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三讲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第二节 合同履行的规则 第三节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2 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合同履行的原则、规则,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重点与难点重点与难点 重点:合同履行的原则与规则 难点: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3第一节 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一、合同履行的概念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地、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地、正确地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正确地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二、合同的履行原则二、合同的履行原则 第第6060条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具体的原则有:具体的原则有:(一)实际履行的原则;(一)实际履行的原则;(二)经济合理原则。(二)经济合理原则。(三)诚实信用原则(三)诚实信用原则适当履行的原则;适当履行的原则;协作履行的原则;(及时通知义务;相互协助义务;保密义务)协作履行的原则;(及时通知义务;相互协助义务;保密义务)4第一节 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一)实际履行的原则;(一)实际履行的原则;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
3、标的完成合同义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务的原则含义含义 1)1)在合同履行中,要履行标的,不能用在合同履行中,要履行标的,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原合同标的。其他标的代替原合同标的。2)2)要实际履行标的,不能轻易地以违约要实际履行标的,不能轻易地以违约金或赔偿金代替履行标的。金或赔偿金代替履行标的。(二)经济合理原则(二)经济合理原则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履行的方式、期限、提存的标的物、合同履行的方式、期限、提存的标的物、合同的变更的变更5第一节 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三)诚实信
4、用原则(三)诚实信用原则适当履行的原则适当履行的原则 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与实际履行的区别与实际履行的区别实际履行实际履行适当履行适当履行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的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 既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也要求这些交付标的物、提供服务符合法律和合同的规定 协作履行的原则协作履行的原则(及时通知义务;相互协助义务;保密义
5、(及时通知义务;相互协助义务;保密义务)务)(1 1)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2 2)债权人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债权人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3 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免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4 4)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各自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各自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6第二节 合同履行的规则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二、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履
6、行二、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履行三、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规则三、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规则(代为受领代为受领)四、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的规则四、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的规则(代为履行代为履行)五、其他履行规则:五、其他履行规则:7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l(一)订立补充协议(一)订立补充协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1条)条)l(二)适用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二)适用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同上)(同上)l(三)适用合同法的补缺性规则(三)适用合同法的补缺性规则(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1条)条)质量要求不明确质量要求不明确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
7、家标准、行业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明确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地
8、履行。期限不明确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方式不明确方式不明确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费用负担不明确 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8思考题lA A地甲商店向地甲商店向B B地乙公司购买地乙公司购买5050台台电视机,总价款电视机,总价款1010万元,双方没万元,双方没有约定履行地点。后双方对合同有约定履行地点。后双方对合同地履行地点发生争议,则应确定地履行地点发生争议,则应确定甲商店和乙公司的履
9、行地点应分甲商店和乙公司的履行地点应分别为(别为()lA A、A A地地 B B地地 B B、B B地地 A A地地 lC C、A A地地 A A地地 D BD B地地 B B地地9二、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履行 实施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实施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 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极少数商品价格 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 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 重要的公共事业重要的公共事业 重要的公益性服务重要的公益性服务10二、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履行(一)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
10、付(一)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的价格计价。(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三)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三)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合同约定合同约定(2/16)价格价格:800元元交货时间交货时间:5/165/16按时交货按时交货,仍按仍按800元元价格调整价格调整合同约定合同约定(2/16)价格价格:800
11、元元交货时间交货时间:5/165/17交货交货(卖方卖方)价格上涨至价格上涨至1000元元价格下跌至价格下跌至500元元仍按仍按800元元按按500元元合同约定合同约定(2/16)价格价格:800元元交货付款时间交货付款时间:5/165/16按时交货按时交货;买方买方5/28提货提货价格上涨至价格上涨至1000元元价格下跌至价格下跌至500元元按按1000元元仍按仍按800元元11三、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规则(代为受领):合同法合同法6464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
12、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责任。”注意:注意: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第三人代替债权人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第三人代替债权人接受清偿的约定受清偿的约定第三人非合同当事人第三人非合同当事人合同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履行出现不履行或不合同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履行出现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适当履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反反之之,如果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的如果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的履行时履行时,仍然由合同债权人承担不利后果仍然由合同债权人承担不利后果12四、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的规则(代为履行):合同法合同法646
13、4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注意注意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约定债务的约定代为履行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代为履行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第三人为债务履行辅助人第三人为债务履行辅助人,非合同当事人非合同当事人第三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第三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由债务人向债
14、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责任13五、其他履行规则:(一)提前履行规则(一)提前履行规则7171条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具有提前履行拒绝权债权人具有提前履行拒绝权债务人的有条件提前履行权债务人的有条件提前履行权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人承担14五、其他履行规则:(二)部分履行规则(二)部分履行规则7272条: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
15、部分履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有部分履行的拒绝权债权人有部分履行的拒绝权债权人可以选择接受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选择接受部分履行债务人享有部分履行合同的权利债务人享有部分履行合同的权利需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部分履行不会损害债需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部分履行不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权人的利益因部分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部因部分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部分履行债务人承担分履行债务人承担15(三)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时的履
16、行规则(三)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时的履行规则1 1、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没有通知债务人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2 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的变更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16第四节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 一、抗辩权的法律性质及其在我国合同制度一、抗辩权的法律性质及其在我国合同制度中的发展中的发展抗辩权:抗辩权:债务人债务人根据
17、法定事由拒绝或者对抗根据法定事由拒绝或者对抗债权债权人人的请求权的权利。的请求权的权利。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对抗辩权人是一种保护手段,免除自己履行后得不到对抗辩权人是一种保护手段,免除自己履行后得不到对方履行的风险对方履行的风险 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对于不遵守诺言的人无需恪守诺言”17第四节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666条)条)(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18、,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仅适用于双务合同)权利。(仅适用于双务合同)(二)成立要件(二)成立要件、须有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义务。、须有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义务。2 2、双方互付义务、双方互付义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限。且均已届清偿期限。3 3、对方未履行或、对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未按约定履行债务4 4、对方的债务是可能履行的、对方的债务是可能履行的(三)法律效力(三)法律效力不是永久的抗辩权,可以产生阻却他方请求权的效力。不是永久的抗辩权,可以产生阻却他方请求权的效力。当对方
19、履行债务时,行使抗辩权者应当恢复履行。当对方履行债务时,行使抗辩权者应当恢复履行。双方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导致合同的自然终止。双方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导致合同的自然终止。迟延履行、瑕疵履行、部分履行等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双务合同的牵连性18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双方应同时履行双方应同时履行 四种情况四种情况法定同时履行法定同时履行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61161条:条:买受人在提取标的买受人在提取标的物或提取单证时同时支付物或提取单证时同时支付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63263条:条:定作人应当在承揽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约定的同时履行约定的同时履
20、行 双方约定即时结清的买卖双方约定即时结清的买卖按照交易习惯产生的同时履行按照交易习惯产生的同时履行 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零售买卖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零售买卖推定的同时履行推定的同时履行 仅约定一方履行义务时间,推定为同时仅约定一方履行义务时间,推定为同时19 二、先履行抗辩权(也称后履行抗辩权)二、先履行抗辩权(也称后履行抗辩权)(一)概念(一)概念(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767条)条)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权利。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权利。(二)成立条件(二)成立
21、条件1 1、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 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3 3、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债务或、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债务或未适当履行债务未适当履行债务。(三)法律效力(三)法律效力是一种法定权利,因此如果后履行方的履行超过了合同是一种法定权利,因此如果后履行方的履行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其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先履行约定的履行期限,其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先履行方迟延的,应承担履行迟延的违约责任。方迟延的,应承担履行迟延的违约责任。迟延履行、瑕疵履行、部分履行等是后履行义务人针对先履行义务人的是后履行义务人
22、针对先履行义务人的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的抗辩20先履行抗辩与不安抗辩(一):先履行抗辩与不安抗辩(一):先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互负责任,有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可拒绝履行甲甲乙乙先交货再付款乙乙不交货甲甲拒绝付款21【例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例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 9万元,甲公司于万元,甲公司于8 8月月1 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付货款6 6万元,余款于万元,余款于1010月月1515日在乙公司交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付西服后2 2日内一次
23、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日内一次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预先支付货款货款6 6万万元。元。1010月月15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以行使的权利是()()。A A、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B B、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C C、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D D、撤销权、撤销权2223法律分析法律分析 本问涉及先履行抗辩权问题。本问涉及先履行抗辩权问题。依合同法第依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
24、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相应的履行要求。本案中,乙公司可以依法主张本案中,乙公司可以依法主张先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权权对甲公司的对甲公司的不合格货物部分的付款请求予以不合格货物部分的付款请求予以拒绝拒绝。24三、不安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l合同法合同法6868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确切证据证明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
25、止履行: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3)丧失商业信誉;丧失商业信誉;(4)(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一)概念(一)概念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形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形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
26、权利。或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二)成立条件(二)成立条件1 1、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 2、当事人一方须有、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先履行的义务且已届履行期。的义务且已届履行期。3 3、后履行义务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后履行义务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4 4、后、后履行履行义务人没有对待给付或未提供适当担保义务人没有对待给付或未提供适当担保是先履行义务人的权利是先履行义务人的权利25可可中中止止履履行行不安抗辩:不安抗辩: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经营状况
27、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此条适用较少26【例题】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例题】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日内付款。甲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款。甲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甲的规定,甲可采取的措施是(可采取的措施是()。)。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
28、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D、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27思考:l甲与乙订立合同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规定甲应于20192019年年8 8月月1 1日日交货交货,乙应于同年乙应于同年8 8月月7 7日付款日付款.7.7月底月底,甲发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能力无支付货款能力,并有并有确切证据。此时甲可行使什么抗辩权保护确切证据。此时甲可行使什么抗辩权保护其利益?其利益?28l(三)法律效力(三)法律效力(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969条)条)只产生中止履行的效力,但只是暂时停止履行只产生中止履行的效力,但只是暂时停止履行或延期履行,而不是消灭其履行义务。或延期履行,而不是
29、消灭其履行义务。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约责任。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以解除合同。29三种抗辩权的比较同时履行抗辩同时履行抗辩权权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成立条件中的区别中的区别1 1、双方
30、互付义务、双方互付义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限。且均已届清偿期限。2 2、对方未履行或、对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未按约定履行债务3 3、对方的债务是、对方的债务是可能履行的可能履行的1 1、须双方所负的债、须双方所负的债务务有先后履行的顺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序。2 2、先履行一方到期、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债务或未适未履行债务或未适当履行债务当履行债务1 1、当事人一方须有、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先履行的义务且已届的义务且已届履行期。履行期。2 2、后履行义务一方、后履行义务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行债务能力的情形。3 3、后履行义务人没、后履行义务人没有对待给付或未提供有对待给付或未提供适当担保适当担保权利主体权利主体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双方后义务给付人后义务给付人先义务给付人先义务给付人行使的要行使的要求求/通知对方通知对方30思考题 简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简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