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局行政管理制度统计局行政管理制度市统计局创先争优目标责任考评办法 为充分调动全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客观评价各处室的工作成效,努力实现创先争优“三争”承诺目标,进一步促进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激发创新活力、强化效能建设,提高统计服务效率、提升统计服务质量,现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评对象及原则考评对象:市统计局和调查局各处室考评原则:遵循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公众参与、公正透明;规范有序、便于操作的原则。二、考评组织及分工成立局创先争优目标责任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考评方法的起草制定和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周
2、文娟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党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监察室、综合核算处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党总支委员为办公室成员。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做好本处室考评指标的落实推进和与考评有关的资料收集等组织管理工作,按照处室职责、本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法制、政务、廉政、党建等考核任务相结合,负责职责范围内及牵头工作目标的责任分解、定期检查、考核评分、记录和资料整理、上报反馈,并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三、考评内容及办法考评得分分两个部分:一是目标考核120分,含职能工作60分(个性目标)、管理工作40分(共性目标)、创新创优20分(加分项目);二是公众评议10分。考评时间:每
3、年12月1日至次年11月30日为一个考评年度。具体办法:(一)目标考核。负责对部门的职能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创新工作目标进行考评,具体包括制定计划、自我评估和年终考核三个步骤。1、制定目标计划:职能工作目标,由各处室依据局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其他各项工作部署(以局或局办公室文件为准)和本处室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工作小组,工作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后,作为年度处室考评的依据,2月初与各处室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管理工作目标,每项内容由牵头考核的部门在每年2月初,给各处室下达共性任务。2、自我评估:各部门每年7月在开展处室工作总结时,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进行初步自我评估,每
4、年底对本处室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进行一次终期自我评估, 11月31日前将自我评估得分书面报送工作小组。3、年终考核:从每年12月中旬开始,由局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一是对职能工作目标、管理目标、创新创优目标考评,采用根据各处室提出的自我评估得分进行逐项考核后,提出得分意见,二是工作小组成员最后采取集体审议的方式,对各部门职能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创新创优目标考评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考评并确定年终最后考核得分。(二)公众评议。由工作小组于11月,采用领导评价和服务对象或辖市区统计部门民主测评、处室互评的方式,对各处室的公众满意度情况进行考评,提出得分意见。公众评议得分=领导评价得分30%十处室互评
5、得分30?%十服务对象或辖市区统计部门40%(三)年终考评得分确定。工作小组依据下列公式,提出各处室年终考评得分:年终考评得分=职能工作得分十管理工作得分十创新创优得分?十公众评议得分四、考评等次确定(一)考评等次类别。考评分为三个等次:年终考评得分在110分以上的为优良;得分在109分至78分的为达标;得分在78分以下的为不达标。年终考评得分在110分以上的处室可参与先进处室奖的评选。?(二)考评等次确定。确定处室考核等次以年终考评得分为依据,由局党组会议集体审定,并通过一定方式在局内公布。先进处室奖的确定。先进处室奖占处室总数的30左右。工作小组根据部门年终考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服务处室
6、和业务处室两大类,按同等比例分别提出先进处室的推荐名单,报局党组会议差额票决,经公示后确定。服务类处室包括局办公室、监察室、法规处、信息处。其他均为业务类处室。(三)职能工作和管理工作得分。职能工作和管理工作得分,依据下列扣分因素和分值,确定考核打分:?1、因主观原因,未按规定时序进度落实推进工作的,每次扣0.5分;造成一定影响(指影响全局工作进度质量、在局内造成不良影响或被局通报批评的,下同)的,每次扣1分。2、工作中违反各类规章和制度方法的,每次扣0.5分;执行力不到位的,每次扣0.5,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扣1分。3、因工作不认真,导致工作严重失误或统计数据严重差错,并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
7、扣5分?。4、未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严重违反规章和制度方法、在全市或省统计局评比中排名最后一名、被上级(不含本局领导,下同)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行政和党内问责的(不包括批评教育和责令检查两种问责形式),扣2分;受到党内或行政警告处分的,职能工作、管理工作得0分。(四)创新创优目标得分。创新创优目标分值为20分,条件和分值如下:1、获得省统计局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以正式文件为准,下同),5分;获得市有关部门表彰的先进集体,3分。2、在全市性和省局各项单项工作评比中,处室职能工作获三等奖以上的,35分,其中获一等奖的5分,二等奖的4分,三等奖的3分;?在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工作评比中,
8、处室职能工作获奖的,2分;在市局组织的其他评比、表彰活动中,处室获得表彰的,1分。累计不超过6分。3、牵头或独立完成的工作和撰写的工作信息、统计分析、科研课题、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局领导肯定性批示的,主要领导批示2分,其他领导批示1分。累计不超过5分。4、超额完成统计分析、科研课题、调研报告、会议交流任务的,每篇(次)0.3分;被省网采用或转发,0.2分,被市级刊物、核心期刊和普通报刊采用或被转发,0.5分;被国网和省级以上报刊采用或被转发,1分;在市有关会议交流,0.5分,在省局有关会议交流,1分。累计不超过6分(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的采用和转发,参照标准减半得分)。5、在统计政务、
9、业务管理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等工作中,开拓创新,有效推进工作的,1?分;在全局或全市相关工作中成效显著的,2分;被上级机关采用推广的,3分。最高不超过6分。6、局党组或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处室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某一项工作同时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计算。创新创优目标累计得分不得超过20分,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入总分。(五)出现下列情况的部门不得参加当年先进处室奖的评选:1、局年度重点工作和主要统计调查数据出现严重失误或严重质量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2、因违规决策、执行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3、所属工作
10、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且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考评期内或现任处室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已被或拟被追究纪律(刑事)责任的;4、部门负责人有违纪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已被或拟被问责的(不包括批评教育和责令检查两种问责形式);5、违反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定的责任内容,且须予以责任追究的(不包括批评教育和责令检查两种问责形式);6、发生失、泄密等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7、局其他管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五、考评结果运用(一)对综合考评获“先进处室奖”的部门,局党组予以表彰,并发给表彰证书和奖励,并在全局大会上介绍经验。(二)对综合考评得分为91分至78分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向分管局领导提交书面整改
11、报告。(三)对综合考评不达标(78分以下)的部门,局党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在全局大会上提出整改措施。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决策、执行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以及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四)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干部管理使用和工作人员个人评比表彰的依据之一。六、附则(一)本办法由局创先争优目标责任考评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市统计局加强统计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新闻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发布程序,增强宣传效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2、成立市统计局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周文娟局长担任组长,为统计新闻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施章传、史强任副组长,监察室俞璐、综合核算处韦薇为领导小组成员。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本局和新闻单位的统计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综合核算处各业务处室要严格执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积极予以支持、配合。二、规范流程,注重质量。统计系统新闻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先上后下、先内后外”、“一个窗口对外”的三大原则。未经市局最后核定或未经省局核准的统计数据或资料不得对外公布。监察室负责对统计新闻宣传报道进行统一扎口管理。各专业处室需要发布或省、市有关媒体要求报道的新闻稿,都
13、必须由监察室统一安排,具体程序:专业处室拟稿,综合核算处初审,监察室登记,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长签发后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社会团体和个人统计咨询、资料查询等也需由监察室统一安排,请示局长后方可按程序进行安排。所有对外发布的新闻宣传资料,均需填写市统计局新闻宣传资料发布审批备案表(详见附表),并由监察室做好备案管理。各专业处室年终考核中的新闻媒体资料发布情况,应以监察室备案为准。三、加强宣传,塑造形象。统计新闻宣传是统计工作公开信息的重要渠道,是展示统计工作的“窗口”,需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做好各类新闻宣传工作:一是做好统计资料的发布。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系,有针对性的做好资料发布,并做好
14、事后跟踪工作。二是做好统计知识宣传工作。发挥与服务对象联系密切的优势,多渠道、多方式地开展统计知识的普及工作,尤其是对统计的方法制度、“一法一规”等进行有效宣传,努力提高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认知,进一步提高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与配合。三是做好全局重点工作的宣传工作。根据全局当年的重点工作,及时撰写新闻宣传稿,在各类新闻媒体上予以发布,树立统计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提高统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四是积极参加各类统计征文活动,做好对中国信息报等重要统计信息载体以及地方新闻媒体的报送工作。附件:市统计局新闻宣传资料发布审批备案表新闻宣传资料标题:撰稿人姓名: 部门: 初审人姓名:
15、部门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新闻发布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布时间:新闻宣传资料内容:市统计局政务信息考核及表彰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信息优势,努力开发和利用统计信息资源,积极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做好优质统计服务工作,促进全局统计分析和信息水平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特指统计分析、经济信息和工作动态。统计分析是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究,以文字、数据和图表相结合的方式,融情况、问题、建议于一体的反映客观规律性的分析文章,字数一般在2000字以上(以下简称分析),含调研报告。统计信息是指文字比较简要和精练的情况报告和问题反映,字
16、数不限(以下简称信息),含领导参阅。工作动态,是指反映统计工作情况的动态信息(以下简称动态),含月度工作要事。第三条 分析、信息、动态目标任务分年度分解到各处室,处室根据情况分解到个人。分析、信息按局领导签发并编号的篇数计算;动态按市统计局内网刊载的篇数计算。第四条 评比方式:(一)目标奖。完成局下达的政务信息目标任务的为目标奖。(二)得分奖。分析: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得10分,省局网采用得10分,国家局网采用得20分,市领导批示得20分。信息: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得5分,市领导批示得10分。动态: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得3分,省局网采用得3分,国家局网采用得5分,市领导批示得5分。以上政务信息
17、被各大新闻媒体采用酌情加分。第五条 考核办法:分解到各部门的任务为刚性目标,作为考核各部门工作业绩和评比各类先进的依据之一。局办公室每月对各处室任务完成情况按得分进行统计,在每月的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进行通报。每季度对各处室任务的完成情况按得分进行排名并通报上网。政务信息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处室,不能评为各类先进。未完成任务的个人,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第六条 表彰办法:按年度进行表彰。分目标奖和得分奖及业务处室和非业务处室实施表彰。表彰的有关事项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第七条 政务信息被市领导批示及各大新闻媒体采用由各处室进行收集,报办公室备案。局办公室于次年一月中旬前
18、汇总上年度的有关情况报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信息上网管理办法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以下简称局队)统计信息网的管理,保证统计网络的正常运行,实现信息上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计信息网站建设的宗旨是利用现代信息处理技术,提高统计自动化水平,推进统计改革与统计建设。第三条信息上网是指局队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公众分别发布具有保密性、安全性以及公开性、共享性统计信息的活动。第四条统计信息网是以全市党政系统、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为服务对象,是
19、政府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局队对外发布信息的窗口和采集信息的一条重要渠道,是展示统计工作良好形象的平台。第五条局队统计网包括中国网(局队负责栏目)、统计信息公众网(外网)、统计信息网(内网)和调查队网(内网)。管理权限第六条局队统计信息化领导小组是信息上网的领导机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计信息上报、上网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局队信息上网管理制度,实施信息上网的监督、检查和评比工作。第七条 信息上网管理遵循统筹规划、分工负责的原则,确保统计上网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系统性。第八条统计信息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由信息处负责。具体实施主服务器、网络设备、网络用户的管理,保证网络畅通,维护网络正常运
20、行,解决网络用户的技术问题。信息上网分工第九条江苏省统计局内部网信息由办公室负责上报;中国网统计公报和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栏目由办公室负责上报、上网;统计信息网(内网)、调查队网(内网)由办公室负责上网;统计信息公众网(外网)由信息处负责上网。第十条 栏目信息提供具体分工:(一)办公室:统计信息、调查信息、调查成果、统计分析、政务动态、公告通知、信息公开、党务公开、党建园地。(二)综合处:统计数据、指标解释、统计公报、统计年鉴。(三)法规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调查制度、办事指南。(四)监察室:人事信息、机构概况、队伍建设。(五)信息处:论坛、统计论坛、软件下载。(六)工 会:工会之家。(七)普查
21、办:普查信息。(八)其他栏目信息由相关处室负责提供。第十一条各处室负责人应按照分工、网站栏目设置要求,检查和督促本处室所辖栏目的信息提供,对拟上网信息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提供的信息可靠、及时和准确。第十二条各处室提供的信息均要通过严格审核管理,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规定。信息上网程序及时限第十三条局队各处室要及时向办公室、信息处提供所辖栏目信息,重要或紧急信息随时送审及时发布。拟上网信息应按以下程序核发:(一)各处室拟上网的信息必须在发文稿纸上填写上网选择,由处室负责人核签后报请分管局队领导审批。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必须经综合处审核。(二)经分管局队领导同意上网的信息应由本处室经
22、办人对上网信息进行最终复核,重点复核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数据无误,附件材料是否齐全。(三)对审批手续完备的上网信息,除有特殊要求外,由各处室经办人把相关的电子文档交到或通过“腾讯通”发到办公室、信息处上网。(四)上网操作员对各处室拟上网的信息进行审核、编辑并在24小时以内完成发布。上网信息电子文档要严格统一格式。文字信息:正文、宋体、四号字;表格及图表:宋体、五号字。(五)各处室经办人在信息上网后,应在相应的网站上对该文档进行检查,以防错误、遗漏、重复、数据丢失等现象发生,如一旦发生错漏即告知办公室或信息处予以马上纠正。(六)凡上网信息底稿原件及局领导签发单必须保留一年,以备核查。第十四条
23、信息上网要在规定的工作日完成。(一)文字类信息1、工作动态:次日在内网发布,并同时报省网。可向社会发布的,在2个工作日内上外网。2、公告:在局领导签发或定稿后2个工作日内在内网公布,需要在外网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3、通知、会议:在局领导签发后2个工作日内在内网公布,需要在外网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4、发文:在签发后2个工作日内在内网公布,并同时报省网(如果需要);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布的,在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在外网公布。5、收文:在签收后2个工作日内在内网公布(如果需要),并同时报省网(如果需要);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布的,在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在外网公布(二)数据类信息1、统计信息、统计分析
24、:刊印后2个工作日内在内网公布,并同时报省网。对可向社会公布的内容,在刊印后3个工作日内在外网公布。2、进度统计数据:每月25日前以表格形式在内网公布上月的统计数据,每月28日前在外网公布上月的统计数据,如遇法定节假日,公布日期顺延或适时调整。3、年度统计数据:根据各年度具体情况(参照统计年鉴发行时间)及时上内、外网。4、普查及专项调查统计数据:根据各项工作的具体情况决定公布形式和时间。保密及病毒防治第十五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统计法及局队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传递和发布。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十
25、六条各上网计算机均应安装防病毒软件,用户必须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以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第十七条各用户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非法扫描他人的计算机和服务器,使用黑客程序攻击他人计算机和服务器,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盗用他人的IP地址等,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附 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及保密制度为规范局队上网信息的管理工作,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一、局队保密委员
26、会负责单位计算机上网信息保密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二、局队机关网上信息宣传应当遵循统一信息出口、统一宣传口径、统一机关形象和统一审核管理的原则。三、局队办公室负责上网信息的收集、审核、编辑、制作和发布工作。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本处室上网信息的组织、编辑及报送工作。四、上网信息收集: (一)上网信息栏目分为固定信息和动态信息两类。固定信息主要有政务公开栏目,保持相对稳定;动态信息包括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动态栏目等,不定期进行更换。(二)各处室的上网信息,由各处室指定专人收集、编写和登记,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统一加载上网。(三)
27、各处室报送的上网信息材料应当内容完整,固定信息要保持相对稳定,动态信息要准确、及时。(四)办公室对上网信息统一审核、编辑、登记和定稿。五、上网信息保密与安全:(一)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是上网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二)各处室要加强对本处室上网信息的管理,不得利用因特网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工作秘密,不得损害局队机关的利益,对于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三)用户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四)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局
28、队保密委员会报告。六、不得制作、复制、浏览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七、网络管理人员和计算机用户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保密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作好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市统计局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局队涉密
29、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秘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局队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局信息处统一负责本局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网络正常运转。涉密计算机用户负责管理和使用指定的涉密计算机,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涉密计算机。二、不得将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入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及其他非涉密网络进行物理隔离。三、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四、涉密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相关人员应保证储存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并到保密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同时派本局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五、当发现涉密计算机信息有可能泄密后,相关人员应
30、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市国家保密局报告。六、涉密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安全销毁。七、涉密计算机用户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八、本制度由局队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九、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市统计局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为加强局队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局队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局队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处室
31、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局队保密工作委员会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局办公室登记造册。二、各处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平时由使用人员保管和管理,报废或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三、涉密笔记本电脑严禁接入非涉密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须报经分管局长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四、非涉密笔
32、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交叉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接入涉密网,严禁将私人移动存储介质接入涉密计算机使用。五、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当先安全清除涉密信息。六、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市国家保密局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市国家保密局统一处理,用户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七、相关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
33、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八、本制度由局队保密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九、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市统计局非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一、本局队计算机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不得利用网络和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二、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不得提供获取资料的网络、计算机用户名、口令等机关内容。三、各用户使用的联网设备必须按要求安装防病毒软件和其他管理工具,定期检测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四、非涉密计算机禁止处理涉密文件,禁止接入涉密存贮介质。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
34、收和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及附件。六、非涉密计算机上的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七、本局队计算机用户因某些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数据等移交给本处室其它工作人员。接替人员应对系统进行安全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等。八、因违反本规定造成泄密的,责任自负,同时将依法追究责任。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市统计局保密工作制度(试行)为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总则(一)为加强保密工作的领导
35、,成立局保密领导小组,制订全局保密工作制度,实行分级负责制,实施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检查和督促。(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经常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学习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局保密工作制度,遵守保密工作纪律。(三)加强保密人员力量的配备,从事文书、档案、文印、传真(输)和计算机等涉密工作人员,要选择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各处室要经常组织自查和定期抽查,做好保密考核记录,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四)加强保密工作检查,各处室每半年组织一次保密工作自查,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全局性抽查。二、办公室保密(一)秘密文电由办公室文档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对记录有涉密数据、
36、涉密信息的移动介质,应按照同等密级的文件,由信息处(各有关处室参照)进行管理,存放在保险箱(柜)内;在计算机系统中,根据使用权限设置口令,实行分级管理,做到定期清理核对,确保不错、不乱、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二)办公中产生的多余文件、资料、复印有数据的废纸等,应指定专人负责销毁或集中送交市保密局销毁中心处理。(三)档案室、计算机房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三、会议保密(一)举行涉密重要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内容或决定事项,未经许可不得向外传达扩散。(二)会议文件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登记、编号、分发,由与会者签收。会议记录本由专人保管,年终归案。(三)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
37、交办公室办理登记传阅手续,发现丢失应立即报告追查,会议注明清退的文件,应按时清退。四、文件保密(一)秘密级及以上的文件发出、收进和局内部形成的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由办公室登记、编号。(二)密级文件不准携带外出。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外出的绝密和机密文件必须经局长批准,秘密文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携带途中应采取严密措施妥善保管,绝密件要实行双人护送制,严防丢失和泄密,返回单位及时缴还。(三)本单位制发秘密以上文件,要严格控制印数,不发无关单位,并办理签字登记手续。(四)秘密以上文电必须专人保管,严格办理登记、传阅、借阅手续,秘密以上文电禁止复印。文书档案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38、。(五)各处室派人去市委、市政府阅看和摘录密电或领取密级电文后,应立即返回交办公室文书签收,途中不得在任何地方停留或办理其他事务。(六)机要文件寄发由局办公室指派专人按有关规定办理。五、提供和调查(咨询)资料保密(一)对外提供统计资料,由综合处统一扎口。对外宣传由监察室统一扎口。(二)对涉及到某些基层单位的经济指标一般不予提供,如综合部门内部研究需要基层数据库资料,按照统计法规定办理。(三)大型普查资料的保密,按普查条例要求执行。六、文印保密(一)本局公文信笺、公章应由专人严格掌管。用印必须按局印章管理制度执行。印章由办公室保管使用,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工作结束应将印章放入上锁抽屉。(二)文
39、印、收发人员下班或离岗、应将打(复)印稿件或未处理的文件放入抽屉或文件柜,不得散放桌上。七、通讯保密(一)使用通讯工具时,不得在通话中谈论涉密事项和数据,严防秘密扩散。(二)本局传真机、计算机不传输密级文件资料和信息,遇密级文件资料的传递,需专门派员或通过机要部门传(递)输。八、工作人员保密(一)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贯彻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守则,做到: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不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传递秘密事项;不带秘密载体游览
40、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局保密小组对新同志在一周内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二)提高警惕、遵章守纪、互相督促、杜绝失密。发现他人有泄密行为应当场制止,并及时报告本局保密小组。九、奖惩(一)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表扬或奖励:1、遵守保密纪律,保密工作有突出成绩者。2、发现刺探、泄露、破坏、盗卖党和国家秘密时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或本单位,挽回损失者。3、在危急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作出显著成绩者。(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必要处理:1、不遵守保密纪律,致使党和国家秘密遭受损失者。2、工作失职、思想麻痹,造成失、泄密后果者。3、发现失、泄密事件不检举、不报告造成后果
41、者。(三)违反保密制度情节较轻,未造成重大失泄密后果的,应责令检查,进行批评教育。严重泄密或窃取、出卖党和国家秘密者依法惩处。(四)奖惩由各处室提出初步意见,报局保密小组审定,按有关规定实施。市统计局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办公自动化管理,保障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一、办公自动化系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信息处负责维护,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办公自动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设备管理(一)各处室工作人员使用办公自动化信息存储及交换设备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使用的信息存储设备由处室负责人负责保管。(二)存放在各处室的办公自动化网络设备,处室
42、有义务保证其安全并提供使用环境,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未经信息处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变更其配置、位置、接线等。(三)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人或保管人有使用权,其维修由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其他处室人员不得擅自开机维修或联系他人维修。三、网络管理(一)网内新增、减少或变更用户需向办公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实施。(二)信息处定期对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四、系统管理(一)办公自动化系统实行安全认证方式进行登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登录密码是访问系统的身份证,只限本人使用。个人使用结束后要及时退出,避免其他人使用
43、别人帐号。(二)各处室工作人员的用户名和登录初始密码向办公室申领。初次登录后应修改初始密码,并定期更换。工作人员岗位变动或调动工作时,处室应及时告之办公室,申请撤销或变更用户名和登录密码,改变授权等级。(三)全局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自动化系统病毒防范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五、信息管理(一)办公自动化系统承载三类信息,一是涉密信息,二是内部办公非涉密信息,三是政府内部办公产生的公众信息。2、涉密信息、内部办公非涉密信息和由其产生的公众信息的运行和维护,需严格遵守涉密信息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等有关规定。3、办公自动化运行的信息,主要为本局工作人员办公使用。工作人员办公时,必须严格按照业务
44、、信息流程和工作规则,增加、修改、删除、复制相关信息,不得超越权限,更不得恶意添加、修改或删除信息数据。六、运行管理(一)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全局人员办公的基本载体,各项办公业务原则上要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运行。下班或离开办公室时原则上要处理完急办、必办业务。外出开会或出差的在履行完审批手续后,委托本处室人员代理,并在系统中留言。(二)全局工作人员要积极学习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知识,参加有关培训。七、安全保密管理(一)每位工作人员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用户名及密码,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离开办公室时应及时退出应用程序,以防他人非法进入系统;调离(入)时,各处室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人员删除或增加离(入)职
45、人员的上网权限。(二)连接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的计算机,必须物理隔离,专机专用,其他计算机及输入输出设备不得连接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的导入、导出,必须使用刻录光盘。不允许外单位人员使用和接入。(三)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爱护计算机与网络设备,使用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发现泄密问题,应及时向局保密领导小组报告;每天下班时或加班后要及时关闭计算机,断开电源,防止火灾发生;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失窃。(四)各处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计算机网络和安全保密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或越权操作,不得损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危害国家安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五)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局计算机及网络保密四项制度。(六)各处室和每位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系统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或含有反动、淫秽内容及对个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论。(七)个人密码泄露或未及时退出造成的一切问题由个人负责。市统计局办公室值班制度一、办公室实行值班制度,每人一天,由办公室人员依次轮流担任。二、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离开岗位或外出办事、开会必须落实人员接替值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三、值班时负责接听电话、接收传真,要按程序处理,不得压、误,及时送主任或领导阅批。对领导交办事项要立即办理,并做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四、每天上午915为交接时间,值班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