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1、范围1.1本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2、引用标准2.1电业生产安全规程(DL40891)。3、管理职能3.1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负责外包的选择与评价等)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3.2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4.2审查投标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
2、建设的要求。4.3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4.4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4.5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4.6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4.7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4.8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4.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4.9.1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
3、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4.9.2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4.9.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
4、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4.9.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4.9.5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
5、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4.9.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4.9.7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4.10施工现场安全纪律4.10.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4.10.2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有督促和检查现场安全纪律的职责。4.10.3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
6、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4.10.4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4.10.5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4.1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4.11.1建设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4.11.
7、2施工单位除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检查要发动群众,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4.11.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4.12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调查和处理4.12.1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其中,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
8、,监理单位。4.12.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单位领导人应该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工程管理规章制度2为加强工程部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总则一、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二、工程部的主要职责为执行公司的各项设计、工程、设备以及其它与工程相关的合同。三、工程部应根据各项合同对工程实施现场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应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四、工程部实行“专业工程师责任制”。各专业工程师为本专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五
9、、工程部处理各项事宜应遵守“小事不过周、大事不过夜”的原则,若超出此时限,应把原因及时上报上级负责人。文件收发、存档规定一、工程部派专人为档案、文件责任人,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文件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二、工程部所有接收和签发档案、文件,经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负责人处理完毕后,原件必须在公司存档,工程部留复印件供随时查阅。三、各类工程合同、设备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公司归档,工程部留复印件供随时查阅。四、接受的文件由档案员负责签收。档案员应详细记录签收日期和时间,并应在接件后即时转交专业工程师或工程部负责人处理。五、签发的文件由档案员负责发送。档案员应详细记录签发日期和
10、时间。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由公司统一制定。二、工程部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档案员处登记。三、工程部周六、日和其它法定节假日安排两人值班,值班计划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四、工程部考勤情况,由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卫生管理制度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工程部办公室。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档案柜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废弃纸张、物品摆放整齐、图纸摆放整齐;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
11、尘、浮土。三、卫生清理实行轮流值日制度,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全体员工监督执行。每天的卫生达标情况由档案员统一记录。四、为保持好办公室卫生,每位员工应加强自律:档案、文件查阅后及时归位;图纸翻阅完后及时整理;废弃纸张统一摆放,定时清理。工程管理规章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
12、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
13、求,工期不予顺延。第三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2、建设单位和
14、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3、设计单位答疑。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
15、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第四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
16、、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
17、划。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第五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
18、纸进行局部变更:1、设计图纸有差错。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
19、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
20、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第六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第七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
21、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
22、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
23、,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
24、及材料代用情况等。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
25、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5、隐蔽工程记录。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第四十五
26、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1、确定验收日期。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4、检验或抽检。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6、验收成员签字。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第九章合同
27、管理制度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5、设计变更。6、结算方式。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8、争议解决方式。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10、合同的生效方式。工程管理
28、规章制度4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2.除领班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违者记警告一次。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记小过一次,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记大过一次。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记大过一次。6.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
29、,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9.因生产需要,不服从主管按排者,记小过一次。10.未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12.上班必须佩带厂牌,违法乱纪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涂改、遗失厂牌罚款10元。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备、控制柜、
30、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检查各车间气体是否有漏气,水龙头,灯管是否有关,违者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19.
31、原材料、产品.生产用具必须轻拿、轻放,存放在指定地点;如有乱丢产品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情节特别严重的另作处理;20.凡生产出的半成品,成品等要分类堆放整齐,产品不可乱摆乱放,必须标明数量、产品名称,日期,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21,成品及半成品必须每一层有纸隔板隔开,违者每次记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22.各部门周转的产品及外发阳极的产品胶筐内的摆放最少要低于胶框边缘,且最上面一层必须放罢纸板盖好产品,既每层胶框不可以压着下一层产品,违者记责任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23.各部门的纸隔板不可以到处乱扔,用完之后要做回收处理,不可做报废处理,违者记当事人警告一次;.工程管理规章制度5一
32、、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
33、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
34、灭火功能。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工程管理规章制度6第一条为加强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保证建设项目施工进度,依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和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的工程资金是指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州、市承担的配套资金;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第三条工程资金拨付,校安工程项目业主根据与项目施工单位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拨付工程进度款、结算工程价款的活动。第四条工程预付款时,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
35、请书,同时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等相关财务资料;工程预付款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30%。第五条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根据项目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项目施工单位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项目业主审核并扣减相应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的85%。第六条工程竣工价款结算,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建设项目资金结算申请书,凭项目工程造价审查定案通知书等相关财务资料提出项目工程结算申请,项目业主按工程项目决算价款的5%暂扣留质量保证(保修)金后与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第七条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审批程序,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或市建设项目资金
36、结算书,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计量结果,提出付款意见,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项目监管人员审核盖章,项目业主审批,单笔金额超过80万元的,报分管副市长审批。第八条项目施工单位凭审批完整的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或市建设项目资金结算书、项目工程完税发票到项目业主办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第九条项目业主在支付资金时,严格按项目资金性质来源拨付资金,严格执行银行转账制度,杜绝一切现金支付行为。第十条本制度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工程管理规章制度7第一章目标管理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
37、全生产责任制度。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第二章组织管理第3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4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第5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第6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
38、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10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第11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
39、,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第12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报装饰管理部备案。第13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第14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第15条每月定期由总经理或装饰管理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第16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第四章临时用电管理第17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第18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
40、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第19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第20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第五章附则第21条本制度由装饰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第22条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工程管理规章制度81、总工办在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公司技术管理的归口部门。2、总工办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完善公司监理工作程序。3、参与编写、审定重大工程的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4、协助解决重大监理工程项目
41、的工程技术和工程质量问题。5、掌握工程技术发展信息,组织公司内部监理技术业务的研讨与交流。6、总工办负责公司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7、协助工程部进行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及技术考试。7、及时转发国家、省、市、行业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8、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程管理规章制度9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组建的项目法人或受项目法人委托与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协议等。一、合同管理职责1、项目法人的主要
42、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局的合法权益。2)、制定、修订本局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
43、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二、合同审签管理1、本局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义对外签订合同。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3、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
44、、无歧义。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9、对外签订合
45、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三、合同审签程序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