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开学疫情复课工作基本标准按照教育部学校开学复课条件要求,在省市教育部门相关工作流程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一、适用范围各级各类中小学二、工作体系健全,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组织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机构健全。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建立专家指导和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组织书记和局长、校长(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包联责任制,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三)“两案八制”健全,责任到人。各校要制定并执行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方案、学
2、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清洁等方案和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任务和责任到人。三、确保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位(四)开学复课基本条件评估到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各校开学前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评估,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工作,确保学校基本具备开学复课和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有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五)师生行踪与健康监测、分类排查到位。精
3、准掌握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对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滞留未归人员、其他省市滞留未归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留学生等人群建档立卡,按“一人一案”要求,落实“人盯人”责任,精准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或上班。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六)校园清洁消毒、必要防护物资准备到位。完成校园清洁消毒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区、隔离观察室,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和公共场所消毒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等清洁消毒用品。(七)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
4、员培训和专业指导到位。完成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专业培训,每校至少有1名卫生防疫专门人员负责指导本校防控工作。(八)校园封闭管理到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加强门卫管理,坚持“五个一律”。强化学校宿舍食堂管理。对有在建工程项目的中小学,实行在建区域与教学生活区域物理隔离。划定进出校路线和学生活动区域,严格限制班级与班级之间、宿舍与宿舍之间人员流动,教师、教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循环使用的学习场所要错峰开放和科学消毒通风。(九)科学安排教学,强化教学管理到位。各地各校要确保开学复课教材及时发放,精准分析学情,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
5、,开展线上教学效果综合测评,根据线上教学期间学生学习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调整优化教学进度和组织方式,采取分层教学,专门集中辅导的形式,做好开学后线下教学与居家线上学习的衔接。对因线上教学条件保障有困难的学生、在外地因故不能返校的学生和防疫一线、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家庭困难学生,制定专门的教学计划。(十)家校联防、宣传教育到位。各校在开学复课前要向家长发放开学通知书,建立家长信息通报制度,全部掌握监护人或照料人有效联系方式,设置紧急联系人,便于发现学生未按要求正常到校、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时,确保能够及时告知其家长。各学校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家长进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返校,上学放学交通和居家防护。(十一)“一校一策”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到位。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掌握防护、登记、报告等工作标准要求,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