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职职业业病病防防治治法法总总 则则前期预防前期预防生产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生产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法律责任附则附则建设项目业主建设项目业主建设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管理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严重职业危害严重的项目的项目三同三同时时控制效果评价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卫生技职业卫生技术机构介入术机构介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者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者严重事故:1996年深圳辉开电子厂发生的76人中毒事件多发工厂:电子厂、印刷厂、鞋厂、橡胶厂案例二:少女亮丽人生因中毒而晦暗案例二:少女亮丽人生因中毒而晦暗 案例三:案例三:“尘肺村尘肺村”的无奈的无奈 健康换健康换“小康小康”l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活动中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造成劳动者在工作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急性疾病事故。l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l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l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