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7-28第十二章交通事故技术鉴定2022-7-28第一节 交通事故物证第二节 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 第三节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第四节 交通事故再现技术 第五节 视频图像鉴定车辆速度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物证是证据的主要内容之一。物证是指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交通事故物证,是从交通事故现场带走或遗留在交通事故现场能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 物品、物质和痕迹。交通事故物证和其他案件的物证一样,具有鲜明的法律性和严密的科学性。在交通事故过程中,车辆、人畜或其他物体之间发生刮擦或碰撞,以致造成人畜伤亡、车 辆或物体损坏,必然产生交通事故物证。交通事故物证,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是主观
2、臆断 的。不同的交通事故现场,交通事故物证的品种、数量和存在部位不同。一、交通事故物证的概念 交通事故物证的客观性1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车辆乘人、载物,出入各种场所。在交通事故过程中,车辆和人员着装的表面常会形成 一些刮擦痕迹,黏附一些油漆、纤维、毛发、灰垢等微小物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这些痕迹 和微小物质与交通事故物证常会混杂在一起。虽然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但事故前的刮擦 痕迹和黏附物与交通事故是不存在任何联系的,只有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车辆、人畜或 物体第一次接触(碰撞)所形成的事故痕迹和物质才是真正的交通事故物证。一、交通事故物证的概念 交通事故物证的关联性 2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交通事
3、故物证的收集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交通事故物证,应由事故处理人员 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勘查和提取。疑难物证问题可由交通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协助解 决。见证人、当事人及其亲属有权利和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情况和物证,协助交通 管理部门查清事实真相,不得提供伪证。一、交通事故物证的概念 交通事故物证的合法性 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通过对交通事故物证外形特征的观察和鉴别,初步判断有关车辆、伤亡者及其他物体之 间的相互关系。只凭对外形特征的观察和判断尚不能确定物证的性质及本质上的联系。从 交通事故现场提取的可疑物质常是微量甚至超微量的,其外形特征也需要借助于放大镜或 显微镜进行观察。同时,交通事
4、故痕迹是在事故双方动态条件下形成的,其外形特征较 复杂。尽管事故物证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却不能直接作为事故认定的证据。物证必须通过技 术鉴定,以科学的理论和数据来揭示交通事故物证的性质及其相互间的联系,使之成为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证据。一、交通事故物证的概念 交通事故物证的证据作用 4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交通事故现场情况各异,其物证种类繁多。根据交通事故物证的形态和形成机制,其大 体分为事故附着物、事故散落物和事故痕迹三个种类。黏附在肇事主体车辆、被撞客体车辆、人体及其他物体表面上,能证明交通事故情况的 物质称之为事故附着物,如油漆、油脂、塑料、橡胶、毛发、纤维、血迹、人体组织、木屑及植物
5、 枝叶等。二、交通事故物证的种类 事故附着物1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散落在交通事故现场能证明事故情况的物品或物质统称为事故散落物,如损坏脱落的 车辆零部件、玻璃碎片、塑料片块、油漆碎片及车辆装载物等。由于交通事故,在肇事主体车辆、被撞客体车辆、伤亡人体、现场路面及其他物体表面形 成的印迹统称为事故痕迹,如撞击痕迹、刮擦痕迹、碾压痕迹等。二、交通事故物证的种类 事故痕迹3事故散落物 2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在肇事车辆、人、畜或其他物体之间发生刮擦或碰撞的过程中,,相互接触部位将发生物 质的脱落和转移。这种变化决定于肇事双方表层物质的性质、相对速度、事故作用力的方向 和大小。在不同的条件下,肇事双方的
6、接触部位将形成物质的单向或双向转移。(1)具有一定黏性的物质,将黏附在车辆、伤亡者衣服或其他物体表面,如油漆、油脂、污 垢、血液和人体组织等。三、交通事故物证的形成 事故附着物的形成 1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2)在强力作用下,物质形态变化而产生了具有一定黏性的物质,也可能形成事故附着 物,黏附在车辆或物体的表面,如塑料和反光膜,本身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并无黏性。经强 力、高速的摩擦,局部会产生高温,高温软化后具有黏性,形成薄膜状物黏附在车辆或其他物 体表面。(3)脱落和转移的微量或超微量物质。由于肇事双方之间的碰撞或刮擦作用,对物体产 生了一定的依附性和附着力,黏附在车辆、人体或其他物体的表面,如
7、毛发、纤维、微量油 漆等。三、交通事故物证的形成 事故附着物的形成 1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事故痕迹是肇事主体车辆与被撞客体车辆、人畜或其他物体相互接触形成的。由于接触方式、接触部位、作用力方向和大小的不同,将形成不同特征的交通事故痕迹。为了叙述方便,将肇事主体车辆简称为造型体,把被撞客体的车辆、人畜或其他物体简 称为承受体。(1)造型体与承受体以垂直或接近垂直的方式接触时,两个接触面一般不会发生相对滑 动所形成的痕迹,不改变造型体的外部结构形象,而且反映形象完整、轮廓清晰,如碾压痕 迹、对撞痕迹等。三、交通事故物证的形成.事故痕迹的形成 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2)造型体与承受体以倾斜的方式接触
8、时,两个接触面发生相对滑动,所形成的痕迹反 映造型体外部结构特征的规律性变化,如侧撞痕迹、刮擦痕迹等。造型体接触面上的点状结 构形成线状形象,线状结构形成线状或面状形象。(3)造型体与承受体的接触部位为车辆的易损零部件时,将形成整体分离痕迹,如车辆 风窗玻璃、后视镜、散热器格栅、灯罩(壳)等,经强力撞击将发生破碎或断裂。三、交通事故物证的形成.事故痕迹的形成 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4)当承受体的表面硬度小于造型体的硬度时,双方接触后,造型体的表面结构特征可 在承受体表面形成凹凸形象的立体痕迹。如果承受体的表面硬度大于造型体,或者虽然承 受体的表面硬度小于造型体,但由于两者接触时力较小,造型体未
9、能突破承受体表层物质而 形成平面痕迹。在形成平面痕迹的同时,承受体和造型体表面物质也出现增减和转移,造 型体表层物质转移附着在承受体表面上,则称为加层平面痕迹。承受体表层物质转移附着 在造型体表面,称之为减层平面痕迹。三、交通事故物证的形成.事故痕迹的形成 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交通事故物证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最直接、证明效力最高的证据。交通事故物证不 仅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而且还可以核实其他证据的可靠性,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五十五条和一百四十六条,对案件证据均有论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
10、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对一切案件的判 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 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 行鉴定。”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法规对证据的要求 1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治安处罚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经讯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 据确凿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条款裁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
11、报警后,应当 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公安机关对交 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态等,应当根据需要及 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或者鉴定。检验或者鉴定应当作出书面 结论。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法规对证据的要求 1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各种法规贯穿一个主导思想,就是对一切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与法律相结合,构成我国法律的完整性。这是我国司法工作的根本原则。交通事 故处理工作也必须遵循这个原则,同时还必须遵循公安部和各地的有关法规。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
12、的作用 法规对证据的要求 1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公民的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的要求越来越高。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交通肇事的诉讼案件日益增多。交通事故的肇事 者、受害人及其亲属,可能会以各种不同方式对事故的认定和判处提出异议。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也常为一些追刑的重大肇事案件的证据问题提出质疑。这就要 求事故处理人员和事故鉴定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证据意识,学习和掌握勘查和取证技术,依法、科学对交通事故进行鉴定。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社会对证据的要求 2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时有发生,一些缺乏社会责任和公德
13、的驾驶员,交通肇事后,置受害 人的生死于不顾,驾车逃逸。他们把事故后果留给社会、政府,把困难留给交通管理部门和 受害人家属。为了保护事故受害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人员一方面 要尽快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同时,采取积极措施,,追查肇事逃逸车辆。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多发生在夜晚和较偏僻的路段,因此查找肇事逃逸车辆是比较困 难的。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事故物证是认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关键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在发达国家,对油漆生产和车辆油漆实行严格管理。对投入运行的车辆表面油漆涂层,利 用先进的科学仪器,定期进行测定,将测定数据、信息及其有关情况,存入数据库,并在全国范 围
14、内实行计算机联网。有的国家对易分离车辆零部件建立样本实物库和数据库。一旦交通肇 事逃逸发生,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现场遗留的漆片和散落的车辆零部件,尽快判断车辆种类,缩小追查范围,迅速侦破案件。许多国家也包括我国,在道路上实行闭路电视监控,随时掌握 行驶车辆的情况。由于利用先进的科学仪器和科学的管理方法,肇事逃逸事故破案率比较高。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事故物证是认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关键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目前,我们国家检测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进步,肇事逃逸事故破案率逐步得到提高。我 国侦破肇事逃逸事故的主要措施是:(1)根据事故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判断肇事车辆种类和驶离方向。(2)根据交通监
15、控视频,判断肇事车辆种类、品牌、行驶状态及逃离方向。(3)根据受害人或目击证人提供的肇事车辆特征、车牌号牌等线索,进行追缉、堵截和查找。(4)在事故现场周围地区全面清查车辆,进行深入调查、走访。(5)通过各种媒体,发布案情,发动社会公民提供线索。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事故物证是认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关键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由于采取各种措施,在侦破肇事逃逸事故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从而使事故受害人的合 法权益得到保护,事故责任者受到应有的处罚和教育。为了逃避事故责任,肇事逃逸驾驶员常利用各种手段与公安机关相对抗。有的与乘车 人订立攻守同盟,有的破坏事故痕迹、销毁证据、隐藏证据。肇事被查获后,
16、肇事逃逸驾驶员 仍有拒不承认肇事。有的故意向事故处理人员提出要证据,要求对事故车辆进行技术鉴定。这种要求虽然是完全出于个人目的,但从法律的角度考虑,是正当的,并非无理要求。这充 分说明,查到肇事可疑车辆,绝不是交通逃逸案件的终结。人们必须对可疑车辆进行认真细 致地勘查、取证和鉴定工作,经过检验鉴定,如果结论是否定的,应解除对嫌疑车辆的怀疑。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事故物证是认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关键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有一个时期,某地连续发生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交通管理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在调查走 访、发动公民的同时,动员所属全体事故处理人员和值勤警员,全力以赴追查肇事逃逸车辆。一位值勤警
17、员发现,一辆重型货车情况有嫌疑;其左后轮胎胎侧上附有大量血迹;他立即将 嫌疑车辆扣留,进行取证、委托化验;经化验比对,嫌疑车轮胎侧上的血迹为狗血;于是解除 怀疑,将扣留车辆放行。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事故物证是认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关键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某天深夜,一辆绿色越野车在某近郊公路上撞死一名骑车人后驾车逃跑。肇事驾驶员为了破坏事故痕迹,掩盖事实真相,在逃逸途中又撞击了行道树,致使车辆严重损坏无法继续行驶。面对事故处理人员,这位驾驶员辩解说,自己开车不慎,除了撞行道树,未发生过事故。然而,经勘查、取证和技术鉴定,越野车前部的红色附着物与被撞自行车的尾灯标志颜色和成分相同,被撞自
18、行车后载物架上的绿色附着物与越野车前部车牌上的绿色物质颜色和成分相同。在确凿证据面前,肇事者只得承认撞死骑车人的事实。实践证明,事故物证对于认定肇事逃逸车辆和事故认定具有重要作用。只要掌握确凿证据,不管肇事者承认与否,都可运用证据和法规进行认定。如果缺乏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事故就难以认定。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事故物证是认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关键3第一节交通事故物证 某天深夜,一辆绿色越野车在某近郊公路上撞死一名骑车人后驾车逃跑。肇事驾驶员为了破坏事故痕迹,掩盖事实真相,在逃逸途中又撞击了行道树,致使车辆严重损坏无法继续行驶。面对事故处理人员,这位驾驶员辩解说,自己开车不慎,除了撞行道
19、树,未发生过事故。然而,经勘查、取证和技术鉴定,越野车前部的红色附着物与被撞自行车的尾灯标志颜色和成分相同,被撞自行车后载物架上的绿色附着物与越野车前部车牌上的绿色物质颜色和成分相同。在确凿证据面前,肇事者只得承认撞死骑车人的事实。实践证明,事故物证对于认定肇事逃逸车辆和事故认定具有重要作用。只要掌握确凿证据,不管肇事者承认与否,都可运用证据和法规进行认定。如果缺乏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事故就难以认定。四、物证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事故物证是认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关键3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交通事故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事故现场,事故痕迹和附着物比较明显。有的事故现场,则很不明显。为了准确寻找和识
20、别事故物证,必须掌握事故物证的有关特征。事故附着物的出现率是指交通事故现场事故附着物的出现概率。事故附着物的形成决定于造型体和承受体表层物质的性质、发生事故时的接触部位、作用力的方向和大小。实践证明。并非所有交通事故现场都存在事故附着物。究竟哪些事故现场存在事故附着物,需仔细勘查、寻找后方可确定。一、事故附着物的一般特征事故附着物的出现率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造型体与承受体互相接触,并以强力撞击或刮擦,才能造成物质的脱落和转移,因此事故附着物一般存在于造型体或承受体的接触部位,具有喷溅或飞散性能的液体和物质,将黏附在接触部位或远离接触部位。在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中,车辆、人体或其他物体表面物
21、质的脱落和转移,具有一一个由整体到局部的分离和脱落过程。虽然物质未发生质的变化,但物质的形态却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事故附着物的一般特征事故附着物的分布2事故附着物的形态3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1)事故附着物的形态在交通事故现场,黏附在造型体或承受体表面上的事故附着物一般是微量甚至是超微量的。事故附着物的形态常难以用肉眼辨别,需借助于放大镜或显微镜进行观察。2)事故附着物的颜色事故附着物是从造型体或承受体表面脱落的物质,其颜色应与脱落部位的原始物质相同,但在观察时却发现事故附着物的颜色一般比脱落部位的原始物质颜色浅淡。其原因是因为事故附着物形小量微,有的造型体或承受体表层为多种颜色混杂的物质,
22、如车辆表面的油漆涂层、伤亡人员的衣服花色等。事故附着物的颜色,有时与其一一对应相同,有时只是部分相同。一、事故附着物的一般特征事故附着物的形态3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 事故散落物多散落在事故现场路面,有的或有时被抛向路肩、路外(边坡上、边沟内)。事故散落物,一般是车辆零部件、玻璃碎片、塑料碎片、漆片及车载物品等。事故散落物的体积大小各异、数量多少不一,具有一定的分布区域,容易发现和提取。干燥路面上的事故散落物,因停留的时间较短,表面尘土较少,一般比较新鲜。路面上的非事故物质,因停留的时间较长,表面尘土、泥沙较多,外观较陈旧,泥土路面或雨雪后路面上的事故散落物较难发现、辨别。事故散落物、非事故
23、物质与造型体或承受体之间的关系。事故散落物与造型体或承受体分离、散落部位的物质形态和颜色应相同或相似。非事故物质与造型体或承受体分离、散落部位的物质不存在对应关系,形态和颜色一般有较大的差异。二、事故散落物的特征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 油漆物证,是指在交通事故现场,黏附在肇事车辆、受害人体、物体表面或散落在现场的能证明事故情况的油漆物质。为了防护和美观,各种车辆都喷涂着油漆涂层。在交通事故现场,油漆物证是最常见的事故物证之一。新出厂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一般为两层。有些高级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为三层。修补涂装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却各处不一。三、油漆物证的特征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
24、征2)局部修补涂装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 由于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车辆局部损坏变形或油漆涂层脱落,需进行局部修补涂装。局部修补涂装的程序与全车修补涂装的程序基本相同。但是,条件比较差的修理厂涂装程序一般较为简单,修补涂装后的油漆涂层牢固程度较差,由于油漆调色和配色难度较大,修补涂装部位与车辆原始表面油漆涂层外观颜色只能达到基本一致。三、油漆物证的特征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1)全车修补涂装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 车辆经多年运行,受气候和环境条件的作用,表面油漆涂层会逐渐老化,漆膜会发生不同程度的褪色、开裂、脱落,需进行全车修补涂装。有时根据用户的某种使用目的改喷指定颜色,也需进
25、行全车修补涂装。根据车辆油漆涂层老化程度,有的车辆需将旧漆膜全部去除,露出金属基底后进行涂装;有的车辆底漆涂层完好或基本完好,仅面漆老化,只需去除部分旧漆膜后进行涂装。全车修补涂装的主要程序包括钣金修理、表面处理、喷底漆、刮腻子、喷涂中间涂料、喷涂面漆等工序。三、油漆物证的特征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1)车辆面漆的颜色 油漆是由成膜物、颜料、填料等多种有机物和无机物组成的混合物。其颜色是由其中的颜料成分决定的。车辆的颜色决定于面漆的颜色。新车为本色面漆。修补涂装车辆的面漆则是用不同的色漆调配而成的。2)车辆面漆的种类 车辆面漆是车辆油漆涂层中最外层的涂料。它直接影响车辆的装
26、饰性、耐候性、耐湿性和防腐性等性能。因此,对车辆面漆的质量和喷涂工艺要求较高。三、油漆物证的特征车辆面漆的颜色和种类2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2)车辆面漆的种类 车辆面漆是车辆油漆涂层中最外层的涂料。它直接影响车辆的装饰性、耐候性、耐湿性和防腐性等性能。因此,对车辆面漆的质量和喷涂工艺要求较高。常见的车辆面漆有氨基树脂漆、丙烯酸树脂漆、醇酸树脂漆、硝基漆和过氯乙烯树脂漆等。新车可根据工件材质进行高温烘烤,可用氨基树脂漆、丙烯酸树脂漆或醇酸树脂漆作为面漆。修补涂装的车辆一般不进行高温烘烤,因而只能用自干型或挥发干燥型的硝基漆和过氯乙烯树脂漆作为面漆。三、油漆物证的特征车辆面漆的颜色和种类2第二节
27、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3)油漆颜色与成分的关系 在油漆生产过程中,如果改变颜料成分,其他成分保持不变,将生产出不同颜色的同类色漆系列。如果改变成膜物成分,颜料和其他成分保持不变,将生产出颜色相同的多种类油漆系列。新车外表面各部位油漆涂层颜色和成分应相同。由于油漆调配技术和喷涂工艺的误差,不同部位的油漆层厚度、无机成分及微量元素可能存在差异。三、油漆物证的特征车辆面漆的颜色和种类2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3)油漆颜色与成分的关系 在缺乏严格管理和规范的情况下,不同厂家生产的外观颜色相同的车辆,外表面油漆涂层和成分有可能相同。局部修补涂装的车辆,虽然修补涂装部位外观颜色与车辆原始油漆涂层基本一致,但油
28、漆涂层和成分是不相同的。去除部分旧漆膜的全车修补涂装车辆,虽然面漆颜色和成分相同,就整个车辆油漆涂层的成分而言是比较复杂的。三、油漆物证的特征车辆面漆的颜色和种类2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 由于车辆油漆涂层老化程度及事故作用力方向、大小的不同,油漆涂层的脱落和转移情况各不相同。有的车辆只有面漆脱落,有的数层油漆和腻子同时脱落。脱落的油漆,多数为细小颗粒或片状。严重老化或局部修补涂装部位的油漆涂层,因附着力较差,经强力撞击后,可呈较大片状散落在现场地面。当车辆与车辆或较坚硬物体平行接触时,车辆表面油漆涂层可呈分离式脱落,由表及里逐层脱落,分别黏附在车辆或物体表面。三、油漆物证的特征车辆油漆涂层的
29、脱落和转移3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 肇事车辆、受害人体或物体表面存在的与事故无关的油漆物质,称之为非事故油漆。以下是事故油漆物证与非事故油漆的主要区别。1)油漆的存在部位 油漆物证黏附在事故痕迹处或散落在现场地面上,非事故油漆一般不会出现在事故痕迹处。2)油漆的颜色 油漆物证与脱落部位车辆原始油漆涂层的外观特征、层次和颜色对应相同,非事故油漆则不存在这种对应关系。三、油漆物证的特征油漆物证与非事故油漆的区别4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3)油漆的外观形态(1)散落漆片。油漆具有较强的附着力,虽然老化的漆皮和局部修补涂装部位的漆层附着力较差,但在没有外力撞击或刮擦的情况下是不会自行脱落的。因此,路
30、面散落的漆片一般应属于与事故有关的油漆物证。(2)附着油漆。油漆物证多是被破坏漆膜的油漆物质,不论是颗粒或碎片,都是黏附在车辆、伤亡人员衣服或其他物体表面,附着力很差,容易脱落。(3)非事故油漆。一般是车辆和人员接触未干油漆,由喷溅或沾蹭形成的。这种非事故油漆具有完好的漆膜,表面平滑,有光泽,有较强的附着力,触及不易脱落。三、油漆物证的特征油漆物证与非事故油漆的区别4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 车辆外表面有一些塑料零部件,由于这些零部件位于车辆的突出部位,发生交通事故时,容易受到撞击或刮擦。因此,塑料物质是交通事故现场常见的物证之一。1)机动车外部塑料零部件 机动车转向灯灯罩、后视镜壳、前照灯外
31、壳、挡泥板、车窗玻璃框、散热器格栅、车身防擦条和装饰条、保温涂层、摩托车风挡和把套、车辆牌照涂层等,都是塑料物质制作的。四、塑料物证的特征车辆外部的塑料零部件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2)非机动车塑料零部件 非机动车的许多零部件也是塑料物质制作的.如自行车和三轮车的把套、闸把套、座套涂层、尾灯标志、号牌涂层等.塑料的种类很多,成分也较复杂。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常见的塑料物证,可将部分塑料零部件按成分进行划分,见表12-1。四、塑料物证的特征车辆外部的塑料零部件1车辆塑料零部件的成分2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部分塑料零部件的成分表12-1四、塑料物证的特征车辆塑料零部件的成分2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
32、征根据塑料零部件成分、性能及作用力方向和大小不同,脱落的塑料物质形态不同。可塑性差、质地坚硬的塑料零部件,受到撞击后容易破碎,呈块状脱落,如机动车转向灯灯罩、非机动车尾灯等。可塑性较强,质地柔软而有一定韧性的塑料零部件,经强力撞击或刮擦,局部产生高温。被撕裂或拉伸呈胶状或薄膜状,黏附在车辆或物体表面。如非机动车把套,常因被机动车刮擦而呈薄膜状黏附在车辆表面。四、塑料物证的特征塑料的形态3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 车辆塑料零部件都具有一定的颜色。特别是机动车转向灯灯罩、非机动车尾灯灯罩和车辆号牌涂层等具有鲜艳的颜色。交通事故现场塑料物证,由于数量和形态不同,颜色深度与脱落部位塑料零部件略有差异。
33、块状和胶状塑料脱落物颜色较深,与脱落部位塑料零部件颜色基本相同。黏附在车辆或其他物体表面的膜状物颜色较浅,有时几乎呈无色透明薄膜。如果将其融凝,颜色则会变深,便于发现、观察和鉴别。四、塑料物证的特征塑料物证的颜色4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1)塑料物证的存在部位塑料是可塑性物质,不易破裂和脱落。塑料物证是车辆塑料零部件经强力撞击或刮擦而脱落的。根据塑料零部件的性质、作用力的大小和方向,脱落的塑料物证一般黏附在车辆和物体表面,或者散落在现场。黏附在车辆或物体表面的非事故塑料物质较少见。在交通事故现场与车辆破碎塑料零部件相似的非事故塑料物质也少见。虽然有一些塑料物质,但有的塑料物质明显不是车辆零部件
34、脱落物。偶尔存在与破碎塑料零部件相类似的塑料物质,可能因为附近道路曾发生交通事故。散落于现场的塑料碎片,可通过外观特征进行鉴别。四、塑料物证的特征塑料物证与非事故塑料物质的区别5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2)塑料物证与事故痕迹的对应关系承受体被撞击或刮擦的车辆塑料零部件表面痕迹与造型体的事故痕迹和塑料附着物,其方位具有相吻合的对应关系。散落在现场的塑料物证与破碎脱落的车辆零部件具有相吻合的分离痕迹。非事故塑料物质不具备对应关系。3)塑料物证的形态和颜色脱落在现场的塑料物证,与被撞击或刮擦的塑料零部件的颜色和花纹相同。非事故塑料物质与被撞击或刮擦的塑料零部件外观颜色特征一般有较大差异。黏附在车辆或
35、物体表面的塑料物证其颜色可能较被撞击或刮擦的塑料零部件较浅淡,但色调一致,如将其融凝较容易鉴别。四、塑料物证的特征塑料物证与非事故塑料物质的区别5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为了保证夜间行车安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已逐步将车辆号牌和道路标志牌的涂层由油漆改为反光膜。在各种交通事故中,撞击或刮擦道路标志牌的事故尚不多见。撞击或刮擦车辆牌照的事故却屡见不鲜。反光膜是一种具有反光性能的薄膜状物质。发光膜的外观类似有色塑料薄膜,但其成分却比塑料复杂。反光膜是由多层不同成分的物质组合而成的,如图2-1 所示。常见反光膜的结构成分,由表及里依次为聚氨酯塑料、玻璃微球、金属反射膜、黏合剂和防护衬底等五层。衬底的作
36、用就是保护黏合剂。防止与其他物体黏结在一起,便于反光膜的生产、包装、运输和使用。反光膜使用时,剥去衬底。根据黏合剂的性质,采用加热或加压的方法将反光膜粘贴在金属或其他物体表面。五、反光膜物证的特征反光膜的结构和成分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五、反光膜物证的特征反光膜的结构和成分1图12-1反光膜结构成分示意图 反光膜是含有黏合剂的可塑性物质。当受到撞击或刮擦时,反光膜往往呈粘胶状脱落,黏附在车辆或其他物体表面,肉眼已经可分辨其颜色,但看不到结构特征。若以放大镜或显微镜进行观察,其层次特征和无色透明的玻璃微珠清晰可见。反光膜的物证形态2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六、纤维物证的特征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
37、动车或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常会与人体接触,造成人员伤亡。人体毛发或衣服纤维有时脱落并黏附在肇事车辆的表面,成为交通事故现场的主要物证之一。交通事故现场常见的纤维物证有植物纤维、动物纤维和化学纤维。植物纤维物证主要是棉、麻衣物纤维,动物纤维物证主要是人畜毛发、毛料织物纤维,化学纤维物证主要是各种化纤织物纤维。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六、纤维物证的特征纤维物证的形成是有一定条件的,并非肇事车辆与人体接触的事故现场必有纤维物证的存在。这些条件主要是:(1)肇事车辆事故接触面坚硬、粗糙或具有尖锐的突出部位。(2)肇事车辆接触人员头部或衣物等具有毛发和纤维的部位。(3)具有强力而快速的撞击或刮擦
38、作用。许多交通事故现场,虽然肇事车辆与人体有接触,但由于不具备这些条件,就不存在纤维物证。因此,纤维物证的出现率较低。纤维物证的出现率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六、纤维物证的特征交通事故现场的纤维物证一般都是微量的。有时数根毛发,有时只有单根毛发或纤维。纤维物证常不易发现,必须仔细观察和寻找,有时需借助于放大镜进行观察。各种车辆经常乘人、载物,表面不可避免会黏附少量毛发或纤维,因此肇事车辆表面的毛发或纤维未必是纤维物证。能证明事故情况的纤维为纤维物证,与事故无关的纤维则为非事故纤维。纤维物证的形态2纤维物证与非事故纤维的区别3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六、纤维物证的特征纤维物证黏附于肇事车辆的碰
39、撞接触部位,与被撞人体纤维的脱落部位具有方位的对应关系。非事故纤维不在事故接触部位,与被撞人体的纤维脱落部位不存在方位的对应关系。微量纤维物证,颜色特征不明显,微量纤维物证除个别差异较大者外,用肉眼难以区分,需用仪器进行检验和鉴别。纤维物证与非事故纤维的区别3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七、橡胶物证的特征 各种车辆的轮胎均为橡胶物质或以橡胶为主体的物质。在交通事故现场,有时遗留少量橡胶物质,成为认定肇事车辆和事故责任的重要物证。橡胶是一种可塑性和弹性物质。车辆轮胎充气后具有更高的弹性,与其他物体接触时,一般不易脱落。轮胎上的橡胶物质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脱落。例如,轮胎与坚硬粗糙的物体或路面接触,
40、轮胎与物体或路面之间以强大的纵向或横向相擦蹭。橡胶物证的出现率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七、橡胶物证的特征当车辆紧急制动时,车辆轮胎与坚硬路面发生强力摩擦力,在制动痕迹处将遗留脱落的橡胶物质。有时尽管车辆实施了紧急制动,但路面上并未遗留下明显的制动痕迹。例如,装备ABS 的汽车,在平直路面上直线高速行驶进行紧急制动时,路面鲜有明显的痕迹形成。这是因为汽车轮胎未发生抱死拖滑,轮胎橡胶物质未被路面擦蹭下来,或者擦蹭下来的橡胶物质过少而裸视不可见。有些轿车在紧急制动条件下抱死后轮没有留下制动痕迹,也是因为后轮轴荷转移变小使得被路面刮擦下来的橡胶物质很少的缘故。橡胶物证的出现率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
41、征七、橡胶物证的特征通常,空载汽车紧急制动时,后轮会遗留下制动痕迹;满载汽车紧急制动时,前轮会形成制动痕迹;汽车严重超载或者制动不良时,轮胎不会在路面上产生制动印迹。在交通事故过程中,不论是车与车、车与人或车与物之间的交通事故,经常不接触车辆轮胎。有时虽然接触车辆轮胎,但不存在强大的刮擦或摩擦力作用。因此,交通事故现场,除了车路作用,橡胶物证的出现率并不高。橡胶物证的出现率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七、橡胶物证的特征 车辆制动痕迹上遗留的橡胶物证为细小颗粒状态。车辆轮胎与物体强力刮擦或摩擦时,比如轮胎与车辆上的螺钉、螺母或其他坚硬物体刮擦或摩擦时,轮胎的胎冠或胎侧的一些橡胶物质将产生脱落。这些
42、脱落橡胶,有时呈细小颗粒状,有时被撕裂呈块状或条状。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的橡胶物证是呈黑色。这些橡胶物证的外观无法凭肉眼鉴别,其成分和异同的确定,必须利用仪器进行检验分析。橡胶物证的形态2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八、玻璃物证的特征 汽车风窗玻璃有普通玻璃和安全玻璃两类。普通玻璃为平板玻璃加工弯曲而成。安全玻璃有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两种。钢化玻璃是将普通玻璃加热到接近软化温度后快速冷却而成。钢化玻璃与普通玻璃相比,强度和应力都会提高,夹层玻璃是用塑料衬片将普通玻璃或钢化玻璃加热加压黏合在一起制成的。现代汽车前风窗玻璃一般是夹层玻璃。车辆前照灯玻璃具有强度高、折射率低的特点,适合车辆的照明要求。车辆后视
43、镜玻璃为普通退火玻璃,其背面镀有金属膜。车辆玻璃零部件2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九、法医物证特征在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现场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人体物质,被称为法医物证。交通事故现场常见的法医物证有血痕、人体组织和毛发等。在交通事故现场,人体损伤一般是一次形成的。由于受害人损伤部位、损伤情况和着装情况等原因。肇事车辆表面法医物证的出现率比较低,受害人的头、面部或四肢开放性损伤时,肇事车辆表面有时会黏附人体血液或其他人体物质。当受害人着装较多或冬装时,即使受害人肢体出现开放性损伤,肇事车辆表面一般也不会遗留人体物质。由于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现场躺卧时间较长,现场上有时会遗留下血迹和其他人体物质。这些物质与
44、肇事车辆一般不存在相关因素。现场上的人体物质一般不具备鉴定价值。法医物证出现率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九、法医物证特征在交通事故现场,受害人体的脱落和流出物,主要遗留在现场的路面和肇事车辆的保险杠、发动机罩、轮胎、底盘等相关部位。对于驾驶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人体物质可能黏附在驾驶室的车门、坐垫、转向盘、仪表板和风窗玻璃等处。有移尸和弃尸情节的案件,嫌疑车辆的驾驶室、行李舱、驾驶员或乘车人的衣服表面可能黏附死者血渍或体液。法医物证的分布2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九、法医物证特征 新鲜血液为鲜红色,干燥血迹为暗红色或暗褐色,陈旧或受热血迹为灰褐色,腐败血液呈淡绿色或绿色,深色比浅色物体表面的血迹色
45、泽不明显。一些有色物质,如油漆、染料等与血迹颜色相似,容易混淆,需要经仪器检验进行鉴别。车辆在运行和维修过程中,经常接触人体、动物。有时碾压小动物,车体(车身)或轮胎上难免会黏附少量与交通事故无关的血迹或其他机体物质。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上的血迹或机体物质究竟是伤亡人体物质还是非事故机体物质是难以辨别的。勘查人员及鉴定人员应注意这种复杂因素,需进行认真细致的勘查和鉴别。在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现场的法医物证的存在位置与受害人的损伤部位存在着对应关系。非事故机体物质则不存在这种对应关系。如果事故法医物证难以辨别,可通过科学仪器进行检验和鉴别。事故现场血迹的颜色特征3法医物证与非事故机体物质的区
46、别4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十、其他痕迹的特征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路面、肇事车辆、受害者人体及有关物体表面遗留的印迹和破损,被称为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简称事故痕迹。事故痕迹对肇事车辆认定和事故认定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交通事故是一种破坏性事件,不论发生在车辆之间、车辆与人员之间、车辆与物体之间的事故,还是车辆自身发生的单方事故,都将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因此在交通事故现场存在事故痕迹是必然的。只是事故痕迹的存在部位、明显程度和特征不同而已。事故痕迹出现率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十、其他痕迹的特征1)按事故痕迹的分布特征分类(1)路面痕迹。路面是支撑车辆和人员的基础,车辆和人员在道
47、路上正常行驶和运动,在路面形成规律有序的痕迹。交通事故发生时,由于造型体和承受体的速度、形态及与路面接触方式等多种因素的变化,将在路面形成反映这些变化的特殊痕迹,如轮胎印、车辆零部件的挫划印等。(2)车体痕迹。在发生交通事故过程中,车辆与其他车辆、人员或物体之间发生碰撞或刮擦。在车辆的接触部位将形成痕迹,如车身或零部件的撞击、刮擦或损坏痕迹。事故痕迹的种类和形成2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十、其他痕迹的特征(3)人体痕迹。受害者与肇事车辆接触,将在体表或衣着表面形成痕迹,如刮擦痕迹、碾压痕迹等。同理,在肇事车辆上也会有相对应的痕迹。(4)其他痕迹。肇事车辆有时与路旁的路缘、护栏、树木、桥栏、灯杆
48、(包括标志或广告牌的立柱)、道路交通设施、建筑物等发生碰撞或刮擦形成痕迹。事故痕迹的种类和形成2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十、其他痕迹的特征2)按事故痕迹的反映特征分类(1)结构形象痕迹结构形象痕迹一般是指造型体外部结构特征在承受体表面形成的形象印迹,形成结构形象痕迹必须具备如下条件:造型体的外部结构有一定形状和硬度,承受体外表面具有一定的渗透性和可塑性。造型体与承受体接触面的位置保持不变。造型体接触承受体时,有足够大的作用力。如果造型体施加的作用力小时,在承受体上形成的痕迹就不明显、不完整。事故痕迹的种类和形成2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十、其他痕迹的特征(2)整体分离痕迹一个整体物在外力的作用
49、下分离成若干部分,所形成的分离线和分离断面痕迹,被称为分离痕迹。整体分离痕迹并不反映造型体的外部结构特征,只反映了自身分离所形成的分离线和分离断面的形象特征,如破碎的车辆散热器格栅、破碎的前照灯玻璃(塑料)、折断的反光镜支座等。事故痕迹的种类和形成2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十一、机动车轮胎痕迹特征轮胎痕迹是常见的路面痕迹之一。交通事故现场路面的轮胎痕迹对于分析研究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和经过、判断逃逸车辆种类和行驶方向、测定和计算肇事车辆的行驶速度有着重要作用。交通事故现场路面的轮胎痕迹主要有滚印、压印、拖印和侧滑印四种痕迹。滚印是指车辆轮胎在路面作纯滚动运动时,在路面上遗留的印迹。这种印迹可显示
50、出胎面花纹结构。如图12-2 所示。滚印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十一、机动车轮胎痕迹特征 图12-2轮胎滚印(花纹印)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十一、机动车轮胎痕迹特征路面上轮胎滚印的宽度决定于轮胎的负荷、气压和规格。对同一种轮胎而言,车辆重载和轮胎气压低时,胎面与路面接触面积增加,滚印较宽;车辆轻载和轮胎气压高时,胎面与路面接触面积减小,滚印较窄。车辆减速行驶时,特别是以较大强度制动(车轮尚未抱死拖滑)时,前轮印迹较宽,后轮印迹较窄,颜色也较浅淡。滚印1第二节交通事故物证的特征十一、机动车轮胎痕迹特征车辆轮胎受制动力的作用,沿行驶方向在路面作滚动和滑移的复合运动时,在路面遗留的印迹。这种印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