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为了给患者提供安全、高效、便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合理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特制订本制度。1 .转诊(转院)概念本制度所指的转诊、转院指的是:将到我院诊治的患者(包括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转到上级医院、专科医院或下级医疗机构诊治的为转诊。其中,将我院的住院患者转到其他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定义为转院。2 .转诊(转院)范围的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之间的转诊。3 .转诊(转院)原则3.1患者自愿原则。3.2保证安全原则。3.3分级诊治原则。3.4专科特色原则。3.5资源共享原则。3.6连续治疗原则。3.7预约转诊原则。
2、4.转诊(转院)条件4.1上转条件:4.1.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我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4.1.2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4.1.3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4.1.4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4.1.5疾病诊治超出上级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4.1.6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4.1.7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4.1.8急诊抢救患者除外。4.2下转条件:我院可将下列患者下转至下级医疗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康复:4.2.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4.2.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或诊断明确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4.2.3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4.2.4手术愈合后需长期康复的患者。4. 2.5需长期护理和照护的老年患者。5. 2.6自愿要求转回下级医疗机构后续治疗或康复者。6. 2.7医院与下级医疗机构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患者。5.转诊(转院)的流程5. 1转入流程5. 1.1病人到分诊台分诊后到相关科室就诊,接诊医生要在门诊医生工作站中写明患者来源。预约患者按预约绿色通道优先就诊。7. 1.2病情急危重的患者,双方医师完成交接手续并在对方医师带来的患者转诊(转院)交接记录单上签字。7.2. 出流程:7.3. 1门诊患者首诊医师应在需转诊患者的病历中详细
4、记录病情、查体情况、诊断等并签名,在门诊医师工作站要写明患者去向。7.4. 2住院患者5.2.2.1由于患者或家属单方面原因要求出院/转诊(转院)者,主管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录,并签署自动出院告知书,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书面提供该病人住院期间的出院记录或病历摘要。转诊(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5.2.2.2由医务人员提出的转诊(转院),首先在0A系统填写患者转院申请表(详见附件1),经过逐级审核通过后,主管医师要下达转院医嘱,未下达转院医嘱的,不得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医生下达转院医嘱后,要及时通知护士,护士要第一时间核对病人住院费用,准确无误后,办理转诊(转院)。5.2.2.3主管医生及科主任应正确评估患者转送途中存在的风险,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沟通,签署转诊(转院)知情同意书(附件4),同时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录,并派出医务人员、救护车护送转院(白班由本科医师,午班和夜班由急诊科医师护送)。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书面提供该病人住院期间的出院记录或病历摘要,并填写患者转诊(转院)交接记录单(详见附件2)与转运医师交接,该记录单一式两份,一份与转送医院交接使用,一份经转送医院签字后留急诊科存档。-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