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为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对广大师生健康及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力做好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疫情在校內发生和流行,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及学校
2、安全稳定,营造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协调配合,预防为主、防控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的原则。三、工作措施(一)寒假期间的防控措施1.推迟开学(开园)。全市中小学一律取消返校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推迟开学(开园),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开园)时间另行通知。2.加强防控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校通平台、微信、短信等方式开展防控教育,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醒学生及家长不要外出探亲、旅游、研学等,尽可能不到通风不畅和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医用口
3、罩或N5口罩);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不造谣传谣,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3.强化疫情监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确定具体负责人,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并做好有武汉旅行史的师生排查登记、健康监测工作。4.暂停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综合实践中心、校外培训杋构等在疫情流行期间不得举办考试、实践、线下教学培训、辅导答疑等聚集性活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枸的教室、操场停止对外开放,暂停寒假期间课后服务工作(包括研学旅行活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违规补课;暂停全市各级各类
4、体育、艺术训练和比赛。5.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时刻关注疫情变化,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发生疫情及时上报。(二)开学前期的防控措施1.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准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所需物资,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人力配置,及时梳理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设立医学观察隔离室,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确保一旦发现感染者或疑似病人,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联系指定医院转诊。2.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各县(市
5、)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开学前开展校园环境淸洁消毒整治行动,重点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的专项行动,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改善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场所环境卫生,做到日常消毒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营造干净卫生的校园环境。3.落实后勤和卫生设施保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开学前应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制度,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
6、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应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如医用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剂(含氯消毒剂、75%医用酒精等和红外额温计,卫生间、食堂等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三)开学后的防控措施1.落实疫情防控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晨午检、体温监测、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严格落实隔离、复课等传染病防控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疫情在学校内发生和流行。2.开展健康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7、,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3.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疫情流行期间不举办考试、参观、实践等群聚活动,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学校内的商店、书店、浴池等聚集性场所暂停营业,开业时间另行安排。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全力
8、以赴做好应对处置工作。(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动、亲自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盯上靠上、一线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主动接受属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确保政令畅通。(三)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校园防控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坚决阻断病源进入校园。要通过多种渠道,对广大师生和家长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要求。推动关口前移,采取适当方式,对返校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网络化
9、管理,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及时跟踪观察其健康状况,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和属地社区街道做好工作,发现情况立即报告。(四)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主动与卫生健康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五)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推迟开学,进一步完善新学期开学预案、特殊类型考试推迟工作预案、疫情严重时封闭校园工作预案等,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强化信息报送,在全市教育系统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于13:00前向市教育局报送一次疫情情况,对涉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六)加强宣传报道,主动公开防控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互联网、两微一端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地、本校(园)防控工作和教育教学安排调整等情况。要加强舆情导控,教育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进一步坚定信心,坚持科学防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