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第五讲:法的实施与适用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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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法的实施法的实施法的实施: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行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行从从law in booklaw in book到到law in actionlaw in action法的实施的基本方式一、法的遵守(守法)一、法的遵守(守法):法律主体自觉、主动按照法:法律主体自觉、主动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事律的要求行事法律主体:政党、政府、法院、社团、个人,等等法律主体:政党、政府、法院、社团、个人,等等二、法的执行(执法)二、法的执行(执法):国家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国家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法律的活动

2、。序,执行法律的活动。狭义上的执法:行政机构(主动、非终局性)狭义上的执法:行政机构(主动、非终局性)三、法的适用三、法的适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授权的组织机构,按:国家机关和国家授权的组织机构,按照法律的规定,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照法律的规定,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具体的对象体的对象,用以处理,用以处理具体问题(事件)具体问题(事件)的专门活动的专门活动狭义上的法的适用:司法(被动、终局性)狭义上的法的适用:司法(被动、终局性)法法的的适用行政适用司法适用。适用行政适用司法适用。区别:区别:1.1.执法具有主动性、司法具有被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司法具有被动性2.2.执法具有单

3、方性、司法具有多方性执法具有单方性、司法具有多方性3.3.执法强调效率,司法追求公正执法强调效率,司法追求公正4.4.司法具有最终权威司法具有最终权威法的实施机制法律制度与程序、非正式制度、法律法律制度与程序、非正式制度、法律职业群体、法律实践活动、普法与法职业群体、法律实践活动、普法与法律意识、社会公众的参与,等等律意识、社会公众的参与,等等非正式制度:民间调解、仲裁、私营非正式制度:民间调解、仲裁、私营监狱、宗教组织、社团机构、保安,监狱、宗教组织、社团机构、保安,等等等等法律职业群体法官法官检察官检察官律师律师公证员公证员 须通过司法考试须通过司法考试调解员调解员仲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国特色)工作者(中国特色)法学家法学家立法者立法者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行政机构公务员行政机构公务员法的实施的影响要素一、内在因素一、内在因素:法律自身的规定内容问题:法律自身的规定内容问题例子:宪法、土地管理制度、计划生育义务例子:宪法、土地管理制度、计划生育义务二、外在因素:二、外在因素:1.权力、关系权力、关系2.情绪、欲望情绪、欲望3.性别、相貌、疾病性别、相貌、疾病4.民族、宗教、民族、宗教、5.气候、环境气候、环境6.突发事件,等等突发事件,等等 法律与“关系”“法律与关系距离之间的关系呈曲线型法律与关系距离之间的关系呈曲线型”,即关系密,即关系密切的人之间

5、法律少,随着关系距离的增加法律逐渐增切的人之间法律少,随着关系距离的增加法律逐渐增多,但当人们生活的世界彼此隔绝时,法律又开始减多,但当人们生活的世界彼此隔绝时,法律又开始减少;少;例:例:关系亲密者之间极少诉诸法律,即使诉诸,执法者也关系亲密者之间极少诉诸法律,即使诉诸,执法者也不处理或从轻处理不处理或从轻处理婚姻时间越长,越不容易离婚婚姻时间越长,越不容易离婚法律的特殊实施:法律的特殊实施:逆向歧视逆向歧视 法律:在歧视中实施法律:在歧视中实施逆向歧视逆向歧视(reverse discrimination)历史上的弱势群体的成员(如有色历史上的弱势群体的成员(如有色人种、妇女、少数族裔等)

6、得到相对人种、妇女、少数族裔等)得到相对优惠的待遇,而以历史上的强势群体优惠的待遇,而以历史上的强势群体的成员(如白人、男子、主流族裔等)的成员(如白人、男子、主流族裔等)的利益为代价。的利益为代价。法的实施的条件一、法律实施的成本,与法律的一、法律实施的成本,与法律的认同认同度成度成反比反比二、法律实施的有效程度,与执法成二、法律实施的有效程度,与执法成本成正比本成正比三、法律实施的有效程度,与法律主三、法律实施的有效程度,与法律主体的守法意识成正比体的守法意识成正比法律实施的效果法律效果:法律得到实施的程度法律效果:法律得到实施的程度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对于社会的影响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对于社

7、会的影响状况状况法律效果不等于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不等于社会效果自觉守法的前提条件一、依法办事的意识一、依法办事的意识:有问题、找法律:有问题、找法律反面:找黑社会、找关系、找文件反面:找黑社会、找关系、找文件二、相关法律得到充分的了解和知悉二、相关法律得到充分的了解和知悉渠道:法学教育、普法,等等渠道:法学教育、普法,等等三、法律本身明确、合理、可行三、法律本身明确、合理、可行人们遵守法律的原因1.威慑理论威慑理论2.利益理论利益理论 3.习惯理论习惯理论 4.道德理论道德理论+威慑理论认为,人们服从法律的原因是由于法律的威慑、惩戒作用。+威慑理论把法律的威慑分为一般威慑和特殊威慑。+一般威慑是

8、对没有受过法律处罚的潜在的违法者的威慑。+特殊的威慑则是指已经受过法律处罚的潜在违法者的威慑。0 010010020020030030040040050050060060070070080080090090010001000罚款100¥罚款100¥200¥200¥300¥300¥1000¥1000¥2000¥2000¥3000¥3000¥5000¥5000¥10000¥10000¥违章停车违章停车+利益理论认为,人们服从法律不一定是法律作用的结果,而是由于自我利益的因素,即行为者在权衡了服从法律与不服从法律对自己的利益之后,如果发现服从法律比不服从法律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利益,他就会服从法律。+

9、这种理论有时也和威慑理论结合,加大惩罚力度,守法的人就会增加,是因为惩罚力度的加大意味着实施同一行为会比以前带来更大的不利后果。违法者作为一个理性的人,在权衡利弊之后,会有更多的人选择遵守法律而不是违反法律的办法。+习惯理论认为,许多人从小就养成了遵纪守法的习惯,他们遵守法律不是由于威慑或自我利益的考虑,而仅仅是出于习惯。+习惯的形成开始可能出于威慑或自我利益的考虑,如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但最后通过学习这些外部的行为方式内化为自己行为的准则,使他成为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他遵守法律的原因很难再用法律的威慑或自我利益来解释。+道德理论认为,人们服从法律的原因并不道德理论认为,人们服从法律的原因并

10、不是由于法律本身、法律的强制,而是由于是由于法律本身、法律的强制,而是由于法律中包含的道德因素。法律中包含的道德因素。+法律离不开强制,但是法律不能只靠强制,法律离不开强制,但是法律不能只靠强制,对于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来说,人们遵守法对于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来说,人们遵守法律主要是由于道德的因素,得到社会上绝律主要是由于道德的因素,得到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大多数人的认同。+反之,如果法律得不到道德的支持,或者反之,如果法律得不到道德的支持,或者包含着较少的道德支持,人们对这类法律包含着较少的道德支持,人们对这类法律遵守则主要靠法律的威慑作用。遵守则主要靠法律的威慑作用。Administratio

11、n/execution形式意义的行政形式意义的行政:行政机构的行为:行政机构的行为实质意义的行政实质意义的行政:执行目的的行为:执行目的的行为统治行为、司法行为之外的国家行为统治行为、司法行为之外的国家行为1.统治行为统治行为:召集国会、制定法律、任免总理等高级官员、:召集国会、制定法律、任免总理等高级官员、决定战争、发布戒严、统帅三军、给予特赦,等等决定战争、发布戒严、统帅三军、给予特赦,等等2.司法行为司法行为:针对个案、被动地、依循特定程序、适用法:针对个案、被动地、依循特定程序、适用法律的行为律的行为国家行政机构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所作的决策、组国家行政机构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所作的决

12、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活动的总称织、管理和调控等活动的总称行政是国家分权的产物君主专制国家君主专制国家民主法治国家民主法治国家组织形态组织形态朝廷朝廷立法、行政、司法立法、行政、司法权力执行人权力执行人大臣、将军、诸侯大臣、将军、诸侯公务员(政务官事务公务员(政务官事务官)官)行为类型行为类型立法、内政、外交、军事、立法、内政、外交、军事、审判,诸权一体审判,诸权一体行政立法(抽象行政行行政立法(抽象行政行为)为)行政决定(具体行政行行政决定(具体行政行为)为)行政契约行政契约行政执行行政执行行政裁决行政裁决其他行政行为,等等其他行政行为,等等权力相对人利益保权力相对人利益保障障君臣的仁慈、友

13、爱等个人君臣的仁慈、友爱等个人品质品质损害赔偿、损失补偿、损害赔偿、损失补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执行”在英美的析出英国英国Parliament:征税、立法:征税、立法英国的议会内阁分立体制英国的议会内阁分立体制洛克思想:立法权与行政权洛克思想:立法权与行政权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美国三权分立国家体制美国三权分立国家体制“行政执行”在法德的析出法国:法国:中世纪:三个等级会议、各地法院中世纪:三个等级会议、各地法院大革命以后:议会、执政(专业部门、中央集权)、大革命以后:议会、执政(专业部门、中央集权)、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德国:德国:18世

14、纪中叶:世纪中叶:警察国家警察国家(Polizeistaat)依法统治、依法统治、普鲁士行政改革普鲁士行政改革法治国家法治国家自由法治国、社会法治国自由法治国、社会法治国中国行政适用的中国行政适用的主体主体 主要是主要是国家行政国家行政机关机关及其及其组成部门组成部门,还,还包括国包括国家授权的特定单位。家授权的特定单位。这种单位包括两种这种单位包括两种情形:情形:受国家授权专门从事某种行政执法活动的单位,受国家授权专门从事某种行政执法活动的单位,如卫生防疫机构等,它们并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如卫生防疫机构等,它们并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但是受国家的委托分别从事着相关行政法规的执但是受国家的委托分

15、别从事着相关行政法规的执行工作。行工作。受国家授权的事业单位,他们对有关人员执行受国家授权的事业单位,他们对有关人员执行相应的行政法规、实施必要的行政处分等,也属相应的行政法规、实施必要的行政处分等,也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于行政执法的范畴哪些是中国的主要执法机构?哪些是中国的主要执法机构?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军事委员会国务院外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军事委员会国务院外交部国防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部国防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公安部安全部安全部监察部监察部民政部民政部司司法部法部财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国

16、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与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商务部文化部卫生与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 国资委国资委海关总署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署(版权局)新闻出版广电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局林业局统计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旅游局 宗教局参事室宗教局参事室国管局国管局 预防腐败局侨办预防腐败局侨办 港澳办法制办港澳办法制办 国研室国研室 新华社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新华社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 发展研究中心行政发展研究中心

17、行政学院地震局气象局学院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银监会证监会证监会 保监会保监会社社保基金会自然科学基金会保基金会自然科学基金会特殊机构:特殊机构:“城管城管”行政适用:具体行政行为行政适用: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规: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规则的活动则的活动例:行政立法例:行政立法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依法针对具体事项或特:行政机关依法针对具体事项或特定个人采取的行为定个人采取的行为例: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征用、例: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

18、政调解、行政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合同、行政指导政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合同、行政指导一、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1、行政审批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概念。广义的审批、行政审批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概念。广义的审批包括许可,狭义的审批为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包括许可,狭义的审批为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2、授予条件不同,许可以禁止为前提,审批则是对、授予条件不同,许可以禁止为前提,审批则是对内部事务的处理。内部事务的处理。3、形式不同,许可多以许可证的形式出现,审批多

19、、形式不同,许可多以许可证的形式出现,审批多为签章。为签章。4、程序不同,审批程序灵活,注重的结果,许可有、程序不同,审批程序灵活,注重的结果,许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严格的程序要求。二、行政确认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并予以宣告的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一、确认法律事实:交通事故鉴定、精神病司法鉴定、一、确认法律事实:交通事故鉴定、精神病司法鉴定、产品质量鉴定、人员伤亡事故鉴定、医疗事故等级鉴产品质量鉴定、人员伤亡事故鉴定、医疗事故等级鉴定

20、、药品鉴定、定、药品鉴定、二、确认法律关系:二、确认法律关系: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合同效力的确认、专、合同效力的确认、专利权的确认、房屋权属关系的证明利权的确认、房屋权属关系的证明三、行政征收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原则上无偿收取原则上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行为1.征税征税2.资源费征收资源费征收3.建设资金征收: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港口建设费的建设资金征收: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港口建设费的征收等征收等4.排污费排污费5.滞纳金:不按期交税、交费的滞纳金:不按期交

21、税、交费的四、行政征用行政主体为公共利益目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强制行政主体为公共利益目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强制的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并的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并给予适当补给予适当补偿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一般具有临时性一般具有临时性例:征用土地、房屋、劳务、船只例:征用土地、房屋、劳务、船只五、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

22、施暂时性暂时性限制,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暂时性控控制的行为。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依法强制履行义务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四)冻结存款、汇款;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由

23、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24、。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五)代履行;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六、行政裁决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以中间人的身份,对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理和公断的行政行为

25、1.自然资源权属纠纷的行政裁决自然资源权属纠纷的行政裁决2.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行政裁决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行政裁决3.知识产权强制许可纠纷的行政裁决知识产权强制许可纠纷的行政裁决4.民间纠纷的行政裁决民间纠纷的行政裁决行政裁决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原则上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但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原则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七、行政处罚(一)警告;(一)警告;(二)罚款;(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

26、;(六)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1982年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八、行政给付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赋予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为无偿,给付对象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特定组织无偿,给付对象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特定组织给付内容:抚恤金、救灾物资和款项、福利金、补助给付内容:抚恤金、救灾物资和款项、福利金、补助金、

27、退休金、救助金、特殊津贴,等等金、退休金、救助金、特殊津贴,等等九、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行为。1.精神方面的权益,即给予受奖人某种荣誉,如授予精神方面的权益,即给予受奖人某种荣誉,如授予“劳动模范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28、记等荣誉称号、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记功,发给奖状、荣誉证书、奖章等。功,发给奖状、荣誉证书、奖章等。2.物质方面的权益,即发给奖金或者各种奖品。物质方面的权益,即发给奖金或者各种奖品。3.职务方面的权益,即予以晋级或者晋职职务方面的权益,即予以晋级或者晋职中国特色的执法部门:城管存在的规范依据源于存在的规范依据源于1996年施行的年施行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该法第该法第16条规定:省级以上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条规定:省级以上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集中行使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关集中行使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此后,此后,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2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处罚法的通知的通知、国务院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国务院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中编办、中编办关于清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等规范性文件城管在实践中,在实践中,“城管城管”履行了大量的行政职责,包括环履行了大量的行政职责,包括环境污染纠纷、违章搭建纠纷、商贩之间的纠纷以及各境污染纠纷、违章搭建纠纷、商贩之间的纠纷以及各种民事生活纠纷,等等。种民事生活纠

30、纷,等等。城管执法机构不全是行政机关,有些为事业单位。城管执法机构不全是行政机关,有些为事业单位。城管执法人员的身份不尽相同,有的是公务员编制,城管执法人员的身份不尽相同,有的是公务员编制,有的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有的是事业单位人员,有的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有的是事业单位人员,甚至是合同聘任人员甚至是合同聘任人员“协管员协管员”。“城管城管”的职的职能不确定,与卫生、环保、工商、园林、规划、交管能不确定,与卫生、环保、工商、园林、规划、交管等部门均有交叉,且不稳定。等部门均有交叉,且不稳定。法院、法官中国当代法院体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

31、事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大军区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中中级人民法院、大军区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级法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军级军事法院、铁路运输基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军级军事法院、铁路运输基层法院层法院截至截至2009年底,全国法院共计年底,全国法院共计3559家,法庭家,法庭9835家家中国法院的依附性人事:党委、人大人事:党委、人大财政:同级政府财政部门财政:同级政府财政部门业务:政法委、上级法院业务:政法委、上级法院法官:错案追究制法官:错案追究制(什么是(什么是“错案错案”?)?)中国法院的审判工作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执行:执行:“执行难执行难”

32、问题问题大学生诉学校拒发“两证”案1994年年9月,田永考入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月,田永考入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年2月,田永参加考试,夹带纸条,被监考老师月,田永参加考试,夹带纸条,被监考老师发现。北京科技大学按照发现。北京科技大学按照“068号通知号通知”的规定,认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凡考试作弊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理,4月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日

33、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全国首例大学生诉学校拒发“两证”行政诉讼案田永在该校学习的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奖及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奖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1998年年6月,北京科技大学

34、的有关部门以原告田永不月,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门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1998年年10月月5日,田永向法院提出诉讼。日,田永向法院提出诉讼。问:田永能否提出诉讼?问:田永能否提出诉讼?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不服的;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

35、政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措施不服的;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经营自主权的;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七)认为行政机

36、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其他行政案件。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三)行政机关

37、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的行为;(六)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六)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九)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九)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

38、实际影响的行为。行为。程序二:各级法院的管辖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重大、复杂的

39、第一审行政案件。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件。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法律、法规或者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

40、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组织为被告。高等学校不属于行政机关,那么,它是否属于法律、高等学校不属于行政机关,那么,它是否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呢?法规授权的组织呢?大学能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主体教育法教育法第第 20条规定: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

41、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国家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第第22条规定: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第8条规定:条规定:“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大学能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主体起诉和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

42、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二)有明

43、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审理和判决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

44、提出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或者,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

45、的单数。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审判回避制度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46、;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法庭辩论原告1999年年2月月5日上午,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告的无日上午,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告的无偿代理律师就本案的主要事实及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首先偿代理律师就本案的主要事实及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首先发表代理意见。代理人称,原告在学校学习期间,完成了发表代理意见。代理人称,原告在学校学习期间,完成了被告制定的教学计划,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已经达到高等被告制定的教学计划,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已经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的要求。然而,学校毕业的要求。然而,1998年年6月原告临近毕业时,学

47、月原告临近毕业时,学校通知系里,以原告不具备学籍为理由,拒绝颁发原告的校通知系里,以原告不具备学籍为理由,拒绝颁发原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为原告办理毕业派遣手续。根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为原告办理毕业派遣手续。根据教育法教育法、学位条例学位条例及及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被告应当履行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法定职的规定,被告应当履行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法定职责。因此,原告现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一、为原告颁发毕责。因此,原告现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一、为原告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及时有效地为原告办理毕业派遣业证书、学位证书;二、及时有效地为原告办理毕业派遣手续;三、

48、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手续;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四、在校报上公开元;四、在校报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为原告恢复名誉;五、承担本案诉讼费。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为原告恢复名誉;五、承担本案诉讼费。法庭辩论被告被告辩称,被告辩称,1996年年3月月5日在学校的日在学校的“期末考试工作简期末考试工作简报报”中通报了原告考试作弊一事,并决定对原告按退中通报了原告考试作弊一事,并决定对原告按退学处理,之后向学校各部门发送了对原告按退学处理学处理,之后向学校各部门发送了对原告按退学处理的九联单,通知各部门办理原告的退学手续,并通过的九联单,通知各部门办理原告的退学手续,并通过校内信息向原告所在的学院送去了

49、九联单中属于原告校内信息向原告所在的学院送去了九联单中属于原告本人的一联,至此原告的学籍已被取消。但由于原告本人的一联,至此原告的学籍已被取消。但由于原告本人不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学校的一些部门工作不到本人不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学校的一些部门工作不到位,部分教职工不了解情况等原因,造成原告在退学位,部分教职工不了解情况等原因,造成原告在退学后仍继续留在学校学习的事实。但学校某些部门及教后仍继续留在学校学习的事实。但学校某些部门及教师默许原告参加学习等活动的行为不代表学校,也不师默许原告参加学习等活动的行为不代表学校,也不表明恢复了原告的学籍,学校对原告作出的退学处理表明恢复了原告的学籍,学校对原告

50、作出的退学处理是正确的。是正确的。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取得大学毕业生资格后,被告理应履行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取得大学毕业生资格后,被告理应履行相应的职责。本案被告拒绝颁发证书的行为,未对原告形成人相应的职责。本案被告拒绝颁发证书的行为,未对原告形成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实际损害。身权和财产权的实际损害。被告对原告作出退学决定虽然无法被告对原告作出退学决定虽然无法律依据律依据,但原告在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被,但原告在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被告依此事实认定原告违纪,未对其名誉权造成实际损害。告依此事实认定原告违纪,未对其名誉权造成实际损害。1999年年2月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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