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地址:(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地址:(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公司名称第条中文名称:第条英文名称:经营范围第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注册资本第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大写)美元,实收资本为(大写)美元。股权分配第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董事会第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
2、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第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第条董事会需有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第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
3、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第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第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甲、乙方的责任第条乙方负责开辟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
4、双方确认。凡取得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第条甲方应介绍推荐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会计与审计第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会计年度将于年月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
5、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条()办法予以分配。()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
6、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第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第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第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天内予以解决。第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生效、期限与终止第条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第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第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以
7、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第条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第条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第条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第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清算第条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第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筹建工作第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个日历日时前将投资的资金金额汇入银行的公司帐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应于个日历日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