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企业:_受聘人:_依据_和_文件精神及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经_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试行新教师任用协议制。聘用企业与受聘人员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任用协议书并一同履行如下条款。一、聘用企业聘用受聘人员为_学校教师,从事_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聘用期限为三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二、在聘用协议期内,受聘人员享受公办教师一切待遇,聘用协议一经解除,即终止聘用期内的一切待遇。三、聘用期内,受聘人员按照聘用企业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义务,完成_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目标。四、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不得到其它学校应聘,否则视为自行终止协议。聘用协议期满,根据检测情况和被聘教师个人意
2、愿,可以在原聘用企业续签协议,也可到县内缺编的其它农村中小学应聘。五、聘用协议期内,受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企业可以解除聘用协议。1、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2、不服从聘用企业工作部署的;3、严重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不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品行不端,师德修养差经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内及社会上影响很坏者;5、年度检测不通过的;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的;7、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服从另行部署适当工作的;8、受聘人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9、FL功习练者。六、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员可以规定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协议。1、聘用企业不能履行聘用协议;2、经聘用企业同意,受聘人员升学、应征入伍、调出绥中县教育系统到其他企业工作。七、聘用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现实损失承担经济赔偿。 八、此协议一式四份,聘用企业、受聘人、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各留存一份。 九、此协议由聘用企业与受聘人员签订后,经_教育局、县人事局审批后生效。聘用企业(签章):_受聘人员(签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