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权法物权法(第六版)第六版)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重点知识重点知识 1.物权法的调整对象 2.物的归属和利用 3.物权法定原则 4.公示公信原则 5.一物一权原则l引读案例引读案例l乔某家的一只母羊领着三只小羊跑进薛某的地里。薛某以乔某的羊损坏了自己的庄稼为由,将该母羊牵回自己家中扣留。发生争执后,经村干部调解,薛某愿意将该羊送回,但主张须乔某先赔偿其损失。乔某向法院起诉,请求薛某返还财产。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物权法物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一、物权法的概念、物权法的概念(一)物权法概念的起源和发展 物
2、权法是大陆法系特有的概念,是大陆法系民法典的主要内容,也是大陆法系民法体系中的重要法律部门。大陆法系制定物权法,采用两种不同的模式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 1德国式的形式物权法模式德国式的形式物权法模式 德国式的物权法来源于罗马法的学说汇德国式的物权法来源于罗马法的学说汇纂纂,特点是民法典规,特点是民法典规定总则,其下分为物权编、债权编、亲属编和继承编,区分债权定总则,其下分为物权编、债权编、亲属编和继承编,区分债权与物权的区别,与物权的区别,以及财产法与身份法以及财产法与身份法。2法国式的实质物权法模式法国式的实质物权法模式 法国法式的物权法模式也称之为罗马式,来源于罗马法法学阶法
3、国法式的物权法模式也称之为罗马式,来源于罗马法法学阶梯。法学阶梯将民法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法国民梯。法学阶梯将民法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法国民法典继承了这一形式,将民法典分为人法、财产法和取得财产法典继承了这一形式,将民法典分为人法、财产法和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的各种方法,删除了删除了诉讼法的内容。诉讼法的内容。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二)物权法概念的比较(二)物权法概念的比较钱明星教授最早在物权法专题研究中提出物权法概念,对物权法做出了最初的界定。王利明教授将物权法分为广义的物权法和狭义的物权法。梁慧星教授对物权法所下的定义,也是区分广义的物权法和狭义的物权法,认为广义的物权
4、法,指财产归属法,即关于人对财产支配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三)物权法的基本概念(三)物权法的基本概念狭义的物权法指民法典关于物权的规定,在现实中,通常表现为民法典的物权编,以及没有明确称之为物权法编的有关物权关系的专门规定。广义的物权法指调整物权关系即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二、物权法的调整对象二、物权法的调整对象l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学说: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学说:一是“支配关系说”二是“占有关系说”三是“占有和归属关系说”三是“占有、利用和归属关系说”五是“静态财产关系说”物权法的调整对象是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具体
5、表现为人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首先,物权法所调整的对象,就是物权法律关系。其次,物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这种支配关系具体表现为人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物权法的性质和特征物权法的性质和特征一、物权法的性质物权法的私法性质是基于民法的性质产生的 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仍然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二、物权法的基本特征物权法是财产法物权法是强行法物权法是普通法 物权法是固有法 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第三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一、物权法基本原则概述l 基本原则的含义 l 基本原则的功能 l 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关系 在制
6、定该部法律时贯穿始终的基本精神作为对法律条文理解和解释的基准 执行法律时的一般拘束力 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二、二、平等保护原则平等保护原则l概念和内容概念和内容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1.所有物权一律平等2.适用规则平等3.保护的平等l平等保护原则的价值平等保护原则的价值 l平等保护原则的适用平等保护原则的适用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三、三、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l概念概念 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l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 物权类型强制 物权类型固定 l
7、物权法定原则的理由物权法定原则的理由确保物权的绝对性和支配性整理旧物权,防止封建物权的复活确认和巩固社会经济制度,维护社会秩序 便于物权的公示,确保交易的安全和迅速确保完全的契约自由 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l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 l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效果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效果 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照法律特别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当事人不得自由设立 部分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违反的部分无效 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行为效力不影响其他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l四、四、一物一权一物一权原则原则l概念概念指在一个物上仅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
8、物。l一物一权原则的内容一物一权原则的内容 一个物之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 一个物的部分不能成立独立的所有权 集合物原则上不能成立所有权 l一物一权原则的理由一物一权原则的理由 明确权利的范围避免物权关系复杂化 避免公示方法上的困难 l一一物一权的确认物一权的确认 物权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五、公示公信原则五、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公示原则物权公示原则 在物权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的安全。物权公信原则物权公信原则 公信原则的内容 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在法律上只能推定其为真正的权利人。即使他不是真正的
9、权利人,法律也认为他是权利人。任何人因为相信登记记载的权利而与权利人从事了移转该权利的交易,该项交易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即使公示有瑕疵,善意受让人也不负返还义务。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l问题与思考问题与思考案例思考案例思考 薛某以乔某的羊损坏了自己的庄稼为由,将乔某的母羊牵回自己家中扣留,主张先赔偿后送羊。请结合本章内容思考:(1)乔某和薛某之间关于庄稼和羊的争议是物权法的调整对象吗?(2)乔某对于羊、薛某对于庄稼,是人对于物的何种支配关系?(3)对这样的纠纷案件应当如何处理?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l在本案中,乔某是母羊的所有权人,薛某是地里庄稼的所有权人,当他们对母羊和
10、庄稼行使所有权的时候,就形成了他是权利人,而其他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义务人的这种法律关系:基于对母羊的所有权,乔某是权利人,乔某之外的其他任何人包括薛某都是乔某的义务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其所有权的义务,构成了所有权法律关系;同样,薛某是庄稼的所有权人,其他任何人包括乔某都是薛某的义务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从这两个所有权关系可以看出,物权关系不是人对物的关系,而是基于物而发生的人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l在羊与庄稼的物权关系上,体现的是物的归属关系。物权法第2条规定,物权法律关系调整的是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那么,本案关于羊和庄稼的所有权关系属于支配关系,当然就是物权法的调整对象。l乔某的羊吃了薛某的
11、庄稼,显然不对,是侵害了薛某的所有权。对于一个侵害所有权的行为应当依法解决,对此,物权法第32条有明确规定。但薛某却采用了强行扣押乔某所有的羊的方法,这当然也是违法行为,侵害了乔某的所有权。乔某的羊吃了薛某的庄稼,是一个疏忽行为,是他违反了对他人的所有权不得侵害的义务,具有过失。而薛某的行为却属于恶意,是故意违反对他人的所有权不得侵害的义务。尽管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但性质有所不同。l处理本案纠纷,应当按照物权法第34条和第37条规定,薛某应当返还原物、赔偿损失,而乔某也应当对于薛某的损失予以赔偿。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重点问题重点问题(1)物权法的概念应当如何界定?(2)物权法
12、的性质是什么?具有哪些法律特征?(3)物权法定的内容是什么?物权法定的理由和缓和的理由是什么?(4)为什么要实行一物一权原则?(5)物权公示方法是什么?什么是物权公示的公信力?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l 3.法考题法考题l 物权法定原则l 4.考研题考研题l(1)物权法定原则的意义l(2)物权法定缓和的意义l(3)物权公示公信原则l(4)试论未经公示的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 重点知识重点知识l 1.物权:概念,特征l 2.物权的类型:自物权与他物权l 3.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动产与动产l
13、 4.物权与债权的主要区别l 5.物权保护方法l引读案例引读案例 沈某经政府批准,自筹资金购买了节能变压器、高压铝蕊线等价值29950.91元的电力器材,自请民工,自付占地补偿费,架通一条自乡政府至其居住村二组长2.6公里的高压线路,解决了二组100户村民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嗣后,县电力公司在进行农网改造中,对沈某购买的电力器材予以接收,并列了清单,直接用于该村的农网改造中,但没有给予补偿。沈某要求电力公司补偿被拒绝,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县电力公司补偿其所有的电力资产的损失。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一、物权的概念l物权概念的发展物权概念的发展起源于罗马法 1811年奥地利
14、民法典在法律上正式使用物权概念 德国民法典 我国物权法 l对物权概念的界定对物权概念的界定以下几种主要观点 1对物关系说 2对人关系说 3权利归属说据此对物权概念的界定是:物权,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享受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是人与人之间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二、物权的法律二、物权的法律特征特征l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绝对权l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的独立之物的权利l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为内容的权利l物权是具有排他性的权利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 第二节第二节 物权法律关系物权法律关系 物权物权法律关系法律关
15、系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第三节第三节 物权的物权的效力效力l物权物权的排他的排他效力效力l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 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 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l物权的追及物权的追及效力效力l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 第四节第四节 物权的物权的分类分类l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是财产的所有人,可以把物权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与他物权l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他物权还可以进一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l根据物权是否从属于其他物权而存在的不同,物权可以分为主物权与从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 l根据物权标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可以把物权分为动产物权和不
16、动产物权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 第四节第四节 物权的物权的分类分类l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是财产的所有人,可以把物权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与他物权l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他物权还可以进一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l根据物权是否从属于其他物权而存在的不同,物权可以分为主物权与从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 l根据物权标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可以把物权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第五节第五节 物权的物权的保护保护l物权保护的意义和形式 l物权请求权的保护方法p物权请求权的基本内容p物权请求权的种类确权请求权
17、返还原物请求权 恢复原状请求权 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 l债权请求权的保护方法l物权保护方法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后果应当是产生抗辩权物权保护的诉讼时效适用 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问题与思考案例思考案例思考l 1案例思考问题l 沈某自费架设高压线路为同村农户造福,县电力公司无偿接收用于农电网改造,沈某要求补偿。请结合本章内容思考:(1)沈某对其架设的高压线路享有何种民事权利?(2)该种权利属于何种类型物权?(3)县电力公司无偿接收其电力器材行为的性质是什么?(4)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 参考分析参考分析意见意见l在本案中,沈某经批准后,
18、自筹资金购买设备和电力器材,自请民工,自付占地补偿费,架通自乡政府至其居住村二组2.6公里的高压线路,解决了二组100户村民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是一件好事。在法律上,他对自己架设的高压线路享有权利,体现的是物权人对物的支配关系,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种物权的权利人对其支配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属于所有权,是不受限制的自物权。其所有权主体是个人,因此是私人所有权。平等保护原则,是物权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平等保护,不同的所有权地位平等,依法受到平等保护,不得歧视私人所有权。因此,私人对自己所拥有的物,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
19、能。县电力公司在进行农电网改造中,对沈某购买的电力器材予以接收,直接用于该村的农电网改造中,使其成为国家农网的组成部分,但却没有给予任何补偿。依照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私人所有的动产,但须给予足额补偿。尽管县电力公司接受沈某的电力线路不是征收,但确实是将私人所有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也应当参照这样的规定,予以足额补偿。未予补偿而接收,是国有企业公然侵占私人所有权的行为,构成侵权责任,违反物权法关于保护私人所有权的规定。对此,沈某要求电力公司补偿损失,是完全有道理的。电力公司不满足其请求,沈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县电力公司补偿其所有的电力资产的损失,法院应当支持其正当诉求,
20、判决电力公司承担补偿其损失的民事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2.重点题重点题(1)物权的概念是什么?具有哪些特征?(2)物权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什么?物权客体的范围和特征是什么?(3)物权具有哪些效力?(4)把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的标准是什么?(5)物权保护中的物权保护方法和债权保护方法的区别及其意义是什么?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 3.法考题法考题l 物权的保护: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l 4.考研题考研题l(1)不动产的概念l(2)他物权的概念和体系l(3)物权和债权的区别l(4)谈谈对我国法上的不动产的认识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第三章第
21、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 重点知识重点知识l 1.物权变动与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l 2.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关系l 3.公示方法: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l 4.预告登记l 5.价值较大的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登记对抗主义l引读引读案例案例 李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一套卖给易某,房价为38万元,交易费用和办理登记手续由买方承担。李某收到房款后,将房子和房照一起交给易某,易某搬入居住,但一直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3年后,李某得知此情后,以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身份诉请法院判决该买卖房屋合同无效,退还房款,返还房屋。易某则以交付房款并占有房屋为由,要求驳回李某的请求。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物权变动概说
22、物权变动概说 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基本形态 l物权变动的模式选择物权变动的模式选择 物权变动的不同模式对物权行为理论的评价l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区分原则的概念区分原则的基本含义 实行区分原则的公示效力债权意思主义 登记对抗主义 公示要件主义物权形式主义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 第二节第二节 不动产不动产登记登记l不动产登记的意义和性质不动产登记的意义和性质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意义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意义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的性质不动产登记的性质l契约登记制
23、度 l权利登记制度 l托仑斯登记制度 l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登记的类型登记的类型 实体权利登记和程序权利登记权利登记和表彰登记设权登记和宣示登记 本登记和预备登记 l本登记 l预备登记总登记变动登记 更正登记 回复登记涂销登记 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不动产登记程序不动产物权登记的范围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查验不动产物权登记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 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的效力效力不动产登记的一般效力不动产登记的一般效力 l物权公示效力l物权变动的根据效力l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 l善意保护效力l警示效力 我国物权法规定物权变动登记的具体效
24、力我国物权法规定物权变动登记的具体效力l物权变动登记的一般规则l作为生效要件的物权登记 l作为对抗要件的物权登记 l无须登记的物权变动登记错误的后果登记错误的后果 l当事人登记错误的责任l登记机构错误登记的责任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 第三节第三节 动产交付动产交付l动产交付的概念动产交付的概念 动产交付的概念 动产交付的发展 动产物权交付的形态体系 l动产交付的具体形态动产交付的具体形态 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 经由占有辅助人为交付 经由占有媒介关系为交付 经由被指令人为交付 认可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的区分须因某种法律关系的存在使让与人有暂时占有让与物的必要性须让与人对于物已
25、为直接或间接占有 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问题与思考案例思考案例思考 李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一套卖给易某后,易某却不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因此,李某主张退钱、退房。请结合本章内容思考:(1)李某和易某之间的房屋所有权转移了吗?(2)如果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李某还有权请求退钱、退房吗?(3)如果你作为本案的法官,你会怎样处理这个纠纷案件呢?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参考分析意见l在本案李某和易某的交易行为中,买卖房屋的合同是债权行为,也就是合同行为。而转移房屋的所有权才是物权行为。原因行为是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后果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本案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因而合同的效力没有问题。但是
26、,李某将房屋和房照都交给易某后,易某没有进行物权变更登记,而不动产的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是登记,没有登记就没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后果,易某尽管占有了这个房子,也使用了三年,但是他还是没有取得这栋房子的所有权。李某之所以可以基于物权登记簿上的权利人的身份起诉,就是因为法律仍然承认其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l处理这个案件,还要看法官如何裁量。由于没有所有权的转移,可以让登记的权利人行使所有权,判决解除买卖合同;也可以责令易某进行登记,使其取得所有权。但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想要解除合同存在障碍;同时,李某的行为具有恶意,应当受到法律的谴责,因此,依照后一种思路裁判,更符合民法的基本精神。
27、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2.重点题重点题(1)物权变动区分原则的基本内容是什么?(2)物权公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3)动产交付有哪些不同形式?其基本含义和区别是什么?(4)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和意义是什么?(5)简述不动产登记的各种类型及其意义。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 3.法考题法考题l(1)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l(2)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l(3)预告登记l(4)不动产登记的效力l(5)拟制不动产(价值较大的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 4.考研题考研题l(1)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l(2)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效力:预告登记l(3)不动产登记l(4)动产交付l(5)预
28、告登记l(6)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l 重点知识重点知识l 1.所有权:概念、权能l 2.原始取得l 3.继受取得l 4.善意取得:概念、构成要件、效力l 5.所有权的主要形式: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l 6.无主财产处理规则: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l引读引读案例案例 甲村和乙村共同讼争东狗熊岭土地及山林的所有权,但双方均没有有效的权利证书和登记,一审法院据此认定该土地和山林未确权,判决归甲村所有。乙村上诉后,丙村持该土地、山林的权属证明和历史档案证明自己享有该土地和山林的所有权,要求参加诉
29、讼,主张权利。二审法院拒绝丙村参加诉讼,判认定该山林产权归甲村所有。检察机关认为判决错误,提出抗诉。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l 第一节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所有权概述l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的概念 l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在以下三种不同意义上使用所有权的概念:1、所有权法律制度2、所有权法律关系 3、所有人对其所有物依法享有的权利所有权的特征l所有权具有完全性l所有权具有原始物权性l所有权具有弹力性l所有权具有永久存续性 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l所有权与所有制的关系及其社会作用所有权与所有制的关系及其社会作用所有权与所有制的关系 所有权的社会作用 l稳定和维护社会经济
30、秩序l发挥财产的效用,优化资源配置l促进财富积累l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l占有权能l使用权能 l收益权能 l处分权能 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指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其所有物违背其意志的干涉。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l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取得的概念原始取得继受取得l继受取得的概念和方法l继受取得的所有权转移 善意取得 取得时效 劳动生产 收取孳息国家强制 无主财产先占添附人体变异物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和隐藏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 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善意取得l善意取得的概念 l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l善意取得的效力 取得时效l取得时效的概念 l取得时
31、效的特征l取得时效的构成 l取得时效的效力善意 以合理价格有偿受让 转让的财产依法登记或交付转移占有的财产须是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是物权法律制度 法律后果是取得所有权和他物权 以时间的延续为取得物权的必要条件 适用范围以物权取得为限 须有为自己取得权利的主观意思 须有符合条件的占有或权利行使的事实状态 须以他人的财产或他人财产的用益为取得权利的客体 占有或权利行使事实状态须经过一定时间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l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行使的一般规则所有权行使的一般规则物权法对行使所有权的具体规定物权法对行使所有权的具体规定 1所有权与他物权的关系2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
32、人不能取得所有权3对不动产的征收4耕地保护5财产征用l所有权的消灭所有权的消灭所有权消灭的概念和种类所有权消灭的概念和种类所有权消灭的原因所有权消灭的原因 l所有权的转让 l所有权客体的灭失 l所有权主体的消灭 l抛弃l所有权被强制消灭 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l国家所有权国家所有权国家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国家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l 国家所有权,是国家对全民所有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l 国家所有权的特征体现在:(1)国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具有统一性和唯一性(2)国家所有权的权利客体具有无限广泛性和专有性国家所有权的取得国家所有权的取得:没收,赎买,积累资金,税收,征收、征用,罚
33、款和罚金,依法取得无主财产等 国家所有权的内容和客体国家所有权的内容和客体 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国家直接行使其所有权的方式国家机关、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方式国家投资设立的企业使用或经营某些国有的财产 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l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集体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l概念概念指劳动群众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l法律特征法律特征 集体所有权的客体范围和形式集体所有权的客体范围和形式 集体所有权的权能及其行使集体所有权的权能及其行使1、集体所有权的权能2、集体所有权的行使1权利主体的广泛性与多元化2客体的限定性3所有权的独立
34、性4所有权取得方式的有限性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l私人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私人所有权的概念及特征私人所有权的概念及特征l概念:概念:指私人对其所有的财产依法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l法律特征法律特征:1私人所有权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个人2私人所有权的客体包括私人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3私人财产的基本来源是私人的劳动所得和其他合法收入4私人所有权与其他所有权受到同等法律保护私人所有权的权能及其特别保护私人所有权的权能及其特别保护1私人所有权的权能2私人所有权的客体及其特别保护私人所有权的行使私人所有权的行使法律对企业所有权和社会团体所有权的特别规定法律对企业所有权和社会团体所有权的特别
35、规定1法人所有权2社会团体所有权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问题与问题与思考思考1案例思考案例思考 甲村和乙村无证据而讼争东狗能岭土地及山林的所有权,丙村持有效权属证明对该土地和山林主张所有权。请结合本章内容思考:(1)本案纠纷的性质是什么?(2)证明所有权归属的基本证据是什么?(3)不动产所有权的权能如何表现?(4)对所有权应当用何种方法进行保护2重点题重点题(1)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是什么?(2)所有权与所有制的关系应当怎样表述?(3)所有权包括哪些权能?(4)财产所有权有哪些取得方法?(5)善意取得和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各有哪些?(6)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的内容是什么?第四
36、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l参考分析意见l在本案中,丙村拥有狗能岭土地和山林的所有权,并不因为没有具体实施管领行为而丧失,仍然享有所有权。本案当事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因此,本案纠纷的性质是所有权权属争议。所有权权属的基本证据,应当是物权登记簿上的记载,由于历史原因,本案争执的物权没有登记,丙村证明自己享有所有权的证据就是权属证明和历史档案,证据力应当肯定。l不动产所有权的权能既有积极权能,即对所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也有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的消极权能。在甲村和乙村争执这个所有权的时候,丙村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所拥有的所有权,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向法院主张权利,要
37、求确权,是完全正当的。这就是所有权消极权能的体现。l对所有权进行保护,是物权法第三章规定的物权保护请求权,包括确权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以及赔偿损失请求权。丙村行使的所有权保护方法是确权请求权。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l对于本案,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错误是,丙村在本案中,对于甲村和乙村的争议享有独立请求权,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请求参加已经发生的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法院必须准许,因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标的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是将原告和被告作为共同被告,对原、被告争执的标的主张权利。法院不准许丙村参加
38、诉讼,是一个严重的程序错误,因此,没有能够保护好丙村的所有权。当然,对于法院错误适用法律的判决,程序法也有纠正的办法,检察院以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和程序错误有可能影响其实体判决为由提出抗诉,就是一个解决生效判决错误的办法。对此,法院应当在再审中纠正错误。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l 3.法考题法考题l(1)遗失物的处理规则l(2)所有权取得l(3)原始取得l(4)继受取得l(5)善意取得的构成l(6)善意取得的规则和制度目的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l 4.考研题考研题l(1)善意取得及其构成要件l(2)善意取得的案例l(3)论述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l(4)简析我国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的
39、构成要件l(5)如何确定建筑物所有权的归属l(6)对物权法第64条规定的私人所有权的认识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 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 重点知识重点知识l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特征、权利构成l 2.专有权及专有部分的范围l 3.专有权的权利义务内容l 4.共有权及共用部分的范围l 5.业主对共用部分的权利、义务l 6.管理权及其行使l引读案例引读案例 王华与李爱在某小区同一栋楼相邻而居。李爱在自己家的房门外顺楼道往外延伸约60厘米处安装了防盗门。该防盗门距离王华家的房门仅10厘米左右,并将王华家外墙上的用来安装
40、电铃的暗盒封了进去,严重影响王华及其家人的出入与居住。王华曾多次找李爱协商,但李爱均不予理会。王华认为,住宅楼道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建筑物共用部分,李爱通过向外延伸安装防盗门的方式,非法占有共有空间,扩大自己专有部分的范围,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请求李爱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责任。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第一节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l建筑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对其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权,对共同使用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相互之间对建筑物的整体享有管
41、理权而构成的建筑物所有权的复合共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具有多样性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身具有统一性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具有主导性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历史发展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历史发展大陆法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发展英美法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发展 l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性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性质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性质的不同观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性质是复合共有l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律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律关系整体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律关系 具体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律关系1团体关
42、系2区域所有关系3相邻关系4互有关系5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构成条件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构成条件建筑物能够区分所有建筑物能够区分所有 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能够出让给他人所有的住宅、公寓和写字楼等房屋 2在结构上能够区分为两个以上独立的部分 3区分的各独立部分能够为业主所专有使用 4除区域专用部分外,还必须有共用部分建筑物事实上已经被区分所有建筑物事实上已经被区分所有区分所有的形式区分所有的形式 1纵切型区分所有 2横切型区分所有 3混合型区分所有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 第二节第二节 专有权
43、专有权l专有权的概念和性质专有权的概念和性质l专有部分专有部分l专有权人的权利义务专有权人的权利义务业主的权利业主的权利业主的义务业主的义务相邻关系相邻关系1不得违反使用目的2维护建筑物牢固和完整的义务3不得侵害专有部分中的共有部分4准许进入的义务5损害赔偿义务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 第三节第三节 共有权共有权l共有权概述共有权概述l共用部分共用部分共有部分的一般范围共有部分的一般范围1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例如支柱、屋顶、外墙、地下室等。2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例如楼梯、消防设备、走廊、水塔、自来水管道、暖气管道等,以及仅为部分业主所共有的部分,例如各层楼之间
44、的楼板、间壁墙等,仅属于相邻部分的业主所共有。3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的使用权,在法律上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所有。4住宅小区的绿地、道路、公共设施、公益性活动场所、围墙、小区大门等地上或地下共有物,以及水电、照明、消防、安保等公用配套设施,还有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除依法应当归属于国家或有关法人所有的以外,应当归属于全体住宅小区的业主所共有。法定共有和约定共有法定共有和约定共有确定的共有部分和不确定的共有部分确定的共有部分和不确定的共有部分 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业主的权利义务业主的权利义务 权利权利1使用权2收益共享权3处分权4物上追及权义务义务1维护现状的义务
45、2不得侵占的义务3按照共用部分的用途使用的义务4费用负担义务l共用部分中的专用部分共用部分中的专用部分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 第四节第四节 管理权管理权l管理权概述管理权概述管理权的概念和特征管理权的概念和特征1管理权的概念2管理权的特征(1)管理权基于业主的团体性而产生(2)管理权与专有权、共有权相并列,处于同等地位(3)管理权是永续性的权利 管理权的团体形式管理权的团体形式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 管理权的内容管理权的内容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监督权 遵守业主大会决议的义务 l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管理组织管理组织1业主
46、大会的性质2业主大会的组织及其活动方式3管理机构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管理内容管理内容1物的管理2人的管理物业管理物业管理(1)对建筑物不当毁损行为的管理(2)对建筑物不当使用行为的管理(3)对生活妨害行为的管理(4)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 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问题与思考1案例思考案例思考 李爱在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楼道向外延伸60厘米安装防盗门,并将王华家的电铃暗盒封了进去。请结合本章内容思考:(1)王华和李爱取得的不动产权利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吗?(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人应当享有哪些权利,负有哪些义务?(3)李爱的行为违反了哪些业主的义务?(4)对王华的诉讼请求法官
47、应否支持?2重点题重点题(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是什么?有哪些特征?(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哪些权利构成的?(3)如何确定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确定车位和车库权属的规则是什么?(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管理权的权利义务有哪些?(5)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是什么?与物业管理机构是什么关系?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参考分析意见l在本案中,王华和李爱都居住在区分所有的建筑物中,他们对自己的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管理权,因此,他们都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都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于自己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
48、权利,行使权利不受他人干涉。他们是业主,作为共有权人,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的权利,负担共有的义务,其中义务之一,就是不得侵占共有部分。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归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涉及到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也涉及各个业主的个人利益。李爱占有楼道中的公共空间,用防盗门的方式将公共楼道封为自己单独使用的空间,违反了物权法第72条的规定,侵占了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当然也侵害了本案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官审理本案,应当以物权法第72条为根据,确认李爱的行为违反法律,侵害了全体业主的权利,使王华对共有部分的使用受到限制,应当判决李爱承担拆除防盗门,将楼道恢复原状的
49、民事责任。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 3.法考题法考题l(1)共有部分的范围l(2)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l 4.考研题考研题l(1)建筑物的共有部分l(2)建筑物的专有部分l(3)试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六章第六章 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第六章第六章 相邻关系相邻关系l 重点知识重点知识l 1.相邻关系:概念、种类l 2.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l 3.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关系l引读案例引读案例 贾某和甄某住宅东西相邻。贾某院中有一棵百年古树,根系延伸到甄某房屋地基下,将甄某的墙壁和火炕挤裂,危及房屋和人身安全。甄某要求贾某
50、砍掉古树,贾某不同意;要求切断树根,贾某仍然不同意。甄某诉请法院判决贾某切断树根,不得影响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第六章第六章 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第一节第一节 相邻关系概述相邻关系概述相邻相邻关系的概念关系的概念相邻关系的性质相邻关系的性质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1相邻关系的主体是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用益人或占有人2相邻关系只能基于不动产相邻的事实而发生3相邻关系的客体是行使不动产权利时互相给予方便所追求的利益4相邻关系的核心内容是给予相邻他方以必要方便第六章第六章 相邻关系相邻关系l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基本种类l相邻用水、排水关系相邻用水、排水关系相邻用水关系相邻排水关系相邻滴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