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一、本企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批批留样,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报告原辅材料进货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
2、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备案,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xx)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六、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七、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八、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九、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及时到市质监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十、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生产企业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时间:20xx年月x日