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务人员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的职业暴露和防护艾滋病病毒的职业暴露和防护 感染管理科徐 靖我省艾滋病发病情况我省结止至2011年11底,已累计报告HIV/AIDS 2039人。仅2011年报告的发病例数550例 全国疫情呈上升的趋势,但速度有所减缓。艾滋病病毒的 职业暴露和防护 卫医发(卫医发(2004)108号号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 (试 行)职业暴露 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职业暴露感染 HIV 的
2、危险性是存在的,但这种概率很低,一般不超过 0.3%。针头刺伤是主要的职业暴露方式。职业暴露者应该在暴露后 4小时内实施药物预防,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进行连续 4 个周的预防性治疗职业暴露及其导致感染的危险性职业暴露及其导致感染的危险性 可以通过皮肤损伤 和黏膜直接暴露于HIV。皮肤损伤:皮肤损伤:针刺损伤时注入了针刺损伤时注入了HIV感染的血液,感染的血液,是医疗卫生机构中发生是医疗卫生机构中发生HIV感染的感染的主要途径主要途径,皮肤的切割伤也较为常见。针头刺伤是主要的暴露方式针头刺伤是主要的暴露方式 黏膜暴露:是指黏膜接触HIV或含有HIV的血液、羊水等溅入眼、鼻等部位 但这种概率很低
3、,一般不超过0.3%。标准预防 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 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三)医
4、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四)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五)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六)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一)用肥皂液和流动水
5、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临床医护人员的安全防护一、保护屏障 (1)手套:直接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以及接触黏膜和不完整的皮肤,应戴手套。当处理污染的物品或表面时、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其他被污染的物品时都应戴手套。当进行静脉切开、内镜检查、侵袭性诊治、牙科治疗和尸体解剖时必须戴上手套。在接触每位病人后都应更换手套。手套发生撕裂、刺破等破损时应更换。临床医护人员的安全防护(2)口罩或防护眼镜:当处理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可能溅出时,特别在进
6、行气管内插管、支气管镜及内镜检查或手术时应戴口罩和防护眼镜。对 HIV 感染者和 AIDS 病(HIV/AIDS)施行手术时均应戴口罩和防护眼镜。临床医护人员的安全防护二、手 (1)所有皮肤的破损处都应用防水绷带包扎。(2)在检查病人和每次接触病人后、接触病人的排泄物(尿、粪等)、分泌物(伤口和皮肤感染处)和污染的物品后都要洗手,即使当时戴着手套,亦应在流水下或肥皂流水冲洗。必要时应在洗手前用消毒剂浸泡。临床医护人员的安全防护三、锐器 用锐器刺伤的皮肤损害是传播HIV的最常见形式。使用所有锐器和有锐器效能的工具都要十分小心 (1)针头等锐器:以防引起损伤 (2)注射器和针头:一定要直接放人坚固、不能穿透的容器内 (3)采血时要用安全的蝶形真空针具 第九条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机构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预防性用药应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也应实施预防用药。登记和报告内容:时间、地点、经过、暴露方式、部位、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处理方法及经过、是否实施预防用药、首次用药时间及用药依从性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