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里街道社区工作站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作风建设,严明组织纪律,确保社区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工作人员为社区工作站全体工作人员):一、考勤管理办法1.考勤工作由社区工作站站长负总责,指定一名考勤执行人负责具体实施。站长出差或休假时由第一副站长或指定的同岗替代人负责考勤工作。2.严格上下班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要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上班实行先签到,后外出的原则。因公务或意外情况无法按时签到的,应提前或及时向站长汇报,并做好考勤登记。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应提前报站长同意,并在去向牌上标示清楚后方可外出。工作人员集体参加会议或活动时也实行考勤,考勤
2、结果与日常考勤一并统计。3.考勤人员要认真做好监签工作(考勤表详见附件)。上班时间到即签到结束。考勤情况每月汇总一次,考勤执行人应于每月10日前制作考勤结果单一式三份,一份用于张贴公开,一份存档作全年考评依据,一份送街道社区效能督查组备案4.严禁代替签到。一经发现,代签人与被代签人一同处理,每例代签视为缺勤1次,并进行通报批评。考勤执行人应认真公正如实地做好考勤登记工作,不得漏填漏报。凡被各级效能检查发现上班时间未签到的,或已签到却不在岗,经查实后将在湖里街道简讯上予以通报。三次及以上被通报的个人,将不得在年度考核中评为先进和良好档次;社区如有三次以上工作人员被通报的,根据千分制“社区工作人员
3、管理”中要求予以减扣分。二、值班管理办法1.正常工作日实行值日制度,由社区两委成员轮值。节假日期间实行值班制度,由全体工作人员轮值。值班表应提前上交街道党政办和效能办备案。值班需有带班人和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带班人必须是社区两委成员。2.值班人员应按正常上班时间到位,遵守值班纪律,准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中途不得脱班,有事应向带班人请假。交接班时间由社区自行制定并报街道效能办备案。3.值班人员值班时应做好群众来访接待、承接上级通知事宜或急需处理的事项,及时准确地向站长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及时落实、办理,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的畅通,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4.因病因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者
4、,须提前向站长请假,以便调整人员值班。带班人因事因病等无法带班的,应事先报站长批准,由站长另行安排社区两委成员带班。三、请销假管理办法社区工作者请销假根据湖里街道社区工作者请销假规定(暂行)厦湖街委200873号)执行。其他工作人员请销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照该办法执行。四、印章管理办法1.社区公章由社区工作站指定一人专门负责保管。2.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站长批准,进行移交登记,移交人必须妥善保管并公正用章。3.日常使用公章,应严格办理登记手续,认真填写用章登记表(包括用章日期、内容摘要、发往单位、所用印章全称、批用人、用章人),由相关部门人员审
5、核,社区工作站站长或第一副站长审阅签字同意。凡盖章上报或对外的重要报告、请示、证明等,须影印一份留存备查,街道社区办将不定期对各社区使用印章情况进行抽查。4.值班期间使用公章,必须经值班领导审批后,工作人员方可盖章。值班领导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或工作失误的,应追究值班领导的相应责任。5.盖章要认真、规范,做到平整、规范,保证图形清晰。6.不得在空白的介绍信或材料信上加盖公章。7.公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8.公章如不慎丢失,值班领导要及时向社区主任报告并备案;若公章损坏,应及时申请更换,不得私刻印章。9.凡违反公章管理制度、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
6、严厉惩处。五、同岗替代办法1.除必须全体人员参加的会议或活动外,有办理对外服务业务的窗口、岗位,在正常上班时间都应实行同岗顶替制。2.窗口岗位经办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应履行规定的请假手续,待站长同意并安排顶替人员之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以保证对外服务业务不中断。3.经办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办理交接手续,主要材料、印章应有移交手续,尚在办理中的业务应向顶替人员交待清楚,避免对外服务中断或造成失误。4.顶替人员对于不知情的业务应及时与经办人员联系,联系不上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避免出现差错或失误。5.顶替人员应妥善处理本职岗位与顶替岗位的工作、按照“先到先服务、紧急事务先办理”的原则,努力做到本职岗位与顶替岗位工作“两不误”。6.经办人员回到工作岗位后,应与顶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详细了解离岗期间业务工作情况,及时接续各项业务工作。7.顶替人员在顶岗期间,如工作不认真负责,故意推托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顶岗业务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失职追究制”予以处理。 二一一年一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