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原理和案例教程第二十章-审判监督程序-精品课件.ppt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文档编号:3439499 上传时间:2022-08-31 格式:PPT 页数:21 大小:8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事诉讼法原理和案例教程第二十章-审判监督程序-精品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刑事诉讼法原理和案例教程第二十章-审判监督程序-精品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刑事诉讼法原理和案例教程第二十章-审判监督程序-精品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刑事诉讼法原理和案例教程第二十章-审判监督程序-精品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刑事诉讼法原理和案例教程第二十章-审判监督程序-精品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推荐教材主编 陈卫东刑事诉讼法原理与案例教程刑事诉讼法原理与案例教程引 例1.在一起贪污案件中,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人民检察院提起了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随后,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了抗诉,按照法律规定,接受抗诉的法院应该是哪一法院?第二十章审判监督程序2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引 例2.甲因犯贪污罪经一审程序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生效后发现本案第一审的合议庭成员乙在审理该案时,曾收受甲的贿赂。对于本案,哪些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抗诉?第二十章审判监督程序3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引 例3.2019年2月5

2、日,张兵(18岁)在打架斗殴过程中,用匕首将被害人高飞(16岁)刺成重伤,一审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张兵有期徒刑8年。判决生效后,同级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有误,张兵应定故意伤害罪,遂于2019年9月5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对抗诉审查后,作出再审决定书。为了更好地审理该案,人民法院指派原合议庭庭长和另外2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经再审审判后,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作出判决:认定张兵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兵有期徒刑3年。本案在再审程序中有无违反刑事诉讼法的做法?为什么?第二十章审判监督程序4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一、审判监督程

3、序的概念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予以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对该案重新审判所应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5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二、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1.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包括正在执行和已经执行完毕的判决和裁定。2.审判监督程序是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提起的。3.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经有权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

4、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才能提起。4.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不再是无期限限制的。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的法院,既可以是原审人民法院,也可以是提审的任何上级人民法院。6.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将根据原来是第一审案件或第二审案件而分别依照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进行。7.具有特定情形的,再审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刑罚。6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主要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和检查工作时发现的错误裁判;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纠正错案的议案;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5、新闻媒介、人民群众等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的质疑、意见和情况反映等。上述材料来源并不必然引起审判监督程序。是否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取决于是否具有法定的理由。7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一)申诉的概念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处理的一种请求。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不同于上诉。两者的主要区别有:1.对象不同。2.主体范围不同。3.受理的机关不同。4.期限不同。5.后果不同。8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二)申诉的提出、受理及审查处理1.申诉的提出和受理。(1)

6、申诉的提出。(2)申诉的受理。2.申诉的审查处理。(1)人民法院对申诉的审查处理。(2)人民检察院对申诉的审查处理。9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二)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10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三、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1.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2.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3.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裁判。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11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四、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

7、式(一)决定再审(二)指令再审(三)决定提审(四)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刑事抗诉书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2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1.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2.按照抗诉书提供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住址无法找到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协助查找;经协助查找仍无法找到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3.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明确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4.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提

8、出抗诉,但抗诉书未附有新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完备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13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人民检察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亦称再审抗诉,它与人民检察院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二审抗诉,都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两种抗诉主要有以下区别:1.抗诉的对象不同。2.抗诉的权限不同。3.接受抗诉的审判机关不同。4.抗诉的期限不同。5.抗诉的效力不同。14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三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一、再审立案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

9、立案;(1)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2)下一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3)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4)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的。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1)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2)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的;(4)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由自己再审的。15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三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二、重新审判的程序(一)再审和提审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重新审判有再审和提审两种情形。再审是指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

10、人民法院根据再审决定或者再审指令对案件重新审判的程序。提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接受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再审抗诉后,直接调取原审案卷和材料,并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二)开庭审理、不开庭审理与不得加重刑罚的情形16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三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三)开庭前的工作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再审决定书、申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30日前,重大、疑难案件至迟在开庭60日前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并通知其查阅案卷和准备出庭;3.将再审决定书或抗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30日以前送达原审被告人(原审上

11、诉人),告知其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依法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4.至迟在开庭15日前,重大、疑难案件至迟在开庭60日前,通知辩护人查阅案卷和准备出庭;5.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7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6.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7日以前送达;7.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7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17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三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四)提押、中止执行及强制措施(五)审理程序(六)中止审理与终止审理18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三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

12、审判三、重新审判后的处理根据高法解释第3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4.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查清事实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经审理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

13、被告人无罪。19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三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四、重新审判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7条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上述规定,自接受抗诉之日起计算;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亦适用上述规定,并自收到指令再审决定之日起计算。自接到阅卷通知后的第2日起,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7日后的期限,不计入再审审理期限。20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1.什么是审判监督程序?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应具备哪些条件?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有哪几种?4.再审中有哪些不得加重刑罚的情形?5.试述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程序。6.应当如何改革我国审判监督程序?问题与思考21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各类PPT课件(模板)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刑事诉讼法原理和案例教程第二十章-审判监督程序-精品课件.ppt)为本站会员(三亚风情)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