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核算制度1 职责1.1 人力资源部1.1.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各工种工资的核算标准;人事部主任每月负责工资的复核工作。1.1.2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分公司范围内工资项目的调整和分配;人事部部长每月负责工资的复核工作。1.2 行政部1.2.1公司行政部每月提供管理人员的考勤情况,负责传送公司及属下各分公司、修理厂对职工需要在工资中进行奖励或扣罚的文件。1.2.2分公司行政部每月提供管理人员的考勤情况1.3 分公司营安部每月负责提供司机、站长的事故、服务督察扣罚表和退款表。1.4 财务部1.4.1 公司财务部会计每月根据人事部、行政部和营安部提供的各项数据对公司全部人员的工资进行核算。
2、1.4.2 分公司财务部会计每月根据行政部和营安部提供的各项扣罚名单对职工进行扣罚。2 工作内容2.1 工资的分类和工资总额的构成2.1.1 工资的分类: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及分工不同,工资分为以下8类:a) 司机人员工资:指直接参加生产营运的一线司机。b) 站务人员工资:指直接参加生产营运的站长、派替的工资。c) 技工学徒工资:指修配厂的保修技工和学徒工资。d) 公司本部管理人员工资:指公司各部门的管理人员。e) 公司本部其他人员工资:指公司各部门的公务车司机及其他人员工资。f) 分公司管理人员工资:指分公司各部门的管理人员工资。g) 修配厂管理人员工资:指修配厂各部门的管理人员工资。h) 其他
3、人员工资:指分公司的勤杂人员、技术人员、其他管理工和临工工资。2.1.2工资总额的组成a) 参考工资: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补发工资、病假/探亲假待遇工资。b) 效益工资:指提成、岗位工资和里程津贴。c) 工资性补贴:指特殊岗位津贴。d) 加班工资:指正常工作以外的加班加时工资。e) 其他:特定的燃料节约奖。2.2 工资的计算2.2.1 工资计算表:内容包括职工姓名、到职时间、变动工资记录和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两个部分,还有其他代扣款明细帐。2.2.2 工资计算表的应发工资部分、职工到/离职表及工资变动记录,由人事部门提供并填列。2.2.3 工资计算表的代扣款部分应根据营运部、人事部等部门提供的相关
4、资料进行计算。2.2.4 工资的核算必须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核算标准进行计算。2.3 工资的计算和汇总2.3.1 我公司的当月工资规定在下月15日前发放。2.3.2 应发工资参考工资效益工资工资性补贴加班工资特定燃料节约奖2.3.3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各项社会保险其他扣罚代扣个人所得税2.3.4 应发工资部分由人事部门的工资员计算。2.3.5 实发工资部分由财务部门的工资核算员计算。2.3.6 人事部主管应对当月计算好的工资进行检查、复核。2.3.7 实发工资计算完毕后,应逐张工资计算表进行汇总,编制工资发放汇总表。2.4 工资的审批及整理2.4.1 工资发放汇总表由公司、分公司、修配厂的工资核
5、算员编制,并报主管经理审批。2.4.2 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核报来的工资发放汇总表,按工资分类的类别进行归档整理,从而计算出本月在发放期各类应发工资、各项扣款和实发工资的合计数,作为登记工资明细分类帐的依据。3 工作要求3.1 工资核算必须符合广州市最低工资的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3.2 所有工种的工资都必须经过人事部主管的复核和相关经理的审批。3.3 “各项扣罚明细表”是作为冲减职工个人各种扣款的依据,扣款的金额与工资发放汇总表的扣款合计数相符。3.4 各项的补发/补扣款都必须有复核和审批手续。3.5 工资要按时在每月的15日前发放,不应拖延工资的发放时间。4 检查与记录4.1 每月工资员计算完工资以后,人力资源部主任(部长)都必须对当月的工资进行全面的检查与复核,并在每月的工资汇总发放表上签名确认复核。4.2 工资资料要进行适当的整理与保存,以便日后工作的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