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酸检测采样点工作制度(精选5篇)核酸检测采样点工作制度1为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加强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排查消除风险隐患。结合我园实际,进一步加强常态化防控,对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特建立本制度:一、需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验工作的人员划分2022年春季开学返岗工作的教职工作为应检人员;保障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的后勤人员,物业人员,食堂人员以及安保人员作为应检人员;对属于确诊病例和已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人员、境外入我地人员、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我地人员、发热门诊患者、住院及陪护人员的作为应检人员。
2、以上人员做到应检尽检。二、幼儿园医疗保障组负责联系定点核酸检测医院到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呈阴性者,作为返岗工作的前置条件。发现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医疗保障组呈报防疫部门,并协助展开医学排查。三、对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验的费用按相关规定从个人医保中支付,对医保未覆盖的人员从幼儿园防疫专项,经费中列支。四、为加大常态化防控条件下的筛查力度对开学到园后有发热迹象的人员,要求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同时鼓励师生参加检测。五、为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对食堂工作人员,保安工作人员,在开学复课前应完成两次以上的病毒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采样点工作制度2为做好应对突发新冠疫情专业技术
3、人才储备,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能力,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人员准入标准,全力推动核酸采样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制度。一、采样点人员资质准入制度(一)标本采集人员原则上应为取得医师、护士、检验初级以上技术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标本采集人员应经过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生物安全和院感防控培训,掌握相应的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知识,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二、技术规程准则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鼻咽拭子)采集操作流程1.物品准备病毒
4、采集试剂盒、试管架、密封袋、专用安全密封箱、手电筒、无菌棉签、检验单及条形码、手消毒液、含氯消毒液、医疗垃圾桶、标本信息登记表。2.采集流程(1)核对检验单及被采集人员信息。(2)在采样管上粘贴检验条形码。(3)采样前进行手卫生。(4)评估鼻腔情况,询问被采集人员既往有无鼻部手术、鼻中隔偏曲等,清洁鼻腔。(5)用拭子棒测量被采集人员鼻尖到耳垂距离,并用手指做标记。(6)打开无菌拭子采样管包装,取出无菌采样拭子。(7)将棉拭子以垂直鼻子(面部)方向插入鼻道内,拭子顶端到达鼻咽腔后壁。(8)将棉拭子在鼻内停留1015秒,轻轻旋转棉拭子23圈,以拭取分泌物。(9)将采样拭子垂直向下推入无菌采样管底部
5、,采样拭子头完全浸泡在保存液中,折断无菌拭子杆(低于管口)弃于医疗垃圾桶内,旋紧管盖。必要时,可取另一根采样拭子以同样的方法采集另一侧鼻孔。(10)再次核对标本信息及被采集人员信息。(11)将标本竖立放入密封袋中密封暂存。(12)进行手卫生。(13)将装有标本的密封袋直立放入专用密封转运箱内,锁扣。(14)对专用密封转运箱外层进行擦拭消毒。(15)进行手卫生,更换外层乳胶手套。3.注意事项(1)采集环境尽量通风,操作者应站在上风口,位于患者一侧,不要直接面对患者。(2)若使用2个无菌拭子采样管,需分别粘贴检验条形码,以免混淆或丢失。(3)采集样本时,采样部位要深入到鼻咽腔后壁。不可用力过猛,以
6、免发生外伤出血。(4)采集过程中,采样管应保持无菌。拭子不得触及无菌拭子采样管管口及其他部位,避免标本被污染而影响检验结果。核酸检测采样点工作制度31、采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核酸检测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坚守岗位。2、采样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相关规定进行,做好生物安全防护,采样人员采取二级防护,防护得当。3、严格按照采样流程、采样规范操作,遵守职业道德。4、做好采样前准备,确保各种器材数量充足,质量合格。5、熟练仪器性能及操作流程。6、采样过程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规范要求。7、做好标本的登记、编号,保证信息准确对应,保证样本流转无差错,质量不改变。8、做好采样后的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工作。9、对采样
7、区进行常规消毒处理。10、按照样本转运要求对样本进行包装、消毒、转运。11、采样室人员离开采样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门窗的安全,做好采样室安全管理工作。12、需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项目,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及时查询检测结果。13、加强采样室的防火、防水、防电、防盗意识,出现事故应追查责任。14、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等隐私,严防信息泄漏。核酸检测采样点工作制度4第一条为规范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疫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规模新
8、冠病毒核酸检测,是指辖区内局部或全部人群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量超过辖区内单体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最大检测能力,需调动辖区内更多或辖区外检测力量,共同完成的核酸检测工作。第三条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包括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实验室(含医学检验实验室,下同)和疾控机构实验室。第四条根据交通条件、人口及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分布等因素,对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及县域内开展大规模检测的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第五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疾控机构;(二)医疗机构实验室应当符合医疗
9、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三)按照规定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临床检验中心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实验室室间质评,且最近两次质评结果合格;(四)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实验室条件;(五)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信誉良好;(六)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检测时效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承担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5000管的能力。承担县域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1000管的能力。县域内的最
10、大检测能力不足时,可委托其他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对不具备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统筹分派检测任务。第七条按照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建设的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城市检测基地,应当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第八条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度前往支援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受援地应当为实验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场地、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等条件,保障检测及时顺利安全开展。第九条拟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主
11、要包括实验室场地、人员、仪器设备、检测能力、室内质控记录、室间质评结果等。第十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同时,在“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平台”中予以标识,供辖区内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参考使用。第十一条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可通过临时增加人员、设备等快速提高检测能力。拟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审
12、核通过的,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并标明有效期。第十二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制订工作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强化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随时开展工作。第十三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根据自身检测能力接收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避免样本数量明显超出检验能力导致的样本积压、样本失效、检测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第十四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是按照规定接受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人员上岗证的卫生技术人员。签
13、发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还应当同时具备相应资质。第十五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第十六条各地决定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应当根据交通条件、检测能力等,从通过审核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遴选相关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检测量、完成时限、检测费用等,并约定其他有关事项。第十七条接到检测任务后,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立即激活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短时间内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样本送达后即刻开展检测。第十八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批次检测时,随机进行弱阳性和阴性室内质控,并定期参加国家或省级组织的室间质评。第十九
14、条鼓励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在每个分区的.核心工作区域安装摄像设备,安装位置能清楚记录检测的关键流程、关键部位和操作,实时录制加样、抽取、扩增和报告等关键环节全过程。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第二十条在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期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派驻质量监督员,对实验室室内质控等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出现问题时,派驻的质量监督员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第二十一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允许其承担检测任务,废止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明文件:(一)实验室条件发生明显变化,不符合大规模检测实验室
15、规定条件时;(二)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检测不规范,可能影响检测质量的;(三)擅自将样本转包给其他实验室的;(四)样本积压超过样本保存有效期的;(五)在检测过程中未开展室内质控,未参加室间质评的;(六)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擅自进行混采、混检的;(七)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的。(八)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核酸检测任务的。第二十二条室间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暂停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业务。第二十三条使用未经专业培训、无核酸检测培训证明的人员从事核酸检验工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第二十四条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按照医
16、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罚。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医师,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罚。第二十五条出现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第二十六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从具备条件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确定检测单位的,各地应当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核酸检测采样点工作制度5(一)把好进出关1.“三分离”。住宿客人通道和员工通道应分离;有条件的实行车辆进出分离,一道门进、另一道门出;食品原
17、料采购收货储存与使用应分离,采购收货后立即转移至储存区域,使用时按需领取,并做好相关记录。2.“四必须”。必须严格实名登记、人证合一,及时上传、报送信息,对疫情重点地区到(返)市未超过14天的住宿人员引导前往市、县设立的爱心酒店住宿;进出人员必须实行一人一测一登记;员工返岗前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必须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员工每日必须晨检,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督促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3.“四不得”。对未佩戴口罩人员不得接待,体温检测高于37.3度人员不得接待(督促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检测),送外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域,不得接待访客。(二
18、)把好管理关4.“三个按时”。每天按时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墙面、台面、地面)等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按时通风换气;按时清理垃圾。5.“四个做到”。做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做到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做到布草装袋、外包、清洗等环节按程序规范处理,做到设置废弃口罩回收容器。6.“两个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人员立即隔离,及时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文化旅游部门,及时按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开展接触者排查、消毒等工作。(三)把好经营关7.“三个倡导”。倡导分散就餐(提供分餐、送餐服务),倡导在线销售,倡导非现金结算。8.“三个尽量少”。尽量少乘坐电梯,尽量少开空调(不开中央空调),尽量少开会议(倡导视频会议、在线沟通,暂停人员集聚的大型会议)。9.“三个要”。安保、保洁等后勤人员工作时要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要戴一次性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工作时要加强流动人员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