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语:现代社会的性质当今中国社会的性质:当今中国社会的性质:法治社会(公民社会)法治社会(公民社会)封建社会(庶民社会)封建社会(庶民社会)两种社会的根本区别:两种社会的根本区别:义务、责任义务、责任与与权利权利中国人传统观念中的中国人传统观念中的“本份本份”概概念念道德和法律缺一不可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法律是社会的保障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法律是社会的保障 (没有道德的社会,法律是苍白无力的)(没有道德的社会,法律是苍白无力的)道德是公民的道德是公民的自律自律、法律是社会的强制、法律是社会的强制 (没有公民的自律,社会的强制是无效的)(没有公民的自律,社会的强
2、制是无效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公民社会的道德基础)(公民社会的道德基础)为何事事都要别人负责监管?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自然人、法人(组织)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自然人、法人(组织)人是最基本的单元人是最基本的单元公民是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独立单元。的独立单元。在企业生产的安全方面:在企业生产的安全方面:政府的职责是立法、实施监管,不应对结果负责。政府的职责是立法、实施监管,不应对结果负责。企业的职责是依法提供保障,建立相应的制度和企业的职责是依法提供保障,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规范并实施培训,督促员工遵章守法保障自身安规范并实施培训,督促员工遵章守法保障自身安
3、全。而不应由企业对生产安全的任何结果负全责。全。而不应由企业对生产安全的任何结果负全责。苛求监管苛求监管庶民意识(依赖)的残余庶民意识(依赖)的残余 2006-2010年(十一、五规划期间):年(十一、五规划期间):广州市广州市GDP从从2006年的年的4000多亿多亿增长到增长到2010年地年地10600多亿多亿。国民生产总值翻了。国民生产总值翻了一番。工矿企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一番。工矿企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降,2010年比年比2006年年减少减少31.48%2006年:年:108人人 2007年:年:93人人 2008年:年:88人人 2009年:年:75人人 2010年:年
4、:74人人155131压缩空间趋零压缩空间趋零 出路何在出路何在?安全生产立法十年的回顾主要内容 回顾回顾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颁布十年,理解国务颁布十年,理解国务院行政管强化和精细化进程。院行政管强化和精细化进程。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明确政府和企业安全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明确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方向和方法。生产管理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方向和方法。在省、市在省、市“一岗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条件下责任制实施条件下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管理者应该做什么?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管理者应该做什么?国务院国务院和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进程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进程 20022002年年6 6月月2
5、929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20042004年年1 1月月9 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定20052005年年1212月月2121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116116次常务会议:安全生产次常务会议:安全生产1212项项对策对策2008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等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等三个三个通知通知20102010年月年月1919日日 国务院关于进
6、一步加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20112011年年6 6月月2 2日省日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意见20112011年年1111月月2929日市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一、安全生产法的内容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第四章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第五章 生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
7、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 (共共97条条)安全生产法的基本精神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的两大支柱安全生产的两大支柱 安全生产法的核心思想安全生产法的核心思想 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的关系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的关系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方针 第三条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的方针。安全生产法的核心思想:安全生产法的核心思想:不安全不得生产经营不安全不得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的两大支柱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政府监督管理的
8、到位政府监督管理的到位 安全生产法的核心思想:安全生产法的核心思想:不安全不得生产经营不安全不得生产经营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企业企业: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政府政府:监管责任监管责任管理控制管理控制监督监督监监 控控 过过 程程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监管边界)(监管边界)安全生产法核心思想的体现安全生产法核心思想的体现(1 1)、安全是必备前提)、安全是必备前提(2 2)、违法处罚通则)、违法处罚通则(3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相关的相关 条文多达条文多达4545条条(占条文数近占条文数近50%)50%)企业、政府责任的区别企业、政府责
9、任的区别企业企业:主体责任(本份)主体责任(本份)安全生产是经营管理的基本安全生产是经营管理的基本组成部分,企业理应负责组成部分,企业理应负责。政府政府:监管责任监管责任 对监管负责而不是对企业对监管负责而不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安全生产负责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1、企业主体责任的规定 2、政府监管责任的规定企业主体责任条款比重企业主体责任条款比重 企业主体责任条款企业主体责任条款:45:45条(条(50%50%)政府监管责任条款政府监管责任条款:25:25条(条(26%26%)相关责任主体条款(相关责任主体条款(18%18%)员工员工:9:9条条 工会工会:2:2条条 中介机构中介机构:3:3
10、条条 其他条款其他条款 安全生产法的侧重点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 1、条文数量、条文数量(数量多)(数量多)2、条文顺序(次序先)、条文顺序(次序先)安全生产法核心思想的体现安全生产法核心思想的体现 1 1、安全是必备前提、安全是必备前提 2 2、违法处罚通则、违法处罚通则 3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相关 条文多达条文多达4545条条(占条文数近占条文数近50%)50%)安全是必备前提安全是必备前提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
11、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法吊销其有关证照。违法处罚通则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停产停业整顿。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
12、事故,构成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追究刑事责任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处分或者给予处分或者处罚款处罚款。违法处罚的处理权限 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四条 本法规定的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予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予以以关闭的行政处罚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拘留的行政处罚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由公安机
13、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例的规定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另有规定的,依照,依照其规定。其规定。企业、政府责任的区别企业、政府责任的区别 企业企业:主体责任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是经营管理的基本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是经营管理的基本组成部分,企业理应负责。企业理应负责。政府政府:监管责任监管责任 对监管负责而不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对监管负责而不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 第四条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加强安全生
14、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全生产。第五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的具体规定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 第四条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
15、产全生产。第五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主体责任的构成企业主体责任的构成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
16、时(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 1、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要求、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要求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保证,并对由
17、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罚则(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罚则(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第八十条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8、,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投资人处二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 2、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要求、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要求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者配备
1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员超过三百人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者配备专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三百人以下人以下的,应当配备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理人员,或者委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
20、生产管理服务的,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罚则(安全管理机构)罚则(安全管理机构)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
21、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3 3、企业人员要求、企业人员要求 企业管理人员能力要求企业管理人员能力要求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要求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要求 新技术应用安全培训要求新技术应用安全培训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要求企业管理人员能力要求企业管理人员能力要求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知识和管
22、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考核不得收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要求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要求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保证从业人员具备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有关的安全
23、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程,掌握本岗位的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操作技能。未经。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不得上岗作业。新技术应用安全培训要求新技术应用安全培训要求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要求特种作业人
24、员培训要求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特种作业人员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关部门确定。罚则(人员培训)企业罚则(人员培训)企业 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
25、产停业整顿,可以并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岗作业的。4 4、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要求(一)、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要求(一
26、)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责。4 4、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要求(二)、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要求(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
27、批准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量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罚则(设计审查)罚则(设计审查)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28、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款;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的;罚则(施工、验收)罚则(施工、验收)第八十三条第八
29、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款;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
30、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5 5、安全警示标志要求、安全警示标志要求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应当在在有较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备上,设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罚则(安全警示标志)罚则(安全警示标志)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责令
31、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追究刑事责任事责任:(四)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四)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全警示标志的;6 6、安全设备标准要求、安全设备标准要求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
32、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罚则(设备标准、维护)罚则(设备标准、维护)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款;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33、定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五)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五)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和定期检测的;7 7、特种设备检测要求、特种设备检测要求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专业生产单位生产产单位生产,并
34、经取得,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测、检验结果负责。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罚则(特种设备检测)罚则(特种设备检测)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35、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款;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8 8、生产工艺、设备要求、生产工艺、设备要求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国家对严
36、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罚则(工艺、设备)罚则(工艺、设备)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可以并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追究刑事责任事责任:(九
37、)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九)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9 9、危险物品管理要求、危险物品管理要求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用危险物品危险物品或者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
38、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督管理。罚则罚则1 1(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四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关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违法,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所得十万元以上的,的,并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一倍以上五倍
39、以下的罚款,没有,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单处或者并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造成严严重后果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罚则罚则2 2(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可以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
40、关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未采取可靠的安全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措施或者不接受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管理的;1010、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
41、况下应当采取的应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罚则(危险源管理)罚则(危险源管理)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可以并,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二万元以上十
4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1111、安全距离、通道要求、安全距离、通道要求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并应当与员工宿舍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生产经
43、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罚则(安全距离、通道)罚则(安全距离、通道)第八十八条第八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顿;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
44、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1212、危险作业管理要求、危险作业管理要求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吊装等危险作业危险作业,应当安排,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专门人员进行现
45、场安全管理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罚则(危险作业)罚则(危险作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可以并处二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造成严重后果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定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排专门管
46、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1313、劳动防护要求、劳动防护要求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罚则(劳动防护)罚则(劳动防护)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
47、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追究刑事责任事责任:(七)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七)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1414、作业安全协议要求、作业安全协议要求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在同一作业区域内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生产管理协议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
48、施,并指定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协调。罚则(作业安全协议)罚则(作业安全协议)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1515、发包、出租管理要求、发包、出租管理要求 第四十一条
49、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
50、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罚则罚则1 1(发包、出租管理)(发包、出租管理)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违法;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单处或不足五万元的,单处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