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会会计管理制度一 总 则第一条 为有效的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制订的财会制度和各专项会计准则,实施安全、有效、稳健、便捷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以企业会计制度、国家颁布的财务准则和各专项会计准则及各项法律法规为基础,即,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照本制度进行具体操作。第三条 公司财务人员根据本制度完成各项工作,公司其他人员办理财务手续时,依照本制度规定执行。第四条 上级主管部门对财务会计的具体操作有规定的,执行按其规定同时履行本制度要求的手续。二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第五条 财务预算的原则。财务预算是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体现,公
2、司各种收入、费用支出、资产购置等都必须纳入预算盘子。第一款 年度利润预算原则: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指标做到以收定支、自求平衡,全年收支(含非现金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第二款 年度现金流量预算原则:根据年度利润预算按广义的现金(包括货币资金、可随时变现的短期投资)制定收支计划,用以调节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三款 关联性原则:纳入预算的各指标之间相互衔接、综合平衡,使年度预算先进、可行,以达到指导公司生产经营、加强成本控制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第六条 财务预算的编制。第一款 年度利润预算的编制:董事会确立年度利润指标后,公司应组织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1、生产和销售部门上报本部门制订的
3、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并根据生产和销售计划上报当年的生产和销售成本(人工费用单列);2、公司办公室及财务、人事部门联合上报各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工资计划;3、公司总经理协调各项指标后,由财务部根据协调后的各项指标编制公司年度利润预算。第二款 年度现金流量预算的编制,公司年度利润预算编制完成后,由财务部根据有关指标,从可实现现金的流入入手,综合成本费用、固定资产购置、投资等各项目需要的现金流出,编制年度现金流量预算。第三款 总会计师审核公司年度预算后,报总经理审定,经董事会批准执行。第七条 财务预算的执行,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一经董事会通过,公司上下必须严格执行。 1、年度财务预算未经董事会批准,任
4、何人不得变更; 2、年度预算通过后,由经理班子将各种收入、费用支出落实到各部门或个人完成,有关需要分解控制的指标,以书面形式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或个人执行,作为年度(月度)的考核依据; 3、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均不得超出预算的规定; 4、因收入增加,须增加成本费用时,由公司提出修订方案,报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三 资金管理制度第八条 资金支付审批制度。对外支付资金,是公司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依照严格的手续对外支付资金,是完成公司年度预算、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重要保证,公司总会计师和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第一款 支付手续审查。公司对外支付的任何款项,都必须由公司业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准备付款手续,填制付款
5、申请,由财务部主任审核付款手续,审核的内容如下: 1、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交易事项须签订经济合同; 2、按照税务局的有关规定,能够抵扣进项税的采购必须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合同或发票必须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订并批准核销; 4、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出示该项目经审批后的预算; 5、结算的各种尾款必须已到结算期限,如:质量保证期限、维修保证期限等; 6、结算金额不能超出经济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金额; 7、该项结算资金累计不能超出年度(月度)预算或其所在工程的资金预算; 8、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认为必要的手续必须齐全。第二款 支付手续的审批。支付手续审核通过后,要履行审批手续。 1、
6、工程款、各种材料款、固定资产购置款项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批; 2、工资奖金的支付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报总会计师备案; 3、各种零星费用支出须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4、五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须同时报经总会计师审批; 5、各种应付款项的挂帐审批视同支付手续审批规定。第九条 现金管理制度。本条所指现金为会计上狭义的现金,即,库存现金;第一款 现金交存,公司有关人员收取的现金须按规定及时交存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收取现金须按规定向交款人开具有关票据,现金收入要及时交存银行,不得坐支;第二款 现金提取,财务部有现金需要时,由出纳提出现金用款申请,经财务部主任批准后方可提取;第三款 现金保管,库存现
7、金必须由出纳专门保管,存放于财务部保险柜内,出纳应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不准用任何单据冲抵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部主任说明情况,并及时查找原因,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短缺现金;第四款 现金支出,现金支出范围必须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严禁超范围使用现金,支出现金必须经财务部主任批准;第五款 现金限额,当日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出银行的规定,如限额不能满足需求,由财务部向银行提出增加限额的申请,银行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条 银行票据及印签管理制度,银行票据指公司用于结算的各种银行单据、票证,印签指公司用于结算的在银行备案的财务专用章、人名章等。第一款 外部银行票据,有关业务人员
8、收到外单位银行票据时,必须于当日交财务部处理,财务人员收到票据后须于当日交存银行;未到期的票据要及时按入帐、按要求登记备查簿;第二款 公司银行票据,公司购买的用于结算的银行票据(如支票、本票等)由出纳专门保管,存放于保险柜内;已开具的(或委托银行开具的)票据必须及时交由相关业务人员或对方单位,同时登记备查簿,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未能及时发出的已开具的银行票据由出纳或相关业务人员保管,不能及时付出的已开具的银行票据必须在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内交出纳作废或交银行退付;公司严禁使用任何空白支票对外结算,内部人员由于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空白转帐支票时,至少开具金额或收款人其中一项,由出纳登记备查簿,并经财务
9、部主任批准后方可携带外出,结算完毕后不得迟于两个工作日内回财务部核销,如财务部发现该笔结算有问题,空白转帐支票领用人承担相关责任;任何人不得领用空白现金支票;第三款 备案印签,公司用于对外支付的两枚印鉴,由出纳和财务部主任分别保管,按规定使用。第十一条 公司不对任何外部个人和单位提供借款,内部人员借款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或总经理准。四 投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长期投资。长期投资指金额较大、投资期限较长(超过一年)的投资,常表现为投资控股(参股)、公司内部的新建工程或改扩修造工程等形式。第一款 立项调研:长期投资的项目须由公司经理班子组织人力进行调研,初步摸清投资规模、盈亏平衡点、投资回收期等基本
10、预测指标,分析投资效益;第二款 可研报告:根据立项调研的情况,委托专门机构或成立专家组,进一步确定实施方案,并对每一方案进行可靠的经济评价后,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三款 批准实施:根据可研报告的论证,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第四款 项目实施:投资控股(参股)项目由总会计师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支付投资款项、收取利润分红,定期向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汇报实施情况;新建工程或改扩修造工程要成立项目组按董事会批准的方案实施,定期向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汇报实施情况,总会计师兼任项目组成员,根据董事会批准投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第十三条 短期投资。短期投资指金额较小、投资期限较短(不足一年)的投资,
11、常表现为短期证券投资等形式。第一款 书面申请:根据年度现金流量预算,由总会计师提出短期投资的书面申请(包括投资的内容、投资期限、投资回报预测等)报经理班子讨论通过;第二款 批准实施:讨论通过后的书面申请,形成董事会议案提请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第三款 投资实施:由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投资款项、收取投资收益,定期向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汇报实施情况。五 票据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票据。指公司对外开具的发票、收据,包括公司购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服务业发票、经批准自印的发票以及统一收据,公司财务部是票据的归口管理部门。第十五条 票据的领取,公司取得的票据,由财务部分别票据种类
12、登记造册,登记的内容包括领取日期、发票版本、开具限额、起止号码、发票册数(张数)。第十六条 票据的使用。财务部统一发放票据,票据领用人提前上报领用计划,领取时交验旧票、办理领用手续,登记领用日期、领用册数(张数)、种类、领用人签字,方可领用新票;票据使用人须按规定使用票据,按开具时间、票据号码顺序使用,各项目一次性复写、填列齐全后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业务结算专用章等印件,不得涂、改、挖、擦、补,不得开具鸳鸯票,不得虚开、代开任何票据,票据开具错误的各联次必须齐全并加盖作废戳记;增值税专用发票由财务部指定专人开具,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在财务部办公室以外的任何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十
13、七条 票据的保管。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票据,负责登记票据进出,验收旧票的使用情况,按月编制票据结存数量报表。第十八条 处罚规定。未按规定保管票据,造成遗失、损毁的,由票据保管人员负主要责任,并处总会计师、财务部主任及票据保管人员上缴其对公司造成损失金额的20%、30%和40%的罚款;对不按规定使用票据的个人,处其上缴对公司造成损失金额的20%的罚款。六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属于项目投资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管理制度执行,并报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审批后方可购置;零星固定资产购置须由其拟订使用部门根据年度预算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由总会计师审验手续后方可购置,
14、其中单价超过两万元或总价超过五万元的购置申请,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方可购置,购置时必须签订经济合同。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固定资产入帐前,由财务部主任审查入帐手续,主要包括购置时执行的审批手续、签订的经济合同或出具经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发票,入帐手续符合后方可入帐付款;对于接收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会计制度要求的价值和手续入帐,并按照税法规定纳税。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为该项资产管理者,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报财务部备案,财务建立明细帐、总帐进行核算,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第二十二条 固
15、定资产定期清查。为避免固定资产流失、摸清各项资产使用情况,由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配合实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完成后出具清查报告(内容为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对毁损、遗失、闲置和需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处理意见)提交经理办公会;固定资产定期清查每年一次。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处置包括报废、出租、出售和以对外投资等。第一款 固定资产报废,分为正常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报废由该项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清理方案),经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批准后,履行报废程序、进行帐务处理;第二款 固定资产出租、出售,对已经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售在报废时的清理方案中提出
16、,按第一款规定执行;对闲置的、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出租出售由相关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租售方案,上报经理办公会批准执行;第三款 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履行投资管理制度,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执行国家规定的定价办法,即帐面价值、协议价值或评估价值等。第四款 折旧,公司的通用固定资产依照国家规定的年限采用直线法提取折旧;国家没有规定年限的、公司专用的、技术进步快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折旧方案,报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采取的方案不是直线法的,要上报主管机关备案。七 存货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 物资采购。物资使用部门提出采购计划,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按采购计划中列明物资的品种、
17、数量进行采购,原则上实际价格不得超过计划价格;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采购计划必须签订经济合同;物资采购的数量以满足使用或销售为准,尽量减少库存、降低积压。第二十五条 物资入库、入帐。第一款 采购物资,采购物资交由使用部门验收入库,验收人对物资的验收要执行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同类物资验收标准验收,没有同类物资验收标准的执行合同签订的验收标准,没有合同的执行公司有关使用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入库要开具验收入库单,连同发票合同一并交由财务核销入帐,财务部以其登记的名称、品种、数量、单价等按实际成本入帐;第二款 自制成品、半成品入库入帐,生产部门计量产量后,填制自制成品、半成品入库验收单,交
18、由财务部,财务部以其登记的名称、品种、数量、单价等按实际成本入帐(对其原材料消耗按实际成本法和先进先出的原则结转成本)。 第二十六条 物资出库。第一款 对外销售,由销售部门根据出库的实际数量、销售价格填制出库单,开具发票(或到财务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并交财务部入帐,财务部按规定记入销售收入等科目,按实际成本法和先进先出的原则结转成本;第二款 内部领用,由领用部门填制材料出库单(材料出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交财务部,财务部依据其登记的名称、品种、数量、单价等结转至相应的成本费用,其中视同销售的要按规定交纳增值税等。八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款 稽核管理制度。稽核工作是保证会计工作真实、合
19、法、完整、准确的会计技术手段,稽核工作于每月末进行,首先稽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并整改后的凭证帐簿编制月度或年度会计报表,然后稽核会计报表;稽核工作由财务部主任组织实施,总会计师负责监督、抽查稽核结果,稽核的内容是:第一款 稽核会计凭证,稽核会计凭证的基本要求是证证相符、证实相符,即: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的金额、意思表示相符,原始凭证的付款、入帐手续是否符合有关制度体系的规定,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妥当、合法、真实、完整;记帐凭证的科目使用是否正确,是否体现了原始凭证内容的意思表示,内容是否填制齐全准确,重点是金额正确(大小写一致、与原始凭证相符、借贷平衡)、编号连续且无重复、相关人员签章齐全;第二
20、款 稽核会计帐簿,稽核会计帐簿的基本要求是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即记帐凭证与会计帐簿相符、总帐与明细帐相符、相关帐簿针对同一凭证的登记相符、相关帐簿和实物(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等)相符,稽核是否每一张、每一笔会计凭证都登记入帐、是否有重复记帐、是否有未作记帐凭证的登记入帐、帐簿登记的金额和使用的科目及记帐的方向是否与记帐凭证一致、稽核总帐和与其相关的明细帐是否相符;第三款 稽核会计报表,稽核会计报表的基本要求是帐表相符、表表相符,即报表基本数据来源于帐目、与帐目相对应,表内、表间的勾稽关系正确; 第二十八条 效益审查制度。效益审查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
21、的检查、核对,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第一款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对执行情况与年度预算差异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第二款 收入情况审查,审查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入帐,有无私设“小金库”、隐瞒公司收入等情况;第三款 成本费用审查,成本费用的核销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财会管理制度,正确区别成本和费用、正确划分费用的期间,保证成本的合理归集,严禁乱挤乱摊成本,严禁任何人从中套取现金谋取私利;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得随意变更计提方法,不得漏提、多提;严禁利用成本费用调节利润指标,炮制虚假会计报告;第四款 结算资金审查,审查结算资金的的支付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各种
22、应付款项是否真实、准确,严查采取各种手段转移挪用资金、私设“小金库”、内外勾结虚报冒领等情况;各种应收款项是否真实,有无无头债权、久欠不清债权,督促应收款项的清理;第五款 存货审查,审查外购材料的采购价格是否合理,采购数量是否以满足使用或销售为准、有无积压,审查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购入材料以次充好、向销售方索取回扣;审查自制半成品、成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其成本核算是否准确、核算办法是否适用;审核全部存货的数量是否帐实相符,严禁挪用、浪费监守自盗等不法行为;第六款 工资福利审查,审查有无随意扩大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的发放标准,有无多报工时、需增工资、利用工资分配搞虚假成本;审查福利费
23、开支情况,保证职工应有的福利待遇,不得扩大福利费的开支范围;第七款 税费审查,审查税金及应上缴的各种费用是否按规定计提、上缴,有无漏计、错计税费等情况,严禁偷逃税费。第二十九条 会计工作内部牵制制度。为减少财务人员错误、失误,加强财务人员之间的监督、指导,公司设立会计工作内部牵制制度。第一款 会计分工牵制制度,岗位设置应充分考虑内部牵制制度,即:出纳人员负责货币资金收付、银行和现金帐簿的登记、货币资金余额的核对等,不允许其他会计人员兼任出纳,出纳人员不得填制会计凭证、不得保管全部银行备案印签、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银行和现金帐簿以外的帐簿登记等工作;会计凭证的填制人不得稽核本人填制的凭证
24、;会计帐簿的登记人不得稽核本人登记的帐簿;会计报表的编制人不得稽核本人编制的报表;会计人员本人不得填制本人有关费用核销的凭证;第二款 会计工作流程牵制制度,出纳取得货币资金收付原始单据后,交由相关会计填制凭证(未填制记帐凭证的、未经有关审核、审批的款项不与支付),会计核对单据数据后,加盖“附件”、“已报销”等印记,填制记帐凭证,并对其编号、签章,然后交由出纳核对后收付相关款项、登记有关银行或现金帐簿、加盖出纳印签,出纳处理完后将记帐凭证交还会计妥善保管;会计人员的自制原始凭证应交财务部主任审核,财务部主任审核通过并加盖审核人印签后方可填制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填制后,交相关稽核人员审核签章,据以登记有关帐簿;相关稽核人员审核帐簿后,才能据以编制报表;第三款 会计档案保管牵制制度,各种会计凭证、原始单据必须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保管,各种原始凭证按照分工权限保管;已经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需要拆开的,须经财务部主任同意并同时两人在场,工作完成后及时装订成册;需销毁的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整理后,按规定程序集中销毁,严禁私自销毁、涂改、炮制会计档案;第四款 岗位轮换制度,会计人员的各个岗位应实行定期轮换,会计人员从事本岗位最长不得超过两个会计年度。九 附 则第三十条 本制度已报公司董事会备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经理办公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