库存保管账,但工作量大、效率低、成本高,在库存检查中尽可能少用。 3、抽包检斤法检查定量包装粮数量(1)抽包检斤验证是否属于定量包装粮抽包比例不低于货位中包装总数的5%,为提高工作效率,检查中如遇特大型货位,每个货位可抽取10-20包进行检斤。抽取的包装不应有散口、破损现象,如果货位中破损的粮包超过总数的10%,则视为非
33、定量包装粮货位。 为确保抽取的粮包具有代表性,抽包位置应尽量选择货位表面两层包以下的不同位置,避免粮食水分含量变化较大影响检查结果。检斤过程中,单个包装物重量可以采取抽取少量包装物(一般5-10条)称重去平均值的方法确定。 A、计算单包粮食称量平均净重=(抽包粮食毛重-包装物重量)/抽包包数 B、验证是否属于定量包装粮 差率0.5%差率=(包装定量-单包粮食称量平均净重)/包装定量 100%(2)点包计算货位中的粮食实际数量 清点包数时要注意粮垛码放是否规则,内部是否没有人工通风道,是否有空心、缺包、夹包等现象,必要时刻进行局部拆垛检查,确保清点数量准确。 粮食实际数量=单包粮食称量平均净重实
34、际包数(3)验证账实差数的合理性 利用抽包检斤法检查定量包装粮数量时,粮食实际数量按单包粮食称量平均净重与实际包数的乘积认定,与分仓保管账之间必然存在一定差数。对于这部分差数,如无特殊原因,通常认为是粮食在储存期间发生损坏引起,检查结果汇总时作为检查时点统计库存与实际库存之间的差数,计入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的“损耗”栏。 但如果账实差数超过合理损耗的额度,说明存在超耗,必须认真查找原因。一般情况下,先估算粮食在储存期间的合理损耗数量,再与账实差数进行比较,核定是否存在超耗以及超耗的具体数量。 A、计算应计粮食损耗 水分减量保管账数量(入库水分实测水分)/(1-实测水分)保管自然损耗保管账数储存0.2% 应计粮食损耗水分减量+保管自然损耗 B、核定是否存在超耗 账实差数 保管账面数-粮食实际数量 判定值账实差数-应计粮食损耗. 当判定值0时,说明抽包检斤、点包计算核定的账实差数小于合理的粮食损耗额度,被查仓数量不存在超耗问题,检查结果汇总时将“账实差数”计算“损耗”栏;如判定值0时,说明货位中数量存在超耗问题,判定值数量即为超耗数量,要延伸核查具体原因,填写检查结合汇总表时按查实的结果填列账实差数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