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详细课程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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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三三、公司的设立与登记管理、公司的设立与登记管理(一)公司的设立(一)公司的设立(二)公司的登记管理(二)公司的登记管理公司登记公司登记 登记管辖登记管辖 设立登记设立登记 变更登记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公司登记的管辖公司登记的管辖 公司登记机关公司登记机关 公司登记管辖体制公司登记管辖体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负责登记的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负责登记的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的公司记的公司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的公司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的公司的登记登记 设立登记设立登记 设立登记的概念设立登记的概念设立中的

2、公司与工商登记后的公司设立中的公司与工商登记后的公司 设立公司的条件设立公司的条件出资人与出资额出资人与出资额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的意义公司名称的意义如何选定公司名称如何选定公司名称公司组所的含义公司组所的含义公司住所的意义公司住所的意义 设设立登立登记记的程序的程序 申申请请名称名称预预先核准先核准谁是申请人:股东或发起人;委托代理人谁是申请人:股东或发起人;委托代理人提交的法律文件:申请书;资格证明;其他需提交的文提交的法律文件:申请书;资格证明;其他需提交的文件件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限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限 申申请设请设立登立登记记公司登记事项:八

3、项公司登记事项:八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申请人申请人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登记,9090 提交的文件提交的文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受理与审核登记受理与审核登记 受理登记受理登记 核准登记或不给予登记,核准登记或不给予登记,3030天天 颁发颁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者发给或者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登记公告登记公告 分公司的登记分公司的登记登记地点登记地点登记事项登记事项提交文件提交文件 变更登记变更登记 那些登记事项发生变化,须办理变更登记那些登记事项发生变化,须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应向那个

4、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应向那个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那些文件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那些文件变更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股东等事项变更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股东等事项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公司合并、分立 变更登记公告,核准后的变更登记公告,核准后的3030天天注销登记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登记的意义公司注销登记的意义 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定情形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定情形 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法律文件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法律文件 年度检验 年度检验的时间年度检验的时间 公司申报年检须提交的材料公司申报年检须提交的材料四、公司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司的基本权利公司

5、的基本权利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公司名称权等人格权公司名称权等人格权公司的知识产权公司的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自主经营权投资权投资权分支机构设置权分支机构设置权 公司的基本义务公司的基本义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第二节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点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点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五、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五、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六、有限责任公司的

6、股权转让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股东人数的有限性股东人数的有限性5050人以下人以下(公公第第2424条);条);股东责任的有限性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即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即不公开发行股票)与股与股份公司的根本区别份公司的根本区别 公司的封闭性(股东向股东以

7、外的主体转让股份则受公司的封闭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主体转让股份则受严格限制,见严格限制,见公公第第7272条);公司信息的不公开条);公司信息的不公开性性与股份公司的区别之一与股份公司的区别之一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灵活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灵活适合于中小型企业适合于中小型企业(公公第第5151条、条、5252条)条)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公司的设立是指为组织公司并取得公司法人资格公司的设立是指为组织公司并取得公司法人资格而完成的一系列筹建行为的总称。而完成的一系列筹建行为的总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原则采用的是准则主义,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原则采用的是准则主义,是指法律预先订立公

8、司设立的条件,凡是公司的设指法律预先订立公司设立的条件,凡是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这些条件才能取得法人资格。见我国立必须符合这些条件才能取得法人资格。见我国公司法公司法第第6 6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不得登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

9、经审批的,在公司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方式。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方式。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是指由全体股东认缴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是指由全体股东认缴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投资人和资本投资人和资本股东符合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2 25050;“一人公司一人公司”股东人数达到股东人数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 3万元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方式出资方式的种类:出资方

10、式的种类:货币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对出资方式的要求对出资方式的要求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允允许许分期分期缴纳缴纳出出资资,有限,有限责责任公司的注册任公司的注册资资本是在公司登本是在公司登记记机机关关登登记记的全体股的全体股东认缴东认缴的出的出资额资额,而不是,而不是实缴实缴的出的出资额资额。因此,因此,为为保保护债权护债权人的利益,今后股人的利益,今后股东应东应按照按照实缴实缴的出的出资资比比例分配利例分配利润润,按照,按照认缴认缴的比例承担的比例承担责责任。任。股东共同制定股东共同制定章程章程什么是公司章程什么是公司章程公

11、司章程的内容公司章程的内容 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构 有公司住所有公司住所公司章程是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公司章程是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是公司设立、运营过程中处为的自治规则,是公司设立、运营过程中处理内外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有公司宪法之理内外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有公司宪法之称,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股东应在章程称,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股东应在章程上签名盖章。见上签名盖章。见公公第第25条)条)案例二:案例二:19941994年年5 5月月1818日某市日某市A A、B B、C C、D D、E

12、E厂决定共同设立某厂决定共同设立某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根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根据章程的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据章程的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1000万元,分别由万元,分别由5 5家股东出资,其中,某市家股东出资,其中,某市A A厂现金出资厂现金出资120120万元;万元;B B厂厂以厂房出资以厂房出资280280万元;万元;C C厂以机器设备出资厂以机器设备出资200200万元;万元;D D厂以现金出资厂以现金出资150150万元;其余为万元;其余为E E厂以专利权出资。公厂以专利权出资。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缴纳出资,并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司股

13、东按照公司章程缴纳出资,并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后,共同委托务所的验资后,共同委托A A厂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厂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局办理登记手续。提问: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能否注册登记?提问: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能否注册登记?出出资资的程序的程序:股东股东 现金(现金(30)银行银行非现金出资非现金出资评估机构评估机构验资机构验资机构工商登记工商登记问题:公司问题:公司虚假(不实)虚假(不实)出资的股东出资的股东的行政责任、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对其他股(对其他股东、对公司、东、对公司、对债权人)?对债权人)?案例三: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应承担的法

14、律责任?案例三: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淮安市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淮安市石油支公司与汪兆云淮安市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淮安市石油支公司与汪兆云两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两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96年年4月月4日,淮安市石油支公司与汪日,淮安市石油支公司与汪兆云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规定:石油支公司以货币形式兆云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规定:石油支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668300元,占注册资本元,占注册资本51。汪兆云以实物及非专利技术。汪兆云以实物及非专利技术出资出资631729元,占注册资本的元,占注册资本的49,此后,石油支公司缴付出,此后,石油支公司缴付出资资308300元,尚

15、欠元,尚欠36万元。汪足额缴付了实物和非专利技术。万元。汪足额缴付了实物和非专利技术。同年同年6月月3日,淮安市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公日,淮安市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公司成立后,由于资金缺乏,经营困难。司成立后,由于资金缺乏,经营困难。98年年4月以后,汪兆云月以后,汪兆云以代理董事长名义多次提出召开董事会,要求石油支公司足额以代理董事长名义多次提出召开董事会,要求石油支公司足额缴付出资,遭到石油支公司的拒绝。缴付出资,遭到石油支公司的拒绝。98年年5月月28日,淮安市盐日,淮安市盐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石油支公司足额缴付其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石油支公司足额缴付

16、其36万元的出万元的出资及其利息。资及其利息。请问:有限责任公司的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请问:有限责任公司的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虚假出资处罚规定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99199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采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额5%5%以上以上15%15%以下罚款,以下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用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采用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 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5

17、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法公司法第第200200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虚假出资处罚规定 刑法刑法第第159159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反公司法的规

18、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2%以上以上10%10%以下罚金。以下罚金。(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处罚规定 对其他股东:对其他股东: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公公第第2828、3131条)条)对公司对公司补缴责任补缴责任(公司法公司法第第3131条)条)

19、对其他债权人对其他债权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公第第2020条)条)其他股东承担的责任其他股东承担的责任资本充实责任资本充实责任(公公司法司法第第3131条)条)二、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签订股东协议和订立公司章程签订股东协议和订立公司章程 需要批准的,报经审批;缴纳出资和验资;确立公司组织需要批准的,报经审批;缴纳出资和验资;确立公司组织机构机构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向股东颁发出资证明书公司向股东颁发出资证明书 什什么么是出是出资证资证明明书书 出出资证资证明明书应书应当当载载明的事明的事项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登公司登记

20、记日期日期 公司注册公司注册资资本本 股股东东的姓名或名称、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缴纳的出的出资额资额和出和出资资日期日期 出出资证资证明明书书的的编编号和核号和核发发日期日期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一)股东会1.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股东的定义股东的定义 谁可以成为股东?谁可以成为股东?股东的资格是否有限制股东的资格是否有限制自然人股东是否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的民事行自然人股东是否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国人是否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为能力;外国人是否可以成为公

21、司的股东 股东的权利股东的权利自益权自益权共益权共益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并记指向公司出资,并记载在公司章程和股东载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上并经工商行政名册上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对公管理机关登记的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的人。案例四:股东资格的认定案例四:股东资格的认定 在在该该案中,原告朱加案中,原告朱加伦诉伦诉称,其与其他股称,其与其他股东东共同参共同参加了被告千加了被告千鹤鹤土建工程公司的土建工程公司的筹办筹办、成立事宜,并于、成立事宜,并于1995年年5月月签签字字认购认购被告股被告股份份200股,股,计计股金股金2000元。元。随

22、后如数随后如数缴缴足股金,并足股金,并领领到了被告到了被告发给发给的出的出资证资证明明书书。其后,被告否定原告的股其后,被告否定原告的股东资东资格,格,酿酿成成纠纷纠纷。被告。被告辩辩称,其于称,其于1995年年5月召月召开开第一次股第一次股东东会,通会,通过过了公司了公司章程,并由章程,并由20名自然人股名自然人股东东及及1名法人股名法人股东签东签字、盖字、盖章章认认可后可后报报工商部工商部门办门办理了工商登理了工商登记记手手续续,因原告未,因原告未被列入被告向工商局申被列入被告向工商局申报报的股的股东东名名录录及章程,以后亦及章程,以后亦未未办办理理过变过变更登更登记记手手续续,故原告不具

23、,故原告不具备备股股东资东资格。格。请问请问:朱加:朱加伦伦是否是千是否是千鹤鹤土建工程公司的股土建工程公司的股东东?案例五:案例五:女大学生江某于女大学生江某于2002年年12月,突然收到法院的通知,称其为月,突然收到法院的通知,称其为宏达服装有限公司的股东,欠缴出资宏达服装有限公司的股东,欠缴出资18万元,现公司无力偿还所万元,现公司无力偿还所欠债权人艺华纺织有限公司的货款欠债权人艺华纺织有限公司的货款98万元,债权人诉之法院,要万元,债权人诉之法院,要求江某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清偿责任。而江某则声称自己根本不求江某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清偿责任。而江某则声称自己根本不是宏达服装有限公司的股东,

24、并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是宏达服装有限公司的股东,并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原来,江某在原来,江某在2002年暑假时曾在宏达服装有限公司实习,并年暑假时曾在宏达服装有限公司实习,并留下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名。后公司的几名股东欲另设立留下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名。后公司的几名股东欲另设立一家公司(主要用于逃避债务),于是抽取了江某的身份证复印一家公司(主要用于逃避债务),于是抽取了江某的身份证复印件,伪造其笔迹在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章程上签名,并通过非法件,伪造其笔迹在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章程上签名,并通过非法手段骗取了工商登记。手段骗取了工商登记。请问:现债权人起诉,江某是否承担股东的补充出资责任

25、?为什请问:现债权人起诉,江某是否承担股东的补充出资责任?为什么?么?案例六:吴蛟等诉永昌公司等因有出资行为要求被确认为公案例六:吴蛟等诉永昌公司等因有出资行为要求被确认为公司的股东案司的股东案 1994、12、18,被告永昌公司、昌盛公司、电光源厂三,被告永昌公司、昌盛公司、电光源厂三方签订了上海永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成方签订了上海永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成立上海永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永昌出租公司);立上海永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永昌出租公司);并于同日召开了永昌出租公司(筹)股东会议,选举原告吴并于同日召开了永昌出租公司(筹)股东会议,选举原告吴蛟为董事

26、长(后被任命为总经理)。包括吴蛟在内的蛟为董事长(后被任命为总经理)。包括吴蛟在内的10名原名原告在章程中未被列为股东,也未在章程上签名、盖章。告在章程中未被列为股东,也未在章程上签名、盖章。1995年年1月月3日至同年日至同年5月月12日,日,10名原告为永昌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名原告为永昌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币7.9万元,永昌公司为万元,永昌公司为10名股东颁发了股东凭证。同年名股东颁发了股东凭证。同年1、1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永昌出租公司开业,法定代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永昌出租公司开业,法定代表人为原告吴蛟,但股东登记为三被告。表人为原告吴蛟,但股东登记为三被告。96年年1月

27、月28日,永昌日,永昌出租公司办理的出租公司办理的1995年度公司年检报告书中仍确认三报年度公司年检报告书中仍确认三报告为股东。同年告为股东。同年3月月26日,三被告召开公司股东会议,撤销了日,三被告召开公司股东会议,撤销了原告吴蛟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同年原告吴蛟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同年4月月4日,三被告将永日,三被告将永昌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杰成公司和中晨公司。上海昌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杰成公司和中晨公司。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永昌出租公司股东的变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永昌出租公司股东的变更。1996年年5月月7日,吴蛟等日,吴蛟等10名股东向上海市普陀区法院起诉,称

28、:名股东向上海市普陀区法院起诉,称:永昌出租公司系永昌出租公司系10名原告和其他股东集资筹建的,但在名原告和其他股东集资筹建的,但在96年年3月月26日,被告永昌公司、昌盛公司与电光源公司召开非法股东会日,被告永昌公司、昌盛公司与电光源公司召开非法股东会会议,撤销了原告吴蛟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三被告后又背会议,撤销了原告吴蛟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三被告后又背着原告和两个第三人达成转让永昌出租公司全部股份的协议。着原告和两个第三人达成转让永昌出租公司全部股份的协议。现要求确认现要求确认96年年3月月26日股东会议决议无效,恢复原告吴蛟的董日股东会议决议无效,恢复原告吴蛟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确

29、认三被告向两个第三人转让资产无效;事长和总经理职务;确认三被告向两个第三人转让资产无效;确认确认10原告为永昌公司的股东。原告为永昌公司的股东。问题:问题:1.吴蛟等吴蛟等10名投资人是否能够取得永昌公司股东资名投资人是否能够取得永昌公司股东资 格?格?2、永昌出租公司转让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有效?、永昌出租公司转让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有效?分析:股东资格的认定分析:股东资格的认定 股东是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享有一组权利、股东是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享有一组权利、承担一组义务的人。严格地说,一个股东既要有作股东的真实承担一组义务的人。严格地说,一个股东既要有作股东的真实意思表

30、示,又要履行对公司的义务,主要是出资义务。就公司意思表示,又要履行对公司的义务,主要是出资义务。就公司法的规定来看,一个标准意义上的股东要具备下列特征:()法的规定来看,一个标准意义上的股东要具备下列特征:()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在公司章程(包括公司设立协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在公司章程(包括公司设立协议,下同)上签名盖章,表明自己受公司章程的约束;()议,下同)上签名盖章,表明自己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向公司投入在章程中承诺投入的资本,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向公司投入在章程中承诺投入的资本,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登记的文件中列名为股东;()()在公司注册登记机

31、关登记的文件中列名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取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被载入公司在公司成立后取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被载入公司股东名册;()在公司中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股东名册;()在公司中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理者等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享有的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享有的权利分取红利权分取红利权优先认缴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优先认缴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剩余财产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转让出资权转让出资权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

32、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的义务股东的义务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出资的义务出资的义务出资填补义务出资填补义务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2.2.组织机构组织机构 股东会 董事会 经理公司的最高的权力机构 监事会或者监事2.股东会 股东会的概念股东会的概念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公司的非常设机构公司的非常设机构 股东会的形式股东会的形式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临时会议临时会议F召开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召开临时会议的提议人:10%10%股股东东;1/31/

33、3董事;董事;监监事会事会监监事事 股东会的通知和召集股东会的通知和召集应当于会议召开应当于会议召开15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4444条)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公4141条)条)股东会的出席、表决和决议股东会的出席、表决和决议股东会的出席股东会的出席F股东本人出席股东本人出席F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但是须出具委托书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但是须出具委托书F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法定人数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法定人数?我国公司法没

34、有规定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的表决股东会的表决F行使表决权的原则: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行使表决权的原则: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F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的决定,但是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的决定,但是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的决议F特别决议及其决议事项特别决议及其决议事项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与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须经代表须经代表2/3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F普通决议及其决议事项普通决议及其决议事项 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

35、的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物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物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事项作出

36、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二)董事会(执行董事)、经理 1.董事会 概念概念由董事组成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由董事组成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的常设机构公司的常设机构 董事的选任与人数董事的选任与人数董事的选任:选任的资格;谁有权选任董事董事的选任:选任的资格;谁有权选任董事:股东或者股东或者职工(特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特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人数:董事的人数:3 31313或者或者1 1名执行董事名执行董事 董事的任期董事的任期参照公司章程规定参照公司章程规定一般不得超过一般不得超过3 3年,可以连选连任年,可以连选连任

37、 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和决议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和决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董事会的召集人与主持人董事会的召集人与主持人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副董事长1/21/2以上董事可以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以上董事可以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决议及其会议记录董事会的决议及其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的法律地位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的法律地位 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公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公4747条)条)(2)经理

38、 概念概念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经理的职权(见经理的职权(见公司法公司法第第5050条)条)3.监事会、监事 监事会的概念监事会的概念监事会是对董事会执行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是对董事会执行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机构 监事会的组成与人数监事会的组成与人数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 3人人监事,监事,1 12 2名名 监事的选任:股东的代表和适当比例的由公司职工监事的选任:股东的代表和适当比例的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组成民

39、主选举的职工代表组成 监事会的职权(见监事会的职权(见公司法公司法第第5454条)条)四、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四、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 五、国有独资公司五、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国家单独出资、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国家单独出资、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 投资主体的特殊性与单一性投资主体的特殊性与单一性 设立方式的不同。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国家国设立方式的不同。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

40、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国有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组织机构不同组织机构不同 2.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是否设立股东会?国有独资公司是否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由谁行使?股东会的职权由谁行使?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事项有那些?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事项有那些?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该董事会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区别该董事会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区别经授权可以代行股东会的部分职权经授权可以代行股东会的部分职权成员的选任:委任或更换;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成员的选任

41、:委任或更换;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长的选任与地位董事长的选任与地位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职权经理的职权经理的职权n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事 会有何不同会有何不同 监事会成员的选任及人数组成。监事会成员的选任及人数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则是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则是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的成员不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人,其中

42、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的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案例七:有限公司股权外部转让案例七:有限公司股权外部转让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拥有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拥有40%40%、30%30%、20%20%和和10%10%的股权,现在股东乙欲对外转让

43、股权与戊。的股权,现在股东乙欲对外转让股权与戊。问题问题1,1,公司股东会在对乙对外转让股权一事进行表决时,股东甲、公司股东会在对乙对外转让股权一事进行表决时,股东甲、乙同意,而丙、丁不同意,乙可否将股权转让给戊?乙同意,而丙、丁不同意,乙可否将股权转让给戊?问题问题2,2,在在 丙、丁不同意转让的情况下,乙就不能将股权转让给丙、丁不同意转让的情况下,乙就不能将股权转让给戊,那么,此时法律如何保证乙收回投资的意图的实现?戊,那么,此时法律如何保证乙收回投资的意图的实现?问题问题3,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可否就股权外部转让的限制作出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可否就股权外部转让的限制作出不同于公司法规

44、定的条件?于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换句话说,我国换句话说,我国公司法公司法第第3535条规定,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如果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3/43/4或或2/32/3同意,此种规定同意,此种规定是否有效?是否有效?章程规定:公司存续期间不得转让股权的约定,是否有效?章程规定:公司存续期间不得转让股权的约定,是否有效?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

45、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股东过半数同意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

46、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其他股东自人民

47、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会表决。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

48、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

49、,股东与公司不能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节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

50、构 四、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债券四、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债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征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任。特征(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公司的不同点)特征(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公司的不同点)公司股东责任的有限性公司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充分的法人性充分的法人性 股东的广泛性股东的广泛性 资本的股份化和证券化资本的股份化和证券化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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