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一)消毒隔离: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室,保健用品专用。2、幼儿园内的餐具、毛巾、玩具、便器和室内空气等必须按上海市托幼机构消毒隔离工作常规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幼儿园内的儿童活动室、卧室、厕所、营养室、隔离室、观察室,应采用含氯消毒剂每日一次预防性消毒。4、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或在医学观察期间,应根据不同病种及时严格地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消毒方法按消毒隔离常规要求进行。5、幼儿一人一巾一杯一餐具,一用一消毒,大便便盆亦一用一消毒。6、幼儿园的环境、物体表面、空气等消毒均应符合卫生标准。(二)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1、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彻底消毒,患
2、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后方可回园。2、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3、控制传染源(1)根据传染病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对病人及早作出正确诊断和及时治疗,采取有效措施隔离病人,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园。4、切断传播途径(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机构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以杀灭可能存在于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2)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病,消灭蚊子等媒介昆虫以预防虫媒传染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空气消毒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等。5、保护易感儿童(1)掌握易感儿名单,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2)合理安排幼儿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幼儿对疾病的抵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