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居间合同一、出租方(下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二、居间方 电话: 三、承租方(下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四、租赁标的甲方同意将位于 市 镇 村(路) 幢(号)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为 (以下简称“该物业”)的房屋及其设施(见备注或附件)在良好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五、租赁期51租赁期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5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乙方应该如期交还;如甲方将该物业继续出租或出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或购买权,但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六、租金61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大写) (¥ )租金支
2、付方式为 62 押金:签订本合同之同时,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 )和 月租金人民币(大写)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交予甲方,甲方应出具收条。63租赁期间,乙方若将该物业分租或转租必须事先得到业主的书面许可。每月的电话费、煤气费、清洁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室内设施的维修等杂费均由乙方支付。七、押金71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屋内所有设施无损坏并结清租住期间的所有费用时,甲方应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72乙方若于租赁期内违反本合同之规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此而发生费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若押金不足以抵付有关费用,乙方需在接到甲
3、方付款通知后十天内交足。八、双方责任81租赁期间,乙方如对该物业及其设施故意或过失损毁,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82乙方使用该物业时,不得擅自改变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83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租。乙方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煤气费,水电费等达到两个月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全部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责任。84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单方收回该物业,乙方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如乙方不交回该物业的钥匙,甲方有权会同管理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
4、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于抵偿欠租和有关费用,若有余应交回给乙方。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提出任何异议。85租赁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物业,如有违约,甲方须赔偿乙方由于提前退房而造成的一切损失。86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遵守租金数额的约定,不得擅自要求提高租金或降低租金(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的除外),若因此要求未获对方同意要求解约的,则视为违约。九、佣金基于居间方在促成租赁中所提供之服务,于签署合同时,甲方同意支付给居间方人民币(大写 (¥ )作为佣金;乙方同意支付给居间方人民币(大 写 (¥ )作为佣金。十、其他10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该委员会之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居间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备注(房屋设施清单、水电气表读数、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支付方和其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