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须知1.证(照)齐全,符合登记核准范围且在有效期内。2.涉及电工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压力容器操作、锅炉司炉、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设备设施定期检验合格。3.经营场所建筑物应符合安全标准,住宿经营场所应设置安全出口,消防通道通畅,确保消防车能够到达,易燃易爆经营场所不得与居民住宅在同一建筑物。4.用电线路符合规范要求,电线老化应及时更换,大功率电器应配备专用线路,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5.应使用正规渠道供应的燃气,严格操作规程,严禁使用“黑气”。6.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且完好有效,定期检查,过期更换。经营人员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警,会扑灭初起火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7.经营活动涉及职业卫生危害的,应按规定配备安全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8.应与街道、社区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熟悉行业安全生产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