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销售法律风险检查报告 【检查项目】【检查时间】年月日-月日【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人】【总结人】【项目概况】【风险评级说明】共分四级: 事件发生的概率高且造成后果严重,必须高度重视,并立即采取改进行动; 事件发生的概率高但损失一般,或概率一般但发生后损失重大,应非常重视,并在近期内改进; 事件发生的概率和造成损失一般,应引起重视,并加强管理; 事件发生的概率和造成损失均较低,可适当关注,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主要风险提示】一、土地闲置可能被征收巨额闲置费,甚至被无偿收回。(风险评级:)二、原红线内的路已被政府收回为市政路,当前宣传定位为红线内专用地、物业管理区域,应立即纠正。(风险
2、评级:)一、土地闲置可能被征收巨额闲置费,甚至被无偿收回(风险评级:)问题:土地出让合同第条约定:出让宗地面积总计86万平方米,该地被南都分拆为四块地,分别于2002年7月9日办理了四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自颁发土地使用证之日后的四年为开发期,超过合同约定的开发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应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的开发期满二年内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按国家法律规定无偿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风险:由于当前阶段国家对土地宏观调控的加强,尤其是自今年5月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以来,政
3、府对闲置土地的管理监督力度有所加强,此种政策风险尤其值得关注: 1、以上四个地块中三个地块已经超过合同约定的开发期尚未动工开发,2007年7月9日后如还未开发,就存在被主管部门征收土地闲置费(近4000万)的风险。2、当该三块地的实际动工日期超过2008年7月9日后,该地还可能被政府无偿收回。附:相关规定建议:1、保持与政府主管机关的良好沟通,及时把握当地行政执法动态和信息,避免被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被收回土地使用权。2、积极收集因政府原因导致开发不成的免责证据:如与政府沟通不力或者仍无法避免延期开发的,可结合合同中免责条款主动收集、保存免责证据。合同约定“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因素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因此,公司可通过与政府的沟通会议纪要等形式证明土地闲置的原因不在开发商,以规避违约责任。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