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原理和案例教程第十四章-侦查-PPT课件.ppt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文档编号:3439632 上传时间:2022-08-31 格式:PPT 页数:39 大小:12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事诉讼法原理和案例教程第十四章-侦查-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刑事诉讼法原理和案例教程第十四章-侦查-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刑事诉讼法原理和案例教程第十四章-侦查-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刑事诉讼法原理和案例教程第十四章-侦查-PPT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刑事诉讼法原理和案例教程第十四章-侦查-PPT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推荐教材主编 陈卫东刑事诉讼法原理与案例教程刑事诉讼法原理与案例教程引 例1.公安机关对涉嫌盗窃罪的钱某及其妻子范某执行拘留时搜查了他们的住所。在搜查时,因情况紧急未用搜查证,但钱某夫妇一直在场。由于没有女侦查人员在场,所以由男侦查人员对钱某、范某的身体进行了搜查。搜查结束时,侦查人员要求被搜查人员在搜查笔录上签名时遭拒绝,侦查人员就此结束了搜查活动。该案中哪些程序违反了法律规定?第十四章侦查2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引 例2.黄某住甲市A区,因涉嫌诈骗罪被甲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案情复杂,侦查期限届满不能终结,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

2、准延长一个月。(1)在上述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报请哪一检察机关批准?(2)在(1)的情况下,其后由于该案重大复杂,涉及面广,取证困难,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申请延长2个月,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由哪一检察机关批准?(3)在(2)的情况下,延长了两个月后,侦查机关仍不能终结侦查,且根据已经查明的犯罪事实,对黄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侦查机关第三次报请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了2个月。那么,应由哪一检察机关批准?第十四章侦查3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引 例3.某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郑某被控盗窃一案中,检察机关发现郑某不仅有起诉书中所指控的两起盗窃行为,而且涉嫌另外两起盗窃案。为此,检察机关要求延期审理,以便进行补

3、充侦查。那么,本案应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机关补充侦查,还是两机关联合补充侦查?第十四章侦查4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引 例4.中新社2019年9月16日报道,河南省郑州市新成立一支由8名年轻漂亮的女警组成的女警队,其任务是作为性罪犯的诱饵,以高跟鞋、迷你裙及低胸上衣取代密实的制服,试图引出强奸犯。郑州市的中原辖区过去一年里发生了五十多起性侵犯案件,警方因此出奇招,希望打击罪犯。该警队队长刘素惠警官在接受采访时说,其中一起案件的受害人是一名13岁的女生。该受害人居住在郑州市市郊,是在回家途中,光天化日之下被攻击。她在上个月遭奸杀后,使整个郑州市感到震惊。这也是促使警方尝试新方式打击罪犯的原因。这

4、名队长说:“过去,我们都是由男警员装扮成女性,因为他们认为女警太过柔弱,不适宜担任这类职务。不过,男警员的扮相没有多大说服力。”她指出:“在侦办许多案件中,女警都比男警强。男警会把罪犯吓跑了,而女警则会引他们出来。”虽然队里的女警个个都很漂亮,不过刘素惠指出,她们是由于本身的能力而被挑选的。“获挑选进入该警队的女警全都从警察学院毕业,而且完成了许多训练,特别是武术、开枪及破案技术的训练。”用“性感”女警引色狼出洞,是否有诱导犯罪、制造性侵犯案件的嫌疑?第十四章侦查5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一节概述一、侦查、侦查权、侦查程序的概念1.侦查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或部

5、门的专门职权。2.侦查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行使侦查权。3.侦查活动具有法定的内容和方式,即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6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一节概述二、侦查的任务侦查工作的任务,就是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从而保证刑事追诉的有效进行。7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一节概述三、侦查工作的原则(一)迅速及时原则(二)客观全面原则(三)深入细致原则(四)遵守法制原则(五)保守秘密原则(六)比例原则8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一节概述四、侦查的司法控制在我国侦查程序中,

6、诉讼主体只有作为追诉方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等侦查机构,作为被追诉方的犯罪嫌疑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也没有独立法官的中立裁判机制,所谓法院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制约机制在侦查阶段没有形成。侦查机关既是追诉者,又拥有裁判者的权力,拥有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意志进行强制的权力。这使被追诉人客体化,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权利、人格尊严、住宅安全、通信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基本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极有可能受到随意的非法侵害,这就背离了控审分离原则及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因此,建立侦查程序的司法控制机制应成为我国侦查程序改革的目标。9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讯问犯

7、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查问案件事实的一种侦查行为。传统理论认为,讯问犯罪嫌疑人,一方面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扩大收集证据的线索,发现新的犯罪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听取犯罪嫌疑人的申辩,保证无罪的人和其他依法不应追究的人不受刑事追究。10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方法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8、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4.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5.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6.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11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三)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和六机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侦查人员应当告知他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12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二、询问证人、被害人(一)询

9、问证人的概念和意义询问证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证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的一种侦查行为。询问证人的目的在于取得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证言,通过证言发现案件线索,查找犯罪嫌疑人,查明案情。询问证人对于发现和收集证据,侦破案件,证实犯罪具有重要意义。13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二)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5

10、.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6.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询问证人必须保证其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言的条件。7.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14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三)询问被害人询问被害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向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其受害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的侦查活动。询问被害人适用询问证人的程序。15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

11、行为三、勘验、检查(一)勘验、检查的概念和意义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人身进行勘查和检验的一种侦查行为。勘验和检查的性质是相同的,只是对象有所不同。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而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勘验、检查,是一种极其重要的侦查行为,是发现和获取证据、查明案情的重要手段,对侦查破案有着重要的作用。16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二)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1.现场勘验:(1)保护好现场。(2)侦查人员勘验现场,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3)勘验现场在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4)在勘验现场时,侦

12、查人员还应当及时向被害人、目睹人、报案人和其他群众调查访问,以便了解发案前和发案当时的状况,发现和收集同案件有关的各种情况,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收集证据。(5)勘验现场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其他参加勘验的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的现场,应当录像。17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2.物证检验。3.尸体检验。4.人身检查。5.侦查实验。6.复验、复查。18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四、搜查(一)搜查的概念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搜查是一种强制性的侦查措

13、施,它对于及时收集犯罪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查获犯罪嫌疑人,制止犯罪,保证侦查和审判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意义。19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二)搜查的程序和要求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3.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4.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5.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

14、行。6.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20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五、扣押物证、书证(一)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和意义扣押物证、书证,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款项等强制扣留或者冻结的一种侦查行为。扣押物证、书证的目的,在于取得和保全证据,防止其损毁或者被隐匿。及时依法扣押物证、书证,对核实证据、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或否定犯罪,保障无罪公民不受刑事追究都具有重要意义。21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二)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和要求1.扣押物证、书证通常是在勘验、搜查时进行的。2.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

15、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3.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4.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5.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6.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

16、机关。22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六、鉴定(一)鉴定的概念和在侦查中的意义鉴定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一种侦查活动。鉴定以其结论的科学性,对揭示物证、书证的证明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并且鉴定结论本身就是一种证据。因此,鉴定作为一种侦查手段,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解脱无辜,具有重要作用。23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二)鉴定的程序和要求1.选定鉴定人。2.侦查机关应当为鉴定人进行鉴定提供必要条件,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

17、的问题,但是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结论。3.鉴定人进行鉴定时,应当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4.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5.侦查人员对鉴定人作出的鉴定结论,应当进行审查,如果有疑问,可以要求鉴定人作补充鉴定。24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七、辨认(一)辨认的概念和意辨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一种侦查行为。辨认,作为一种侦查行为,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公安部规定和高检规则中作出了专门规定。辨认是侦查程序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手段,对于查明案件真实情况

18、、核实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意义。25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二)辨认的程序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证人在场。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5.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密。6.对于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主持和参加辨认的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19、26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八、通缉(一)通缉的概念和意义通缉,是公安机关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行为。通缉对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动员和依靠广大群众捕获犯罪嫌疑人,打击和制止犯罪,保障侦查和审判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27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侦查行为(二)通缉的程序和要求1.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2.通缉的对象只能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当然包括已被捕而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3.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衣着和体貌特征,并应附上照片。4.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应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

20、日期。5.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缉令后,必须及时布置,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查缉拿工作。6.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的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原发布范围内立即通知撤销通缉令。28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三节侦查终结一、侦查终结的概念和意义侦查终结,是侦查机关对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足以对案件作出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结论,决定不再进行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侦查终结是侦查活动的结束程序,侦查机关要对整个案件作出事实和法律上的认定,并依法决定案件应当移送起诉还是不起诉,

21、或者决定撤销案件。因此,正确及时的侦查终结,对于保证检察机关准确地提起公诉,使依法应当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嫌疑人受到应得的惩罚,保障无罪的公民和依法不应当受到刑事追究的公民及时得到解脱,具有重要意义。29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三节侦查终结二、侦查终结的条件和对案件的处理(一)侦查终结的条件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案件的证据确实、充分。3.法律手续完备。30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三节侦查终结(二)对案件的处理公安机关、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对于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即应制作“起诉意见书”,然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22、决定。对于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31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三节侦查终结三、侦查的羁押期限(一)一般羁押期限(二)特殊羁押期限(三)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间。32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四

23、节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己受理的案件,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一、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限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除法律明确规定的以外,适用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安机关侦查的规定。33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五节 补充侦查一、补充侦查的概念和意义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收集证据的一种侦查活动。34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五节 补充侦查二、补充侦查的种类(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1.补充侦查的形式。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3.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

24、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1.补充侦查的形式。2.补充侦查的期限。35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六节侦查监督一、侦查监督的概念和意义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侦查监督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首先,侦查监督有利于保证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次,侦查监督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36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六节侦查监督二、侦查监督的内容(1)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诱供的;(2)对被害人、证人以体罚、威胁、诱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3)伪造、隐匿、销毁、调换或者私自涂改证据的;(4)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

25、的;(5)有意制造冤、假、错案的;(6)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7)在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案而撤案的;(8)贪污、挪用、调换所扣押、冻结的款物及其孳息的;(9)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规定的;(10)违反办案期限规定的;(11)有其他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的。37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六节侦查监督三、侦查监督的途径和措施侦查监督的途径,是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而侦查监督措施则是人民检察院为实现侦查监督职能而使用的监督手段。1.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来审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2.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需要,通过派员

26、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3.人民检察院通过接受诉讼参与人对侦查机关或侦查人员侵犯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的控告,行使侦查监督权。4.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情况的通知、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通知,发现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履行侦查监督职能。38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1.如何理解侦查的司法控制?2.侦查的原则和任务是什么?3.如何规范秘密侦查与诱惑侦查?4.如何认识侦查阶段律师的诉讼地位?5.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哪些程序?6.如何避免刑讯逼供?7.搜查、扣押应当遵守哪些程序?8.试述侦查终结的概念、条件和程序。9.如何完善侦查监督制度?问题与思考39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各类PPT课件(模板)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刑事诉讼法原理和案例教程第十四章-侦查-PPT课件.ppt)为本站会员(三亚风情)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