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概述概述1.1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概 念1.2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 特点1.3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 类和分级1.4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 理的一般程序1.1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概念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 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 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 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1.1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概念在工程实践中,有人把出现的各种质量缺陷都称为事故,这是不 准确的。因为有些缺陷是不容易避免且是规范允许的,如普通混凝土 结构的受拉区出现宽度不大的裂缝等,只要这些缺陷不影响建筑物的 正常
2、使用,不违反建筑功能要求,就不应算作质量事故。但是应该注 意,有些事故开始往往只表现为一般的质量缺陷,很容易被忽视,随 着建筑物的使用和时间的推移,缺陷会逐步发展,等到问题严重时,往往又很难处理或无法补救,甚至最终导致建筑物倒塌。因此,除了 不会有明显严重后果的质量缺陷外,对其他质量问题均应认真分析,进行必要的处理,并做出正确的结论。1.1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概念下面介绍一些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中经常用到的术语 和名词。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指建设工程的投资人,也可称为 “业主”。2勘察单位。勘察单位是指已经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资质审查,从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和岩土工程等工作的单位。
3、3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是指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 审查,从事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等工作 的单位。1.1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概念4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指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 审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施 工承包等工作的单位。5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 服务活动的机构。6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是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 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 体。其中,房屋建筑是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及能够形成内 部空间,满足人们生
4、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1.1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概念7建筑活动。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 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8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 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 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9返修。返修是指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 对其所采取的措施。10返工。返工是指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 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1.1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概念11加固。加固是指对可靠性不足或业主要求提高可 靠度的承重结构、构件及其相关部分采取增强、局部更换或调整内力等措施,使其具有现行设计规
5、范及业主所要求的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12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 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 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监督、检 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1.1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概念13监督抽测。监督抽测是指由监督人员根 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的质量情况,运用 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关 键部位的主体质量或材料进行随机抽测。14监督抽检。监督抽检是指监督机构经监 督抽测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 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应责
6、成有关单位委托有资质的 检测单位进行检测。1.1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概念15检验批。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 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的样本组成的检验体。16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 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 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 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的检验,以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17进场验收。进场验收是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是否 合格做出确认。1.1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概念18标准。标准是指一种以文件形式发布的统一协 定,
7、其中包含可以用来为某一范围内的活动及其结果制定规 则、导则或特性定义的技术规范或者其他精确准则,其目的 是确保材料、产品、过程和服务能够符合需要。19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 构批准发布,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且在全国范 围内统一的标准。国家标准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协调项目分工,组 织制定(含修订),统一审批、编号、发布。1.1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概念20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指由我国各主管 部、委(局)批准发布,在该部门范围内统一使用 的标准。例如,机械、电子、建筑、化工、冶金、轻工、纺织、交通、能源、农业、林业、水利等领
8、域都各自制定了行业标准。21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又称为区域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 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 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1.1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概念(22)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是 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 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 定的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 主管领导批准、发布。1.2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特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点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1.2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复杂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复杂性性1.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
9、,造成 质量事故的原因错综复杂,即使是同一类 的质量事故,造成其发生的原因也可能是 多种多样的,这对分析质量事故,判断其 性质、原因及发展,确定处理方案与措施 等都增加了复杂性及困难。建筑工程项目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其影响较大。轻者影响施工的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会留下隐患,使其成为危险的建筑,影响其使用 功能或不能使用;更严重者还会引起建筑物的失稳、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1.2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严重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严重性性2.许多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其质量状态并非稳定于发 现时的初始状态,而是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推进而不断地发展、变化。因此
10、,对于一些在初始阶段并不严重的质量问题,若不 及时地处理和纠正,则有可能发展成为严重的质量事故。所以 在分析、处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时,一定要注意质量事故的可 变性,及时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或加强观 测与试验,取得数据,预测未来发展的趋势。1.2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可变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可变性性3.1.2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多发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多发性性4.建筑工程中的某些质量事故由 于在各项工程中经常发生,因而成 为多发性的质量通病。因此,应对 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1.3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和分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建筑工程质量
11、事故的分类类1.1按照事故发生的阶段划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可分 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改建时或 改建后发生的事故。2按照事故发生的部位划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可分 为地基基础事故、主体结构事故、装修工程事故等。3按照结构类型划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砌体 结构事故、混凝土结构事故、钢结构事故、组合结构事故等。1.3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和分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级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 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 010111号)中规定:根据工程质量事故 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2、,工程质 量事故可分为4个等级。1.3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和分级1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 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包括本数,后同)30人以下(不包括本数,后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 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 000万元以上5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 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 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 000万元以下
13、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4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要进行 调查和处理,尤其是重大事故。事故 处理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因此要排除 各种因素的干扰,以事实为依据,秉 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建筑工 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如下:1.4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基本情况调基本情况调查查1.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需要进一步 调查和测试的项目。基本情况调查包括对建筑物 的勘测、设计和施工资料的收集,对事故现场的 调查及对相关人员的访问。为了避免遗漏调查问 题,提高调查工作的效率,在调查前要列好调查 计划和提纲等,做好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具体 调查项目如下表所示。
14、1.4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1.4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结构及材料检结构及材料检测测2.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调查、测试工作,甚至需要做模拟试验。其主要包 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地基基础补充勘测。对不能确定 的地层剖面和地基应进行补充勘测。例如,要对桩基进行检测,查看是否有断桩、孔洞 等不良缺陷。1.4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2材料检测。对建筑物中所用的材料(如水泥、钢材、焊条、砌块等)进行抽样复查,对构件中混凝土 的实际强度可采用回弹法、声波法、取芯法等进行测定,对钢筋可取少量样品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和强度试验。3建筑物表面缺陷观测。对结构表面的裂缝,应测
15、量其宽度、长度和深度,并绘制裂缝分布图。1.4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4结构内部缺陷检查。可采用锤击法、超 声探伤仪、声发射仪器等检查构件内部的孔洞、裂 纹等缺陷。可用钢筋探测仪测定钢筋的位置、直径 和数量。对砌体结构,应检查其砂浆饱满度及搭接 错缝情况等。5模型试验或现场加载试验。通过试验检 查结构或构件的实际承载力。1.4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在一般调查及实际测试的基础上,选择有 代表性的或初步判断有问题的构件进行复核计 算。按构件的实际强度、断面的实际尺寸、结 构实际所受荷载和外加作用等,根据工程实际 情况选取合理的计算简图,按相关规定和规范 进行复核计算。复核计复核计
16、算算3.1.4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专家会专家会商商4.在调查、测试和分析的基础上,可 召开专家会议进行会商,对事故发生的 原因进行认真的分析、讨论,得出结论。会商过程中,专家应听取与事故有关的 单位人员的申诉和答辩,在综合各方面 意见后给出最终的结论。1.4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调查报调查报告告5.事故调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规范、规程为准绳,以科 学分析为基础。调查报告要准确可靠、重点突出、抓住要害。调查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重点介绍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2事故情况。事故情况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 点、现场情况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与事故有关的人员、单位 的情况。1.4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3事故调查记录。4现场检测报告。如有模拟试验,还应有试验报告。5复核分析,推断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6对工程事故的处理建议。7必要的附录,如事故现场的照片、录像、实测记录、专家会商的记录,复核计算书,测试记录,试验原始数据及记 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