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7-3012022-7-3022022-7-303药品药品GMP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的法律、法规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2001年修订)年修订)p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p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37号局长令)号局长令)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年修订)(第(第9号局长令)号局长令)p 药品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认证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内容:共十四章八十八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内容:共十四章八十八条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第三章:厂房与设
2、施 第四章设备第四章设备第五章物料第五章物料 第六章卫生第六章卫生 第七章验证第七章验证 第八章文件第八章文件第九章生产管理第九章生产管理 第十章质量管理第十章质量管理第十一章产品销售与收回第十一章产品销售与收回 第十二章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第十二章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第十三章自检第十三章自检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附则附则2022-7-304 目前正在制订药用辅料的目前正在制订药用辅料的GMPGMP补充规定。补充规定。2003年年7月月1日两级认证工作全面启动日两级认证工作全面启动l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注射剂、放射性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注射剂、放射性药 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3、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的认证工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的认证工 作。作。l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 认证工作。认证工作。2022-7-306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GMP的法律依据是的法律依据是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是药品生产和质,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量管理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第二章人员与机构第二章人员与机构u 企业必须建立生产及质量管理的专门机构企业必须建立生产及质量管理的专门机构u
4、生产、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要求生产、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要求u 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要求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要求u 生产、检验操作人员的要求及培训要求生产、检验操作人员的要求及培训要求u 从事药品生产各级人员的要求及培训要求从事药品生产各级人员的要求及培训要求2022-7-307第八条第八条 生产环境必须整洁;生产环境必须整洁;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生产、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要求:要求:1、厂区周围是否有污染源。、厂区周围是否有污染源。2、
5、生产区、行政区、辅助区布局是否合理。、生产区、行政区、辅助区布局是否合理。3、厂区人流、物流是否分开,如不能分开,是否相互影响,是、厂区人流、物流是否分开,如不能分开,是否相互影响,是 否便于物料运输。否便于物料运输。4、道路是否使用整体性好、不发尘的覆面材料。、道路是否使用整体性好、不发尘的覆面材料。5、厂区是否有露土地面,是否有相应的绿化面积。、厂区是否有露土地面,是否有相应的绿化面积。6、锅炉房、危险品库、试验动物房等位置是否适当。、锅炉房、危险品库、试验动物房等位置是否适当。7、厂区是否有垃圾、杂草、痰迹,垃圾是否集中存放,生活、生、厂区是否有垃圾、杂草、痰迹,垃圾是否集中存放,生活、
6、生 产垃圾是否分开存放。是否有垃圾处理设施,位置是否适当。产垃圾是否分开存放。是否有垃圾处理设施,位置是否适当。第三章厂房与设施第三章厂房与设施2022-7-308认证检查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认证检查中经常出现的问题:1、锅炉房应设置在下风口,但个别企业的锅炉房的设置不合理;、锅炉房应设置在下风口,但个别企业的锅炉房的设置不合理;2、厂区内土地裸露的地方较多,一些是地面的硬化不到位,一些是、厂区内土地裸露的地方较多,一些是地面的硬化不到位,一些是 由于准备仓促,草坪还没有搞好,或草坪的维护太差;由于准备仓促,草坪还没有搞好,或草坪的维护太差;3、生产用煤的堆放,没有防止起尘的设施;、生产用煤的堆
7、放,没有防止起尘的设施;4、辅助区与生产的布局不合理。、辅助区与生产的布局不合理。2022-7-309 第九条第九条 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要求:要求:1、厂房功能间的设置是否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厂房功能间的设置是否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2、洁净厂房洁净级别的划分是否符合、洁净厂房洁净级别的划分是否符合GMP有关规定。有关规定。3、生产功能间的设置,生产操作是否相互妨碍。、生产功能间的设置,生产操作
8、是否相互妨碍。4、生产、储存区是否成为人流、物流通道。、生产、储存区是否成为人流、物流通道。下面将下面将GMP规定中空气净化级别的要求做一简单介绍:规定中空气净化级别的要求做一简单介绍:2022-7-30102022-7-3011 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医用氧气在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医用氧气在GMP附录附录中有详细说明中有详细说明2022-7-3012认证检查中曾经出现过的问题:认证检查中曾经出现过的问题:1、中药提取收膏间空气洁净度达不到要求;、中药提取收膏间空气洁净度达不到要求;2、非最终灭菌糖浆剂的净化级别应为、非最终灭菌糖浆剂的净化级别应为10万级
9、,而在设计中采用万级,而在设计中采用30万万 级的洁净级别;级的洁净级别;3、非原料药生产中形成活性成分的过滤工序,应至少在、非原料药生产中形成活性成分的过滤工序,应至少在30万级的洁万级的洁 净化环境,而企业却将此工序设在一般区域;净化环境,而企业却将此工序设在一般区域;4、辅助区与生产的布局不合理。、辅助区与生产的布局不合理。2022-7-3013第十条第十条 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它动物进人的设施。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它动物进人的设施。大多数企业基本上都有此设施,主要要保证设施使用大多数企业基本上都有此设施,主要要保证设施使用 的有效性,也有个别企业忽略这个问题。的有效性,也有个别企业忽略
10、这个问题。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洁净室洁净室(区区)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 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它措施,以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它措施,以 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根据尘粒沉降规律,墙面与天花板的园角不是主要的,除根据尘粒沉降规律,墙面与天花板的园角不是主要的,除 地面处园角外,也允许采用其他措施,只要达到减少灰尘积地面处园角外,也允许采用其他措施,只要达到减少灰尘积 聚,清洁工作有措施也可以。聚,清洁工作有措施也可以。2022
11、-7-3014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便于生产操作,存放物料、中间产品、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便于生产操作,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待验品和成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根据企业生产的规模,生产区域的面积和空间要满足生产需要,厂房是否根据企业生产的规模,生产区域的面积和空间要满足生产需要,厂房是否 拥挤,是否便于生产、设备清洗、维修等操作,物料的进出几存放,是否拥挤,是否便于生产、设备清洗、维修等操作,物料的进出几存放,是否 能避免差错和交
12、叉污染。能避免差错和交叉污染。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储存区的面积和空间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储存区的面积和空间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是否能有序存放,是否有防止差错和交叉污染的设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是否能有序存放,是否有防止差错和交叉污染的设 施。施。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洁净室洁净室(区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公用设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公用设 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考虑使用中避免出现不易清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考虑使用中避免出现不易清 洁的部位。洁的部位。过去要求管线全部暗装,实际上难以做到。修改后强调实过去要求管线全部暗装,实际上难以做到。修
13、改后强调实际和安装时要考虑能全部清洁到位,可以采取暗装或其他实施际和安装时要考虑能全部清洁到位,可以采取暗装或其他实施措施。措施。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洁净室洁净室(区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工工 作室作室的照度宜为的照度宜为300勒克斯;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勒克斯;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 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l 有特殊要求的是否增加防暴设施。有特殊要求的是否增加防暴设施。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进入洁净室进入洁净室(区区)的空气必须净化,并根据生产工艺要的空气必须净化,并根据生产工艺要 求
14、划分空气洁净级别。求划分空气洁净级别。洁净室洁净室(区区)内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定期监测,内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应记录存档。监测结果应记录存档。1、按照生产要求,对洁净区的洁净度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规定。、按照生产要求,对洁净区的洁净度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规定。2、检查空气净化设备的运行情况,压差、温湿度表的数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空气净化设备的运行情况,压差、温湿度表的数据是否符合规定。3、是否根据验证结果规定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检测周期,、是否根据验证结果规定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检测周期,4、是否按规定期限对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进行检测,并记录。、是否按
15、规定期限对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进行检测,并记录。5、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检测结果和记录是否存档。、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检测结果和记录是否存档。6、根据空气净化系统的压差记录,规定处、中效过滤器清洗和高效过滤器的、根据空气净化系统的压差记录,规定处、中效过滤器清洗和高效过滤器的 更换周期更换周期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l 洁净室地漏材质是否不易腐蚀,内表面是否光滑、不易结垢;洁净室地漏材质是否不易腐蚀,内表面是否光滑、不易结垢;l 地漏表面是否加密封盖(一般为不锈钢),且开启方便,是否又能防止地漏表面是否加密封盖(一般为不锈钢),且开启方便,是否又能防止 废水、废气倒灌的液封装置。废水、废气倒灌的液封装置。
16、l 洁净室内与回水管道相连的设备、卫生器具和排水设备的排出口以下部洁净室内与回水管道相连的设备、卫生器具和排水设备的排出口以下部 位是否设水封装置。位是否设水封装置。l 无菌操作的无菌操作的100级洁净室(区)内是否设置水池、地漏。级洁净室(区)内是否设置水池、地漏。常见的错误:常见的错误:地漏有锈蚀的情况;地漏有锈蚀的情况;排水设备的排出口以下部位是否设水封装置;排水设备的排出口以下部位是否设水封装置;n 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洁净室(区)之间人员和物料出入是否合理的净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洁净室(区)之间人员和物料出入是否合理的净 化设施和程序。化设施和程序。n 10,000级洁净室(区)使用
17、的传输设备与较低级别区域的传输设备是级洁净室(区)使用的传输设备与较低级别区域的传输设备是 否断开。否断开。n 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是否设有缓冲设施。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是否设有缓冲设施。n 洁净室(区)人流、物流出入是否分开,走向是否合理。洁净室(区)人流、物流出入是否分开,走向是否合理。要求:要求:n 中草药、中药饮片的提取、浓缩厂房是否有排风设施,排风设施是否中草药、中药饮片的提取、浓缩厂房是否有排风设施,排风设施是否 可防治昆虫、灰尘等进入。可防治昆虫、灰尘等进入。n 出膏及常压浓缩操作是否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等设施。出膏及常压浓缩操作是否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等
18、设施。n 中药材的筛选、切片、粉碎等操作是否有除尘、排风设施,排风设施中药材的筛选、切片、粉碎等操作是否有除尘、排风设施,排风设施 是否可防止昆虫、灰尘等进入。是否可防止昆虫、灰尘等进入。n 产尘量大的操作区是否有防尘、捕尘设施。产尘量大的操作区是否有防尘、捕尘设施。n 非无菌药品产尘量大的洁净室(区)经捕尘处理不能避免交叉污染非无菌药品产尘量大的洁净室(区)经捕尘处理不能避免交叉污染 时,其空气净化系统是否利用回风。时,其空气净化系统是否利用回风。n 压差指示装置,产尘量大的操作室是否保持相对负压。压差指示装置,产尘量大的操作室是否保持相对负压。n 捕尘设施是否有有效的防止空气倒装的装置。捕
19、尘设施是否有有效的防止空气倒装的装置。经常出现的错误:经常出现的错误:p 产尘量大的操作间捕尘设施的效果较差。产尘量大的操作间捕尘设施的效果较差。p 排风设施的效果不好,无防止昆虫进入的设施。排风设施的效果不好,无防止昆虫进入的设施。p 产尘量大的操作间无压差指示装置。产尘量大的操作间无压差指示装置。p 除尘设施缺少击沉装置,直接排出室外。除尘设施缺少击沉装置,直接排出室外。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仓储区要保持清洁和干燥。照明、通风等设施及温度、湿仓储区要保持清洁和干燥。照明、通风等设施及温度、湿 度的控制应符合储存要求并定期监测。储区可设原料取样度的控制应符合储存要求并定期监测。储区可设原料取样
20、 室,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如不室,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如不 在取样室取样,取样时应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在取样室取样,取样时应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注意的问题:注意的问题:1、仓储区是否清洁干燥。、仓储区是否清洁干燥。2、仓储区是否安装有符合要求的照明和通风设施。、仓储区是否安装有符合要求的照明和通风设施。3、仓储区温湿度监测设施位置是否适当,记录是否及时、准确。、仓储区温湿度监测设施位置是否适当,记录是否及时、准确。4、温湿度是否符合储存要求。、温湿度是否符合储存要求。5、取样是否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取样是否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
21、染的措施。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应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应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并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并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要求:要求:1、检查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是否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检查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是否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2、是否有防止静电、防震、防潮、避光等设施。、是否有防止静电、防震、防潮、避光等设施。2022-7-3024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应符合生产要求,易于清洗、消毒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应符合生产要求,易于清洗、消毒 或灭菌,便于
22、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减或灭菌,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减 污染。污染。要求要求:p 是否有对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的具体要求。是否有对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的具体要求。p 设备的图纸和说明书,设计、选型是否合理、大小适当、便于操作,设备的图纸和说明书,设计、选型是否合理、大小适当、便于操作,消毒或灭菌时是否便于拆卸消毒或灭菌时是否便于拆卸(必要时必要时)。p 设备安装图和设备布局图,设备安装的位置、维护设施的位置是否合设备安装图和设备布局图,设备安装的位置、维护设施的位置是否合 理,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要求,便于生产操作、维修、保养。理,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要求,便于生
23、产操作、维修、保养。p 设备安装的位置是否适当,如是否在送风口附近。设备安装的位置是否适当,如是否在送风口附近。p 设备是否能密闭。设备是否能密闭。第四章设备第四章设备2022-7-3025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与药品直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与药品直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 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设备所用的润滑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设备所用的润滑 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要求要求:p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的表面材质是否与药品起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的表面
24、材质是否与药品起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p 设备内表面材质是否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设备内表面材质是否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p 设备是否有不易清洗的死角。设备是否有不易清洗的死角。p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容器、工具表面是否光洁、平整、不易产生脱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容器、工具表面是否光洁、平整、不易产生脱 落物。落物。p 洁净室洁净室(区区)内设备保温层表面是否平整、光洁、无颗粒性物质脱落。内设备保温层表面是否平整、光洁、无颗粒性物质脱落。p 洁净室洁净室(区),内的设备保温层表面是否符合要求。区),内的设备保温层表面是否符合要求。p 与中药材、中药饮片直接接触的工具、容器表面是否整洁、易清洗消
25、与中药材、中药饮片直接接触的工具、容器表面是否整洁、易清洗消 毒、不易产生脱落物。毒、不易产生脱落物。p 与药液接触的设备、容器具、管路、阀门、输送泵等是否为优质耐腐蚀与药液接触的设备、容器具、管路、阀门、输送泵等是否为优质耐腐蚀 材质。材质。2022-7-3026p 过滤器材是否吸附药液组分和释放异物,是否采用已禁止使用的百过滤器材是否吸附药液组分和释放异物,是否采用已禁止使用的百 棉过滤器材。棉过滤器材。p 检查过滤器材证明材料。是否使用含有百棉的过滤器材。检查过滤器材证明材料。是否使用含有百棉的过滤器材。p 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是否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是
26、否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p 检查设备传动部位是否密封良好,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检查设备传动部位是否密封良好,保护装置是否齐全。p 使用的润滑油、冷却剂是否符合要求。使用的润滑油、冷却剂是否符合要求。p 生产过程中是否避免使用易碎、易脱屑、易长霉的器具,使用筛网时生产过程中是否避免使用易碎、易脱屑、易长霉的器具,使用筛网时 是否有防止因筛网断裂而造成污染的措施。是否有防止因筛网断裂而造成污染的措施。2022-7-3027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u 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
27、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u 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无毒、耐腐蚀。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无毒、耐腐蚀。u 管道的设计和安装管道的设计和安装 应避免死角、盲管。应避免死角、盲管。u 储罐和管道要规定清洗、灭菌周期。储罐和管道要规定清洗、灭菌周期。u 注射用水储罐的注射用水储罐的 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注射用水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注射用水 的储存可采用的储存可采用80以以 上保温、上保温、65以上保温循环或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存放。以下存放。2022-7-30282022-7-3029第五章物料
28、第五章物料2022-7-30302022-7-30312022-7-3032第六章第六章卫生卫生2022-7-30332022-7-3034第七章第七章验证验证2022-7-3035第八章第八章文件文件2022-7-30362022-7-30372022-7-3038第九章第九章生产管理生产管理2022-7-30392022-7-30402022-7-3041第十章第十章质量管理质量管理2022-7-3042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产品销售与收回产品销售与收回 2022-7-3043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产品销售与收回产品销售与收回 第八十条第八十条企业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指定专门机构企业应
29、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指定专门机构 或人员负责管理。或人员负责管理。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对用户的药品质量投诉和药品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对用户的药品质量投诉和药品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 和调查处理。对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和调查处理。对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报告。督管理部门报告。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药品生产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当地药品药品生产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当地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十三章第十三章自检自检 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定期组织自检。自检应按预定的程序,对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定期组织自检。自检应按预定的程序,对人 员、厂房、设备、文件、生产、质量控制、药品销售、用户员、厂房、设备、文件、生产、质量控制、药品销售、用户 投诉和产品收回的处理等项目定期进行检查,以证实与本规投诉和产品收回的处理等项目定期进行检查,以证实与本规 范的一致性。范的一致性。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四条自检应有记录。自检完成后应形成自检报告,内容包括自检自检应有记录。自检完成后应形成自检报告,内容包括自检 的结果、评价的结论以及改进措施和建议。的结果、评价的结论以及改进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