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利润定额包干合同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企业经营者:。甲、乙双方根据,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一、承包形式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二、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三、上交利润定额乙方在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元。其中,年元,年元,年元。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四、经济技术指标五、技术改造任务: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七、贷款归还办法:八、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权;有权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一);(二)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企业经营者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十、违约责任十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十三、其他有关事项十四、本合同自时起生效。合同正本,副本附件: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或个人签章)地址:地址:法人代表(签章):企业经营者(签章):代理人(签章):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说明承包方即乙方如是个人时,应在合同最后署个人姓名并盖章,企业经营者签章)一栏不必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