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前 言11总论31.1编制目的31.2编制依据31.3评价总体构思71.4评价目的与评价原则81.5评价方法81.6评价重点81.7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91.8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31.9评价时段141.10环境影响识别151.11污染控制目标与环境敏保护目标162依托工程概况及排污情况182.1概述182.2依托工程概况212.3依托工程生产工艺及排污情况283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413.1拟建项目概况413.2工程分析604区域环境概况724.1自然环境概况724.2社会环境概况754.3工业园区简况765环境质量现状评价785.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785.2地表水环境质
2、量现状监测与评价795.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815.4声环境现状与评价826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836.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836.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836.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846.4声环境影响分析856.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867环境风险评价877.1风险识别877.2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887.3源项分析897.4环境风险影响分析917.5风险防范措施927.6环境风险应急措施987.7应急预案纲要1027.8风险防范措施投资1037.9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038清洁生产分析与循环经济1058.1清洁生产1058.2循环经济分析1119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1129.1废气处理
3、措施1129.2废水处理措施1159.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189.4噪声治理措施1239.5固体废物治理措施1239.6厂区绿化及环保投资1271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281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12912产业政策符合性、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13012.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3012.2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14713公众参与15213.1公众参与目的15213.2公众参与方式15213.3公众参与结果统计及分析15413.4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5613.5小结15714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5814.1环境管理15814.2环境监测16114.3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及要求16315结论与建议16715.
4、1结论16715.2建议17383附图附图一 :地理位置图附图二 :评价范围及敏感点分布图附图三 :化工与涪江国家湿地公园位置关系图附图四 :含铬废物运输路线图附图五 :平面布置图附图六 :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七 :县城乡总体规划图附图八 :工业园(北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件(1) 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2) 关于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库区环境治理搬迁结合技术进步项目5万吨/年红矾钠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5149号);(3) 关于三峡库区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铬渣老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5647号);(4) 关于化工有限责任公
5、司(原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库区环境治理搬迁结合技术进步项目5万吨/年红矾钠搬迁工程(新厂部分)、铬渣老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填埋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10130号);(5) 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工业园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函2013225号);(6)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通报化工卫生防护距离内拆迁情况的函(园区管委会2014125号);(7) 危险废物处置合作协议;(8) 危险废物运输合同;(9) 监测报告:环监2015WT第08号、环监2013JD第10号、环监2014JD第6号、环监2015JD第25号;电镀园区含铬污泥监测报告;(10) 公众参与调
6、查表;(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前 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中提出,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等13个公共服务领域,广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2015年8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协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依托和利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设施处置含铬危险废物,即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利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环保咨询服务和技术上的优势,依托化工
7、有限责任公司在含铬危险废物处置上的技术优势展开深度合作,利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含铬危险废物的富余能力,拓展含铬危险废物处置经营业务,服务及周边地区含铬危险废物处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工”)是国内铬盐系列产品生产的老牌企业,有着50多年的发展历史,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化工2008年由市沙坪坝区井口镇环保搬迁至工业园区(北区)。生产装置采用国际先进成熟的无钙焙烧技术,于2007年5月开工建设,2008年10月建成,2010年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化工在引进美国巴尔的摩技术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多年来积累的技术经验,形成了目前处于行业先进地位的独有的“三废”处置工艺,彻底解决了困扰铬盐行业发展
8、的废水、废渣处置的难题。化工生产工艺产生的含铬废水经现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采用二氧化硫还原法,处理后在铬酸钠浸取工艺中回用,不外排,废水处理规模2000m3/d,富余能力998.43m3/d;含铬废渣采用硫酸亚铁还原解毒法处理,解毒后废渣进入现有填埋场安全填埋,解毒装置规模6万t/a(干基),富余能力2.0万t/a(干基);填埋场规模40万m3,已填埋12万m3。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含铬废渣处理及填埋场在处理本厂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水、废渣的同时,还有部分富余能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为环境旗下合资子公司,是基于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咨询、环保技术开发与服务的平台型公司,专注
9、于环保科技、环保工程技术咨询与服务,是一家致力于环境处理综合技术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环境曾处置长沙铬盐厂含铬废渣等,具有丰富的固废处置工程经验。环保拥有多年的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处置经验,拟结合化工的工艺技术的特点及,充分利用化工现有的含铬危险废物处置装置富余能力,处理外接含铬废液1万m3/a、含铬废渣5000t/a、含铬废包装物80t/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单位受业主委托编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处置含铬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
10、报告书编制单位随即开始了相关工作,成立项目组,对工程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开展了相关环境现状监测工作。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结合工程分析,完成了环境影响预测和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等工作,编制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处置含铬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市环境保护局、区环境保护局、区环境监测站、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1 总论1.1 编制目的本评价是在调查区域环境现状、分析工程产生的污染物种
11、类及源强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分析、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重点分析论述含铬废渣、含铬废液、含铬废包装物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环保设施的可依托性,论证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为项目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依据。1.2 编制依据1.2.1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2年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
12、04.12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月修订);(9)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8)。1.2.2 政策性规定及文件(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2)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4)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5)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
13、(6)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7) 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国函20128号);(8)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国函2011119号);(9) 成经济区区域规划(国函201148号);(10)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1号);(11) 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1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13)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96)31号,1996年8月3号);(14)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4、(环发2001199号);(15)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T 2042-2014);(16)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17) 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18) 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 301-2007);(19)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2004.7.1);(2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2008.8.1);(21)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
15、277号);(22)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3)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24)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1999.10.1实施);(25) “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环发2012123号);(26)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7)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28)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2009年第65号);(29)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
16、号);(30)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31) 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32) 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33) 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34) 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0第22号);(35)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府发201113号);(36) 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府发2008135号);(37) 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府发20124号);(38) 市环境保护局关
17、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环发200739号);(39) 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修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环发200778号);(40) 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府2008133号);(41) 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42) 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府发2011102号);(43) 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办 201075号);(44) 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府发2011109号);(45)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办发2011303号);(46)
18、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环文201127号);(47) 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的通知(环2011116号);(48)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方案(环发200227号);(49) 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201226号);(50) 涪江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0-2018);(51) 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局部修编(2005年)及府200720 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52) 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53) 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2009.5);(54) 县人
19、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府发201013号);(55) 工业园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09.11);(56) 工业园(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3)。1.2.3 环境评价技术规范(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20、(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9)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1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12) 市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试行)。1.2.4 建设项目有关资料及文件(1) 工业园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3);(2) 工业园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3) 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工艺园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
21、函(环函2013225号);(4) 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库区环境治理搬迁结合技术进步项目5万吨/年红矾钠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库区环境治理搬迁结合技术进步项目5万吨/年红矾钠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5149号);(6)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库区环境治理搬迁结合技术进步项目5万吨/年红矾钠搬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0.1);(7) 环保部关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库区环境治理搬迁结合技术进步项目5万吨/年红矾钠搬迁工程(新厂部分)、铬渣老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填埋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10130号);
22、(8) 三峡库区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铬渣老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9)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三峡库区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铬渣老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5647号);(10) 三峡库区化工有限公司铬渣老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填埋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0.1);(11) 建设单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有关工程技术资料;(12) 项目相关环境质量监测报告;(13) 技术咨询业务合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1.3 评价总体构思(1)拟建项目项目业主为环保,其依托化工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作为项目收集的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并依托现有生产设施及处置设备处
23、置危险废物。拟建项目自身不新增设备,不新增占地,本评价重点分析论述含铬废液、含铬废渣、含铬废包装物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依托化工现有设施的可依托性。(2)拟建项目的工艺废水经处理后返回工艺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涪江。由于仅新增少量生活污水处置后外排,因此,地表水仅进行简要分析。(3)拟建项目的低铬废渣通过解毒后满足填埋场入场标准后,进入企业现有渣场。该渣场已采取了防渗等环保措施,并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组织的验收。同时,据填埋场验收监测、企业的日常监测及本次环评的现状监测,填埋场周边监测井水质监测结果均达标。且本次
24、新增填埋量占比很少,故本次评价中填埋场地下水影响结合填埋场环评报告及验收报告,进行定性分析,不作定量预测。(4)拟建项目的高铬废渣作为原料替代化工的部分原矿的使用,原料替代比小于3%,且环保治理设施设备齐备,并已通过环保部组织的验收。拟建项目实施前后,化工的产品产量、产品方案均不发生变化,环保系统、污染治理设施及排气筒设置方案也不发生调整,不新增特征因子,污染物排放量在原“红矾钠项目”环评计算值允许波动范围内。因此,拟建项目实施前后,化工现有设施的大气环境影响基本无变化。故本评价对依托化工现有生产装置的大气环境影响不再进行预测和分析,重点分析依托化工现有生产设施设备的可行性。(5)由于拟建项目
25、依托已建成的现有设备与场地,不需施工,故施工期环境影响本评价不再累述。1.4 评价目的与评价原则1.4.1 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环评工作,拟达到如下目的:(1)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分析建设的合理性,论述依托化工处置含铬危险废物项目建设的可行性。(2)结合项目建设特点及依托工程的情况,评述拟建项目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可行性和必要性,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为拟建项目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3)通过风险识别和分析,明确拟建项目实施后的环境风险可接受水平,提出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1.4.2 评价原则本着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拟建项目特点和周边
26、环境特点,预测分析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具体的环境评价工作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满足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确保项目建设与污染控制同步实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2)贯彻“清洁生产”和“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的原则。1.5 评价方法(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资料调查与现状监测法。(2)工程分析采用类比调查法和物料衡算法。(3)环境风险采用类比调查、风险概率分析法。1.6 评价重点拟建项目主要是对含铬废液、含铬废渣、含铬废包装物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
27、危险废物处理依托性分析是拟建项目评价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因此,根据项目工程特点,本评价重点是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固体废物影响评价、风险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同时结合项目依托化工的情况,开展相应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等专题。1.7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7.1 环境功能区划(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根据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府发2008135号)、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2009年5月)规定,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内均为二类区。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函201246号),重点控制区包括“三区十群”47个城市,除为主城区外,其他城市为整个辖区。区不属于主
28、城区,因而不属于重点控制区。(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府发20124号)规定,涪江属III类水域。(3)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为III类。(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根据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府发199890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环发200739号)规定,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区,声环境功能为3类区。1.7.2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6年1月1日前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
29、年1月修改)中的二级标准,2016年1月1日后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特征因子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有关标准值见表1.71。表1.7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污染物取值时间二级标准值依据SO2年平均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改)二级24小时平均0.151小时平均0.50NO2年平均0.0824小时平均0.121小时平均0.24PM10年平均0.1024小时平均0.15TSP年平均02024小时平均0.30SO2年平均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
30、95-2012)二级24小时平均0.151小时平均0.50NO2年平均0.0424小时平均0.081小时平均0.20PM10年平均0.0724小时平均0.15TSP年平均0.2024小时平均0.30铬(六价)一次0.0015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浓度限值年平均2.510-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2)地表水质量标准根据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府发20124号),涪江河属III类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有关标准值见表1.72。表1.7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序号项目标准限值备
31、注1pH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2COD203BOD544氨氮1.05总磷0.26铬(六价)0.057石油类0.5(3)地下水质量标准工程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有关标准值见表1.73。表1.7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序号项目标准限值备注1pH6.58.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2高锰酸盐指数3.03硫酸盐2504氨氮0.25六价铬0.05(4)声环境质量标准工程位于工业园区(北区)内,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2、3类标准,即昼间65 dB(A),夜间55 dB(A)。1.7.3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拟建项目位于区,不在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规定的主城区和影响区,属于其他区域,为标准中未制定排放限值的行政区域,仍参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拟建项目具体生产活动依托化工进行,其产品产量不增加,依托工程化工的球磨、粉料输送等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干燥窑、回转窑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有关标准值见表1.74。表1.7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依 据排气筒高度(m)二级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120(其它)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05.930234039SO2550152.6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40204.330154025粉尘200/车间无组织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2)废水总铬、六价铬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4、GB8978-1996)表1标准,含铬废液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涪江。在工业园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有关标准值见表1.75。表1.7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表1标准表4标准序号项目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序号项目名称一级1总铬1.51pH692六价铬0.52COD1003BOD5204SS705氨氮156动植物油10(3)噪声运行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
35、A),夜间55dB(A)。(4)固体废物含铬废渣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填埋等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T 2042-2014)、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含铬废渣综合利用及处置同时执行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301-2007)。1.8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8.1 评价等级(1)环境空气拟建项目依托化
36、工现有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不新增特征因子,污染物排放量在原“红矾钠项目”环评计算值允许波动范围内。故本评价对依托化工现有生产装置的大气环境影响不再进行预测和分析,环境空气影响仅作简单分析。(2)地表水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涪江,排放量小于1000 m3/d,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污染物类型数为2,水质参数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3)地下水建设项目分类拟建项目位于工业园(北区),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外排涪江,厂内地面进行硬化并作相应
37、防渗防腐处理(渗透系数1.010-10cm/s),低渗透率将大大降低渗透对地下水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甚微;解毒后的铬渣填埋场采用双层人工复合衬层结构防渗,设置渗滤液收集系统,渗滤液收集后送至废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拟建项目属于“I类”建设项目。 I类建设项目评价等级确定A、根据地面调查及钻探揭露,场地内出露地层为第四系全新统砂卵石(Q4pl+al),下伏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J2s)泥岩组成,其渗透系数K值为10-410-7cm/s,为中透水层,场区内分布为连续、完整的泥岩和砂岩,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等”;B、根据地勘报告
38、,场地内地下水与其他水体的水力联系较差,主要通过大气降水和地表水补给,同时通过大气蒸发排泄;场地内地层为相对隔水的泥岩层。厂区内无明显地下水位,厂区内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确定含水层污染特征为“不易”;C、场区位于地下水环境不敏感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D、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强度为小(小于1000 m3/d);E、项目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级别属于中等。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4)声环境拟建项目位于工业园(北区)内,功能区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
39、4-2009),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5)环境风险拟建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环境敏感区,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风险评价等级的划分规定,拟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1.8.2 评价范围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评价级别、地形特点,同时考虑敏感点的分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规定,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参照三级划定5km5km的矩形区域,详见附图;地表水:生活污水进入涪江上游500m至下游1500m的涪江段;地下水:厂址区域(包括依托工
40、程化工厂区);声环境:厂界及厂界外200m;环境风险:以危险源为中心周围3km范围。1.9 评价时段由于拟建项目不新增设备设施,依托的各生产设施已建成,主要评价运营期。1.10 环境影响识别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有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影响对象有地表水、地下水等。根据对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将其主要排污环节与环境影响要素及污染因子分析结果列于表1.101。利用矩阵法进行环境影响要素识别,见表1.102。表1.101 运营期排污环节与环境要素及污染因子分析 环境要素排污环节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固体废物含铬废物运输/车辆噪声/含铬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解毒后铬渣含铬废包装物处理/机械噪
41、声/职工生活/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生活噪声生活垃圾表1.102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环境类别环境要素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外交通工程运营自然环境地表水/-1/-1地下水/-1/-1声环境/-1/-1-1社会环境就业机会/+3经济收入/+3备注表中:“1”表示轻微影响,“2”表示中等影响,“3”表示重大影响; “”表示有利影响,“”表示不利影响。根据上述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因子识别结果,初步筛选出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见表1.103。表1.103 评价因子及要素时段环境要素评价因子现状评价环境空气SO2、NO2、PM10、铬酸雾地表水pH、COD、BOD5、氨氮、TP、石油类、六价铬、总
42、铬地下水pH、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六价铬、总铬声环境等效A声级运营期影响评价地表水定性分析地下水定性分析声环境厂界噪声等效A声级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风险评价危废在处理系统、运输、暂存过程潜在的风险、填埋场风险1.11 污染控制目标与环境敏保护目标1.11.1 污染控制目标(1)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废的排放。(2)环境空气、环境噪声、地表水、地下水质量维持在现状水平上。(3)填埋场防止发生二次污染。(4)杜绝废气、废水事故性排放;不发生急性伤亡等恶性事故。(5)采取有效的事故安全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将环境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使最大可信事故结果不对厂界外环境构成严重影响。1.11.2 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用地位于工业园区(北区)现有化工厂内,拟建项目在化工厂内位置见平面布置图。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无特殊栖息地保护区、未发现珍稀野生动植物。涪江评价范围河段无国家级保护水生生物和鱼类资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