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学 习 公 约手机调整全情投入随时互动课课 程程 要要 求求(一)您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 八大权利:1 1、知情权知情权2 2、建议权建议权3 3、批评、检举、控告权批评、检举、控告权4 4、拒绝权拒绝权5 5、紧急避险权紧急避险权6 6、获得赔偿权获得赔偿权7 7、获得教育培训权获得教育培训权8 8、获得劳防用品权获得劳防用品权(二)您在取得 劳动报酬方面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
2、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二)您在取得 劳动报酬方面的权利 根据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劳社部发200422号)等规定号)等规定: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第七条: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二)您在取得 劳动
3、报酬方面的权利 根据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劳社部发200422号)等规定号)等规定:第八条: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第九条: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二)您在取得 劳动报酬方面的权利 根据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劳社部发200422号)等规定号)等规定:第十条: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
4、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二)您在取得 劳动报酬方面的权利 根据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劳社部发200422号)等规定号)等规定:第十一条、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二)您在取得 劳动报酬方面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建筑施工从业人员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就业;2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3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能
5、不辞而别。二、您的义务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义务;2、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义务;3、险情报告义务。维权的前提:您履行了规定的义务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权利。建筑施工从业人员u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以合法手段、以合法手段、法定的程序维法定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护自己的权益。(一)维权依据(1)劳动法劳动法(2)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号)(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号)(5)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
6、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号(6)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号)(7)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号)1、法律法规与政策:、法律法规与政策:2、与、与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有关凭证。(一)维权依据(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
7、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一)维权依据 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凭证:建筑施工从业人员这种做法对吗这种做法对吗跳跳楼楼讨讨薪薪这种做法对吗u不正当的维权方式触犯法律法规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西安一民工强行带走包西安一民工强行带走包工头妻子讨工钱工头妻子讨工钱u不正当的维权方式触犯法律法规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维权途经协商协商申请调解申请调解申请申请仲裁仲裁不成不成不成不成不成不成投诉投诉(二)维权途经1、投诉(1)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投诉谁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投诉谁?-直接侵害你合法权益的单位(企业)。
8、(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二)维权途经1、投诉(2)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谁投诉?按照规定程序逐级 向有关组织投诉!(二)维权途经2、投诉、协商、调解(二)维权途经工程总包项 目 部分 包 商/劳务公司协商调解工程总包项目部 上 级 单 位指挥部/公司不成不成召集利益召集利益相 关 方相 关 方召集利益召集利益相 关 方相 关 方分 包 商/劳务公司协商调解不不成成当 地当 地劳 动劳 动保 障保 障部 门部 门3、仲裁仲裁第五条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9、裁;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二)维权途经4、起诉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二)维权途经 投诉投诉协商协商调解调解仲裁仲裁诉讼诉讼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
10、,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哪些情况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
11、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哪些情况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哪些情况属于工伤?下列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
12、的。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3、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遇到工伤怎么办?4、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5、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
13、机构领取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遇到工伤怎么办?小结:1、基本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和义务:2、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依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依据:3、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投诉投诉协商协商调解调解仲裁仲裁诉讼诉讼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投诉投诉协商协商调解调解仲裁仲裁诉讼诉讼5、遇到工伤怎办?、遇到工伤怎办?立即治疗立即治疗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鉴定领取工伤保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险待遇防事故年年平安福满门 讲安全人人健康乐万家赚金山,赚银山,法律法规是靠山赚金山,赚银山,法律法规是靠山 你有理,他有理,学法守法是真理你有理,他有理,学法守法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