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项目4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价的确定与控制项目项目4 4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定与控制【学习要点及目标】【学习要点及目标】了解工程计量的依据和方法。了解工程计量的依据和方法。掌握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和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掌握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和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了解了解FIDIC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的范围、程序和变更计价。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的范围、程序和变更计价。掌握索赔事项发生的原因、依据、处理程序和计算方法。掌握索赔事项发生的原因、依据、处理程序和计算方法。掌握合同价款的调整事项。掌握合同价款的调
2、整事项。掌握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方式掌握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方式。24.1.1 4.1.1 工程计量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是指运用一定的划分方法和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并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来表示分部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数量的工作。1 1、工程计量的依据、工程计量的依据l 质量合格证书质量合格证书l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计量方法的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计量方法的依据)l 设计图纸设计图纸34.1 4.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进度结算编制准备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进度结算编制准备2 2、工程计量的方法、工程计量的方法(1)1)均摊法:均摊法:对清单中某些项目的合同价款,按合同工期平
3、均计量。(2)(2)凭据法:凭据法:按照承包商提供的凭据进行计量支付。(3(3)估价法:估价法: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根据工程师估算的已完成的工程价值支付。(4)(4)断面法:断面法:主要用于取土或填筑路堤土方的计量。(5)(5)图纸法:图纸法:在工程量清单中,许多项目按照设计图纸所示的尺寸进行计量。(6)(6)分解计量法:分解计量法:将一个项目,根据工序或部位分解为若干子项。对完成的各子项进行计量支付。2022-10-843 3、工程计量工程计量的的顺序顺序 常见的工程计量顺序有:按先横后竖、先下后上、先左后右即按轴线编号的顺序计算。如计算挖沟槽、砖基础、墙体工程等。按图纸上所注明的不同类别的构
4、建、配件的编号顺序进行计算,如计算柱、梁、板等。实际工作中一般将以上两种顺序结合使用。参见参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GB 505002013)2013)有关条款。有关条款。2022-10-854.1.2 工程变更与合同价款调整 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工程实际施工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工程情况相比往往会发生一些变化,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都会引起合同
5、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这些变化称为工程变更工程变更。1.1.工程变更的分类工程变更的分类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等。鉴于设计变更在工程变更中的重要性,往往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大类。2.2.工程变更的步骤工程变更的步骤 提出工程变更;分析提出工程变更对项目目标的影响;分析有关合同条款和会议纪要、通信记录;向业主提交变更评估报告;确认变更。3.3.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工程变更处理程序(1)工程设计变更处理程序: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如果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
6、更,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承包人未经工程师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或换用,否则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其他变更处理程序: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4.4.工程变更的控制工程变更的控制(1)控制投资规模。(2)尽量减少设计变更。(3)控制施工条件变更。(4)业主要求的进度计划变更。2022-10-87 5.5.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因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工程变更,由业主承担费用支出并顺延工期;因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调整合同价或顺延工期。造价工程
7、师对承包人所提出的变更价款,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处理,主要有以下几个。(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可以和解或要求合同管理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调解。(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2022-10-88 6.FIDIC6.FIDIC合同
8、条件下的工程变更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对合同中包括任何工作内容的工程量的改变 任何工作内容的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或任何尺寸的改变 删减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改变原来的施工顺序和时间的安排 7.7.FIDIC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的程序变更的程序 工程师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确属需要时有权发布变更指示。指示的内容包括相抵的变更内容、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有关部门文件图纸,以及变更处理的原则,要求承包人递交建议书后再确定的变更。具体程序如下。具体程序如下。(1)工程师将计划变更事项通知
9、承包人,并要求其他递交实施变更的建议书。(2)承包人应尽快予以答复。(3)工程师做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尽快通知承包人说明批准与否或提出意见。(4)承包人在等待答复期间,不应延误任何工作。(5)工程师发出每一项实施变更的指示,应要求承包人记录支出的费用。(6)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建议书、指示作为工程师决定是否实施变更的参考。8.8.FIDICFIDIC合同条件下承包人申请变更合同条件下承包人申请变更 承包人提出变更请求建议,承包人应自费编制此类建议书,如果由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建议包括对部分永久工程设计的改变。通用条件的条款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其他协议,承包人应设计该部分工程,接受变更建议的计价。2022-
10、10-810 9.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GF)(GF201320130201)0201)有关有关条款条款 1)1)变更权变更权 2)2)变更程序变更程序 3)3)变更执行变更执行 4)4)变更变更估价估价 (1)变更估价原则 (2)变更估价程序2022-10-81110.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GB 505002013)2013)有关有关条款条款(1)(1)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
11、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应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施
12、工图预算)100%2022-10-81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2)(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
13、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本规范的规定计算。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规范的规定确定单价。2022-10-813 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本规范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3)(3)当发包人提出的
14、工程变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当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入发生的费用或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入发生的费用或(和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时,承包人有权提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时,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应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出并应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2022-10-814 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
15、求。在建设过程中索赔是必然且经常发生的,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索赔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 索赔已经成为承包商获取赢利的重要手段和经营策略之一 4.1.3 索赔控制 1.1.常见的施工索赔的原因常见的施工索赔的原因(1)不利的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主要是指承包商在施工中发现地基的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地下障碍物增多,地质构造,土壤持力层深度、硬度与设计不符而给施工带来的额外的费用。(2)业主要求的变化引起的索赔:主要表现在工期方面、质量方面、设计方面、合同方面、工程款支付方面。(3)法律、货币及汇率变化引起的索赔。(4)物价方面原因引起的索赔。(5)
16、监理及第三方原因引起的索赔。(6)风险引起的索赔:主要包括合同风险、业主风险、不可抗力等。2022-10-816工程索赔的分类工程索赔的分类 按索赔目的按索赔目的 按合同类型按合同类型 按索赔起因按索赔起因 按索赔事件的性质按索赔事件的性质 按处理方式按处理方式 按索赔的合同依据按索赔的合同依据 工程索赔的特点工程索赔的特点 索赔以利益为原则索赔以利益为原则 不不“索索”则不则不“赔赔”2.2.索赔的依据索赔的依据(1)原始依据: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等。(2)后续合约。(3)施工记录。(4)辅助资料。(5)索赔额度计算依据:包括承包商对本工程的基本工料分析说明、工程
17、计划网络图。3.3.索赔的内容索赔的内容 索赔内容主要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其次还有利润索赔。工期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即将原定的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的时间。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规定的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的条款见表4-6。条款号主要内容可补偿内容工期费用利润11.10.1施工过程发现文物、古迹以及其他遗迹24.11.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35.2.4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付材料和设备45.2.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58.3发包人提供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611.3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7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811.6
18、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912.2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1012.4.2发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后无法按时复工1113.1.3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1213.5.3监理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查,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13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1418.4.2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1518.6.2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1619.2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缺陷和损失1721.3.1不可抗力表4-6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的条款 4.4.索赔的索赔的计算方法计算方法 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有:总费用法,计算出索赔工程的总费用,
19、减去原合同报价,即得索赔金额;修正的总费用法;实际费用法。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主要有网络图分析法和比例分析法。实际实际费用法是费用索赔最常用的方法费用法是费用索赔最常用的方法。一般是先计算与索赔事件有关的直接费用,然后计算应分摊的管理费、利润等。在施工过程中,系统而准确地积累索赔事项记录资料非常重要。1)人工费索赔人工费索赔2)材料费索赔材料费索赔3)施工机械使用费索赔施工机械使用费索赔4)管理费索赔管理费索赔5)利润利润 1)1)人工费索赔人工费索赔 人工费索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方工效降低、人员窝工或法定的人工增长所增加的人工费用。2)2)材
20、料费索赔材料费索赔 材料费索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之外的额外工作所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所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有经验的承包人不能预料的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等。3)3)施工机械使用费索赔施工机械使用费索赔 施工机械使用费索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之外的额外工作所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效降低、机械停滞所增加的机械使用费。机械停滞费的计算,如为租赁机械,一般按实际租金计算(应扣除运行使用费用);如为承包人自有机械,一般按机械折旧费加机上人工费计算。2022-10-822 4 4)管理费索赔管理费索赔
21、 管理费索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之外的额外工作、工期延误所增加的管理费。参照国际管理有两种计算方法。5)5)利润利润 工程范围的变更引起的索赔,可以计算利润索赔。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终止,承包人可以对合同利润未实现的部分提出索赔要求。即在工程成本的基础上,乘以原报价利润率,作为利润索赔。235.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GB 505002013)2013)有关条款有关条款【例【例4-14-1】某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委托的某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委托的另一承包人进行场区道路施工,影响了承包人正常的另一承包人进行场区道路施工,影响了承包人正
22、常的混凝土浇筑作业。工程师已审批了原预算和降效施工混凝土浇筑作业。工程师已审批了原预算和降效施工的资料如下:受影响部分的工程原预算用工的资料如下:受影响部分的工程原预算用工2 2002 200工工日,原预算人工单价日,原预算人工单价4040元元/工日,原预算机械台班工日,原预算机械台班360360台班,机械台班单价台班,机械台班单价180180元元/台班,受施工干扰后,完台班,受施工干扰后,完成这部分工程实际用工成这部分工程实际用工2 8002 800工日,实际支出工日,实际支出4545元元/工工日,实际用机械日,实际用机械410410台班,实际支出台班,实际支出200200元元/台班。请台班
23、。请问承包人应怎么计算费用索赔问承包人应怎么计算费用索赔?人工人工费索赔:费索赔:(2 800-2 200)(2 800-2 200)40=24 000(40=24 000(元元)机械使用费索赔:机械使用费索赔:(410-360)(410-360)180=9 000(180=9 000(元元)2022-10-824 工程结算是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包括期中结算、终止结算、竣工结算期中结算、终止结算、竣工结算。工程款的主要结算方式有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和目标借款方式工后一次结算和目标借款方式
24、。2022-10-8254.2 4.2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进度结算编制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进度结算编制实施实施按月结算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目标结款方式目标结款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
25、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4.2.1 4.2.1 施工阶段工程款计算施工阶段工程款计算1.1.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1)1)决定预付款的限额的主要因素决定预付款的限额的主要因素 决定预付款的限额的主要因素有主要材料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及施工工期。预付款一般为合同总价的10%15%。一般来说,材料占工程造价的比重越大,预付款的比例就越大,但不宜超过30%。2)2)预付款的扣回预付款的扣回 发包单位拨付给承包单位的备料款属于预支性质,当工程实施后,随着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储备的逐步减少,应以抵充工程款的
26、方式陆续扣回。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起扣的时间和比例等,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达到60%60%左右时,开始抵扣预付款。起扣点计算公式为 26起起扣点计算:扣点计算:T=PM/NT=PM/N (4-54-5)T-起扣点,即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 完成工作量金额;M-预付备料款限额;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3)3)工程保险金工程保险金(尾留款尾留款)的预留的预留 工程保险金(尾留款)即工程质量保修金,又称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
27、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的资金。一般为竣工结算总造价的5%。2022-10-827 4)4)工程价款动态结算和价差调整工程价款动态结算和价差调整 动态调整的主要方法有实际价格结算法、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调价文件计算法和调值公式法。2022-10-828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GB 505002013)2013)有关条款有关条款2022-10-829 4.2.2 4.2.2 施工阶段施工阶段资金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使用计划的编制 1.1.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方法计划的编制方法 一个建设项目可以由多个单项工程
28、组成,每个单项工程还可以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而单位工程又可以分解为若干个分部分项工程。1)1)按项目结构分解的资金使用计划按项目结构分解的资金使用计划 具体方法:完成工程分解结构工作;分配过程费用;完成工程分解结构的费用计划;完成工程结构编制的资金使用计划表。2)2)按照工程进度分解的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工程进度分解的资金使用计划 具体方法: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根据每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或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计算单位时间的成本;计算规定时间计划累计完成的成本额,其计算方法是将各单位时间计划完成的费用额累加求和。2.2.投资偏差与进度偏差投资偏差与进度偏差 投资偏差与进度偏差是指施工过程的随
29、机因素与风险因素的影响形成了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的差异,称为投资偏差与进度偏差,这些偏差即是施工阶段工程造价计算与控制的对象。投资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进度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时间-已完工程计划时间 进度偏差=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所谓所谓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是指根据进度计划安排在某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是指根据进度计划安排在某一确定时间内所应完成的工程内容的计划投资。进度偏一确定时间内所应完成的工程内容的计划投资。进度偏差为正值时,表示工期拖延;结果为负值时,表示工期差为正值时,表示工期拖延;结果为负值时,表示工期提前。提前。2022-10-8
30、30 偏差分析方法有:横道图法,简单直观,便于了解项目投资费用的概貌,但这种方法信息量较少,主要反映累计偏差和局部偏差,因而其应用有一定的局限性;表格法,是进行偏差分析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曲线法,使用费用-时间曲线进行偏差分析的一种方法。投资偏差产生的原因有以下两投资偏差产生的原因有以下两个个:(1)客观因素:包括自然因素(气象条件、资质条件、环境条件)、社会因素(物价调整、法规修订、城市规划)。(2)主观因素:包括业主原因(手续、协调、组织)、设计原因(功能、标准、水平)、施工原因(队伍组织、施工方案、质量标准、进度安排、技术能力)、供应原因(材料、机械、任务、构配件)。纠正偏差的措施包括组织
31、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措施。2022-10-831 1.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1)下列事项下列事项(但不限于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1)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计日工。7)物价变化。8)暂估价。9)不可抗力。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1)误期赔偿。12)索赔。13)现场签证。14)暂列金额。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2022-10-832 4.2.3 4.2.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GB50500-2013)2013)有关条款)有关条款)(2)(2)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索赔签证、索赔)后的后的14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应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增报告的,应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3)(3)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索
33、赔不含工程量偏差、索赔)后的后的14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发包人在料;发包人在14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应视为发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应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2022-10-833(4)(4)发发(承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减)报告及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相关资料之日起14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承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承(发发)包人。包人。当有疑问时,应向承(发
34、)包人提出协商意见。发(承)包人在收到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之日起14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的,应视为承(发)包人提交的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已被发(承)包人认可。发(承)包人提出协商意见的,承(发)包人应在收到协商意见后的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发(承)包人。承(发)包人在收到发(承)包人的协商意见后14天内既不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应视为发(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已被承(发)包人认可。(5)(5)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同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同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只要对发承包双方履约不产生实质影响,双方应继续履行的,只要对发承包双方履约不
35、产生实质影响,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6)(6)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减)合同价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2022-10-8342.2.法律法规变化法律法规变化(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36、。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风险承担示意见图4-1。3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本规范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3.3.工程工程变更变更(见见项目四项目四4.1.24.1.2)4.4.项目特征不符项目特征不符 (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项目被改变为止。(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
37、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本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2022-10-836 5.5.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清单缺项(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本规范的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2022-10-
38、837 6.6.工程量偏差工程量偏差 工程量偏差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1)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2)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本节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
39、价应予调高。(3)当工程量出现本规范规定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2022-10-838 7.7.计日工计日工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交下列报表和有关凭证送发包人复核。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投入该工作的材
40、料名称、类别和数量。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发包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2022-10-839(3)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4)任一计日工项目实施结束后,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应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
4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本规范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5)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按照本规范第10.3节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并应说明本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2022-10-840 8.8.物价变化物价变化(1)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之一调整合同价款。(2)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本规范
42、附录A的方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2022-10-841(3)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的价格调整。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4)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不适用本规范有关规定,应由发包人按照实际变化调整,列入合同工程的工程造价内。2022-10-842 9.9.暂暂估价估价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招
43、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2022-10-843 10.10.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1)(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
44、价款和工期。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2)2)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发包人要求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赶工的,赶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3)(3)因不可抗
45、力解除合同的,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办理。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办理。2022-10-844 11.11.提前竣工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赶工补偿)提前竣工(赶工)费是指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由此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1)招标人应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2)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加快施工,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3)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
46、应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应与结算款一并支付。2022-10-845 12.12.误期赔偿误期赔偿 误期赔偿是指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的费用。13.13.索赔索赔(见项目四见项目四4.1.3)4.1.3)14.14.现场签证现场签证 现场签证是指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15.15.暂列金额暂列金额(1)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应由发包人掌握使用。(2)发包人按照本规范第9.1节至第9.14节规定支付后,暂列金额余额应归发包人所有。2022-1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