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F12-16 放射源安装区域的辐射监测结果序号监测点位置距离(cm)监测值备注14#煤锁100760-900活度200mCi200370-40050086-12024#灰锁100730-800活度200mCi200240-30050090-12035#煤锁100460-520活度200mCi200280-35050087-11645#灰锁100830-900活度200mCi200260-32050085-118200250-31050087-115F12.7.2 安全检查表表F12-17 防辐射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检查结果检查依据实际情况安全对策措施1化工装置设计应根据辐射源性质和危
2、害程度合理布置辐射源。辐射作业区与生活区之间应设置必要的防护距离。符合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71-95第4.4.3条使用的辐射源在密闭的容器中,为仪表使用类放射源。安排在气化的料位检测和渣位检测,与生活区之间有一定的距离。2化工装置设计应根据辐射源性质采取相应的屏蔽辐射源措施,必要时设计屏蔽室、屏蔽墙或隔离区。符合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71-95第4.4.4条设置的为带密封的仪表使用的类放射源,为Co-60。3放射性物料及废料应设计专用的容器和运输工具,在指定路线上运送。放射源库、放射性物料和废物料处理场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7
3、1-95第4.4.7条废源由提供单位回收,并负责运输、处理,本单位内不储存。4任何密封源或辐射发生器负责的任何法人均应向审管部门提出申请,以获得批准,除非其所负责的源是被豁免的。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第4.2.2.1条办理有辐射安全许可证。5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对制定和实施各项必要的技术与组织措施负责,确保其获准的源的防护与安全。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第4.2.3.1条设有管理组织,由安环部负责安全,仪表车间负责其日常维护、检修、监测。并对源加锁防盗。6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和用人单位应要求工作人员遵守本标准,必要时应
4、采取行政管理措施,确保工作人员了解他们负有保护自己及他人免受辐射照射以及保持源的安全的义务及责任。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第6.1.4条设有管理制度制定有射线料位计使用管理制度、放射源设备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辐射设备的维护保养、修理制度、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辐射设备交接班制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还制定有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和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为工作人员提供适用、足够和符合有关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具, 如各类防护服、防护围裙、防护手套、防护面罩及呼吸防护器具等,并应使他们了解其所使用的防护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
5、法。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第6.5.1条配备有必要的防护用品及个人防护用具。如防护服、防护围裙、防护手套、防护面罩及呼吸防护器具等,作业人员了解其性能及使用方法。8应对工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呼吸防护器具的指导,并检查其配戴是否合适。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第6.5.2条有指导及检查。9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应按照本标准和其它有关法律与标准的要求,对其负责的源产生的废物实施良好的管理,进行分类、收集、处理、整备、运输、储存和处置,确保使放射性废物对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健康及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
6、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第8.5.2条未有废物。10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在其所负责源的运行期间应:a) 使所有放射性物质的排放量保持在排放管理限值以下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b) 对放射性核素的排放进行足够详细和准确的监测,以证明遵循了排放管理限值,并可依据监测结果估计关键人群组的受照剂量;c) 记录监测结果和所估算的受照剂量;d) 按规定向审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e) 按审管部门规定的报告制度,及时向审管部门报告超过规定限值的任何排放。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第8.6.4条建设单位有专用的FD-3013B辐射监测仪一台进行监测。11注册者和
7、许可证持有者应按照审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其所负责实践和源的实际情况:a) 制定并实施详细的监测大纲,以保证本标准中有关外照射源所致公众照射的各项要求得以满足,并可对这类照射进行评价;b) 制定并实施详细的监测大纲,以保证本标准中有关放射性物质向环境排放的各项要求和审管部门所制定的各项要求得以满足,使审管部门能够确认在推导排放管理限值时的假设条件继续有效,并能依据监测结果估算关键人群组的受照剂量;c) 按规定保存监测记录;d) 按规定期限向审管部门提交监测结果的摘要报告;e) 及时向审管部门报告环境辐射水平或污染显著增加的情况;若这种增加可能是由其所负责源的辐射或放射性流出物所造成的,则应迅速报
8、告;f) 建立和保持实施应急监测的能力,以备事故或其他异常事件引起环境辐射水平或放射性污染水平意外增加时启用; g) 验证对排放的放射性后果进行预评价时所作假设的正确性。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第8.7.1条已经按照审管部门的要求执行。12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a) 建立明确的职责关系,对源整个运行操作寿期内的防护与安全实施管理,必要时还应建立和健全防护与安全管理组织;b) 制定书面运行操作程序,保证按所制定的程序进行源的运行操作,并应按相应的质保大纲定期对运行操作程序进行复查和必要的更新;c) 定期审查防护与安全措施的总体有效性,并定期或按需要对源的与防
9、护和安全有关的系统、部件和设备进行适当的检查、维修、试验和保养,以使源在其整个运行操作寿期内均能满足其防护与安全设计要求。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第9.4.1.1条a) 建立了明确的职责关系,对源整个运行操作寿期内的防护与安全实施管理,建立和健全了防护与安全管理组织;b) 制定有书面运行操作程序,定期对运行操作程序进行复查和必要的更新;c) 定期审查了防护与安全措施的总体有效性,并定期或按需要对源的与防护和安全有关的系统、部件和设备进行适当的检查、维修、试验和保养。13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根据其所负责实践和源的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合格运行操作人员和必要的管
10、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他们进行培训和考核,使他们具备和保持所要求的适任能力。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第9.4.1.2条设有安全管理人员及仪表工,并经过专门的培训持证上岗。14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必须建立和保持严格的源的盘查制度,随时掌握源的数量、存放、分布和转移情况,严防源被遗忘、失控、丢失、失踪或被盗。对于长期闲置的源和已经不能应用或不再应用的源,更应坚持进行严格的盘查。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第9.4.2.1条已经建立台帐,并设有监控装置及锁具。15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对其所负责的源的盘查至少应记录和保存下列资料:
11、 a)每个源的位置、形态、活度及其他说明; b)每种放射性物质的数量、活度、形态、分布、包装和存放位置。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第9.4.2.2条有统计台帐及记录可查。16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均应按审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和所制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和跟踪: a)防护与安全相关的量超过了规定的调查水平,或防护与安全相关的运行操作参数超出了规定的运行操作条件范围; b)发生了可能导致某个量超过有关限值或运行操作限制条件的设备故障、失误、差错或其它异常事件; c)发生了事故; d)源的破损或泄漏超过了技术规格书的规定; e)源丢失或被盗。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第9.4.3.2条暂时未有事故,设有防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