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参与 工程建设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查管理内容与要求。本制度适用于 工程各参建单位。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七十号公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基建管理标准汇编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 术语和定义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
2、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4 管理职责4.1 建设单位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组织开展施工作业规范化的监督检查。4.2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施工作业规范化进行监督检查。4.3 各参建单位将按本制度做好特种作业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5 管理内容和要求5.1 特种作业范围见附录A。5.2 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必须符合国家所规定的以下条件5.2.1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2.2 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5.2.
3、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5.2.4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2.5 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5.2.6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4.3.1、4.3.2、4.3.4和4.3.5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5.2.7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5.3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5.3.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5.3.2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5.3.3 用人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做好申报培
4、训、考核、复审和日常的检查与管理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5.3.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作业:a)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b)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c) 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d) 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5.3.5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5.3.6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后方可上岗作业。5.3.7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
5、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可向从业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发证单位申请复审。未进行复审过期者,不得继续使用。6 附录 附录A:特种作业目录 AA附录A (资料性附录)特种作业目录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1.1高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1.2低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
6、、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1.3防爆电气作业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2.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2.2压力焊作业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
7、业。2.3钎焊作业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3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3.1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3.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
8、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4.1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指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的作业。适用于化工类(石化、化工、天然气液化、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机械类(冷加工、冷处理、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服务类(电信机房、体育场馆、建筑的集中空调)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4.2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指对4.1所指制冷与空调设备整机、部件及相关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与维修的作业。5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5.1合成氨工艺作业指压缩、氨合成反应、液氨储存岗位的作业。5.2加氢工艺作业指加氢反应岗位的作业。适用于不饱和炔烃、烯烃的三键和双键加氢,芳烃加氢,含氧化合物加氢,含氮化合物加氢以及油品加氢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6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_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