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兹因甲方机械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的施工需要,部分机械设备必须进行改造,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在遵守原设备租赁合同(6月21日签定)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并互相遵照执行。第一条:改造机械设备概况:JS500搅拌机2台:上料斗爬轨加长;螺旋输送机2台(含水泥称):水泥直接输送到搅拌筒里。要求以上设备状况良好,砼拌合能力达到35立方/小时以上,并必须能满足乙方的其它施工要求。第二条:改造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拥有对改造设备的所有权。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以上设备的使用权。第三条:租金结算方式:在原租赁合同综合单价24.2元/立方的基础上上浮1.8元/立方,合计为26元/立方(贰拾陆元每立方)。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 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二00六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