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为保障各意向受让方顺利有序到现场踏勘,同时维护转让方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特制订本办法。各意向受让方须经过相关许可,并服从转让方现场人员的指挥与安排,遵守以下现场踏勘纪律:1. 转让方接受现场踏勘时间为本项目发布挂牌披露信息后第7、14、21天。意向受让方应做好保密工作。2. 意向受让方须通过北京易产全投资有限公司向转让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提出踏勘申请,申请经转让方许可后,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安排的时间内到现场踏勘,转让方不接待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拟以联合体形式报名进行踏勘的,踏勘方须有拆除单位代表参加。3. 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
2、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申请踏勘现场的意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交现场踏勘申请表(参见附件1,原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原件)、承诺函(参见公告,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如意向受让方为联合体。参见公告,原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资信、业绩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产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以下(1)和(2),拆除单位须提供以下(1)(3)(4)(5)(6)(7)(8):(1)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2)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以及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特种行业许可证。(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明文件。(4)近3年内具有石油化工新建、改造和大检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
3、元。(5)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拆除单位2016、2017及2018年度审计报告。(7)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建造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安全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意向受让方提供上述资质、资信、业绩证明文件原件供转让方现场审查,转让方各留存1份意向受让方盖章复印件)。意向受让方的资质、资信、业绩、信用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场踏勘。4. 踏勘时须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转让方现场人员的要求,按照现场人员安排的时间、地点和顺序进行踏勘。不得以踏勘为名,要求取样拆解或破坏设备
4、、建/构筑物形态,更不得夹带任何现场物资出场。5. 踏勘时禁止未经现场人员允许私自进入其它场所或空间,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6. 踏勘现场严禁抽烟,也不得酒后进入现场踏勘。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相关安全规章制度。7. 意向受让方对现场踏勘了解的情况负有保密义务。8. 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一式3份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3),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各执1份,另1份由意向受让方作为受让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北交所。9. 现场踏勘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因未遵守转让方相关制度和现场人员要求而造成的风险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2019年5月22日附件1:现场踏勘申请表项目名称项目地点
5、转让方 意 向受让方单位名称联系人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踏勘说明参与人员名单意向受让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注:人员名单需注明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备注:1. 意向受让方申请现场踏勘前,须预先了解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港贮、液化气设施资产转让项目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并承诺自觉遵守该管理办法。凡提出该项目现场踏勘申请的意向受让方,均视为同意并遵守该管理规定。2. 如意向受让方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现场踏勘申请表。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是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参加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港贮、液化气设施
6、资产转让项目踏勘活动,委托期限自2019年 月 日起至2019年 月 日止。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委托人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予以认可。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9年 月 日备注:如意向受让方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我公司于2019年 月 日,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挂牌处置的港贮、液化气设施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了实地踏勘。我公司对标的资产现场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受让后进行拆运作业的环境和安全风险)。意向受让方(踏勘人): 转让方:(盖章) (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 法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 如意向受让方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在现场踏勘确认书签字盖章。2. 现场踏勘确认书一式三份。意向受让方须携带盖章原件赴现场踏勘,踏勘后转让方确认。3.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交易所一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