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阶段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近阶段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学校在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切实提高信访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依据上海市信访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已经排查并向市教委信访办公室报告的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二、组织机构为了将本预案落到实处,学校成立近阶段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荣善副组长:崔亦田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党委保卫部(处)、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及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
2、作由信访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三、处置原则1.依规管理、分级控制。严格按照上海市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重大信访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控制、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2.事前排查、防微杜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突出信访事项排查工作,将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诱发群体上访事件的各种因素。3.快速反应、科学应对。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讲究策略,注意方式,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4.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上访人员以合理、合法的方式
3、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四、处置程序近阶段当学校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或发现事件苗头时,启动本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1.立即召开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制定现场处置方案;2.立即将上访情况、接访情况和处置方案向市教委信访办公室报告,请求有关部门给予帮助和指导;3.立即通知上访人员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上访人员家属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4.对校内已发生的群体上访事件,一定要认真对待,做到有访必接,防止矛盾激化,把上访人员稳定在校内;5.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群体上访事件,学校相关党政领导须亲自出面做工作
4、,控制事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6.坚决劝阻集体赴京、赴市上访。对已进京、赴市的集体上访群众,要尽快将他们接回,做好疏导和劝返工作;7.事态严重时,可协调公安机关维持秩序,确保学校教学运行和办公秩序不受影响;8.有关工作人员须直至信访突发事件消除后,方可离开现场;9.信访办公室必须对信访突发事件记录在案,同时要对应急行动过程的活动进行综合评价,整理相关资料(包括谈话记录、摄像、摄像、录音等),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做好归档工作。五、工作要求1.提高对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分级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办单位(部门)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接到有关通知后必
5、须及时赶赴现场,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2.做好排查走访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突出信访事项排查工作,重要时期开展专项排查工作,信访办公室及时汇总并上报信访工作分管校领导后,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备案。对可能引起信访突发事件的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特别是要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化解矛盾。排查内容主要包括信访人基本信息、信访事由、目前状况、下一阶段化解方案以及责任单位(部门)。六、相关责任1.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违反规定,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突发信访事件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2.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校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