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第三版)第一章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法律文书写作概述本章学习目标:本章学习目标:1 1、掌握法律文书的基本理论;、掌握法律文书的基本理论;2 2、认清法律文书在司法改革和法学、认清法律文书在司法改革和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性;教育中的重要性;3 3、知晓法律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知晓法律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第一节第一节 法律文书与司法改革法律文书与司法改革一、法律文书的概念与特点一、法律文书的概念与特点 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在办理诉讼案件和某些非诉讼事件中依在办理诉讼案件和某些非诉讼事件中依法发布或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法发布或出具的
2、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各种文书的总称。义的各种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法律文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1、形式的规范性。、形式的规范性。2 2、制作的合法性。、制作的合法性。3 3、制作的连环性。、制作的连环性。4 4、制作的时效性。、制作的时效性。二、法律文书的社会功能二、法律文书的社会功能三、法律文书与司法机关及法律职三、法律文书与司法机关及法律职业人业人 员的关系员的关系四、法律文书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四、法律文书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第二节第二节 法律文书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法律文书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一、法律文书制作与法律理念的应用一、法律文书制作与法律理念的应用二、法律
3、文书是法学教育结果的重要表现二、法律文书是法学教育结果的重要表现方式方式三、现行教育评估机制对法律文书的轻视三、现行教育评估机制对法律文书的轻视四、法律文书教学的发展趋势四、法律文书教学的发展趋势第三节第三节 古今中外法律文书比较古今中外法律文书比较一、两大法系法律文书简介一、两大法系法律文书简介二、港澳台法律文书综述二、港澳台法律文书综述三、中国古代法律文书评介三、中国古代法律文书评介四、近现代法律文书的发展走向四、近现代法律文书的发展走向第四节第四节 制作法律文书的总体要求制作法律文书的总体要求一、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一、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一一)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 (二二
4、)法律文书语言表达的基本要求法律文书语言表达的基本要求1 1用语要准确。用语要准确。用词准确,褒贬分明用词准确,褒贬分明 。造句符合语法规范,文理通顺。造句符合语法规范,文理通顺。准确使用法律术语。准确使用法律术语。戒方言土语,杜绝黑话。戒方言土语,杜绝黑话。人称指代,清晰明确。人称指代,清晰明确。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杜绝错别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杜绝错别字。2 2表述要简约。表述要简约。3 3行文要朴实。行文要朴实。4 4讲求一定的修辞方式。讲求一定的修辞方式。二、法律文书的文字写作基础要求二、法律文书的文字写作基础要求(一)尊重客观事实,恪守国家法律(一)尊重客观事实,恪守国家法律(二)叙事
5、清楚,说理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二)叙事清楚,说理充分,适用法律准确1 1要将双方分歧的焦点抓准并以简练概要将双方分歧的焦点抓准并以简练概要的文字将各方观点记清。要的文字将各方观点记清。2 2构成事实的基本要素要完备。构成事实的基本要素要完备。3 3叙事的主线要清晰,因果关系明确。叙事的主线要清晰,因果关系明确。4 4重要情节要叙述清楚。重要情节要叙述清楚。突出个性,突出特点。突出个性,突出特点。思维严谨,逻辑严密。思维严谨,逻辑严密。准确适用法律条文。准确适用法律条文。三、法律文书的法理和情理要求三、法律文书的法理和情理要求(一)法律文书的法理要求。(一)法律文书的法理要求。(二)法律文书的情
6、理要求。(二)法律文书的情理要求。第二章第二章 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本章学习目标本章学习目标:1 1、全面了解刑事裁判文书的特点和主要种类;、全面了解刑事裁判文书的特点和主要种类;2 2、掌握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要求和基本写法;、掌握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要求和基本写法;3 3、按照要求独立写作有关的刑事裁判文书。、按照要求独立写作有关的刑事裁判文书。第一节第一节 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的概述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的概述一、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作用一、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作用 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就案件的实体和程序问题依
7、法制作的具过程中,就案件的实体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有法律效力的文书。1 1、制作主体、制作主体 2 2、制作依据、制作依据 3 3、使用范围、使用范围 4 4、解决问题、解决问题 5 5、主要特征、主要特征 二、刑事裁判文书的种类二、刑事裁判文书的种类 刑事裁判文书从种类上看,有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刑事决定书、刑事调解书刑事裁定书、刑事决定书、刑事调解书等,从程序上看,有一审刑事裁判文书、二审裁判文书、一审刑事裁判文书、二审裁判文书、死刑复核裁判文书,再审裁判文书,减刑假释裁死刑复核裁判文书,再审裁判文书,减刑假释裁定书等。定书等。第二节第二节 第一审刑事裁
8、判文书第一审刑事裁判文书一、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一、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 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进行审事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后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判处刑理后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判处刑罚以及判处何种刑罚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律文书。罚以及判处何种刑罚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律文书。(一)首部(一)首部 1 1 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法院名称一般应与法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法院名称一般应与法院印章上的文字一致,但基层人民法院应冠以省、院印章上的文字一致,但基层人民法院应冠以
9、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自治区、直辖市名称。2 2案件编号。依次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案件编号。依次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的代字、顺序号组成。件性质、审判程序的代字、顺序号组成。3公诉机关。即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的全称。公诉机关。即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的全称。4被告人。依次写明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被告人。依次写明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在何处。在何处。(1)被告人如有与案情有关的别名、化名或者绰号的,应在
10、其姓名后面用括号加以注明,如系外国人的应注明其国籍、英文译名和护照号码。(2)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一般应按公历书写,如出生年月日确实查不清的,也可写实足年龄,但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必须写出生年月日。(3 3)被告人的职业,一般应写工人、农民、个体工商户等,如果有工作单位的,应写明其工作单位和职务。(4 4)被告人的住址,应写住所所在地,住所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5 5)被告人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处分或又在限制人身自由期间逃跑。可能构成累犯或者有法定、酌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在住址后面写明其事由和时间。(6 6)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应写明被刑事拘留
11、、逮捕等羁押时间的起止日期;如有变更强制措施的,也应写明,以便折抵刑期。(7 7)同案被告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判决结果所确定的主、从关系的顺序或判处刑罚的重轻列项书写。(8 8)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写明被告人基本情况后,另起一段续写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与被告人的关系、工作单位和职务以及住址。5 5辩护人。6 6案件由来和审判经过。书写这一段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具体来说应包括:(1 1)起诉日期,即为人民法院签收起诉书等材料的日期;(2 2)起诉案由;(3 3)是合议审判还是独任审判;(4 4)公开审理还是不公开审理。(5 5)人民检察院是否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当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
12、人员为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或者助理检察员,应分别表述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或助理检察员;如果起诉书上署名的检察员与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员不一致时,应以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员为准。(6 6)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是否到庭参加诉讼。(二)正文(二)正文1 1事实和证据。事实和证据。事实是判决的基础,而充分、有力的证据则使事实更具说服力。(1 1)公诉机关的指控。以“人民检察院指控”开头,引出下文,应包括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以及公诉机关对本案适用法律的意见。(2 2)被告方的辩护。一方面包括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自行辩护意见,另一方面包括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提
13、供的有关证据。(3 3)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证据的表述。以“经审理查明”为开头,引出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这是制作判决书的重点。2 2判决理由。理由是判决的灵魂,是将犯罪的事判决理由。理由是判决的灵魂,是将犯罪的事实和判决结果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纽带。实和判决结果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纽带。(1 1)确定罪名。(2 2)明确情节。(3 3)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是否成立予以表态。(4 4)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表态,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中关于定罪量刑等方面的意见,合理成立的,应表示采纳,不合理的应有理有据地分析论证予以驳斥。(5 5)判决的法律依据,即定罪量刑应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根据最
14、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的若干规定,判决的法律依据,应当包括司法解释。3 3判决主文。判决主文。(1 1)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应首先明确其犯什么罪。(2 2)判处的各种刑罚应按法律规定写明全称。(3 3)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或被告人死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4 4)对于被告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和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在判决主文中均应写明“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5 5)追缴、退赔和发还被害人合法财物,一般应在判决结果中写明其名称和数额。(6 6)依照刑法
15、第53条规定判处罚金的“判决指定的期限”,应当在判决书中写明。(三)尾部(三)尾部1 1、交代被告人的上诉权和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还应、交代被告人的上诉权和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还应注明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的上诉状副本的份数,一般为上注明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的上诉状副本的份数,一般为上诉状两份,如一案多人,则每增加一名同案人,增加一份诉状两份,如一案多人,则每增加一名同案人,增加一份副本。如副本。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 2日起到日起到10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
16、状正本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1 1份,副本份,副本份。份。”2 2、判决书尾部的署名应由参加审判案件的合议庭组成人、判决书尾部的署名应由参加审判案件的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员署名。3 3、判决书尾部的时间为当庭宣判日期或签发判决书的日、判决书尾部的时间为当庭宣判日期或签发判决书的日期。期。4 4、书记员署名。在年月日下方,由书记员署名。、书记员署名。在年月日下方,由书记员署名。5 5、“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的印戳,由书记员将正本与的印戳,由书记员将正本与原本核对无异后,加盖在正本末页的年月日的左下方、书原本核对无异后,加盖在正本末页的年月日的左下方、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
17、记员署名的左上方。二、第一审简易程序刑事判决书二、第一审简易程序刑事判决书 是基层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适是基层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作出的刑事用简易程序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作出的刑事判决书。在制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判决书。在制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案件由来部分,应写明一是在案件由来部分,应写明“本院依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或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同时应注意,。同时应注意,无论是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还是人无论是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还是人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
18、用简易程序,均另有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均另有书面材料附卷,因此无须在案件由来部分写书面材料附卷,因此无须在案件由来部分写明。明。二是可以不再表述二是可以不再表述“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护意见”。三是不再表述法院三是不再表述法院“经审理查明经审理查明”的事实部的事实部分和证据的具体内容。只需表述为分和证据的具体内容。只需表述为“上述事实,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物证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物证、书证、书证,证人,证人的证言、被害人的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的陈述、鉴定结论和现场勘查笔录等鉴定结论和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证
19、据证实,足以认定”。其他的内容和制作方法可以参照公诉案件适其他的内容和制作方法可以参照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的内容和制作方法。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的内容和制作方法。三、第一审被告人认罪案件刑事判决书三、第一审被告人认罪案件刑事判决书 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若干意见的规定,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审理后作出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审理后作出的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在裁判文书的内
20、容和写作方法上的特点:在裁判文书的内容和写作方法上的特点:一是可以不再表述“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证据”。二是可以不再表述“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证据的具体内容”。三是可以将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由过去“详细表述”改变为“简要概括”。四是可以在“本院认为”中,只须表述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何种犯罪,无须再表述构成这种犯罪的具体理由。当然,控辩双方对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有争议的,也应当阐明争议是否成立和是否采纳。四、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四、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且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且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2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并案审理终结后,在确定被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并案审理终结后,在确定被告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附带民告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附带民事被告人对于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是否承担事被告人对于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作出的书面决定。民事赔偿责任时作出的书面决定。(一)首部(一)首部1 1、名称为、名称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 2、在公诉机关之后列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在公诉机关之后列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其身份事项后,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系本案被其身份事项后,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系本案被害人的
22、,接着写害人的,接着写“系本案被害人系本案被害人”。若系被害人。若系被害人的亲属的,接着写的亲属的,接着写“系本案被害人系本案被害人的的”。3 3、被告人。、被告人。被告人同时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在被告人同时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在“被告人被告人”项后括注项后括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4 4、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5 5、案件由来,可表述为:、案件由来,可表述为:“人民检察院以人民检察院以检检诉【】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告人犯犯罪,于罪,于年年月月日向法院提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本院提起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
2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及其法定代理人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被告人及其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辩护人,证人,证人,鉴定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结。”(二)正文(二)正文1 1、事实部分,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部分,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
24、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其次,简述附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其次,简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再次,写明被告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再次,写明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请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请求的供述、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然后,写求的供述、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然后,写明明“经审理查明经审理查明“的事实,注意要包括有关附带的事实,注意要包括有关附带民事部分的事实;最后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民事部分的事实;最后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2 2、理由部分,除应论证公诉机关指控是否成立,、理由部分,除应论证公诉机关指控是否成立,行为
25、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充分论证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否应对附带民应充分论证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否应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三)判决结果。(三)判决结果。(四)尾部(四)尾部(五)应当注意的问题(五)应当注意的问题1 1、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原告人撤诉的,人民、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原告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单独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在制作刑事法院应当单独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在制作刑事判决书的审理经过段简要写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判决书的审理经过段简要写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诉
26、讼过程中已撤诉。人在诉讼过程中已撤诉。2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2102条规定,为了防止刑事条规定,为了防止刑事案件的审判过分迟延,刑事部分先行判决的,应案件的审判过分迟延,刑事部分先行判决的,应当制作刑事判决书;民事赔偿部分由同一审判组当制作刑事判决书;民事赔偿部分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判决的,则应当制作刑事附带民事织继续审理、判决的,则应当制作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并在审理经过段写明刑事部分已先行判判决书,并在审理经过段写明刑事部分已先行判决,并使用同一案号。决,并使用同一案号。五、五、第一审第一审自诉案件刑事判决书自诉案件刑事判决书 是指人民法院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人提
27、起自是指人民法院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诉的刑事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中的自诉案件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序中的自诉案件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有罪、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有罪、是否处以刑罚、处以何种刑罚而作出处理决定的是否处以刑罚、处以何种刑罚而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和制作方法是:主要内容和制作方法是:(一)首部。(一)首部。1 1、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件编号。在不少情况、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件编号。在不少情况下,自诉案件都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内容,因此
28、,下,自诉案件都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内容,因此,文书名称就应当改为文书名称就应当改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自诉人。自诉人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在自诉人。自诉人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在自诉人之后用括号注明自诉人之后用括号注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依次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诉讼代理人。依次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如是与自诉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当注明。务。如是与自诉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当注明。被告人。如同公诉案件对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一样被告人。如同公诉案件对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一样进行表述。进行表述。辩护人
29、。依次写明辩护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辩护人。依次写明辩护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职务。3、案件由来和审判经过。、案件由来和审判经过。(二)正文(二)正文1、控辩主张。、控辩主张。一是自诉人诉称。概述自诉人在自诉状和法庭一是自诉人诉称。概述自诉人在自诉状和法庭调查中控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以及自诉人调查中控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以及自诉人的诉讼请求。的诉讼请求。二是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自诉人的控二是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自诉人的控诉予以供述或者辩解的主要内容、被告人自行辩诉予以供述或者辩解的主要内容、被告人自行辩护的意见。护的意见。三是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概述对自诉人诉讼三是辩护人的辩护
30、意见。概述对自诉人诉讼请求和法律适用的辩护意见。请求和法律适用的辩护意见。2、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3、判决理由。、判决理由。一是写明判决的理由。一是写明判决的理由。二是写明适用的法律依据。二是写明适用的法律依据。三是对于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或者反诉三是对于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或者反诉请求的,无论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反诉的请求请求的,无论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反诉的请求是否成立,均应当阐明理由。是否成立,均应当阐明理由。4、判决结果。、判决结果。(三)尾部(三)尾部六、第一审刑事裁定书六、第一审刑事裁定书 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
31、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有关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有关程序问题作出处理决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程序问题作出处理决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一)驳回自诉用刑事裁定书(一)驳回自诉用刑事裁定书1 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1 1)不符合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的;)不符合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的;(2 2)证据不充分的;)证据不充分的;(3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 4)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死亡的;(5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6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
32、告诉的;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7)经人民法院调解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经人民法院调解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实再行告诉的;(8)自诉人对被告人的控告缺乏罪证,且提不出)自诉人对被告人的控告缺乏罪证,且提不出补充证据,又不愿撤回自诉。补充证据,又不愿撤回自诉。2主要内容和制作方法主要内容和制作方法(1)首部)首部标题与案号。文书名称写标题与案号。文书名称写“刑事裁定书刑事裁定书”。在当事人基本情况项中,如果自诉人、被在当事人基本情况项中,如果自诉人、被告人有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的,应当在相应告人有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的,应当在相应的项下写明;如果是反诉案件,应在本诉的的项下写明;如
33、果是反诉案件,应在本诉的“自诉人自诉人”和和“被告人被告人”之后分别括注之后分别括注“反反诉被告人诉被告人”和和“反诉自诉人反诉自诉人”。在案件由来部分,直接表述自诉人指控的罪名、在案件由来部分,直接表述自诉人指控的罪名、时间。可表述为:时间。可表述为:“自诉人自诉人以被告人以被告人犯犯罪,于罪,于年年月月日向本院日向本院提起控诉提起控诉”。(2)事实部分。)事实部分。本裁定一般不写事实和证据。但本裁定一般不写事实和证据。但对于因缺乏罪证且提不出补充证据或者当事人要对于因缺乏罪证且提不出补充证据或者当事人要求写明事实和证据的,也可以据实表述控辩双方求写明事实和证据的,也可以据实表述控辩双方的主
34、张和事实根据,并对双方举证、质证的内容的主张和事实根据,并对双方举证、质证的内容进行认证。进行认证。(3)理由部分。)理由部分。阐述驳回起诉的具体理由,应当阐述驳回起诉的具体理由,应当有针对性地运用法律分析说理。尤其是因被告人有针对性地运用法律分析说理。尤其是因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驳回自诉人的自诉时,更应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驳回自诉人的自诉时,更应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阐明理由,让当事人信服。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阐明理由,让当事人信服。同时应写明裁定的法律根据。同时应写明裁定的法律根据。(4)裁定主文部分。)裁定主文部分。表述为表述为“驳回自诉人驳回自诉人对被告人对被告人犯犯罪的起诉罪的起诉”
35、。如果系反诉。如果系反诉案件,还应写明案件,还应写明“驳回被告人驳回被告人对自诉人对自诉人犯犯罪的反诉罪的反诉”。(5)尾部。)尾部。依次写明上诉权事项、独任审判员依次写明上诉权事项、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成员)署名、判决时间、书记员署名(或合议庭成员)署名、判决时间、书记员署名等。等。(二)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用刑事裁定书(二)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用刑事裁定书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1)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因自诉人的自诉缺乏罪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因自诉人的自诉缺乏罪证,自诉人又提不出补充证据而说服自诉人撤回证,自诉人又提不出补充证据而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的案件;起诉的案件;(2)自诉人在宣告判决
36、前同被告人自行和解而申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同被告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予以准许的案件;请撤诉,予以准许的案件;(3)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人民法院按自诉人撤诉处理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人民法院按自诉人撤诉处理的案件;的案件;(4)在判决宣告前,人民法院经审查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在判决宣告前,人民法院经审查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案件。回起诉的案件。2、主要内容和制作方法、主要内容和制作方法(1)首部)首部自诉人、被告人基本情况,同驳回自诉刑事裁自诉人、被告人基本情况,同驳回自诉刑事裁定书;如果是公诉案件,
37、检察机关撤诉的,则相定书;如果是公诉案件,检察机关撤诉的,则相应变更为应变更为“公诉机关公诉机关”、“被告人被告人”。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情形在审判经过一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情形在审判经过一段中均表述为段中均表述为“本院受理后,在诉讼过程本院受理后,在诉讼过程”,后,后接着简述自诉人申请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的事接着简述自诉人申请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的事由。由。(2)正文)正文事实部分。事实部分。由于本文书只解决程序问题,因此由于本文书只解决程序问题,因此不必对事实和证据单独叙述。不必对事实和证据单独叙述。理由部分。包括两个内容理由部分。包括两个内容,一是阐明是否准许,一是阐明是否准许撤
38、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理由;二是写明裁定的法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理由;二是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包括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司法律依据,包括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解释。裁定结果。裁定结果。A.准许自诉人申请撤诉的,表述为准许自诉人申请撤诉的,表述为“准许自诉人准许自诉人撤诉撤诉”;B.按撤诉处理的,表按撤诉处理的,表述为述为“对自诉人对自诉人的控诉按撤诉处理的控诉按撤诉处理”;C.对对公诉案件准予撤诉的,表述为公诉案件准予撤诉的,表述为“准予准予人民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检察院撤回起诉”。(3)尾部。写法同驳回自诉刑事裁定书。)尾部。写法同驳回自诉刑事裁定书。3、制作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制
39、作时应当注意的问题(三)终止审理用刑事裁定书(三)终止审理用刑事裁定书制作终止审理刑事裁定书应注意:制作终止审理刑事裁定书应注意:1、在案件由来段,无论人民法院是否将案件交付、在案件由来段,无论人民法院是否将案件交付审判均无须表述审判组织情况,表述为审判均无须表述审判组织情况,表述为:“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年年月月日以日以检检诉【】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罪,向本院提起公诉。”2、事实部分,无须表述诉辩主张及、事实部分,无须表述诉辩主张及“经审理查明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但对的事实和证据,但对“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和和“经特赦令免
40、除刑罚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内容应当写明,使裁定的内容应当写明,使裁定具有合法性。具有合法性。3、理由部分,写明法律依据、理由部分,写明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项的规定,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裁定如下:”4、尾部,写明、尾部,写明“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力”。(四)中止审理用刑事裁定书(四)中止审理用刑事裁定书 中止审理用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中止审理用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某种法定情形,致使审理事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某种法定情形,致使审理无法进行而暂时中断时制作的书面决
41、定。无法进行而暂时中断时制作的书面决定。(五)补正裁判文书失误用刑事裁定书(五)补正裁判文书失误用刑事裁定书 补正裁判文书失误用的刑事裁定书适用于改补正裁判文书失误用的刑事裁定书适用于改正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或者刑事调解书中个正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或者刑事调解书中个别文字上的错误和遗漏。别文字上的错误和遗漏。第三节第二审刑事裁判文书第三节第二审刑事裁判文书一、第二审改判用的刑事判决书一、第二审改判用的刑事判决书 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提出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认为第一审判决确有错误而提出抗诉的上诉或者公诉机关认为第一审判决确有错误
42、而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或者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事量刑不当;或者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事实后依法予以改判的法律文书。实后依法予以改判的法律文书。(一)首部(一)首部1 1、文书编号:、文书编号:()刑终字第刑终字第号号2 2、诉辩双方的基本情况、诉辩双方的基本情况(1 1)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为)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为“原公诉机原公诉机关关”,第二项为,第二项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第,第三项为三项为辩护人辩护人。(2)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
43、第一项为)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第一项为“抗诉机关抗诉机关”,第二项为第二项为“原审被告人原审被告人”,第三项为,第三项为“辩护人辩护人”。(3)如果在同一案件中既有被告人上诉,又有检察)如果在同一案件中既有被告人上诉,又有检察机关抗诉的,第一项为机关抗诉的,第一项为“抗诉机关抗诉机关”,第二、三项与第二、三项与第一种写法相同。第一种写法相同。(4)对于共同犯罪案件的数个被告人中,有的上诉、)对于共同犯罪案件的数个被告人中,有的上诉、有的不上诉,先列写有的不上诉,先列写“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项,项,后续写未上诉其他的后续写未上诉其他的“原审被告人原审被告人”项。项。(5)自
44、诉案件的自诉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上上诉人(原审自诉人)诉人(原审自诉人)”,第二项写第二项写“原审被告人原审被告人”;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上诉人(原审被告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人)”,第二项写,第二项写“原审自诉人原审自诉人”;都提出上诉的,;都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第一项写“上诉人(原审自诉人)上诉人(原审自诉人)”,第二项写,第二项写“上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诉人(原审被告人)”。3、案件由来和审判经过、案件由来和审判经过(二)(二)正文正文 1、事实和证据、事实和证据(1)第二审刑事判决书要写明以下内容:首先,)第二审刑
45、事判决书要写明以下内容:首先,概述原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决结果;概述原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决结果;其次,写明上诉的主要理由和辩护人意见;再次,其次,写明上诉的主要理由和辩护人意见;再次,概述人民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意见;最后写明概述人民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意见;最后写明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2)对)对“经审理查明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的表述。的事实和证据的表述。2、判决理由、判决理由(三)判决主文(三)判决主文(四)尾部(四)尾部1一般来说,第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在判一般来说,第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在判决结果之下,应另起一行写明:决结果
46、之下,应另起一行写明:“本判决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终审判决。”2、如果判决书的制作机关是高级人民法院、如果判决书的制作机关是高级人民法院(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下同)(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下同),并且改判的结果中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且改判的结果中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在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在判决的尾部仍只写明决的尾部仍只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即即可,不再续写可,不再续写“本判决即为核准以本判决即为核准以罪判罪判处被告人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47、”。3如果本判决的制作机关是高级人民法院,并且如果本判决的制作机关是高级人民法院,并且改判的结果中有判处死刑的,在判决书尾部写明:改判的结果中有判处死刑的,在判决书尾部写明:“本判决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本判决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写,不写“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共同犯罪的案件中有判处被告人死刑的,应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有判处被告人死刑的,应在“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关于以关于以罪判处被告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死刑,的判的判决,由本院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决,由本院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若二审法院判决结果是在法
48、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若二审法院判决结果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并且依法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应当写并且依法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应当写明:明:“本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本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二、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书二、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书 第二审维持原判用的刑事裁定书,是指第二审第二审维持原判用的刑事裁定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判决提出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判决在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审理查明,一审法院判决在认定事实清楚和
49、适用法律上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法律上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而作出的书面决定。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而作出的书面决定。(一)首部(一)首部与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与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二)正文(二)正文1事实和证据事实和证据 事实部分裁定书的表述顺序与第二审刑事判决事实部分裁定书的表述顺序与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相同。书相同。2裁定理由裁定理由(三)主文(三)主文 依照依照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189条第条第1款的规定,裁款的规定,裁定结果应当表述为:定结果应当表述为:“驳回上诉(或者抗诉),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维持原判。”
50、(四)尾部(四)尾部 依次表述依次表述“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审、审判长、审判员署名,裁定时间、书记员署名等。判员署名,裁定时间、书记员署名等。(五)实例与评析(五)实例与评析三、发回重审的刑事裁定书三、发回重审的刑事裁定书 第二审发回重审的刑事裁定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第二审发回重审的刑事裁定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或者检察机关的抗诉后,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或者检察机关的抗诉后,经审理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经审理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时制作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