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有建筑的基本情况第一部分 据上海市2014年的统计年鉴,截至2013年底,上海市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共有110685万平方米。每年竣工面积约4000-6000万平米左右。全国目前无精确的统计数据,据估计,2013年,全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有400亿平米,每年约增加20亿平米。居住房屋花园住宅1752公寓54319联列住宅1165新式里弄311旧式里弄1382简屋11小计58940非居住房屋工厂23062学校3127仓库堆栈1722办公楼6545商场店铺6165医院595旅馆1198影剧院56其他9275小计51745总计110685 2013年上海市各类房屋构成情况表单位:万
2、平方米 在建造年代方面,根据上海房地产志中所记载1985年上海市第四次房屋普查的结果,上海房屋建成年份在1949年以前的面积为4336.81万平方米、50年代为1843.83万平方米、60年代为1868.63万平方米、70年代为3502.26万平方米、80年代为4752.72万平方米(不考虑历年拆除情况)。年份总计居住房屋非居住房屋1978865341174536198091344403473119901725689018355199522094119061018819983146718587128801999324371964412793200034206208651334120013832
3、4234751484920024343226906165262003513753056020815200459314352112410320056419837997262012006702824085729425200774873432833159020088112147195339262009873275021137116201093591526394095220119809255077430152012105152562634888820131106855894051745项目合计钢结构钢、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面积16304.23228.41213.7724
4、79.957027.145738.55616.41比例100%1.40%1.31%15.21%43.10%35.20%3.78%在房屋结构类型方面,上海市既有房屋可分为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钢结构和木结构等类型。根据1985年上海市第四次房屋普查当时的统计数据,80年代上海市房屋数量较多的为混合结构(约占43.10%)、砖木结构(约占35.20%)、钢筋混凝土结构(约占15.21%)三大类。而上海市85年后建造的房屋结构类型则以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类型为主。表1.1.1(c)上海市房屋结构情况表(1985年上海市第四次房屋普查)单位:万平方米 1、年代跨度
5、大、建设标准低 1949年前、50年代、74、89、02标准2、安全和抗震问题突出 结构体系差、材料强度低、构件尺寸小、构造措施弱、抗震设防无。3、使用功能差 不成套、不保温、采光通风隔音差、设施设备配套少、消防隐患大4、老化和耐久性问题;面砖、马赛克、玻璃幕墙、外保温、锈蚀、铁胀、腐 朽、白蚁。5、拆改结构、相邻施工影响、偶然因素(爆炸、火灾等)。5、传统材料和工艺失传。6、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待完善2014年,全市开展了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本次共排查各类老旧住房1.73亿平方米房屋,其中:1994年前建成的老旧住房1.69亿平方米,1994年后建成的住房343万平方米。各区县上报并经专业检测
6、单位重点排查后,共发现1675万平方米、共计10999幢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占排查总量的9.7%。其中一般损坏房屋数量共计7017幢,1356万平方米(占存在隐患房屋总量的80.96%、占排查总量的7.84%);疑似严重损坏房屋数量共计3753幢,310万平方米(占存在隐患房屋总量的18.51%、占排查总量的1.79%);疑似危险房屋或局部危险房屋数量共计229幢,9.6万平方米(占存在隐患房屋总量的0.57%、占排查总量的0.06%)。既有建筑修缮改造第二部分1、平改坡2、厨卫改造3、成套改造4、美丽家园及精品小区5、多层住宅加装电梯6、节能改造7、纠偏加固8、老旧危房处置9、内部整体改造10、
7、拆落地重建11、二次供水12、隔音降噪1、“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的修缮改造总量“十二五”期间,中心城区改造二级旧里以下房屋32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13.6万户。开展郊区城镇旧区改造,重点开展已批方案的“城中村”项目改造。继续推进郊区国有农场危旧房改造,完成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约7600户。积极推进旧住房修缮改造,全市完成成套改造、平改坡综合改造、高(多)层综合整治等各类旧住房改造550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超过100万户,其中包括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约1126.76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20万户。开展1.73亿平方米老旧住房安全使用情况检查,建立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工作制度。
8、2、“十三五”既有居住建筑的修缮改造总量按照“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有序推进旧区改造和旧住房修缮改造。完成中心城区240万平方米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持续推进旧住房改造,提高居住安全、完善使用功能,预计实施约5000万平方米的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含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三类综合改造150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推进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1、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修缮2、老厂房、码头改造3、商业建筑改造4、名镇名村保护与改造5、难点:抗震、消防、节能。1、城市更新是永恒的主题,应积极参与。2、加强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建设3、挖掘整理传统工艺,保持城市文脉,留住城市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